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于去年9月,与摄影师到旺角麦花臣场馆采访元朗朗屏邨业主大会,在场馆外被警员截查,陈被指拒绝出示身份证及大吵大闹,被控一项“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交替控罪“阻碍公职人员”罪。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早前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裁判官梁嘉琪周一(25日)裁定被告阻挠正当执行职务警员罪罪成,并判监5天。
据《明报》报导,裁判官梁嘉琪裁定陈朗升阻差办公罪成,指他肆无忌惮、不合情理,没有适时提供身分证明文件予警员查阅,考虑到其当时态度和反应等,认为他故意阻挠警员执行职务。梁官听取求情后指,考虑到当时秩序和案情,判处陈朗升即时监禁5天,陈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路透社报导指,在陈的律师表示他将提出上诉后,裁判官梁嘉琪批准了他3万港元的保释金。这名记者不能离开香港,必须交出旅行证件。陈朗升在聆讯后表示,他对监禁判决并不感到惊讶。“每个人都能看到法庭是如何看待此案的。公道自在人心,”他说。
至于判决会否对媒体采访工作有影响,陈朗升认为在此阶段难判断,只能说对于行家是一种警剔,并称:“警察埋到你身就唔好理,拎左你记者证、身份证出嚟先”。现年42岁、身兼香港记协主席的陈朗升是网络媒体C频道(Channel C)的副采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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