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October 2013

汉娜阿伦特与「平庸的邪恶」



张铁志

纳粹军官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將上百万的犹太人送上朝向死亡的列车。

但艾希曼说,我无罪。

纳粹政权倒台后,他逃到阿根廷。1960年,他被以色列特工绑架,次年在耶路撒冷受审,全球关注。出生德国、流亡到纽约的犹太裔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接受《纽约客》邀请前往採访审判过程,在杂誌上发表五篇文章,结集为《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审纪实:平庸的邪恶》。

艾希曼认为因谋杀罪起诉他是错的:「我从来没杀过犹太人,也没杀过非犹太人,就这个问题来说──我从来没有杀死过任何人,我从来没有下令杀人。」

在狱中时定期探访他的牧师也说,「他显然既没有对犹太人恨之入骨,也不是个狂热的反犹太主义者。他「个人」从未有任何反尤行为。」

连精神科医师一致认为他很正常;他对妻儿、父母兄弟姊妹態度「不只正常,还堪称为理想典范。」

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为都只是在履行职务,而他在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最终解决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因此几乎每一个德国人都有罪。

汉 娜阿伦特在书中描述他的最后陈述:「他从来没有憎恨过犹太人,也从来没有杀人的意愿,所有的罪行都是来自对上级的服从,而服从应该被誉为一种美德。他的美 德被纳粹领导人滥用,但他不属於统治阶层,只是个受害者,受罚的应该是领导阶层。艾希曼说:「我不是那个被打造出来的禽兽,我是谬误的牺牲品。」」

阿伦特同意。她说「艾希曼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也不像理查三世那样「一心想做个恶人;艾希曼格外勤奋努力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想晋升,而我们无法认为这种勤奋是犯罪…….他並不愚蠢,只是缺乏思考能力——但这绝不等同於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罪犯之一。」

的確,这是汉娜阿伦特在本书中要提出的:「艾希曼在临终一刻,似乎总结出我们在人类漫长罪恶史中所学到的教训──邪恶的平庸性才是最可怕、最无法言喻、又难以理解的恶。」

艾希曼不是恶魔,而只是小丑。

阿 伦特真正要指出的不只是邪恶的平庸,而是其原因:艾希曼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没有思想能力(thougtless),而这就是平庸。在后来「思考与道德思 量──致W.H. 奥登」一文中她说,「大规模犯下的罪行,其根源无法追溯到做恶者身上任何败德、病理现象或意识型態信念的特殊性。做恶者唯一的人格特质可能是一种超乎寻常 的浅薄……是一种奇怪的、又相当真实的「思考无能」」。

如果一个人毫无犯罪动机有可能做恶?我们的判断能力是取决於我们的思 想能力吗?无能思考与良知的失灵,是同时发生的吗?阿伦特相信,思想能力,亦即判断是非与善恶的能力,可以酝酿出良知,因为可以確保人的道德完整性。因 此,「这种脱离现实与缺乏思想能力,远比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加总起来更可怕,这才是我们在耶路撒冷应该学到的教训。」

《艾 希曼耶路撒冷大审纪实:平庸的邪恶》在出版后引起很大的爭议。首先,许多人认为艾希曼並非真是一个没有恶意的平庸官僚:早在1932年以前,艾希曼就已经 参加了反犹太组织;在纳粹倒台后,他还在匈牙利参与了在欧洲屠杀最后一个犹太人的活动。尤其,艾希曼曾对同伴说:「我將高兴地跳进坟墓,因为500万个犹 太人死了让我很极端满足。」对此,阿伦特说他只是在「吹嘘」。似乎,她对艾希曼智力和语言的鄙视蒙蔽了对他的判断。

其次,阿伦特在书中追究德国和波兰与纳粹合作的犹太人领袖──用阿伦特的话说,「犹太领导人的角色无疑是整个黑暗的故事中最阴暗的一章」,这让很多人批评她对犹太人没有特殊的同情,去批评受害者是非常无情的,尤其她曾和支持纳粹的哲学家海德格有恋情。

对 於有人批评她不爱犹太人,她的回应是:「你说的很对──我並不被这一类的任何「爱」所打动,原因有二:(首先)我这辈子不曾「爱」过任何民族或团体──无 论是德国人、法国人、美国人,还是劳动阶级,我真正爱的只有我的朋友们,並且,我所知道和相信的爱仅仅是对於一个个具体的人的爱。」

著名学者Judith Butler詮释说,她的確不「爱」犹太人或「信仰」他们,而仅仅是「属於」他们。

总 结来说,《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审纪实》的一个重要贡献是探照出邪恶的平庸性及其与人的思考能力的关係,这补充了她之前的巨作《极权主义的起源》中的关於恶的 理论。在该书中她將极权主义界定为「激进的邪恶」(radical evil),会彻底改变人性,但在《艾希曼》一书中,即使人性本身没有改变,却依然能製造巨大邪恶。

不过,另方面两本书还是 有某种共通性;《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中强调极权主义的一个基础是个人在群体社会中的「孤单」(loneliness),因而激起对权威的忠诚:「只有当 他属於一个运动,他在政党中是一个成员,他在世界上才能有一个位置。」因此,可以说探討的是极权主义下个人服从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在《艾希曼》中则关注了 人的缺乏思考使他把服从当作唯一目的。

(不过,虽说此书对恶的理论有重要贡献,但阿伦特却强调这本书其实只是一部对审判的观察报告,而非探討邪恶本质的理论。)

《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审纪实》的另个重要贡献,是探索极权主义下个人责任和罪行。

「艾 希曼们」往往辩称自己只是一个小齿轮,只是服从法律和命令,而不能算是犯罪,並且如果他们有罪,人人都都可能有罪。事实上,战后的德国人的確背负著强烈罪 恶感。在另本著作《责任与判断》中,阿伦特就说,战后在德国道德混淆的本质在於,那些全然无辜的公民確认他们彼此和整个世界都感受到罪孽,然而那些罪犯却 少有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但阿伦特说,「没有所谓的集体罪恶或者集体的无辜,罪恶与无辜只有针对个人才有意义。」

她也认为 法官不应该把这场审判视做是对犹太人苦难的审判:「如果被告仅仅是个更大议题的象徵,我们就必须低头认同艾希曼及其律师的声名,亦即他之所以被绳之以法, 是因为这件事需要一个代罪羔羊,不仅是为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也是一个代罪羔羊来解释整场浩劫和其原因──反犹主义、极权政府、人类的原罪。」

而汉娜阿伦特在本书的核心主张就是,只要你参与了执行,你就要负起责任,就是有罪。

在 本书最后一段她说,法官应该有勇气说:「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你实际的作为,而非就你內心和动机是否可能无罪,也並非你周围的人是否有犯罪的可能。」「我们假 设,你之所以成为这个大屠杀组织中的一个工具完全是出自坏运气,但这不影响你执行,从而积极支持大屠杀政策的事实。在政治中,服从就等於支持。」因此就要 负担责任:「这就是你必须被处死刑的理由,也是唯一的理由。

(本文刪节版刊登於香港诚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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