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0 September 2017

何清涟:中国经济公私之变

从国企混改看中国经济公私之变

当中国人的全部兴奋点自主或者不自主地放在十九大的权斗、人事布局上,其实与民生关系更深的经济政策已经悄悄拨转船头,中国民营企业担心了好几年的“公私合营”成为现实:中国联通于8月16日公布了规模高达780亿元的混改(国有、私有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方案,令人瞩目的是BATJ等中国几大互联网公司悉数参与,每家投入几十亿至百亿的资金入股中国联通,实现了中国政府2015版国企改革方案的梦想:将民营资本吸纳进了国有企业,但又不让民企有话事权。人们惊呼新一轮公私合营开始,习近平想回到毛泽东时代。

中国自改革以来,经济中的公私关系真是篇大文章,有必要回顾,以便弄清楚中国的共产党资本主义对私有经济的真正态度。

掩耳盗铃的“不搞私有化”

认为习近平想回到毛泽东时代,这种解读有点浮于表面,至少习近平目前不想要计划经济。如果理解了中国自邓小平改革开放以来的转型道路,就会发现,中国共产党已经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造就了一种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政治经济制度,即程晓农概括的“共产党资本主义(communist capitalism)”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共产党专制政治与资本主义相结合。近40年的改革历程证明,中共执政集团早就不是制度的教条主义者,只要有利于政权的生存,增加有效资源,在政治上随时可以调整路线、方向,甚至更换作为执政党同盟的社会基础(社会集团);在经济上更是灵活多变,对市场经济、私有经济、外国资本这些被共产主义教条排斥的事物,采取灵活务实的接纳态度,发展出了一套政府管控与市场经济高度结合的模式。

这一模式非常有利于中共政权:保持公私互通管道,政府既掌握关键的资源,又随时可以调整政策。需要时,放开政策,让国人发挥灵活性与主动性去开创市场;政府有困难时,又可以强迫私营企业为国有企业输血。中国联通的混改只是一个开头。

外界都知道,中共在胡锦涛时期有个“五不搞”,其中“不搞私有化”赫然在列。中共宣示不搞“私有化”之时,中国经济其实已经是国有、外资、民营三分天下。纵观中共统治中国将近70年的历史,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前30年,中共通过暴力“化私为公”,让中共政权成为全国唯一的地主及资产所有者,所有的中国人都成了无产者;后30多年,通过邓小平于1978年底开创的经济改革。用政治权力“化公为私”,让共产党的干部与红色家族成员成了暴富阶层;到了胡温第二个任期,面对化公为私的私有化与已成气候的共产党资本主义,突然又祭出包含“不搞私有化”在内的“五不搞”旗帜,仿佛中国还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这不完全是中共言行不一、表里相违,而是中共发现,与资本主义相配套的民主政治,对中共的执政地位形成太大的威胁,所谓共产党资本主义,就是要让共产党永久执政的资本主义,只要达到这一目标,中共执政集团既不坚持制度的教条崇拜,还会经常因时制宜地调整政府管控经济的方式。理解了这点,才能理解这30多年当中,中共在国有企业成为包袱之时,可以开展以甩包袱为目的、以“抓大放小”为特点的“国企改革”;与此同时,将执政的社会基础调整为政治、经济、知识三大精英联盟。如今,中国经济发展百病丛生,长期衰落已无可避免,依靠中共体制致富的各种富商巨贾正面临执政者重构政商关系的强大压力。

理清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商关系的变迁,是把握共产党资本主义的关键切入点。

政商关系之变一:共产党干部变身资本家

毛时代实行计划经济,1976年9月毛泽东去世之后,继任者华国锋继续坚持毛的政治经济路线。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重新出山,开始推行经济改革,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但准许个体的小规模私营经济经营,同时削弱计划经济,却不准私有化,比如规定私人企业雇工不能超过8个,8个以上就是资本主义。但这一据说按照马克思经典教义折腾出来的荒唐规定,在1980年代末被完全打破,但私有化确实还是敏感禁区。直到1990年代后期开始的国企改制,中国的中小国企经理才有机会变身为么营企业主——资本家。

邓小平于1997年2月去世。10个月之后,中国政府宣布推行以“抓大放小”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允许中小国企私有化。所谓“抓大”,就是指资产规模大且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金融、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准许其经过资产重组后上市,这个所谓“资产重组”是指国企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资出售部分股份,但国家仍然控股(51%以上或者必须成为第一大股东);所谓“放小”,是将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允许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的包袱。

