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任何形式來堆砌的文字及話語,都再不足以構成可以把血寫的事實抹去的謊言!
這是毫無必要的使用警鎗,近距離向一個明顯沒有任何武器的年輕人開槍,然後繼續向旁邊的人補發兩鎗。惡意使用警察的武器,就是謀殺!
就算是那位年輕人曾經意圖用手撥開或拍打了一下那位警員手上持著的警鎗,但完全沒有任何動作足以威脅警員的安全。每個人只要看看那段片,再誠實的問一問自己,做應該可以得出這個判斷!
以交通警的鐵馬一再繞圈衝向正在離開的人群,到最後撞到了幾個人之後便高速離開,同樣是謀殺行為。如果認為他們干犯了任何罪行,大可以拘捕他們,以警察過去一段時間顯示出來的濫捕能力,拿下多幾個人,應該絕對不是問題,但絕對不能接受意圖用警察的電單車撞傷他們或撞死他們,這都是謀殺意圖!
有警員對此等行為不但視為理所當然,還要洋洋自得,又認為開三鎗已經太少,又說要為一個年輕人死得不明不白開香檳,這反映了什麼心態?是惡魔的麻木不仁!如果認為自己這麼正確,撞完人之後為什麼又要高速騎着鐵馬離開?就如同8.31那次,打完人之後為何即時轉身走人?這些行為與納粹黨認為屠殺猶太人理所當然已經沒有分別!
這就是今天香港的警察!這種暴警心態如何形成?崩緊的社會氣氛固然是一個因素,香港警員的個人質素及警隊的管理也明顯是一個關鍵的問題!
警員為什麼要用盡辦法隱藏自己的身份,不讓市民可以識別他們,因為他們心知肚明,知道自己違反紀律,干犯罪行,濫用暴力!他們自己當然不會承認。說謊之後怕人識穿,最小學雞的反應就是更加聲大夾惡,還要似是大條道理。但如果真的有理直氣壯的理由,需要千方百計去掩飾自己的身份哐?大聲夾惡,胡亂揮動警棍,只是反映他們對自己行為及表現也是自知理據貧乏!
政府高官、警隊高層、特首、奴隸派這一幫人,對這幾個月下來充斥着各種資訊渠道的相片、片段給傳媒的報道視而不見,還要捩橫折曲,文過飾非,根本就是幕後黑手。要把香港警察推行無法回頭的犯罪深淵,只能一錯再錯,繼續錯下去,以更大的錯誤來掩飾之前的錯誤。這一個不斷把錯誤提升的惡性循環,不正也是特區政府在處理《逃犯條例》修訂時的同一套路嗎?
同樣道理,置香港政制政治制度的不合理於不顧,不斷以為透過強權、透過歪理、透過暴力,就可以壓服香港人,北京這一種套路,不也正是令香港的政治死結越見難解的惡性循環嗎?香港政府難以施政,香港社會難以得到善治,不也正是這種惡性循環不斷向下沉淪的結果嗎?
以為可以繼續透過權勢及暴力來解決香港的問題,正是令香港的問題越來越難以解決的關鍵原因。
相信香港有不少在其位的、曾經在其位的人,其實也是知道這一點的。不過,能夠勇於指出的又有幾人?近期所見,除了部份學界的朋友,曾經處高位又敢於指出問題核心的,似乎就只有前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先生。至於前高官,除了陳太、除了那一位已經任滿後願意重回人間的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之外,或多年來都在評論的平叔之外,就似乎再找不到其他人了!
曾經一度矛人盼望的鬍鬚曾去了那裏?有人說,起碼還有少數人沒有變成羅范椒芬或余黎青萍!但對於這些曾經高官厚祿,在香港得了這麼多好處的人,今天他們已經再無後顧之憂,大家對他的期望就只能這麼低嗎?
至於在其位的就更不用說!今天的問責高官,很多都是專業人士,都是飽讀詩書,他們今天負責的都是他們自己也曾經長期從事過的專業範圍的事務。但他們對於今天的局面也是噤若寒蟬,翹起雙手,甚至說一些遠離專業標準的話,就更不要說崇高一點的價值及承擔了!負責公共衛生的,長期從事醫療工作的,可以說不知道水炮車的水柱或催淚煙的成份,但卻夠膽公開「肯定地」說不會對健康構成損害;曾經從事社會工作的,甚至是教過人點做社工的,竟然暗示叫專業的社工八個小時工作放工之後就當什麼事都都沒有發生;至於負責教育的、負責保安的、負責律政的,就更是不堪了!
大時代就是人性的照妖鏡!今天的香港,可以說是群魔亂舞了。暴警魔警,只是前臺小丑,他們只是後臺更大的惡魔的代理人及打手!
對於近期發生的事,特別是這兩天出現的事件,包括濫用警槍近距離射傷年輕人,包括周梓樂同學的不幸,包括很多無辜示威者被警暴傷害,包括很多不明不白的所謂自殺,也包括7.21及8.31,我覺得再沒有任何謊言可以掩飾這些赤裸裸血寫的沉痛事實。
最令人覺得沉痛的,是那些權勢中人德性的墮落;也包括得到社會及公眾授權,可以操控合法武力的那些自以為好有權力,其實是小爬蟲的人之窮凶極惡;更是我們的社會制度竟然容許那些只配做奴隸的人,把香港推向沉淪。看到在校園地上同學寫上的一段話:「我們不是賭徒,是賭徒。為公義、自由,我們賭上前途」。讀來一字一淚,令人倍感難過。憂慮也難以掩抑,有人甚至可能要賭上性命。這些究竟是孰令致之?
迷漫如霧的催淚煙,震碎人心的槍聲,侮辱眾人智慧的謊言,令人難過,令人憂慮,令人憤慨,但都不能抹去淡淡血痕所揭示的事實與道理。
from [香港獨立媒體]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