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0 October 2018

新疆去極端化條例 力圖從日常生活中抹去伊斯蘭色彩

中國新疆當局10月9日公布新通過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以立法的形式打擊被當局視為是「極端化」的言行。新條例即日起生效執行。

「去極端化條例」公布實施的當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決戰"泛清真化"誓師大會。

條例對「極端化」的定義是:「本條例所稱極端化,是指受極端主義影響,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觀念,排斥、干預正常生產、生活的言論和行為。 」

「再教育」法律化

根據新的立法,在新疆地區,「自己或強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極端化標誌」,「非正常蓄須、起名渲染宗教狂熱」,都被條例列入「極端化」範圍,成為可能招致法律懲治的行為。

「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的」,「不允許子女接受國民教育,妨礙國家教育制度實施的」,也被視為是「極端化」的表現。

這也就意味著,父親不同意女兒嫁給一個漢人或其它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母親堅持要兒子講維吾爾語,在新疆都可以被貼上「極端主義」的標籤。

「條例」第十四條特別引人注目:「去極端化應當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實行個別教育與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教育相結合,法治教育與幫教活動相結合,思想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矯正與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法律、學習技能相結合,教育轉化與人文關懷相結合,增強教育轉化實效。 」

此前,人權組織和國際社會指責中國在新疆設立再教育營,囚禁百萬新疆維吾爾人「強迫洗腦」。

新公布的條例表明,中國當局在新疆的「去極端化」「再教育」活動一直在進行,而且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將其合法化,把對新疆維吾爾人的「再教育」列入法律要求。

「決戰泛清真化」

「新疆去極端化條例」還首次為「泛清真化」概念提供了法律解釋:

「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

換而言之,新的條例明確「清真」的概念僅限於食品範疇,任何超出食品範圍的「清真」都是「清真泛化」,進而違反了「去極端化條例」。

在新疆宣佈正式實施「去極端化條例」的當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決戰「泛清真化」大會,黨組書記劉明帶頭表示要「進一步強化意識形態領域鬥爭意識」,決戰泛清真化」。

作為打擊「泛清真化」運動的一部分,會議要求在「公共場所、機關辦公場所,所有幹警、工作人員之間」必須講普通話,「黨員領導幹部尤其要帶好頭。」

國家機關的食堂裏提供清真食品也成為反對「清真泛化」的目標。

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伊爾夏提·吾斯曼在大會上朗讀一篇「亮劍」署名文章,《朋友,你不必專門為我找清真餐廳》,稱「我們作為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不是信教群體,就不存在飲食方面的問題。」

法律界定「清真」概念

清真,阿拉伯語 حلال‎,拉丁字母轉寫英文為 halal,阿拉伯語原意為"合法的",與哈拉姆(禁忌)相對。

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和地區,「清真」不僅指食品和食品的製作加工程序,而是包括生活方式,言語、行為、衣著等都要受到伊斯蘭信仰的約束。

例如,一個維吾爾人不用維吾爾語而講普通話,就可以被一些人視為不夠「清真」。

「清真」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在中國社會不同的歷史階段也有不同的解讀。

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追求個人宗教信仰和表達的空間完全被扼殺,在當時物質極端匱乏的中國社會,「清真」更多地被視為是對少數民族的一種物質上的特別優待,比如享受牛羊肉定量供應,「體現黨的民族政策」。

"清真"在漢語中有儉樸純真、真實自然以及純潔天真之意。在「毒奶粉」、「毒疫苗」醜聞層出不窮,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危機一個接一個的當代中國,「清真」成了「乾淨」,「注重信譽道義」的標籤。

商家把「清真」包裝炒作,變成營銷手段,導致中國社會上對「清真泛化」的反彈,也可以理解。

但是,新的「去極端化條例」給「清真」提供法律解讀,並在穆斯林佔人口近一半的新疆,把「清真」的概念縮小到食品的範疇,顯然是擔心「清真」被解讀為「特別」,「與漢人不同」。打擊「泛清真化」,被當局提高到與新疆分離主義勢力的「意識形態鬥爭」的高度。

新疆當局立法禁止「泛清真化」,標誌著新疆反分離運動已經介入個人日常生活層面。

把「清真」的概念縮小到食品的範疇,條例的執行將對新疆維吾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什麼影響,會否引發強烈反彈,還有待觀察。






from BBC中文網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581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