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6 December 2018

觀點:冰點下的美中關係與孟晚舟案的法律結局

虞平
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注:本文不代表BBC立場和觀點)

就在特朗普與習近平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簽訂90天「停火協議」的同時,12月1日,中國科技龍頭企業華為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卻在溫哥華遭到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原因是美國指控孟違反美國法律向伊朗出口違禁品。更加敏感的是孟還有個非同尋常的身份: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閨女。這一事件引起了中、加、美非同尋常的三角關係,陰謀論隨之風起,咒罵美國搞陰謀的,鄙視加拿大聽命美國的,以及呼籲中國採取反制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愛國主義熱潮再度將美中關係拋向不可捉摸的深淵。

在孟案保釋聽證過程中,中方除了動用外交途徑對美加施壓外,還逮捕了二名在中國的加拿大公民,其中一位還是前外交官,大有開啟人質外交之勢。孟晚舟經過三天的聽證會由加拿大法庭宣佈保釋後,中國媒體為人質外交勝利而額手相慶。更為詭異的是,特朗普在案件過程中竟然宣稱他會為美中貿易協議的達成而干預孟晚舟案件。換句話說,為了美中能夠達成協議,他可以開釋孟晚舟。一瞬間坐實了美國為了贏得美中貿易戰勝利拿華為開刀的指控,加拿大政府因此也進退維谷。人們越來越相信特朗普在耍商人的小聰明,用各種手段在貿易談判中逼中方在經濟上就範。如果確實如此,中國政府大可鬆一口氣,套用一句俗話:凡是可以用錢解決的都不是大事。

然而,事實卻未必像某些人想像的那樣簡單。首先,從孟晚舟遭逮捕的法律文件來看,美國紐約聯邦東區法院早於今年8月22日就簽發了對孟的逮捕令,聯邦檢察官起訴理由顯得非常充分:華為涉及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法律,利用香港實際控制公司向伊朗出口來源於美國的產品,孟晚舟本人親自參與了掩蓋此事的過程,通過匯豐銀行向美國執法機構說謊。

事實上,美國對華為等中國高科技公司的調查並非最近的事情,它可以追溯到十多年前,美國聯邦執法部門就開始調查華為等一批中國科技公司違反美國法律的活動,包括這些公司對伊朗和北韓的非法出口和商業間諜行為。中興科技公司即是一例,它違反美國對於伊朗和北韓出口的禁令,向兩國出口違禁產品,並且事後做了種種掩蓋措施,被美國執法部門抓個正著,一度禁止美國企業對中興科技提供芯片。後來在中國政府的強力運作下美中達成協議:對中興科技處以極端苛刻的罰款(十億美元)和運營監控等措施,中興才得以繼續運營。而在處理中興案件中,美方也發現了很多有關華為違法出口伊朗的新證據,致使美國開啟了對華為的全面調查。這次孟晚舟遭到逮捕並非偶然,實際上美方早在密切關注華為高管的一舉一動,她此番過境加拿大事先因美方掌握情況才得以一舉抓獲的。

長期以來,美國等西方各國對於華為在通訊設備方面迅速發展非常擔憂。而加拿大自認為是華為公司快速發展的直接受害人,它確信華為在通訊設備方面的成功是建立在早期對加拿大著名通訊公司Nortel的知識產權盜竊基礎之上的,因此對其一直耿耿於懷。隨著經濟實力和國力的不斷增強,中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上的擴張也日漸彰顯,尤其是在通訊設備5G技術革新方面,西方面臨著是否要將華為技術納入其基礎建設中的挑戰。從技術方面說,華為今天的實力應該位於世界通訊設備生產商第一集團軍,與思科等傳統供應商可以說是並駕齊驅。但是,華為在美國等國眼裏一直有著令人琢磨不透的謎團。首先是其創始人任正非出身軍人,據說長期為中國軍方供應設備,雖然它的主要業務是民用消費品,但是它與政府的關係是剪不斷理還亂,根本無法說清楚,更不用說它作為私人公司的透明度非常低,讓外界霧裏看花難以判斷。這也是為什麼華為在美國、英國乃至澳大利亞均無法成功投資併購其目標公司原因之一。

