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中国副总理刘鹤赴美就两国贸易问题磋商仍然没有结果。会谈公报涉及的七方面内容,1、2、4条都涉及知识产权,依次为:美国公司被迫向中国转让技术;在中国境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的需要; 中国对美国商业财产进行的网络盗窃所造成的伤害。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是美国亟欲解决的问题。不少人曾评说,中美贸易冲突源于双方价值观冲突。深入分析,就会发现最深刻体现中美两国价值观冲突的问题,非知识产权莫属。
中美冲突的焦点是知识产权
中美贸易战从一开头,就公开宣示,要求中国停止盗窃美国的知识产权。此后美国不断起诉各种盗窃商业机密的涉案人物,其中不少是中国“千人计划”的参与者。美国司法部1月28日正式宣布起诉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及其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并通过两家法院提出23项具体指控,被控的主要罪名包括银行及电信欺诈、妨碍司法与窃取商业机密。美国行业团体普遍反对白宫利用关税向中国施压,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却与白宫立场一致:中国政府需要停止补贴本国企业和强迫转让技术的行为,这些做法损害了美国公司利益。
那么,是中国不知道尊重他国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么?当然不是。从邓小平宣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摆出一副尊重国际社会知识产权法规的姿态。从1980年起至今,中国已加入17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多边条约。其中最重要的是1980 年加入的WIPO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赖以组成的文书),1985年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简称“巴黎公约”)。据专家解析,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较重要的国际多边条约是6个,即中国已经加入的WIPO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WCT与WPPT。这6个条约除了TRIPS是由WTO管理以外,其余5个条约都由世界WIPO管理。
美国与中国发展经济关系之初,就一直在引导中国关注知识产权保护:1979年7月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定》,1992年1月签署《中美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这一备忘录对中国的专利权、著作权、药品和农业化学物质、计算机软件、行业机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具体要求;1996年6月签署《中美知识产权磋商协议》。
为什么这么多国际条约及中美双边协定都无法约束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违规行为?为什么有关知识产权的谈判成了中美贸易谈判中最难达成一致的难点?我认为中国在这方面存在认知上的障碍,可称之为“心魔”。
中国对知识产权的特色理解
中国是后发展国家,中共的意识形态教育也一直向国民灌输中国深受帝国主义迫害掠夺的受压迫意识。在贯彻“赶超战略”思想时,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共享的文明财富。由于北京当局需要表面上遵循国际规则,官方文件不会明确提这些,但从一些有关知识产权的国家课题中,可以很清楚地了解中国方面如何认识这些问题。此类论说甚多,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研基金资助的一项编号为20122S0077的研究报告《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为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知识产权观。
这篇文章认为:1、美国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知识产权是私权”为借口,拒绝向国际体系提供免费知识产品,是霸权意识;2、美国利用知识产权增加其他国家的国际义务,运用自身的知识产权优势打压和遏制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维护其霸权地位。如美国现行的“301条款、337调查”充分证明了上述意图。3、利用跨国公司构建知识产权壁垒进行控制,将技术压迫转化为政治压迫和法律压迫。
只有充分理解中国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这种态度,才能理解《中国制造2025》为何能够理直气壮地登场。有了这种“知识产权压迫论”与“美国应该免费提供论”做心理垫底,这篇文章很明确地给出了知识产权的中国定义:“创新的方式有三种,原始创新、模仿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
美国及国际知识产权法都只认定第一种“原始创新”是知识产权,后两种如非付费取得就是剽窃。但中国这些年的剽窃几乎是公然行之,除了让千人计划的参与者“巧取”,还通过对外资的限制要求或迫使美国公司向中国转让技术(豪夺),甚至通过黑客技术盗取。2018年12月12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一个关于中国间谍问题的听证会,美国司法部助理部长约翰·德莫斯(John Demers)在会上作证时表示,从2011年到2018年,超过90%的国家间谍案涉及中国,中国的行动速度正在加快,中国制造2025就是一个盗窃指南。 “剧本很简单:掠夺、复制和取代”,“掠夺美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复制美国公司的技术,然后在中国市场和全球市场上取代美国公司。” 2018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中国301调查报告》三易其稿,详述了中国间接和非正式要求或强迫技术转让的方式,包括不透明且任意(opaque and discretionary)的审批过程、合资要求、外商股比限制等。报告还指出,中国在2010年至2016年的美中双边磋商中至少八次承诺不会利用技术转让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而且还承诺不会进行或有意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是大量证据表明中国的这些做法仍在继续。
中国对遵守国际规则的独特理解
所谓国际规则,就是由国际组织、机构在初创时建立的规则,这些规则会根据时代条件的变化做些修改。比如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仅在二战后就分别于1958年和1967年修改过两次。但有一条原则不会改变,即所有加入的国家必须承诺遵守这些规则。
但中国对此却另有解释。苏联解体后,邓小平曾提出“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作为中国对外关系指导方针;加入WTO前后,中国当局又提出“与国际接轨”,承诺通过签订并遵守各种国际条约,让中国逐渐融入国际社会。但这都是在中国未强大之时的权宜之计,以WTO为例,中国只在加入WTO之后的最初五年内比较认真遵守相关规定,自从中国2015年底宣布“和平崛起”之后,不遵守国际规则的触线行为时有发生,迫使美国不断敦促中国“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国”。对美国的敦促,北京不胜其烦, 在2011年夏威夷峰会上,一向对北京友好的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中国“停止玩弄国际体系”,“要象成年人那样行事”,并表示对中国这类行为“受够了”。中国外交部官员庞森在回应奥巴马这一批评时称:“如果这些规则是通过协议共同制订出来的而且中国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中国将会遵守这些规则。如果规则是由一个国家或是几个国家决定的,中国没有遵守它们的义务。”
如果有人认为上述话只是庞森的个人看法,那就大错特错,因为外交官在如此重大的会议上不会表达个人看法。对庞森此话的不妥,我当时就写文章指出,中国是国际社会的后来者,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都在中国未加入前就已经成立,这些组织的规则包括《联合国宪章》,中国都未加入制订,如果按庞森的表态行事,中国可以不遵守任何规则。
被中国政府视为“老朋友”的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对中国这一心魔特别清楚,在其著作《世界秩序》(World Order)中,他曾这样表述:“听到外国敦促中国遵守国际制度的‘游戏规则’的时候,许多中国人会本能地想到中国并未参与制定这个制度的规则。对于要中国遵守自己没有参与制定的规则的要求,中国人经过斟酌后同意了“,因此,他委婉提醒,对中国来说,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很重要。
但中国方面对知识产权理解的心魔总是控制不住。2月1日,即中美贸易谈判结束的次日,总部设在北京的美国中文媒体多维新闻网发表了一篇《贸易战给北京的教训 绝不能再有刀架脖子的耻辱》,认为美国发动贸易战打压中国的霸权逻辑,和1840年的鸦片战争并无区别。帝国主义欺压中国的情况始终存在且并没结束,北京必须继续韬光养晦,才能洗去耻辱。
可以预测,只要“知识产权压迫论”与“美国应该免费提供知识产权论”这种心魔存在,中国就不会遵守国际社会的知识产权法规。在知识产权的谈判上,一定是先采取拖字诀,期望美国国内政治变得对川普不利,掣肘中美贸易谈判,最好能拖过两年,白宫易主。就算被迫签订相关条款,也只被视为“韬光养晦”的权宜之计。
(原载大纪元,2019年2月1日,http://www.epochtimes.com/gb/19/2/1/n110189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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