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之所以如此决策,主要出自两点考虑:

第一、国有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国有银行系统濒临崩溃。邓小平时代的经济改革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弊端,例如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企业亏损严重等,只能长期依赖国有银行的贷款支撑企业的运转。随着经营状况日益恶化,许多国有企业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连利息也不再支付,1996年国有银行的坏帐加上逾期呆滞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0%左右,如果继续为国企注资,金融系统将被国企拖垮。

第二、中国急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便扩大出口。当时,WTO接纳中国有个前提,即以15年为期,中国必须建立市场经济,即取消计划经济和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如果不能证明其实行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就无法获准加入WTO。

中国这一私有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历时4年左右,主题是中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成为原厂长、经理等私人拥有的企业。程晓农曾详细分析了130个国有企业私有化案例,归纳了数种典型的手法,揭示了中国企业私有化的黑暗过程。他们的做法通常是,有意低估企业资产净值;然后直接动用企业公款或以企业的名义去银行贷款(少数是向私人借款)买下自己管理的企业,注册在本人或亲属名下;最后,以新企业主的身份,用私有化之后的企业资金偿还自己购买企业所借的款项。也就是说,他们虽然购买了自己管理的企业,个人却往往只付很少的钱,甚至分文不付

第二阶段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部分私有化(partial privatization),大约从2002年开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手段包括把国有企业改组后上市(listing)、管理层持股(MBO,Management Buyout)、职工股份化、与外资合资、与私企合资等等。由于这些企业资产规模庞大,厂长经理们无法独自侵吞,所以通常是动用公款购买企业股份送给企业高中层管理干部,并用送股份的办法贿赂那些有权批准企业上市的政府部门官员及其家属,形成利益共谋。这些共产党的国企干部和政府官员不花任何成本,便成为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总经理或常务董事之类,凭借职位优势成了资产所有者。

这场始自1997年底的私有化到2009年基本完成。1996年全国国有工业企业为11万家,到了2008年底只剩下9,700家,其中还包括已经实行部分私有化、但政府仍然居于控股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这一私有化过程究竟让多少中共内部人从无产者成为拥资百万千万的企业所有者?根据两个全国性抽样调查的数据,结论是,约50%至60%的企业由企业管理层私人拥有;约25%的企业买主来自企业外部,属于国内其他行业的投资者;外资所占份额不足2%;由管理层和职工共同私有化的仅占10%。值得一提的是,即便职工与管理层共同拥有股份,但职工股东基本上无法过问企业的资产管理及经营状况,实际上相当于职工出钱帮助管理层拥有企业。

不被承认的私有化

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曾发生过如此大规模的私有化,但中共高层却明确否定这一事实,原因之一是,在所谓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中国执政集团彻底抛弃了以国企工人为主体的社会底层。这种抛弃是否具有政治正当性?只要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型过程相比较,就会有明确的结论:

一、中国是唯一藉改革之名抛弃底层的社会主义国家

迄今为止,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和政治转型大致有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中欧模式(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这些国家的转型为异议知识分子所主导,他们的基本主张不是与原共产党精英们分享权力或和解、宽容,而是通过清除共产主义污垢,尽可能铲除共产党文化的残余,况且,在多数中欧国家民众的眼里,共产党政权不过是一个苏联扶植的傀儡政权,应当被唾弃。这些国家政治、经济转型的结果是,原来的共产党精英多半未能从转型当中获得好处,大约三分之一的原共产党精英的社会经济地位下降,一半左右提前退休。

第二种是俄国模式,其结果是,原来的共产党精英摇身一变成了民主派精英,然后他们分享转型当中的好处,从中发横财,同时民众也在私有化过程当中获得了一部分产权。这是典型的“老权贵带入新社会模式”。

第三种则是中国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中共政权把前30年毛泽东时代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即全面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抛弃了,改用共产党资本主义巩固了毛泽东留下来的专制极权制度。在权贵私有化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黑暗行为,例如红色家族的疯狂敛财所起的示范作用,导致官僚系统及整个国家高度腐败。这种腐败政治必然产生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当财富与上升机会都被社会上层垄断之时,占总人口约80%的庞大社会底层必然产生对精英阶层的仇恨,仇官、仇富情绪在全社会蔓延。