更有甚者,中國目前的商業環境絶不允許民營企業有任何的獨立性。按照所謂「五眼聯盟(Five Eyes)」(即美英加澳新五國情報分享機制)所聲稱的那樣,使用華為技術將會把西方整個暴露給了中國,其國家安全堪憂,更不用說中國政府可以直接命令華為通過其設備技術將所有西方信息交給政府使用。在這個信息掌控決定未來發展的人工智能時代,西方自然絶不會冒這個風險,即使是一丁點的風險。目前上述五國已經達成共識:將華為的通訊設施排除在5G基礎建設之外。美國還在繼續對歐洲其他盟國施加壓力,欲將華為徹底排除在西方國家的基礎通訊設施門外。由此可見,對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並非特朗普政府心血來潮之作,而是基於其長期戰略上深思熟慮的結果。

從法律層面上說,美加之間的引渡條約非常明確規定了雙方有義務給予對方的引渡請求以配合。在符合國內法律的前提下,被請求國有義務將犯罪嫌疑人引渡到請求國。這也是為什麼加拿大如此配合美國的請求,及時逮捕孟晚舟的原因。雖然特朗普聲稱會根據情況介入此案,但美國聯邦司法部高級官員隨即在參議院聽證會上直接怒懟了特朗普,信誓旦旦將會按照法律行事。同時,加拿大外交部長也警告美國切忌政治化此案,一切應當嚴格按照美加之間的引渡條約行事,遵守法治原則。

雖然最為最高行政長官,特朗普總統似乎可以下令司法部停止調查華為違反對伊朗非法出口一事,但是司法部具體承辦人員並非一定要對總統的命令言聽計從,特別是在案件已經調查完畢,犯罪事實清楚的情況下,檢察官很難做出不追究犯罪的決定。從行政倫理上,總統又無法越級命令具體辦案人員撤銷案件。這種情況下,特朗普如果一意孤行勢必引起憲法危機,可能觸發總統破壞司法這一雷區,特朗普在通俄門案件中已經是焦頭爛額,「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是不會冒險行事的。相對而言,他可以合法並且安全使用的是總統的特赦權。即依照憲法赦免任何人犯下的聯邦罪行。他甚至可以直接赦免「可能的」犯罪而讓整個司法程序無法進行。這一做法福特總統在尼克松總統辭職時曾經採用過。當時為了避免美國政治動蕩,在尼克松宣佈辭去總統職務同時,福特接任總統後第一件事就是赦免尼克松所犯下的以及「可能犯下」的所有聯邦罪行,以確保尼克松辭職後不受任何司法追究。但是,這個做法與美國當前將中國做為其「戰略競爭對手」甚至是「敵手」的策略直接相違背,也有可能在國會遭到反制,在特朗普自己的共和黨內也會引起極大的反彈,採用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而最佳的也是最節省美中雙方成本的做法是:孟晚舟被引渡回美國後與聯邦檢察官達成辯訴交易,即認罪受罰,為美中僵局解套。對華為和孟晚舟的懲罰可以是象徵性的,她本人在這一過程中可以免受牢獄之災,有尊嚴地解決案件。這樣既遵守了美加的法律,也顧及了中國的核心利益。但是該方案在多大程度上會被民族情緒高漲的中國所接受則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總之,在高漲的愛國主義情緒激勵和中國政府的高調支持下(多次高調批評和抗議美加逮捕孟晚舟),孟晚舟違反美國對伊朗禁令一案已經走上了一條難以駕馭的道路,最後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不僅考驗著雙方領導人的智慧,也可以探測中國民族主義情緒的底線。

(本文作者曾任美國律師協會法治項目中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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