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5 October 2015

國際法觀點 學者:台灣被中華民國政府佔領70年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黃居正今在「聯合國成立70週年」座談會中指出,依照國際法觀點,台灣現在不是個國家,而是「實體」,被中華民國政府佔領了70年,理解台灣現在的法律狀況不是悲觀,是這樣才能知道要做什麼事。
黃居正認為,二次大戰結束,日本在1945年的《降伏文書》是戰爭時期交戰國承認戰敗的宣示,《開羅宣言》也是片面地宣示,都非條約,至少要到1952年中華民國和日本簽訂的《日華合約》後,雙方的戰爭狀態表面上才結束。
黃居正指出,即使是《日華合約》,也無法作為台灣法律地位的關鍵文件,當時締約的中華民國已經不是完整的國際法主體;1952年戰勝國和戰敗國締結終戰的《舊金山和約》,世界各國並沒有允許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因為雙方仍屬於交戰狀態,無法確定哪一政府合法代表中國。
黃居正指出,台灣的法律地位在1951年與1952年後是未定的,台灣事實上是中華民國政府代表戰勝國,從1945年至今,整整佔領70年,而依據《戰爭法》,「佔領」並不能取得所佔領土的主權,只能透過和平條約移轉領土才能合法取得。
黃居正也認為,台灣雖然目前滿足了領土、人民、有效統治的政府3個要件,但在「與其他國家交往的能力」要件,台灣並無法具備,現在常有人說,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國際法的觀點,這個說法需要被批判,台灣事實上是「實體」,絕對不會是國家。
黃居正表示,理解台灣現在的法律狀況,並不是悲觀,而是知道要做什麼事,目前全世界超過170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相對來說,一個從來不願意主張自己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中華民國政府,是絕對不利的,一定要清楚認知。


[畫] 台灣被帶賽節

from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8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