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民主自由人權司法獨立不是核心價值,都是西方荼毒;好的,我們不如淺白一點,談談五歲價值。
全世界的人,都會教導小孩子某些價值觀,不如我們做一個思考實驗,有些價值觀,放諸四海皆準,全地球不同文化不同種族的人,都會教五歲孩子這一套,可稱之為「五歲價值」。
教導孩子孝順父母?不,我想像不到歐美家庭會教孩子這一套。
有人打你左邊面,要給他打右邊面?不,這種高尚情操恐怕大部分人不接受,遑論教育五歲孩子。
我相信,全世界人都會教五歲孩子這些事:
一,不要講大話
你能否想像,世上有一個民族會稱讚孩子:「講大話講得好!孩子行騙手法層出不窮,騙得妙!五歲就懂欺騙,前途無可限量!」不會吧,我們不會希望五歲孩子沒有誠信,從小學習虛假。不過,我們面對的國家,有個中央電視台,帶頭宣揚假消息,以國家之名造謠,欺騙十四億人。
二,有錯要認
沒有人會如此教小朋友:「做錯了事,死不悔改!死不要認錯!認錯代表軟弱!」這裏,有一個林鄭月娥,有一個所謂問責班子,本來無一物,只是用三個月時間,就摧毀一個國際都會,任由仇恨升級,卻悠然自得,無人問責,更妄想摧毀法律基礎,動用殖民地惡法,以「緊急」之名,奪取「不須依法」的無上權力。
三,遵守承諾
做人要有口齒,答應過的就要做,履行承諾要認真,不要敷衍了事。我們不會教孩子,毀掉諾言仍振振有辭;我們不會教孩子,莊嚴承諾都是權宜之計。例如《基本法》裏承諾的普選,例如《基本法》裏承諾的自由自主,我們不會教五歲孩子,白紙黑字簽名作實,勾完手指尾,轉頭反悔,暗地玩嘢,當別人係白痴就是美德。
四,不要打人
我們不會教孩子:「睇唔順眼就打!五個圍一個打!沒有反抗能力更要打!幾百人衝入地鐵站見人就打!」而我們這個社會,濫用暴力的卻是警察,公然帶頭襲擊平民的是黑社會,權貴卻視若無睹,更謂打得好,打得妙。我們不會教孩子:「這個人是曱甴!」更不會教孩子一齊罵:「你們全部都是死曱甴!」
這一點,要詳細講。
我們這城市,就有一幫警察向着市民途人示威者,大罵曱甴,警察員佐級協會更在聲明中公然白紙黑字稱示威者為「蟑螂」,一幫愛國賊興奮附和。
又是時候讀讀納粹歷史,納粹軍官誣蔑猶太人時,就愛用令人厭惡的比喻,管治波蘭的納粹軍人 Hans Frank 形容波蘭「滿是蝨子與猶太人」;納粹宣傳品常用鼠群與猶太人並列;希特勒曾形容猶太人如社會的污垢與膿腫,一如「蛆蟲」。*
如此比喻,不單單是一種侮辱,拿着槍枝的人會慢慢變成惡獸,因為對他們而言,眼前的人已非人,沒有尊嚴沒有道德人格,不須尊重,只如可厭的曱甴木蝨與蛆蟲,人人得以誅之,比喻重複十萬次就變成真實。武裝部隊把曱甴形象內化,手段就會愈加狠辣,內心毫無愧疚感。
你執法就執法,為何要使用過度武力、行私刑、極度羞辱之能事,而上級又縱容?曾有人問一位納粹軍官 Franz
Stangl,為何他管理的猶太人都快要送去毒氣室行刑,還要容許軍人虐打他們?Stangl
答道,這是一種調控,讓軍人習慣如此,他們才能完成他們要做的事。殺害六百萬猶太人就是這樣慢慢調控出來的。
民主自由你不中聽,還認為自己好自由,那麼,我順得人,不跟你爭拗。
市民所要求的,其實不多,既然逃犯條例已死,就請你乾脆撤回,不要語言偽術講大話;承諾了的雙普選,不要當作無講過;警察公然叫市民做曱甴,濫權打人,市民只希望有獨立調查委員會,制衡失控巨獸,做錯事要認真面對。
這些,都是五歲孩子都懂得的事:要求這個政府不要講大話、有錯要認、承諾要遵守、不要亂打人。
這只是很卑微的五歲價值。
* 有關納粹歷史數段的資料,摘自 Humanity, A Moral History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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