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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日本驻华使馆日前发布就有关福岛核电站排放废水问题接受中国《浙江日报》的采访全文,批评中方媒体“只截取采访部分内容”,没能全面且正确反映事实全貌。
据悉,隶属于《浙江日报》的“潮新闻”3月2日发表《拟向海洋排放130万吨核污水,日方做法不负责任》一文,质疑日方核污染水净化过程,并引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有关表态,谴责日本“强行批准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并推进排海工程建设”,“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
日本驻华使馆就此在3月3日通过推特表示,中方媒体在报道中称“关于邻近国家和地区的渔业及渔民将遭受的影响,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没有任何答复和说明。”但事实上,日本使馆已在回复中明确说明,根据国际标准及指导方针进行放射线环境评估的结果显示,有关“多核素去除设备”(ALPS)处理水的海洋释放,在考虑到生物浓缩和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对人及环境也可以充分确保安全性。而在将稀释后的处理水释放到海洋时,预计每年释放的氚总量将控制在福岛核事故前的水平。
日本使馆表示,虽然中方的报道中没有提及,但日方在回复中已明确说明,日本预计每年向海洋释放的氚总量远低于包括浙江省秦山第三核电站在内的中国核电站的释放量。
日本使馆的声明还强调,相关处理水的海洋释放始终以科学根据为基础,并接受国际组织严格审查,在确保透明性的前提下进行。今后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国际社会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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