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November 2019

香港警察肆無忌憚七宗罪

警察是神,永遠不會錯,你不要猜度神的旨意,要永遠跟從它的指示;神每天佈道會說的都是真理,你打斷它的啟示,乃不可饒恕之褻瀆;神若是凶殘地懲罰你,那是因為你做錯事,那是因為愛;神不用遵守紀律,因為它就是律法;如果它開槍想殺你,那是因為你有原罪;你不能反駁,因為它永遠是對。

記警察暴力,很難寫,因為舊債一路未清,新債數簿又滿,日復一日,無限累積。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權力的放縱,激起義憤,滋養仇恨,螺旋上升。

五個月來,一幕又一幕,警察惡行可以分幾類:

不分輕重,視民如曱甴

近日發展,警察可以擅入私人屋苑,舉槍指向高處民居,舉槍指向圍觀街坊,居民在自己地方活動,與警察可干?警察查案,為何要把催淚彈布袋彈射進大學校園?

維園足球場史上首次催淚彈嘉年華,當時群眾和平聚集,防暴警察開入公園發射催淚彈,成功惹怒一大群和理非;中環午飯時間,不顧一切大放催淚彈,一向對抗爭無感的外國友人,終於親歷食彈放題;防暴警突襲新城市廣場嚇怕路人;各區警察表演射甴曱,一言不合,把胡椒直噴路過市民;港島街頭,司機車廂內播《榮光》,被警察粗暴拖到馬路拘捕;銅鑼灣平靜一角,防暴警忽然向行人路上沒有任何動作的市民投擲催淚彈;街頭搜身,一名行人不肯站直,也惹得暴警發狂出警棍打人。

以上警察行為皆具同一特徵:他們分不清也不準備去分清「暴徒」與示威者,不分和理非與圍觀市民,不分圍觀者與過路人,不理會你是本苑居民,不管你是本校學生,不管你是中環OL,每個人本來就有權在自己的土地上站直,警察不管。

總之,眼前object皆甴曱;結果,四個字:與民為敵。

濫暴濫捕,威嚇常態化

兩宗警察開真槍嚴重傷人事件,荃灣一次,警察要控制場面大可以遠距離向天開槍示警,根本不需一尺距離直射心口;西灣河一役,交通警到場,有很多處理方式,但警員主動挑起事端,無受威脅下向手無寸鐵示威者行刑式近距離開槍射腹,流血倒地時更被防暴警以膝壓背加重傷勢;在葵芳,交通警揸電單車直撞黑衣人群,狂徒不理警例失去常性的制亂手法層出不窮,已陷於瘋狂。

警察四方樹敵,以下事件快要變成日常:警察可以瞄準記者群射布袋彈、,扯記者防毒面具、向路過傳媒司機射布袋彈打頭、可以隨意拘捕坐在地上拍攝的記者、警察可以向著毫無動作的社工瘋狂打頭、警察可以向著空無一人的大街發射噴火催淚彈、嚴重燒傷義務急救員、警察可以推撞消防,警察可以陀槍入醫院,警察可以拖延律師見被告。

被捕人想張口喊出自己名字,被掩嘴痛罵,何理可據?明明制服了嫌疑人,忽然撲上前膝壓,繼續警棍打頭,以腳踢頭。大街上鏡頭下尚可如此,回到暗黑警署你可想而知。以上失控行為,都有充足影像記錄,證據確鑿。至今拘捕三千多人,夠證據能落案控告的不足兩成,正是濫捕鐵證。

五個月來,你想止暴,實際在制亂,激進示威者拉不完,因為防暴警察正是仇恨之源,每一次衝突,只在製造更多憤怨。

曾經有個朱經緯棍打人,只恨當時太過光明磊落不蒙面;曾經有暗角七警拳打腳踢,只恨走得太前。若用同一案例標準,警察罪犯恐怕要坐爆香港監獄。

肆無忌憚,得權力呵護

部分警察變本加厲,源自制度性呵護,一路加固。政府禁你蒙面,卻縱容警察執勤時蒙面;政府以禁制令,免警察被起底,卻沒有禁制令阻止警察泄漏市民資料供人起底;警察隨時查你身分證,身上卻無編號,不願出示委任證。自稱光明磊落,卻要遮遮掩掩。

警察教育記者多拍攝破壞暴行,記者拍攝警察劣行,則以強力鐳射電筒阻礙拍攝,又以身遮擋記者記錄。警察可以隨便用強力電筒照你,你身上有鐳射筆就叫藏有攻擊性武器。警察穿着制服執行職務時,可以罵你曱甴;你問警察拉人理由,你問被捕人姓名,警察就說你阻差辦公。

止暴大晒,卻雙重標準,不公平不公道,無日無之。

說謊成性,公信力歸零

從小節,已知香港警隊說謊成性。明明是「發射催淚彈」,你說「施放催淚煙」;明明是「鐳射筆」,你硬說是「鐳射槍」;明明是「水炮車」,你說是「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噴的明明是「胡椒水劑」,你說是「顏色水」。水炮車噴射清真寺,明明沒有暴徒,你說「驅散暴徒」,明明刻意去射,你說「誤中」。警察校門前撲跌學生,你說「滑倒」;警察暴打已制服的人,你說看不到。有被捕人指控警察性侵,警隊可以謂匿名指控無從查證,但又謂理所當然否認有其事。真的無可辯駁了,你說「不完美,要改善」。

