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星期四(10月29日)做出裁決,自己有權審理菲律賓就南中國海主權爭議提出的訴訟。
觀察家普遍認為,這項裁決可能會引起中國的強烈不滿。
菲律賓表示,菲律賓和中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約國,應該用這項公約來解決兩國間就南中國海一些島礁的主權歸屬出現的嚴重爭端。
但是,中國拒絕參加在海牙的這個具有一百多年歷史的國際仲裁法庭所舉行的聽審,並堅持表示這個法庭沒有對這個案件的裁判權。
常設仲裁法院星期四發表聲明說,經過審查菲律賓提出的訴訟,法庭拒絕了中國有關「爭執涉及南中國海島嶼主權歸屬,超出法庭司法權限」的陳述。
法庭表示,這項案件反映了「兩國間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解釋及使用出現的紛爭」,因此屬於法庭管轄的範圍。
重要海上通道
南中國海是重要的國際水上通道,全世界大約三分之一的交易石油經過這裏。
中國聲稱對幾乎整個南中國海擁有主權,但同時聲稱對南中國海部分地區擁有主權的國家和地區包括越南、馬來西亞、菲律賓、台灣和文萊。
在2012年中國和菲律賓之間發生海上對峙之後,中國控制了位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的黃岩島。
此外,中國還在南中國海進行了大規模的填海造地活動,致使有關國家擔心中國企圖利用這些人造島礁在對立國家的家門口建立軍事基地。
路透社引述華盛頓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南中國海問題專家格拉澤(Bonnie Glaser)的話說,常設仲裁法院的這項裁決對中國是一個嚴重的打擊。
常設仲裁法庭設在荷蘭海牙,於1899年建立,鼓勵國家、組織和個人之間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而中國和菲律賓都在117個成員國之列。
(編譯:躍生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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