来源:
美国之音
在香港法庭预定4月24日就上月被定罪的“占中九子案”的被告判刑之际,外界关注其中两位立法会议员所获刑期是否会影响在立法会的议席。
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香港“占中案”的9名被告,4月9日被裁定每人一到两项罪名成立。“占中九子”包括“和平占中”的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前学联常委张秀贤、钟耀华,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以及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
他们因参与2014年9月底开始的为期79天的争取真普选的占领中环运动,2017年3月底遭港府控告“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罪名。
其中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和邵家臻被判“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罪名成立。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79条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立法会议员将会丧失议席,包括议员若不能得到立法会主席同意,连续3个月不出席会议而无合理解释者;或被判犯刑事罪,获刑1个月以上,且经立法会出席会议的议员2/3通过,立法会主席可解除其职务。
这届立法会2016年底选出,民主派和本土派共赢得29席,亲中建制派赢得40席,另有一席属偏向民主派的中间派。但由于宣誓风波北京全国人大释法令民主派6位议员丧失资格。除梁国雄的一席在上诉中,其余5席都已补选,泛民输掉3席。
目前,建制派控制43席,非建制派共26席,1席悬空,其中民主派控制25个议席,而要保持立法会议事规定的对重大议案三分之一的否决权,民主派需要24席。
因此,如果陈淑庄和邵家臻因被判刑而失去议席的话,则可能对民主派维持三分之一否决权造成重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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