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负责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案的国际辩护律师团队联同联合国特别报告员作出紧急呼吁,指一位控方关键证人李宇轩曾在中国大陆的监狱遭受刑讯逼供,作出不利于黎智英的证供。
声明称,有“可靠证据”显示,李宇轩在中国大陆的监狱遭受酷刑对待后,才承认和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香港当局对此完全知情,然而控方却以此作为案件的关键证据。
在香港“反送中”抗议期间,李宇轩是国际游说及筹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随着香港当局在“反送中”后对民主人士大规模逮捕和清算,李宇轩与另外11名港人2020年试图从香港乘船偷渡到台湾,却在国际海域遭中国海警截获,被关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
《华盛顿邮报》去年12月报道称,调查显示,李宇轩在被抓捕后,遭受中国当局的非人道虐待。12港人中绝大部人没有遭到身体虐待,但7名熟悉看守所情况的人表示,李宇轩的囚室持续传出尖叫声,其中一人表示,“李面对的情况较其他人恶劣十倍”。
李宇轩服完刑后,于2021年3月被移交回香港警方,其与涉案另一人陈梓华被控与黎智英等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2021年8月李宇轩及陈梓华认罪,并将以“从犯证人”身份在黎智英一案中作供。
黎智英案国际辩护团队首领英国御用大律师加拉格尔说,“免受酷刑的权利被视为文明社会的基石,因此在国际法中被视为一项绝对权利。因此国际法禁止使用由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所得来的证据”,中港当局必须向联合国负责,停止使用酷刑和胁迫所得的证据。
此外,在黎智英案的审讯中,控方还指控3名英国人权活动家是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的“共谋”。4日,英国人权组织“香港监察”多名赞助人联署致信英国外相卡梅伦,要求他就事件发声明回应。
信中称,针对英国公民的行为显示,黎智英被指控的只是与外国政客及人权活动家谈话,而他身为香港一家主要报章的出版人,这应该被视为是完全正常的活动。指控中不少的活动是在《香港国安法》前发生,显示《香港国安法》有追溯力,这与港府在该法生效时的保证相悖。他们呼吁英国政府制裁李家超,包括冻结其资产及禁止入境。
联署信还指出,英国一直未有制裁香港官员,亦继续有维持双边经贸官员往来。
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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