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8 March 2023

美国对台军售违反《八一七公报》规定吗?

来源: 
自由亚洲

中国外交部长秦刚周二(7日)在“两会”记者会提出“中国人民有权三问美国”,不仅再度指控美方长期违反《八一七公报》向台湾售武,也质疑美方暗地里制定了所谓“毁灭台湾”的计划。

有关所谓“毁灭台湾”计划,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已于早前发表文章,说明消息源头嘉兰•尼克森(Garland Nixon)在2月25日透过影片自承“毁灭台湾计划”推文为嘲讽文;既然推文内容为虚构,相关报导也就无事实根据,中方官员却一再引用错误资讯,制造假议题。

至于美国对台军售,《八一七公报》确实载明“美国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美售台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编按:1979年)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对台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也就是说,双方有条件地同意美国继续售台武器,且并未设定美国停止对台出售武器的日期。

而且,公报与相关电报也载明,减少乃至停止军售的前提,是中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如果不提“和平方式”这个前提,单单指控美国违反《八一七公报》,仅是中国片面立场。

深度分析:

中国外交部长秦刚周二在“两会”记者会说,中国人民有权问:为甚么美方在乌克兰问题上大谈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却在台湾问题上不尊重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甚么一边要求中国不得向俄罗斯提供武器,一边却长期违反《八一七公报》向台湾售武?为甚么一边口口声声说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一边却暗地里制定了所谓“摧毁台湾”的计划?

秦刚上个月才说,有关国家应停止鼓噪“今日乌克兰,明日台湾”,却在“两会”记者会上,将乌克兰情势与台湾议题相比。除了自相矛盾之外,秦刚的发言还有错误讯息及片面主张。

所谓“毁灭台湾”计划,是美国广播节目主持人嘉兰•尼克森2月16日的推文内容,经台湾政治人物转传,再经媒体引用报导,但他本人已于2月25日在影片中自认推文为嘲讽文,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也已于早前发表文章详细说明这起因嘲讽文而制造假议题的事件。然而,在尼克森说明后,包括秦刚、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等官员却一再引用此虚构的内容,无视当事人的说法及相关事实查核。

《八一七公报》停售武器有前提

最近一次美国政府对台军售,是美国国防安全合作署(DSCA)上周三(1日)宣布,行政部门已通知国会将对台出售包括F-16战机配备的飞弹等军备,总价值约6.19亿美元。台湾的国防部随即发布新闻稿表示,面对中共常态性派遣军机与无人机袭扰防空识别区,影响台湾空域行动自由,已对台形成严峻的军事威胁,美国基于《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持续提供台湾防卫性武器,是维持区域稳定的基础。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上周四(2日)的记者会上表示,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严重损害中美关系和台海稳定;中方敦促美方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军事联系。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上周四说:“坚决反对美国向中国台湾地区出售武器。美方的售武行径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规定,是对‘台独’势力的纵容支持,是对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破坏。”

中国声称美国违反“一个中国原则”,但美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一中政策”,这项政策以《台湾关系法》、“美中三个公报”(《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和政策文件《对台六项保证》为指南。

美国的“一中政策”与北京的“一中原则”不同,“一中原则”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而美国政府只表示“认知”中国的主张,但本身对台湾主权问题不采取立场。除此之外,双方对于《八一七公报》也有不同理解。

美中在谈判建交的过程中,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双方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并于1982年8月17日签署《八一七公报》。根据公报第五点,“美国政府理解并欣赏1979年1月1日中国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9月30日中国提出的”九点方针“中,所表明的中国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

以及公报第六点:“考虑到双方的上述声明,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中国承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在前,美国政府有关对台军售的声明在后,第六点明示以前述声明为前提。但近年来中国多次以《八一七公报》第六点的文字指控美方违背承诺,却不谈“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另一个重点是,《八一七公报》并未设定美国停止对台出售武器的日期。

而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2年进一步讨论对台军售问题时,也向台湾方面提供保证,以及美国对《八一七公报》的解释。美国政府于2019年、2020年陆续解密相关文件。

历史电报:美方对《八一七公报》的解释

在美中签署《八一七公报》之前,1982年7月10日,时任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的劳伦斯.伊格尔伯格(Lawrence Sidney Eagleburger)发送给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James Roderick Lilley)的一封电报,提供了美国对《八一七公报》的解释。

电报写道,美方已提议可以声明,美国对台军售无论在性能或数量上皆不会超过近年来美中建交后所提供的水准,以及美国预期将逐步减少对台军售,其前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延续寻求和平解决台湾议题的政策。

倘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行动上有任何重大改变,朝向对台湾采取更为敌对态度的方向,所有可能与北京达成的、关于美国未来对台军售之任何理解,都将因此失效。

“最后,我想提供您最后一项保证,那就是:美国将持续对台军售。”

美中签署《八一七公报》当天,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舒兹(George Shultz)又发送电报给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李洁明,告知美国对台六项保证,包括:

.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
.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征询意见
.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斡旋角色
.未同意修订《台湾关系法》
.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
.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

总统备忘录中关于减少对台军售的说明

时任美国总统的里根发给国务卿舒兹与国防部长温柏格(Caspar Weinberger)的备忘录指出:美国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完全取决于中国和平解决两岸分歧的持续承诺;中国应该明确理解,这两件事之间的连结,在美国外交政策是件“永久必须执行的命令”。

备忘录写道,美国提供给台湾武器的性能和数量将完全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带来的威胁。

结论:

当今两岸情势紧张,面对中国强化对台军事威胁,美国持续供台防御性武器,并于近年解密有关对台军售的重要电报作为依据。在解密相关电报后,2020年,时任国务院亚太助卿史达伟(David Stilwell)曾说:“像这样进行历史回顾非常重要,因为北京有扭曲历史的习惯。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经常回顾并查阅史实。”

中国对台湾的军事打压日益增加,是不争的事实,如此情势并不符合美国政府当年签署《八一七公报》的前提,因此美国透过提供必要的防御物资和其他支持,以帮助台北因应来自中国的威胁。

这次美国向台湾出售飞弹等军备,北京又指控美国违反《八一七公报》规定,破坏台海和平稳定。北京企图以片面立场误导大众,再度展现其扭曲历史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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