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 July 2018

觀點:砍童事件背後 「弱者報復社會」現象的根源在哪裏

鄧聿文
獨立學者
2018年 7月 2日

6月28日發生的上海刀砍男童事件最近在中國自媒體廣泛傳播。命案地點在上海世界外國語小學附近,事件導致2名男童去世,1男童和1女性受傷。男童均為該小學學生,女性則是學生家長。當時正值學校舉行畢業慶典。砍人者黃某來自湖南邵陽,今年29歲,畢業於湖南科技大學,據悉來滬找工作無著,遂產生厭世情緒,懷藏著一把菜刀,行兇報復。

這也是6月下旬中國發生的第四起針對無辜平民的濫殺事件。

該行兇案引發人們對社會底層的一些失意者報復社會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關注和討論,在中國,類似惡性事件時有發生,除刀砍學生或成年人外,還有火燒公交車或者商場,以及其他方式的濫殺無辜,近幾年都有報道。

過去發生此類事情時,媒體尚會公開報道,但現在基本隱匿不報,理由是怕造成不良影響。而從社會角度看,亦因這種事情漸多而感覺麻木,此次因為受害者是沒有多少防範意識和能力的小學生,而刺激了人們的神經。

坦率地說,今次事件是一起隨機的極端事件,要防範此類行兇行為是很難的,但這不是說,我們就可把責任完全推給行兇者本人。

我們可以把這些年發生的平民針對平民的行凶事件,大致分成兩類,一類像黃某一樣,沒有一個具體的因素或動機;一類是行兇者遭受到了某種明顯的或他自認為明顯的不公對待,在其向政府和社會訴諸救濟渠道無果後,產生行兇殺人報復社會的念頭。前者的社會責任小一點,但也不是說沒有責任,後者則不可免責。

這種弱者對弱者的報復,借用美國人類學家斯科特的一本書名,可稱之為「弱者的武器」。但斯科特在同名書中的「弱者」,指的是處於社會轉型期的馬來西亞農民,他把農民的偷懶、裝糊塗、開小差、假裝順從、偷盜、裝傻賣呆、誹謗、縱火、暗中破壞等行為,看作為他們反抗僱主和其他榨取農民利益群體的「武器」,它適合當地的社會結構和農業特點,是一種有效的反抗方式。

而我所說「弱者」,不是固指某個特定群體,只是陳述一種事實,即不管行兇者是基於何種原因淪為弱者的,他現在的處境是在社會邊緣,處於一種事實上的弱者地位。當然,這樣的「弱者」,大都隸屬於社會的弱勢階層或底層社會。這樣一個人,當他受到侮辱或努力後,意識到無法改變自身的邊緣地位,於是不再選擇順從,認命,而萌生極端的反社會心理,他們要用社會來為自己的冤屈或不公「陪葬」,但由於他們向欺負自己的強勢階層"復仇"面臨實際困難,便將報復社會之刀砍向同為弱勢者或比自己更弱的群體,包括像學童這樣的體力弱者。此時對他們而言,報復誰不是目的,報復本身成了目的。由於在他們做出這種選擇時,多數人已經抱有同歸於盡的想法,所以,報復的動作弄得越大,其復仇的心理也就越能得到滿足。

但從社會的角度看,他們這種針對弱勢平民的瘋狂的發洩和報復行為,是一種典型的互害模式。

對我們來說,需要反思的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何以此類行為比以前反而更多?中國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一些人可能不喜歡這麼假設,他們會拿美國的例子做反駁,美國近年來槍擊案也很多,是不是美國的社會也出了問題。其實中國和美國沒有可比性,美國是個持槍自由的國家,而中國,差不多是除朝鮮外社會管制最嚴重的國家,刀具在中國是受到嚴格管控的。但即使如此,槍擊案也反映出美國社會的極化現象最近幾年很嚴重。

中國社會的問題幾乎表現在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不客氣地講,中國就是個社會治理失敗的國家,社會治理的失範和失序到處可見,觸目驚心。其中最讓人憂心的,一是個體的自由受到嚴格約束和禁止,二是群體自治被取締,在這種情形下,當幾乎所有的公共產品都由政府來提供和分配,社會就會發生爭奪公共產品和資源的戰爭,難有基本的公正可言。

因為在政府能夠決定一個社會從思想到物質分配的幾乎各個方面,甚至連私人事務也干預時,社會就存在著嚴格的等級制,這就使資源的分配不可能公平,特權階層總是分得最多最好,而為了在社會分配中盡可能最大化自身利益,人們也總是使出渾身解數,去討好和接近權力,將更多的權利「自願」讓渡給掌握著分配大權的行使者。此乃中國出現各種醜陋和醜惡現象的總根源。

特別是,一旦上述情況被固化,資源爭奪的失敗者無法從社會分配中改善自身、家庭及後代處境,其遭受的狀況甚至不能獲得政府哪怕是言語的「安慰」,那麼,他們中的多數就會把自身處境之「惡」運歸咎於社會,是社會害了自己。在他們的認知中,很難認識到這是因為存在一個壟斷權力和公共資源、只為自身謀利的超級「利維坦」,於是,拿社會洩憤,將心中的不滿乃至仇恨投射到社會,瞄凖其他弱勢群體製造事端,就幾乎必然。

所以,弱者對弱者的報復,表面上看,是偶然和隨機事件,但剖析其成因,會發現它是一個政治和社會問題。要解決它,也只能從政治和社會入手。但現在中國社會沒有能力去解決,因為這是一個從教育、道德到規矩的總體性問題。單個和局部的改善無法撼動整體的走向。

此外,社會的反思總是集中在幾天,當新的事情發生後,輿論追逐新的熱點,沒有多少人會去真正關注受損者的心靈,但對受損者而言,這種事總是易被傳染的,具有一種潛移默化的「學習」效應,故可見,中國社會將繼續在他害和互害中匍匐行進,下一次出現濫殺無辜,一點也不要奇怪。

(注:本文不代表BBC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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