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8 November 2019

法工委指高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嚴重削弱特首管治權

高等法院昨日裁定,《禁止蒙面規例》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違憲。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提到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法工委表示嚴重關切。他認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他認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有關判決的內容,嚴重削弱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法工委正研究部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他表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條的規定,包括《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97年已經將《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用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以條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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