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
【明報專訊】福島第一核電廠經過處理的核污水(下文簡稱「處理水」)上周三終於開始排出海洋,東電及國際原子能機構都會監測大海放射物質有否超標。現在,旁觀者只能希望東電的排放計劃30年都順利如其所說般進行。東電稱,排水是要為了廢爐作準備,現在開始排水了,那麼接下來如何?漁民擔心的「風評被害」問題,亦隨着排水掀起的日中外交風暴加劇。排水所引起的各種爭議,從來不是一句「請相信科學」就能解決。
2011年的3.11震災後,福島核電廠反應堆熔化,東電用海水將之冷卻,加上有雨水和地下水滲入,產生大量輻射污染水。東電利用多核種除去設備(ALPS)處理污水,並將污染水儲存在1000多個高15米的儲水庫,雖然預計明年2月至6月才爆滿,但東電強調,為釋放空間展開廢爐工作,必須將「處理水」排出海洋。東電稱,ALPS可以去除62種放射性物質,唯一不能去除的是氚,因此用海水將之稀釋才排放,強調符合國際安全標準。
反對排水的3個理由
我6月時已寫過日本漁民為何反對排水,簡單而言是3個理由:1.日本政府曾承諾得不到持份者同意便不會排放,但政府及東電卻在決定排放後才尋求漁民理解;2.排水將引發「風評被害」,打擊剛復蘇的漁業;3.東電過去劣迹斑斑,排水30年會否出現「想定外」難以預料。你可以說,這3個理由都不是針對「處理水」是否安全作出判斷,「毫不科學」,但卻不見得沒有道理。
1.涉及的是承諾問題,福島已有居民計劃入稟法院。2.則有3.11後的經驗支持,當時東北大部分地區都不受輻射影響,但日本國內外遊客卻長期對東北避之則吉,福島食物更要經當地政府及民眾多年努力下才重建消費者信心。至於3.,如果有留意3.11以來日本傳媒的報道,都會知道東電管理如何錯漏百出,難叫人信任。法院去年裁定,東電4名原管理層無視福島核電廠的海嘯評估警告,需向股東賠償13萬億日圓,上訴目前在審理中;至於3.11後處理核污水的錯漏更不時上新聞,如2011年4月曾將低濃度核污水排出大海,2013年又發生污水滲漏。
處理燃料殘骸最大困難
現在,「處理水」已覆水難收,而且還觸發外交風暴,究竟還會引起什麼反應尚難預計,不過,付出代價後,福島核災是否可以畫上句號?福島復興是否如願以償?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問題的答案亦牽動「處理水」要排海多久。排海其實對福島核災善後工作而言是相對簡單的一環,核災要真正畫上句號,需要取出1號至3號受損反應堆880噸的「燃料殘骸」(熔化燃料棒再加上金屬容器的碎片),否則會一直產生核污水。偏偏「廢爐」這一步才是最困難,東電目前亦束手無策。東電估計,廢爐預計要30至40年完成,但承認,取出燃料殘骸「極度不確定,技術難度極高,對人類來說是前所未有的挑戰」。
據東電網頁,預計今年下半年開始「試驗式取出作業」,派機械人到反應堆檢查及採集殘骸。不過,對於怎樣採集這些高輻射物並防止放射物質外泄卻未有定案。國家機構「原子力損害賠償.廢爐等支援機構」的委員會本月22日才發表報告,提出3個可行方法,有待研究。撇除艱難的技術問題不論,福島核災善後費用亦非常高昂。據《每日新聞》,東電2021年7月公布的最新經營重建計劃估計,賠償、廢爐和除污等共需要21.5萬億日圓。日本政府已向東電注資1萬億日圓,又給予13萬億日圓貸款,餘款要東電自行籌集。廢爐預計要8萬億日圓,但普遍預期這成本將繼續膨脹。
據《每日新聞》,自福島核事故後,東電支付除污染等各類賠償,截至2023年8月18日已達10.8萬億日圓。為了應對漁民最擔心的「風評被害」,日本政府成立了800億日圓基金支援漁業營運,但漁民因排水導致的實際經濟損失則由東電賠償。隨着中國全面禁止日本海產入口,香港又禁止十個都縣的海產入口,賠償預計會擴大。東電周五亦承諾會補償因中國禁運利益受損的漁民。東電最終要賠償多少,仍然是未知數。
