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1 November 2015

南海仲裁案再給中國當頭一棒

在美國剛剛高調地進行南海巡航之後,在“文”的方面,中國南海主張再受到嚴重打擊。國際法庭常設仲裁法庭10月29日宣佈:有權管轄菲律賓訴中國的南海仲裁案。否定仲裁庭擁有管轄權一直被認爲是中國最強的一座堡壘,此關一過,中國在仲裁案上前景不妙。這個結果一點都不出奇。菲方在經驗豐富的律師重組了其核心訴求,以巧妙的方法規避了法庭所不具有管轄權的領土主權問題。而集中在國際海洋法公約的規則方面,這都是在该仲裁庭管辖范围之内的事。此最難一關一過,菲律賓可望在以後的裁決中贏得絕大部分訴求。

此案有三個令中國極爲頭痛的地方。首先就是九段綫的法律地位。儘管仲裁庭並未即時宣佈對此問題有管轄權,但將會在實體問題程序中聆訊,這足以把問題帶上國際法庭,迫使中國就此問題表態。

中國一直以來刻意回避九段綫的法律問題,即便是2009年給聯合國的照會所附帶的地圖上有九段綫也沒有説明其含義。其實國內的學者也大都詬病與此而多次提議政府應該儘快澄清立場。政府始終不做有難言之隱。中國希望通過把它解釋為國界線或者歷史性水域,以達到控制整個南海的目的。但此擧顯然不符合國際法。九段綫唯一合理而且符合歷史原意的解釋就是島嶼歸屬綫,即主張綫内所有島礁暗沙都是中國的。但如果中國承認這一點,即便各國承認中國的領土主張,中國也只能享有依照國際法規定的水域。要控制幾乎整個南海的企圖就失去法律基礎,肯定心有不甘。

第二個是礁石和低潮高地的地位。公約規定礁石只能擁有12海里領海,低潮高地連領海也不能擁有。兩者都無權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這點中國一直不肯明確承認。但自從美國巡航之後,就連“強硬”的環球時報也不得不承認,中國在南沙目前控制的島礁都屬於礁或低潮高地,都沒有專屬經濟區,後者還沒有領海。看來中國已經準備就這個問題遵從國際法了。

但仲裁案還給中國出了一個更嚴重的難題。那就是低潮高地是否可以通過“先佔”而獲得。如美濟礁那樣的低潮高地,如果不能通過先佔而獲得,那就只能根據就近的原則(它位于菲律賓大陸架上)而確定其歸屬。那麽中國甚至連對美濟礁的主權也不能擁有。相伴而來的一個問題,就是訴求第12項所提出的,中國在美濟礁的人工島是非法的:如果美濟礁屬於菲律賓,那麽中國自然無權在美濟礁上構建人工島。

美國只是不承認人工島能帶來領海,菲律賓的訴求連人工島是否合法也要質疑,豈非更加要了中國的命?

更有甚之,如果美濟礁之類的低潮高地不能通過先佔而取得,那麽像曾母暗沙一類的在海底二十多米的暗沙,自然也不能通過先佔而取得。當然,這本來是一個常識,水底的石頭根本不是陸地,何來領土一說呢?但中國這种過分的主張如此一來則終於要面臨被正式否定的一刻。那種深入人心的祖國最南端的宣傳如何收場,也是個很大的挑戰。

由於海洋法法庭的仲裁缺乏執行力之故,只要中國不理,就無法強行要中國執行。可是,法庭仲裁的(不利)結果肯定會對中國在南海中的主張有很大的影響。以後中國在南海,無論是談判或者仲裁,都會面臨很大的壓力。美軍和其他軍隊在南海的行動必然會更爲理直氣壯。習近平出訪越南新加坡以及會見馬英九,都可能會部分地緩解國際壓力,但都衹有短期效用。一文一武夾擊之下,中國南海政策確實要重新思量了。

其實,中國遵守國際法和承諾,修改在南海不合法合理的主張,這並不是壞事,反而有助於被世界接納成爲負責任的大國。美國當年開國際先河,接受領土問題上的不利仲裁(帕爾馬斯島案),被視爲守法的典範而被尊重,這對塑造美國的領導形象有不可低估的正面作用。中國也可以此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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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5/11/blog-post_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