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3 August 2017

王力雄:旅游业对西藏文化的破坏

西藏一直是各国旅游者向往之地,这十几年亦成为国内旅游热点。西藏和各省藏区当局都把发展旅游业确立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地方政府纷纷开发旅游业。

旅游业的好处人们已经说了很多,但是在开发旅游的同时,还需要认识并警惕旅游造成的破坏。举例说,藏地的著名寺院几乎都被开发为旅游景点,总是游客众多,收入当然也很可观。位于拉萨中心的大昭寺,一百多位僧人从早到晚忙的都是接待游客,卖票、导游、售货、打扫卫生,和旅游点的管理人员做的没有两样,很少有时间学习佛法。宗教界人士对此忧心忡忡,僧人们把寺院旅游搞得再好,收入再高,却不是僧人出家的目的。僧人出家是为了学习、修行和传法。佛教有高深的哲学体系,不通过长期艰苦的学习和专心修行不可能掌握。对佛教来讲,只有僧侣修行得好,才能普及佛法,教化百姓。而从开发旅游的角度,需要僧侣承担的只是佛教形式,以及用于表演的佛教活动。

在我看,旅游业的最大问题是对当地传统文化的破坏。对此有人会反驳——很多地方的旅游正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甚至要努力发掘和再现已经消失的传统文化,重修毁坏的建筑,恢复失传的仪式,扶植濒危手工业,怎么会是破坏传统文化呢?

文化重要的不在形式,而是在于民族意识、价值观、对待世界的态度和方式等。文化的这种灵魂很大程度依附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旅游业的冲击首先就在这里。随着旅游业发展,当地人必然逐步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到为旅游业工作,服务于观光客。旅游是一种消费,它要求当地文化和自然资源遵循“顾客是上帝”的市场原则,对旅游者提供服务。外来的旅游者既然是“上帝”,就很难真心尊重和理解当地的传统文化,而是会居于自我中心的位置,惟我独尊,居高临下,当地人则会在市场原则支配下,逐步形成“店员”意识和态度,一切以满足旅游者为标准,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只当作可供出售的商品。

在这种已经由市场地位决定的“高”、“低”关系中,当地民族会自觉不自觉地羡慕外来文化,以其为楷模,甘愿放弃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追求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淡化甚至放弃宗教信仰,而把赚钱和消费置于人生意义第一位。那时,传统文化的形式即使恢复得再多,文化本身也等于死亡了。如一位僧人写的诗歌,译成汉语大意是:“房子的外面用宝贝塑造得很美丽,房子里面没有神圣的宝瓶,这样的房子我不喜欢。寺院的外面用金银塑造得很美丽,寺院里面没有佛法的甘露,这样的寺院我不喜欢。”

在旅游业和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一个相互依赖又相互否定的悖论。旅游之所以能发展,相当程度上是因为有传统文化的吸引;然而目前发展旅游的模式,保存的只是传统文化的形式,破坏的却是传统文化的核心。从长远讲,传统文化的灵魂死了,对旅游的吸引力也会随之减少,逐步丧失。如何解决这个悖论,是发展旅游业亟需探讨和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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