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戰書在有關活動上還說,特別行政區不存在「脫離憲法的『憲制』」與「脫離憲法的『法治』」,北京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授權特區實行高度自治的前提和基礎,「中央對香港和澳門的要求也是一樣」。
中國領導人此前已多次提出香港應在國家安全等方面學習澳門。栗戰書這次講話,是在澳門治權移交20週年快將來臨,香港「反送中」示威持續近半年之際,以及星期三(12月4日)中國舉行「國家憲法日」前夕發表。
香港輿論並未特別關注栗戰書的言論,對其是否旨在發出警告,香港意見不一。但一些評論人士對BBC中文記者指出,「澳門模式」難以搬到香港。
栗戰書說了什麼?
身兼中共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與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的栗戰書星期二(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出席「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並發表演說。
栗戰書說:「回歸20年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貫徹實施了澳門基本法的各項規定,正確認識並妥善處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使中央的權力與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在『一國兩制』架構內有機結合、有效運行。能夠做到這一點,其中一個特別重要的原因,就是澳門同胞始終堅持愛國愛澳的核心價值觀,有很強的國家觀念、憲法觀念,國家認同在澳門社會擁有廣泛、深厚的社會基礎。」
「澳門同胞在珍惜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的同時,堅定維護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歷任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主要負責人都由愛國者出任,特別行政區管治團隊中的關鍵崗位牢牢地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真正實現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
栗戰書在演說中對「全面凖確有效實施澳門《基本法》提出「四點希望」:
嚴格依照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實施治理——特區「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憲制』,也不存在一個脫離憲法的『法治』」;
- 依法行使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的全面管治權是授權澳門特區實行高度自治的前提和基礎,「兩者相互聯繫、內在一致,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割裂開來、對立起來」;
- 繼續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機制,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澳門事務和進行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 持續加強中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宣傳推廣,弘揚法治精神,牢固樹立起尊崇《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公眾意識與行動自覺。
栗戰書在演說結束時說:「今天是澳門《基本法》實施20週年的座談會,所以我講的這些都是講到澳門,包括中央全面管治權和澳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等等。香港特別行政區也要很好的領會中央的精神,領會憲法,領會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的關係,同時有些工作,中央對於香港、澳門的要求也是一樣的。」
香港媒體普遍指出這是栗戰書「脫稿」之言,官方新華社播發之演說全文也確實沒有此段內容。
栗戰書「脫稿」是意料之外嗎?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對栗戰書的言論不感到意外,他也不認為有很多人重視栗戰書的這番話。
馬嶽對BBC中文記者說:「在區議會選舉之後,在美國通過《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之後,暫時沒看見中央有一個很強烈的、特別的、新的信息,我感覺他們還沒有一個新的定調。」
也許確實因為這段「脫稿」缺乏新意,除了直屬中國駐港單位的《大公報》與《文匯報》外,星期三大多數香港主流報章均未以此作為頭版頭條消息。
資深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向BBC中文記者評論說,栗戰書的言論是「北京心裏話」,反映北京希望「溫水煮蛙,創造氣候」,讓澳門成為「先行先試成功」的樣板,製造出「香港也該跟隨」的輿論環境。
「栗戰書講話的內涵包含了許多具體措施,這也就是(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上提到的『保護國家安全執行機制』。」
根據10月31日發表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全會提出,「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管治,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在香港《明報》撰文評論說,「在中央眼中,澳門是一國兩制『典範』,香港是一國兩制『麻煩』,挺澳責港,一直是北京的思路」。但呂秉權時引述出席同一場座談會的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張曉明的話,認為其言論「暗示(北京)將在香港動大手術」。
「針對政府人事,北京要求『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筆者相信,這與反修例風暴中,公務員的『小政變』有關,未來將會秋後算帳。教育政策方面,張曉明批評香港國民教育長期缺失,要求完善教育制度、體制機制,要不斷增加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感。」
澳門在「國家安全」領域都做了什麼工作?
