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 Hazlewood
日期: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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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末,當示威者和防暴警察在香港的一個商場內打群架的時候,一名警官只顧著惡意攻擊一個年青示威者,犯了個沒跟同僚在一起的錯誤。幾分鐘之後,那警官被絆倒,跌在地上。然後,幾十名示威者圍著那警官,對他拳腳相加,看起來他們打得很痛快。
那是個令人傷心的標誌,表明了曾經有“亞洲最優良”美譽的警隊現在有多惹人憎恨。那同時是個可以追溯到殖民地年代的警察殘暴以及示威者暴力的遺產,並且由英國籍警官在香港警察扮演的關鍵角色延續下來。
香港警察自1994年起就停止了招募外國人。但是,主權易手之後留任的英籍警官繼續佔了警察高層的多數。警察近期應對示威者的方式備受批評,而被批評的焦點是三名英國籍的高級警官,總警司陶輝 (Rupert Dover), 高級警司莊定賢 (David Jordan)和警司薜鏡廷 (Justin Shave)。在6.12的清場行動中,遵照陶輝及其他人的命令,香港警察向和平的示威者使用橡膠子彈、布袋彈和胡椒噴霧。防暴警察把沒有武器的示威者打至不省人事。而在最惹人側目的事件中,薜鏡廷下令向一名沒有武器、正在走近的立法會議員發射催淚彈。三人的殘暴行為使他們都成為英國國會議員古德曼(Helen Goodman) 點名批評的對象。
然而,在個別警務人員的角色背後是更深沉的後殖民殘暴警政。
1981年,戴卓爾夫人的政府剛就任不久,一場使人意外的會晤在英格蘭北部小鎮普雷斯頓的一個不起眼的會議中心舉行了。在處理當年的種族暴亂中廣受批評的英國警察向時任香港警務處長的韓義理 (Roy Henry) 求助。韓義理指派轄下一名高級警官,行動指揮關賢 (Richard Quine) 到英國向英國警察說明他所知的一切。
在那之前的14年,香港警察殘酷鎮壓了當地史上最嚴重的暴力行為— 支持共產黨的暴徒對平民展開無差別的炸彈攻擊。英國警察很想知道香港警察執行鎮壓的方式、細節,然後對英國的示威者如法泡製。
在1967年,隨著文革在中國達到高潮,受到大陸紅衛兵啟發的共產黨人在香港展開曠日持久的反殖民政府武裝革命。超過200人被殺,包括一名被左派活活燒死的電台記者。警察打死了一些暴亂份子。香港作為一個殖民地的地位使香港警察得以放手測試一些在英國因為太激烈而不能應用的新策略。
學者 何家騏闡述了香港警察當時的手法,說他們不受限制的使用武力和致命武器, 大規模攻擊和羈押示威者,加上訂立了旨在壓制的法例和實施宵禁。今天,革命性的新警政方式在世界各地廣泛使用,包括圍堵 (kettling)、新成立的防暴小隊使用的催淚彈和短盾牌,都是1967年夏天首先試用的。
不論手段有多殘忍,香港警察在平息暴徒的任務取得了成功。這標誌著警察得到民眾廣泛支持的新時代。在1969年,香港警察因為平息暴動而獲賜予皇家頭銜,此後幾十年擁有亞洲最優良警察的美譽。
關賢向英國警察提出的建議包括,成為一些專職專責的連隊,他們須履行各自的特定任務,例如拘捕示威者 (“捕手”),放催淚彈,威懾群眾。Quine 提議開展為期10週的警官特訓課程,教導他們使用圍堵法、催淚彈、群眾控制等,目的是快速改善英國警察應對騒動的能力。
對於種族暴亂,那些訓練來得太晚了。但是,他們學到的技法在1984-1985年的鎮壓煤礦工人罷工中統統派上用場,最惡名昭著的就是Orgreave 之戰。後來,這些技巧都在一份題為 “機動選項及相關事宜的公眾秩序手冊” (“Public Order Manual of Tactical Options and Related Matters”) 的文件中暗中系統化了。在一文件在Orgreave 之後才為公眾所知。
歷史學家 Tristram Hunt 把在Orgreave 發生的事 描述為以“跡近中世紀”的舖排方式,在不同的時間點成為一場圍困、一場戰役、一場追捕、一場潰敗,最後是一場合法的國家暴力的殘酷事例。總共有4,000名警察—包括數以百計的騎警,在 Orgreave 警察指揮官 Anthony Clement 的倉促命令之下,多次衝擊罷工的礦工。緊隨騎警的是依照關賢在3年前的建議,以香港警察的組織為藍本成立的平暴連隊。
警察在 Orgreave 的應對大體上以香港警察的硬件來運作。倫敦警區的前助理處長 John Alderson 後來表示,警察的“策略完全照抄香港警察的防暴小隊。”同時,直到現在還有人指控警察當時策劃了整個對決,以圖破壞和損害礦工的名聲。
香港警察的技巧在英國取得成功意味著,包括陶輝在內的新一代警官在到達那個當時的殖民地之前就已經受到香港警察的訓練。在Orgreave 事件的35年後,香港警察在立法會大樓外和沒有武器的和平示威者發生一系列殘暴的衝突。
6.12當日最惡劣的事例是警察向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發射催淚彈。而他當時只是在和平的走近一個在較早前毆打沒有武器的示威者的警察小隊。
可以看到一名白人警官—一開始人們以為他是陶輝,後來發現是薜鏡廷—在指示手下對準完全沒有武器並且清晰表明現任議員身份的胡志偉發射催淚彈。後來的視頻顯示,陶輝也在那個小隊。
在其他地方,示威者和記者成為橡膠子彈和長距離胡椒噴霧的使用對象。警察在一天之內發射了超過150枚催淚彈,造成79人受傷。在1967年暴動期間發展的應對方式又一次的完全展現人前,最顯然的就是手持短盾和警棍的防暴小隊一再出動。
可是,儘管出現了令人咋舌的警察暴力畫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再拒絕成立獨立的調查警察機構,取代早已成為無牙老虎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英國如果要直面它在香港留下的殖民暴力遺產,光是發聲並不足夠。它還得要對違反聯合聲明的行為採取實質的行動,即使面臨無可避免的北京反彈也要堅持立場。要是香港未能展開獨立調查的話,英國應該考慮自行調查。一如古德曼在內的一些英國國會議員願意不為自身政治利益要求英國政府就香港問題負責是個開始,外交大臣侯俊偉 (Jeremy Hunt) 撤銷對香港出口群眾管理器材的許可也一樣。
但是,英國政府所能夠採取,真正可以改變局面的行動是把目前約300萬人持有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BNO) 的申請資格擴大至涵蓋所有在1997年後於香港出生的人,甚至再進一步,給予BNO持有人在英國定居、工作的權利。
向每一個香港永久居民給予BNO護照將會是一個英國可以作出的,針對違反聯合聲明的具體回應,此舉同時會發一個清晰的訊號,日後再有侵犯聯合聲明的行為,倫敦不會聽之任之。其他別的,更確切的說法是捨此之外的其他做法將真的會成為英國施加在香港的暴力循環的最終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