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周二(9月22日)向香港四個傳媒組織致函,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定義,拒絶承認記者協會(記協)等媒體工作者工會的記者證,作為辨識記者的方法。
新規定下,警方只承認已登記香港政府新聞處發佈系統的傳媒機構和國際認可的非本地媒體,多家香港及國際網媒、學生媒體和自由記者均會受到影響。
警方指,過往在公眾活動中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礙警方工作,新例更明確和清晰,讓警方能夠有效辨識傳媒代表,在不影響行動效率下盡量配合媒體工作。
香港目前沒有嚴格法規限制媒體採訪工作,過往網媒、學生媒體和自由身記者大多使用記協證件作證明進行採訪,這些傳媒在香港抗議中拍下無數獨家鏡頭,彌補了主流媒體的不足和提供額外的觀點。
多個傳媒工會和組織表示關注,認為警方做法變相訂立了由官方決定的媒體監管制度,擔心會以此當為篩選記者的政治工具,侵害新聞自由,亦有批評聲音稱,警方害怕有更多鏡頭拍下他們的執法過程。記協直言,此舉「令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道路」。
警方及親建制派的說法
香港警方表示,自去年6月以來,香港的公眾活動吸引數以百計記者採訪,但警方先後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務人員,增加警察執法的困難,警方認為,這個定義更明確清晰,可讓前線警員更有效和快捷地辨識傳媒代表,以便提供協助。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表示,此舉不會影響記者以至校園記者在公眾地方採訪,但如果警方在現場拉起封鎖線,或是場地有限的發佈會,就需要一套客觀標凖去讓部分媒體採訪,而使用政府新聞處的系統登記名單,他認為這是一個「第三方更客觀(根據政府新聞處而非警方標凖判定)」、「行之有效、有認受性」的標凖。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稱,新安排可以有助「專業」記者採訪,他指控說,「過往看到很多暴亂情況,往往有二、三百人聲稱自己是記者,有多少真真正正是記者呢?我說過相信沒有一半是真正記者。」
建制派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葛佩帆說,在香港抗議出現「假記者泛濫」的風氣,需要「撥亂反正」。她說除了有很多自稱「記者」的人,亦出現過年幼學童自稱記者,這些人不但阻差辦公,亦阻礙真正專業媒體進行的採訪工作,她建議當局設立中央記者登記制度。
香港的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專業應用教授關偉接受香港媒體採訪時指,部分網媒記者於直播期間說髒話,行為「離譜」,影響新聞業界專業形象,「新聞自由不代表什麼也可以說,是有底線的……再不管(本地網媒),社會秩序大亂。」
自由記者:會繼續採訪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譚蕙芸在反修例風波中經常以自由記者身份,手持記協記者證在抗議現場採訪,透過觀察紀錄和採訪參與者等,撰寫眾多在社交媒體備受廣傳的專題報導。早前她把作品集結成書,銷量登上多家書店的排行榜,是香港具有名氣的獨立記者。
她早已從事10多年文字和電視記者,以前曾幫紀律部隊做媒體訓練工作,現在於大學教授新聞系學生,但在警方的新規定下,她將不被警方視作「傳媒」。
「我會繼續採訪,」她對BBC中文說,「記者一直以來並不是由官方認證,其專業是由自己去規範,做新聞要核實和公道,對公眾負責,不是由一個機構去認可你。作為自由身記者,也可以有專業記者一樣的表現。」
「事實上好多資深記者很少與單一媒體合作,會將作品給予不同的傳媒,這是大勢所趨,媒體越來越多把工作外判,最首屈一指的媒體也是請自由記者,連普立茲獎(普利策獎)也是開放給自由記者,警方做法是一種倒退。」
譚蕙芸也經常到法庭旁聽反修例風波案件,並指在法庭播放的多條片段,許多也不是來自認可的媒體,但多一個紀錄,就多了組織真相的可能性。
對於警方憂慮現場有記者混入示威者當中,她認為,如何去判斷一個人是否記者,取決於該人在現場是不是做記者的工作,有沒有做超越記者的工作,如有證據證明非進行記者行為,不管該人有沒有記者證件,警方都可以作出拘捕。
記協: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
香港警方和親建制陣營在這次爭議的論述以「假記者」為主,但警方並沒有詳細舉出實質案例去驗證「假記者」存在的普遍性。警方所修改的細則,明顯針對記者工會所發出的證件,令外界猜測,警方是否把持有記協記者證的人也被視作「假記者」。
這些記者工會所發出的證件本身有自身的審查制度,具備讓外界(包括警方)分辨記者的功能。過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明不會推行官方記者證制度,警方亦承認記協的證件,去年11月理工大學的風波中,亦曾與記協協調辨識記者的工作。
香港記協及多個媒體工會發表聯合聲明,形容警方的修訂是「變相由官方界定何謂記者,根本地改變香港原有的制度……嚴重影響採訪自由及新聞自由,亦令香港逐漸走向極權管治道路」,並指「警方絶不應透過行政手段篩選官方認可傳媒,損害港人本身享有的權利」。
聲明批評,警方指控有自稱記者人士阻礙執法,「僅屬一面之辭,並未提供實證」,與傳媒工會並沒有關連,認為修訂並不合理。
記協稱,目前有超過600名有資格申請記者證的正式會員,證件按會章規定發出,「審批過程嚴謹」,警方亦沒證據證明記協向會員發記者證等出現問題。
另一個由新聞行業高層組成的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則對警方做法表示關注,認為警方應詳細交代有關制度,釋除業界疑慮,確保記者採訪不會受到無理及不必要限制。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此前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表示,警方本身可直接投訴傳媒的失當行為,憂慮有審查機制會令一些媒體自我審查,在報道上嘗試取悅警方。
網媒與學生媒體的憂慮
在過去逾一年反修例運動中,許多獨家片段由網媒或學生媒體拍攝,包括去年10月1日和11月11日警員開槍的一幕,以及8月31日太子地鐵站內警方執法的畫面。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浸會大學、城市大學、珠海學院等多家大學的新聞相關學系發表聯合聲明,對警方做法表達強烈關注,認為此舉實際上是限制新聞自由,有違《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的條文,並認為有關措施不單影響非主流媒體及自由工作者,亦包括普通市民,不認同學生或獨立媒體因為無登記相關係統,就不能夠採訪具新聞價值的活動。
來自多家大學的新聞系學生媒體亦發表聯署聲明,嚴厲譴責警方修改規定,認為此舉令學生記者採訪期間變成犯法。
香港科技大學電台在早前拍攝了警方追捕截查期間逃跑的12歲女童的片段,其負責人謝同學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表示,對修訂表示憂慮,認為這次修改是針對學生媒體,「覺得我們阻礙他們,是因為好多時都拍到他壞的一面。」
另外,受影響的幾十家網媒也發表聯署聲明,指新聞自由是香港作為國際城市成功的基石,批評政府和警察沒有權力界定何謂傳媒,而是應該確保不同形式的報道和聲音能夠自由流暢地表達,這次做法令香港在國際上蒙羞。
根據警方修改的定義,海外網媒也是被排拒在外。多家香港網媒的聲明說,「現今互聯網及光纖年代,網絡傳媒已經大行其道,記協等組織亦一直與香港政府有合法合理及有效的溝通渠道,把網絡傳媒拒諸門外是等同把香港倒退回數十年前還沒有互聯網的落後年代、把行之有效的溝通渠道刪除,只會徒添混亂和爭拗……香港警方今次這種做法是落後及愚昧的,我們深表遺憾及反對一切篩選媒體、反對一切篩選記者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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