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8月2日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创下以律师事务所名义要求废除该法首例。此举虽获叫好,但法界也担心他们遭到打压。
中央社报道,"寻衅滋事罪"在中国立法多年以来,成为行政与警察机关打压民众维权上访的合法利器,因此被罗织刑罚的案件层出不穷,引发社会公愤。但中共当局迄今无视各界要求废除的呼声。
一则"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上书全国人大'关于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周五在中国社交媒体流传。建议书全文显示,晓临律所5名合伙律师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联名上书,并盖上律所的公章。
知名社会博主陆火周五在社交媒体发文,称赞"山东这家律师事务所,实在太硬气了!"
建议书指出,该所律师在多年执业过程中,办理了数起寻衅滋事案,"深感寻衅滋事罪罪状表述的模糊性,严重影响了公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损害了刑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建议书并指出,目前寻衅滋事罪的存在,是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处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模糊地带的行为,大多被以寻衅滋事罪作为兜底条款进行处罚。
建议书提到,网络上发表失察言论的行为以及上访、申诉、控告等行为,常常被指控寻衅滋事。实际上,如此指控不仅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使公权力缺乏监督,更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建议书强调,寻衅滋事罪立法及司法解释存在缺陷。该罪罪状表述模糊,其中"随意"、"任意"、"情节严重"、"情节恶劣"、"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过于模糊,而这些又是认定该罪的关键构成要件,司法解释也没有消除该罪在犯罪界限认定上的模糊性。
对于山东晓临律所上书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有法律从业人员表示,这家律所非常有担当,不过,就怕当地司法局找这家律所的"麻烦"。
截至4日晚上9时,山东晓临律所的公开上书尚未遭到审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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