每天警謊多一些,你以為懂得玩語言偽術好聰明,警察的公信力就是如此一天一天剝落,失信於民。

內部監察,已淪為笑話

警隊冇皇管,高層想推行「行動呼號」制度,讓人辨識警員身分,原來警員可以抗命拒絕遵行。政務司司長半聲含糊其辭的代警道歉,可以引來員佐級警員協會批判;愛國先鋒光頭探長微博爆紅,罵林鄭罵法官教政府做嘢,只要政治正確,紀律可以蕩然無存。年輕生命的隕落,五毛愛國賊口不擇言嘲笑,算是個人修為;手執武器執行公務的防暴警察竟然公然謂「今晚開香檳慶祝!」「恭喜晒!」,狂妄失控。

今天香港的警察犯罪行為,完全無後果,向空無一人大街放催淚彈,影響全街民居;射布袋彈連珠炮發,有如打war game;愛好射擊的警察有福了,天天實彈練習,開了槍填張表就可以,無後顧之憂,所以蒙面武裝分子在街頭,可以大大聲說:「我係唔會驚你!」

外部制衡,穿崩一場戲

林鄭誓死不肯獨立調查警暴,因為現行機制「監警會」,監警會有幾廢,全香港人都知,惟獨權貴圈喬裝不知。最新發展,監警會請回來的「外國專家組」,其中一人終於忍不住要爆,公開了本應是保密的五人專家組的「進展報告」,其實行文似「最後通牒」,表明監警會缺乏權力及獨立調查權,有結構性限制,阻礙搜查證據,聲明的行文甚至表明,於此局限下,就算加大監警會權力,寫出初步報告也只是一件「或許可能」(may be possible) 做得到的事,長遠要一個獨立而有權力的機構深入調查。

本來,監警會及政府又想重施故技,請夠五個「國際專家」,粉飾監警會之廢,制度不改,只想粉飾門面,蒙混過關。怎料國際專家不賣帳,要爆料,不想出賣自己尊嚴,不想做監警會的   condom。

至此,所謂監警會的這場戲,已經破產。很可惜,事情已拖了五個月,就算今天回頭,成立一個和稀泥式的獨立調查又和解的委員會,已經太遲。

看到了沒有,若然政府一早承認監警會無用這個人所共知的事實,願意進行獨立調查,事情又怎會發展到今天這局面?但林鄭與幕後黑手選擇以警察與暴力去解決政治問題,才是釀成大錯的元凶。

公安姓黨,手臂的延伸

警隊可以如此放縱,歸根究柢,乃極權政府以法律作武器,警察就是前綫的劊子手、就是完事後的遮醜布;內地最新指導綱領叫「公安姓黨」,香港警察姓黨的日子不會遠。權力主子的無限祝福,有如一道又一道春藥,光頭探長都可以變成香港雷鋒。警察自義,大大聲說「我執行香港法律」,殊不知道由緊急法到公安法,都是殖民地時代的可恥法律。

執法者失信,是法治崩潰第一步。警察暴行,政府不能罵不敢碰無辦法查;示威者遇襲不敢報警,會演變成拳頭私了,紛爭再無可能和平解決;繼續激化衝突,黨警及黨皆樂見,因為大條道理使用極限武力,明正言順取消選舉。

幾個月來,警隊不分輕重,視民如曱甴,濫暴濫捕,威嚇市民成為日常;肆無忌憚,因為得權力呵護,但說謊成性,令公信力歸零;內部監察,淪為笑話,外部制衡,戲亦已穿崩。「亞洲最佳」的香港警隊,極速表演花式自殺,五個月內,巨獸練成。

讀到《大學線》有記者到烏克蘭訪問當年革命時的防暴警察,他執勤時知道眼前的示威者中有自己親友,道德受煎熬,他說,有一個口訊想給香港警察:

「……不要讓仇恨蒙蔽你。此時此刻,仇恨只能給你最壞的意見。請記住,示威者或許是錯的,但他們是你的鄰居、朋友、親人——你們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革命、政權與體制來來去去,然而你們始終肩並肩地生活在一起。」

權貴們最恐懼警察與人民肩並肩站在一起,所以他們灌輸並縱容警察的「曱甴」思想,視民眾為曱甴,不是親友,不是人,警察才能殺無赦,才能享受提起胡椒噴霧射曱甴的快感,才能向着路過途人顏面直射,才能向途人叫罵,謂「(開三槍)少得滯」。

以上一切問題,已成為結構性死結。

每個狂暴警察的背後,隱約看到還有些理智的,平和的、會拉住發狂同僚的警察,希望我沒有看錯。

from 潮 池  http://aukalun.blogspot.com/2019/11/blog-post_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