栗戰書在演說中主動盤點說:「早在2009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就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在兩個特別行政區中率先落實《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此後,澳門特別行政區進一步推進各領域配套立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專門機構,舉辦各類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構建全面維護國家安全的防護體系。」
「2016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未雨綢繆,主動修訂立法會選舉制度,增加『防獨』條款,明確規定參選人必須擁護澳門《基本法》、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並且立法會議員不得兼任其他國家的政治職務。」
「2017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澳門特別行政區很快就相應修改了《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和保護》本地法律,確保國歌法各項規定在澳門當地得到貫徹實施。」
而就在兩周前,澳門行政會(相當於香港行政會議之內閣智囊機關)完成討論《修改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以及《司法警察局特別職程制度》兩份立法草案,凖備提交立法會,通過後將擴充司法警察局權限,讓其管轄偵辦牽涉資訊網絡安全、國家安全犯罪與恐怖主義罪行等。兩部立法草案還牽涉擴編司警隊伍,並讓行政長官有權括免按照澳門公務員任免制度,公示司警特定職務晉升開考等細節。
此舉主要為了配合12月22日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其中,澳門境內所有移動電話將從當天起實施實名制。
另外,6月份澳門立法會通過《民防綱要法》,規定對散佈虛假、無依據或別有用意的消息,會被處最高兩年有期徒刑,即所謂「謠言罪」。這部法律是因應2017年天鴿風災而制定之防災法律,這場災害造成十人死亡、逾百人受傷。
除此之外,澳門自2015年起推動在全市安裝1600個「天眼」監控攝像頭,澳門警察總局在11月份宣佈,計劃在2020年初選取部分「天眼」試行人臉識別監控,引來民主派等質疑警方可對市民實施全方位追蹤監控,個人隱私蕩然無存。澳門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拒絶承諾不建立數據庫搜集這些監控數據,並說:「如果要這樣做承諾,警察會很忙:承諾不會搶劫、不會強姦、不會做這個那個……法律規定不能做就是不能做,不能要求警方、警員承諾不會犯法。」
那麼,香港能否「按照」栗戰書的要求「學習」澳門?
《香港經濟日報》分析栗戰書的話時,形容此舉乃指桑罵槐,旨在向香港表達北京的不滿,向香港施壓,並予以警告。其中,「中央高層借讚揚澳門的反滲透、反叛國、反分裂國家、反煽動叛亂、反顛覆工作的表現,暗地裏重申中央的政權安全底線,正告香港的示威者勿踩紅線」。
由中國國務院港澳辦支持的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籍副會長劉兆佳則對香港媒體稱,北京多年來一直有表達對香港實施「一國兩制」過程中存在「嚴重不足」之不滿,「連指桑罵槐都不需要」。「中央不會再口頭上對香港提出要維護國家安全的要求,因為香港缺乏能力和缺心為23條立法,中央或會主動出手。」
香港中文大學的馬嶽博士對BBC中文記者說:「香港不可能學習澳門,香港有很多事情超前於澳門,要是香港學習澳門,那香港也就完了。我覺得(栗戰書)這說法對香港人來說參考價值不是很大。」
劉銳紹認為,栗戰書自知即便北京希望把「澳門模式」引入香港,一旦付諸實行,無論北京還是香港都會受到傷害。
「尤其是現在於中美貿易戰的情況之下,尤其是現在香港的反修例運動得到全球關注。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之後,一些西歐國家也蠢蠢欲動。要是在這情況強行把澳門那種『一國兩制』的實踐搬到香港,那馬上會引起不光是香港人的反彈,而是全球,尤其是西方社會的反彈。」
澳門極左派報章《新華澳報》對香港能否「學習」澳門潑了一盤另類冷水。
該報社長專欄星期三寫道:「澳門的人口結構,佔有相當大比例的居民是來自內地,他們自小就接受愛國主義教育,愛國意識強烈並堅定,其中一些人即使是在改革開放前的歷次政治運動中受過衝擊,也能正確對待,他們也自覺地對自己的後代進行愛國愛澳的教育,並以身作則地潛移默化影響自己的下一代。」
「而且,澳門居民與內地的關係也很密切,深受改革開放成果鼓舞。不像香港,既有1949年逃來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及大饑荒時期『大逃港』的災民,也有長期接受英國殖民教育的所謂『黃皮白心』,還有從外國留學歸來滿腦子所謂『普世價值』的『精英』,不能接受《基本法》規定的行政主導,及行政、立法、司法既合作又制衡的政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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