二、密室私有化凝聚成难以化解的社会仇恨

中国的转型模式提出了一个许多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以前未曾重视的问题:经济转型究竟是有利于政治转型,还是阻滞政治转型?根据作者对中、俄及东、中欧前社会主义国家的观察,其关键在于两者的先后顺序。当经济转型与政治转型同步的时候,比如俄国的情形,由红色精英“变身”而来的民主派不会反对民主化,因为他们发现,民主化的过程并不见得会妨碍他们利用以往的社会关系致富。但是,如果经济转型在政治转型启动之前便已完成,比如中国这种情况,已经成为资本家的红色精英会强力阻止民主化。对他们来说,民主化不仅会剥夺他们的政治特权,还会追索他们非法获取的财富。海外中文网站上经常出现网民发表的“民主化之后杀你全家”之类的言论,就是这种仇恨情绪的表现。

上述过程无异于政府纵容国企管理层伙同政府官员公开瓜分和掠夺国有资产,中国当局就算巧舌如簧,也没法把这种掠夺解释成正当行为。偶然见之于媒体的国企私有化案例,常常引发社会公众的愤怒,因此,中国政府不许国内媒体讨论私有化,也不允许学者发表有关私有化过程的调查报告,直到2011年,中国官方还坚持宣称“五不搞”,其中就有一条“不搞私有化”。但是,这一谎言只是用来欺骗国内公众,实际上,中国政府曾经委托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在中国进行了几次有关中国私有化结果的调查,调查报告都以英文发表在国外,以便向国际社会证明,中国早在1997年底就开始推进私有化,从而为2001年12月加入WTO成功地铺平了道路。

在推行私有化的前后十来年当中,中共当局极少追究红色精英们侵吞企业国有资产的行为。不仅如此,从1998年到2003年这段私有化高潮时期,中国政府关闭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制造了长达6年的国有资产监管“空窗期”,为权贵、国企经理厂长及官员们侵吞国企资产提供了方便。2003年以后虽然重新恢复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但私有化结果木已成舟,原来的国企厂长经理们已经堂而皇之变身为私营企业家。

三、中国私有化的明显弊端

也许有读者会问,共产党国家的公有企业私有化,是不是只能采取这种办法?程晓农研究过俄国和中欧数国的私有化过程,得出的结论是,这种由政府鼓励并保护、允许共产党干部直接侵吞国企资产的私有化方式,只有中国采用;中欧各国的私有化基本上不让共产党干部染指。如果把中国和俄国的工业企业私有化过程与结果作对比,可以看出中国式私有化的明显弊端:

第一、中国政府从未宣布过企业私有化的具体设想,私有化过程是政府官员和厂长、经理策划于密室,操作于黑箱,将工人排除在外而进行的。与之相反,俄国政府有统一的私有化方案,由工人投票决定选择哪一种。

第二、中国工人大多是被厂长、经理以保留工作为条件强迫入股,不得不动用个人储蓄。中国工人入股本厂之后,空有股东虚名,其权益却得不到保障。与之相反,俄国工人对本企业入股基本上是自愿的,用的是政府发的私有化券,他们的股东身份能得到承认,权益也有保障。

第三、在俄国,私有化之后,企业职工持有的本企业股份大约占40%左右,比中国工人的10%多得多;俄国的企业经理层虽然也持有一部分股份,但比中国的经理阶层少得多。因此,俄国的厂长经理靠他们个人控制的股份,往往无法把企业变成其私人控制之物。

第四、私有化之后,中国大约半数国企职工被解雇,厂长、经理藉解雇员工来降低企业成本(即减员增效),此举得到各地政府的充分支持。与之不同,在俄国私有化过程中,解雇工人的情况较少发生。

第五、中国推行私有化之时,中国尚未建立保障失业工人的社会福利系统,失业工人没有生活来源,加之企业厂长、经理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这两个原因导致了大量的劳资冲突。1995年全中国县、市一级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处理的劳资冲突为3.3万起,2006年这个数字达到44.7万起,2008年上升到69万起。而俄国在私有化过程中社会福利制度仍然正常运转,少数失业工人可以领取社会福利而勉强生存。俄国的厂长、经理在私有化过程中比较尊重工人的意愿,劳资双方很少因私有化而发生冲突。

西方有学者认为,共产党国家的威权体制有利于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因为政府的强权可以克服来自民间的阻力,中国往往被他们视为一个最好的例子。他们全然忽视了这一“经济转型”过程完全漠视社会公正,剥夺了民众的权益。这样一种只有利于统治精英的制度安排,为日后中国的社会冲突埋下了深重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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