除了核污水外,福島核災後亦產生大量輻射污染泥土,目前約有1347萬立方米,一袋袋黑色膠袋存於在福島各處,如何安置亦是一大問題。日本政府曾向福島承諾2045年前將暫存福島的污染泥土運走。日本政府更推動污染泥土再利用計劃,經處理後的污染土輻射濃度遠低於安全標準,但日本其他地方卻大多反對接收這些泥土再利用。究竟這些污染泥土最終怎樣處置,目前仍未有答案。
「處理水」排放不代表福島核災的句號,而且還掀起外交風暴。日本輿論普遍認為,中國的強烈反應是有政治考慮,並未理會科學。毋庸置疑,日中恩怨令事件難以平心靜氣討論,不過,反對的外國並非只有中國,跟日本無仇無怨的太平洋島國一樣有保留,只是小國的聲音不夠響亮,部分領袖亦最終認同日本。當然,部分評論以日中相爭的框架解讀太平洋島國取態(兩國都有爭取他們的支持),但這未免太輕視太平洋島國的歷史。太平洋島國的關注一直可在《衛報》及《東京新聞》讀到,跟日本漁民一樣,當地漁民對排放一直擔憂,而且事件亦喚起過去遭大國當作核試及核廢料處理場的歷史記憶。
據路透社報道,太平洋島國論壇主席、庫克島總理Mark Brown在8月23日便說,雖然認為日本排放「處理水」「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但強調太平洋島國對此事意見分歧。他稱,對於飽受外國核試之苦的地區來說,這是一個複雜的議題。美國1940年代至50年代在太平洋島國核試,法國在1966年至1996年亦曾在當地核試,遺禍深遠。《東京新聞》上周引述專研太平洋島國的日本學者竹峰誠一郎說,曾被美國當核試場的馬紹爾群島國會今年3月便通過決議,反對日本排海計劃;北馬里亞納群島的議會亦通過了類似決議,這些決議是基於過去被用於核試及處理核廢料的歷史提出的。談到今次排水,他說,「儘管放射性物質可能很少,但島民對於日本將污染水排入太平洋感到憤怒。對於日本而言,這可能只是海洋,但對於島民而言,它是生活的來源。」
這些心理陰影當然「不科學」,例如支持日本排放的斐濟總理Sitiveni Rabuka便斥將福島處理水跟30年前的核試相提並論是「靠嚇」。不過,核向來是爭議課題,一直以來都並非搬出一句「請尊重科學」便能解決。
以日本政府現時推動核電回歸為例,雖然民間現時普遍接受核電不可少,但一談到如何處置用過的核燃料(核廢料)便立即人人「Not in my backyard」。這些使用過的核燃料因為仍然有很強的輻射,至少要萬年才衰減,因此要小心地下保存。日本雖然核能發電60年,但一直未設置核廢料最終棄置場,核廢料目前暫存在各核電廠內,但估計重啟核電後空間很快便用完。
為了最終棄置場的選址,原子力發電整備機構(NUMO)早在2002年起便招募地方接受評選,但無人問津。評估分3階段需時20年,可謂相當嚴謹。由於核廢料要存於地底300米,選址要避免有活斷層或火山活動紀錄的地方,亦會考慮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等各方面。接受評估的地方頭兩年每年最多可獲得20億日圓津貼,獲選中又可獲一筆獎金,一些人口減少的地方政府就算想參加以紓緩財政壓力,但往往引起當地居民激烈反對。例如北海道的壽都町及神惠內村2020年申請成為首批接受評選的地方,評估目前仍在進行,但當地居民反對聲浪大。
走筆至此,「處理水」風波最大的教訓是什麼?「處理水」是3.11核災的無奈後遺症,而核災的終點仍未見到。核能目前聲勢浩大,在歐洲,多得法德兩國對核能立場南轅北轍,核能優劣有較詳細的討論。但香港呢?我們有認真探討過有關問題嗎?
文˙林康琪
編輯•秦瑞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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