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1 November 2019

香港人權監察促停職徹查開槍警

香港人權監察對警員於毫無需要下用真槍實彈對付市民,表示震怒。



傳媒影片所見,一名交通警員今晨在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片段顯示,被該名警員突然抓實一人,然後未有警告下舉槍向另一人開槍,但兩人事前均未有作出任何攻擊行為,亦沒有持有武器。

據報,傷者現時情況危殆。

人權監察認為使用真槍實彈射擊手無寸鐵的人士,有極大機會殺死對方或令對方嚴重受傷,警方不應包庇。

警方應以一至兩項「意圖謀殺」罪名拘捕該名警員,並命令他停職,進行刑事調查。

中槍後有警員壓著傷者,更反手上索帶手扣,又將傷者搬動推起,之後又無即時鬆去膠帶,這些都是不必要地傷害傷者,涉嫌干犯非法傷害他人身體,同樣應列作罪名,拘控所有做出該等行為的警員。

此外,有多區出現警察擎真槍畫面,恐怕很快再有濫用實彈殺傷平民的事件,從而構成傷害人道罪行,無論警方公共關係科如何開脫,這些為該等事件辯解的人員,管理層級中沒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開槍和人道災難的人員,以至容許甚至指使這些事件的政府高層,以至失責未有拘捕和徹查今天開槍的警務人員,都干犯傷害人道罪行的國際罪行,要面對國際追緝和懲治。

人權監察提醒警方在行使公權力時必須符合法例要求,否則屬非法使用武力,須負刑事責任。



from [香港獨立媒體]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