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掌握無邊權力的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所挑起的有關香港記者協會的論辯,可謂奇觀。
首先說記協「哄學生入會」、「背靠大量學生記者」,其實記協憑什麼好處能「哄」學生入會?只有13%會員屬學生記者,大部分屬大專新聞系同學,如何「背靠」?記協以數據反駁後,鄧炳強是日轉移視線,說自己只是講「心底話」,反過來叫記協「開誠布公」,公開會員資料、任職什麼機構,以示清白。
即是說,堂堂一位局長,難道只是道聽塗說,連基本資料都不掌握,就開腔批評?
然後又祭出模糊視線的招數,不停提出問題,暗示、抹黑,又質疑記協「滲透校園」去「宣傳」。很多團體都會入校園演講,學校常請人大政協愛國者到校園,又是否「滲透」?警察搞「少年警訊」,是否大規模「滲透校園」?記協到中學校園,都是受學校老師邀請,教育局十多年前的大製作「通識科」,要求中學生認識時事,日日剪報,很多記者應邀到學校,講 fact check、講採訪經驗、講媒體素養、講明辨是非、講世界視野,難道這又叫政治化?
鄧炳強又質疑記協有無收外國錢,本人是記協會員,記協錢從何來,行家眾所周知,也很公開,正是周年舞會「買枱」及商界及機構的贊助。此事在行業內偶有爭議,就是如此求贊助,會否同官員或商界太密切,有失記者獨立自主的形象。什麼機構捐款,每年的宴會場刊都有列明,如今看來,方丈咁小器,這種籌款方式不失是明智之舉。
然後鄧炳強又叫記協公開財務狀況,「還你一個清白」,本來就白,還什麼清白?倒想問問前一哥,警察福利基金與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也收受很多捐款,卻不准人查閱誰是捐款人,警察是公僕,身為公務員又是敏感部門卻收受捐款,其實很例外,公眾要關注,為什麼警察又不肯公開帳目,「還自己一個清白」?七警暗角打人事件,定罪的警察也得到很多人捐款支援,如此支持罪犯,是否也應公開捐款人資料?
鄧炳強又質疑,記協在《東方日報》記者被黎智英「出言恐嚇」案件,不發聲支持記者是政治不中立,他又沒有說明,其實記協有發出聲明,此案法官亦已判決黎智英無罪,只是律政司要上訴。多年來,記協多次發聲明,聲援採訪中遇襲的TVB記者、大公報記者,又如何不中立?
鄧炳強又指記協會員來自少數幾間傳媒機構,暗指沒有「代表性」,姑勿論是否屬實,一個團體或工會,有沒有代表性關你乜事?記協有沒有代表性,如何拓闊會員層面,是行業內部自己要關注的事,不須政府關注;如果記協沒有代表性,另外那些新聞從業員的「聯誼會」等組織,更無代表性。
鄧炳強甚至叫記協公開會員資料、財務資料,來還自己清白。什麼時候,香港的組織要自證無罪?去學校演講,為何是需要澄清的罪名?叫人公開會員資料及就職機構,是否教唆他人違反私隱條例?
知道自己拿不出理據,就說人家「無器量」。
每日在清算民間組織的政府,反過來說人「無器量」;信口開河、講說話時查無實據的高官,就掌握法律武器的生殺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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