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0 October 2018

RFI - 中国法律学者凌兵或成为港大法律学院首位国产院长

香港老牌的香港大学的法律学院,根据此间传媒报道,可能出现首位国产的法律学者。苹果日报报道,院长遴选进入最后阶段,遴选委员会已锁定中国学者凌兵与澳洲学者Simon Bronitt,二取其一,即将开会决定谁人掌管这所培训香港法官、大律师和事务性律师的学院。曾跟两名候选人会面的学生代表称,同学普遍对专研人权法的Bronitt印象较佳,但有传他未获大学管理层垂青,校务委员会主席李国章已暗暗替他心仪的凌兵进行游说和拉拢。

报道同时指出,凌兵过去虽然在境外撰文批评中共压制言论自由,但却欠缺普通法素养,一旦获选将会是第一个非来自普通法地区的港大法律院长。

港大去年底宣布,法律学院院长何耀明2019年合约届满后不再续任,将成立遴委会物色新院长。经过大半年程序,学院上月底至本月初安排师生分别与候选人凌兵及Simon Bronitt会面。

曾于中大及城大法律学院担任副院长的凌兵于大陆出生,取得大陆律师资格后负笈海外,现于澳洲悉尼大学担任教授。本身就读法律学院的港大学生会会长黄程锋曾出席凌兵的候选人论坛,他指凌回应学生尖锐问题时表现保守,如被问及如何处理该院副教授戴耀廷卷入占领案件的风波,凌只重申会依大学既定程序处理。

黄程锋称凌花了不少时间发表其愿景,但似乎不熟悉港大政策、香港高教界乃至政治环境。如他鼓励学生到大陆交流,却无法回答有学生被当局拒入境的忧虑,亦不清楚影响教资会拨款多寡,以及反映大学学术表现与评级的“RAE”(研究评审工作)机制。黄又担心,凌的教学资历以中国法律为主,未必对香港奉行的普通法有深入认识。

报道引述某港大法律学院教授形容,凌兵是认真的学者,做过行政工作,普通法领域学术地位不算强,较擅长中国法。但他形容凌兵对于人大释法议题相对比较开放,凌认为有些人大释法不应做,也指人大的行政决定无法律效力,但凌较少“讲出来”。港大法律学院校友、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指在论坛听过凌兵数次发言,认为他是非常保守和倾向大陆的学者,“不是很有普通法精神同素养”,港大法律学院院长负责训练香港未来的法官、大律师和律师,坦言若凌获任命会感担心。

另一候选人Simon Bronitt则专研刑事法及人权法,现为澳洲昆士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出席其候选人论坛的港大学生会法律学会外务副主席丁浩天表示,有同学曾问及戴耀廷若被定罪会如何处理,Bronitt当时未明确回应如何处理其去留,但鼓励同学和教师在课堂以外,为社会提倡想法及建议,亦愿意为此给予师生空间。丁又称,Bronitt强调他拥护学术和言论自由,又指学院未来数年在管治上将面临颇大挑战。

有知情人士透露,Bronitt早前曾协助港大进行模拟RAE,评估教职员论文或研究项目可达到RAE哪个评级。据悉,当时由Bronitt负责的模拟RAE最终成绩不佳,故校内有传首席副校长谭广亨较不属意他担任院长,而校方高层在院长遴选委员会中占半,谭亦是成员之一。

有法律界人士称,业界流传校委会主席李国章倾向挑选凌兵,相信部份遴选委员会成员会受李国章影响,最后支持凌兵。

报道又指,港大法律学院近年成为北京眼中钉,除了副教授戴耀廷一力主催占领运动,欲将他除之而后快;曾担任院长12年的陈文敏,2015年被时任特首兼校监梁振英操控下强行否决其副校长任命,引发师生校友强烈反弹,重创港大校誉。

港大回应指有既定程序遴选及任命院长,由校务委员会成立遴选委员会,全球招聘和物色适当人选。根据大学就遴选及任命学院院长订定的指引,学院的教职人员和学生有机会与院长候选人会面,并向遴选委员会表达意见。任命决定由校务委员会作出。校务委员会作决定及公布前,人事遴选考量之详情应予保密,希望各方人士尊重此原则。

在大陆出生的凌兵,专研国际法和中国合同法,曾担任城大和中大法律学院副院长。2009年刘晓波被判囚,他曾撰文论及中国体制内容许表达意见,体制外却压制言论自由,与国际人权规范背道而驰,与中国历代皇朝的做法一脉相承;又指中国宪法中言论自由、审判独立等条款形同虚设。

凌兵1989年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翌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其后负笈海外,1992年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取得文凭。凌1994年担任城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后升任副院长;2005年加入筹备成立的中大法律学院,为该院首批9名学术核心小组成员之一,其后担任副院长。2012年离港到澳洲悉尼大学法学院任中国法教授。

凌兵曾多次在香港报章撰文,2009年刘晓波因《零八宪章》被判监,当时凌兵在报章发表题为《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的文章,指中国体制内容许表达不同意见,在体制外则压制异见,做法“虽与国际人权规范背道而驰,但与中国历代皇朝的做法一脉相承”。凌更指刘案“折射出中国宪法的条文与现实规范的脱节”,认为宪法138条“众多条款形同虚设”。

人大释法亦是凌兵多篇报章和期刊文章论及的议题,2011年香港终审法院就刚果案向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凌兵当时在报章发表题为《终院提请释法 考验人大法治》文章,指释法“直接地考验内地的法治实践”,又指过去三次释法“在制度上存在多种问题,使得香港法律界对人大释法一向疑虑重重”,又批评三次释法,人大常委会“对于其释法理据的说明,多不能令人满意”,释法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更缺乏统一性和连贯性。

学术文章方面,他曾发表多篇期刊论文讨论人大常委解释基本法的权力和限制、基本法全国人大立法权的界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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