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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 April 2014

九段线才是南海的核心问题

南海形势愈发紧张,已经构成对南海周边国家和相关利益国家和平发展的威胁。日前菲律宾向联合国仲裁庭正式提交长达4000多页的诉讼材料。印尼也在纳土纳群岛增强防御,以应对中国在九段线区域和印尼主张海域重叠的可能冲突。南海问题挑动了中国和诸多友好邻邦的神经。

南海的根本问题有两个,第一是存在西沙南沙黄岩岛的主权争议;第二就是中国在南海划了至今没有明確含义的九段线。中国为了降低九段线的争议,经常强调南海 的根本问题是“外国侵占中国岛屿”(其实是指各国存在主权争议)。但事实上,尽管中国不愿意承认,至少在现在看来,九段线才是南海争议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南海诸岛中只有西沙群岛有足够大的面积维持正常的人类生活,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太平岛(Itu Aba,Ligaw,Đảo Ba Bình)也只有不到0.5平方公里,勉强能供军队驻扎。至于中国政府实控的几个礁石上的高脚屋,更是除了显示军事存在和宣示主权之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这些岛屿甚至连军事价值也很少,你说一个高脚屋能有什么军事意义?这些岛礁之所以有价值,不在于它们本身,而在于有的国家希望通过它们而攫取海洋利益。如 果海洋利益划分已经确定,这些岛屿自身的实际价值反而极小。除了有争议的两三个国家外,大概没有多少其他国家感兴趣。

九段线则不然。自从中国在1947年之后在自己的地图上画出这条九段线之后就一直没有公布这条线的含义。在最开始,这条线可能是要说明线内的岛屿是属于中 国的。当时,在地图上以断续线标识海面上岛屿的归属是常见的事。即使到今天,在地图上的海面的断续线大都仍然是这个意义(意义不明的九段线是极罕见的例 外)。根据当时内政部方域司参与绘制的王锡光的说法,当时画的九段线大致是画在中国南海诸岛的外缘岛礁与周边国家海岸线之间的等距离中线。根据这个说法, 九段线是标志岛屿归属线是成立的。在中共建制后,1958年发布了领海声明,1992年颁布领海法,里面都说到中国的领海是海岸基线外12海里以内。这说 明在长期以来,中国都没有把九段线视为“海上疆域线”。国际各国大概也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九段线的地位早日被明確是这样,那么国际上大概根本没有对九段线 的争议(领土争议当然还会存在)。

在1982年海洋法通过以后,特别是90年代以后,这个情况有所转变。台湾最早在1993年通过《南海政策纲领》把九段线定义为历史性水域,属于台湾管辖 之海域,这个说法当时就引起国际上极大的争议,即便在台湾内部也是如此。在各方压力之下,台湾在制定《领海法》时最后放弃了这个说法。正是从这个时候开 始,南海周边国家和相关利益国才开始关注中国的九段线的问题。

当然,台湾自己本身力量有限,和南海周边国家都没有正式的外交关系,因此波澜有限。但是在90年代后中国大陆也开始试图把九段线的内涵从岛屿归属线中扩 大,开始了对九段线的各种解释。除了有人附和台湾历史性水域的说法之外,又有人提出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有历史性权利,又有人提出这是一条海上疆域线,甚至 有人提出九段线内是中国的领海或内海。这种对九段线各种扩大的解释,顿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这正是九段线争议之所以成为南海核心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把九段线按照最开始的设想作为岛屿归属线,那么在国际上定然没有如此多的争议。因为这只和岛屿的归属有关,而和其他国家的海洋权利没有直接的关系。但 是如果把九段线按照中国一些极端的专家的说法,九段线是中国的领海,这就截然不同了。九段线之内的水域、海底和上空全部一下子变为中国一国的私产,相当于 中国霸占了几乎整个南海。各国有史以来一直在南海所拥有的航海自由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而周边国家对沿海海域的渔业权利以及在近岸大陆架上的石油开发权利 将几乎荡然无存。这对几乎利益相关国都有严重的影响,试问哪个国家能受得了如此霸道的做法?

诚然,正如吴士存所辩解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九段线是中国的领海。但中国也没有澄清过这不是中国的领海。但中国在这几年积极推进海洋大国战略的同时, 越来越多的体制内的“专家”开始鼓吹中国在南海上的历史性权利。这在国内舆论上的造势效果却是很明显的。从现在很多媒体上的文章都把九段线称为中国的领海 就可见一斑。比如日前,一个叫郁志荣的更在官方媒体上公开声称南海九段线是中国的国境线,一时各国哗然。郁志荣说九段线是中国国境线之说的论据尽管绝大多 数经不起推敲,但他所说的中国应该早日澄清九段线的定义还是对的。而中国政府一方面鼓励各种专家的言论,一方面用各种不同的措辞对九段线的定义模糊以对, 一方面又大规模在南海展开所谓“维权”。这就使得世界各国不得不对中国的目标极为疑虑。

中国一方面声称自己是负责任的大国,要和平崛起,但是另一方面却在这个问题上始终不愿意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是相当令人困惑的。很多国家对中国的担心,就是源于中国这种战略目标的不明确。

她们最大的担心是,中国政府故意在现在迟迟不宣布九段线的定义,但在实际上却不断推进对南海的实际控制,等到中国有能力把国际社会置诸脑后之际才宣布南海 属于中国,最终达到把九段线变为中国领海的目的(事实上,中国现在也正开始造势了)。世界各国不是傻瓜,中国是不是和平崛起,不在于中国怎么说,而在于中 国怎么做。从中国种种做法来看,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也是世界各国为何努力推动中国早日明確九段线的含义之故。

不得不说,世界各国的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即便在中国也有很多人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居然连自己的疆域立场都不愿意向世界公布。反而是周 边国家,一早就公布了自己的立场。明確立场之后,各国可能仍然不可避免地有矛盾,但这都是各国展开谈判或者仲裁的基础。越南和马来西亚在2009年达成了 南海部分地区划界协议就是一个极好的样板。中国一方面连自己的立场都不愿意公布,一方面有口口声声地说要和邻国通过友好谈判解决问题。这像个和平解决问题 的节奏吗?

在我看来,中国的这种做法既是不负责任的,也和中国一向倡导的和平睦邻政策背道而驰。中国理应尽早澄清自己在九段线上的立场。如果中国认为这是历史水域 线,那么就找出证据去说服国际社会,并向国际社会解释中国对这个海域有什么权利。如果中国认为这是岛屿归属线,那么就应该以此消除国际社会的疑虑,再在此 基础上和周边国家共同解决南海的划界问题。

from 黎蜗藤的历史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2ed3c30101kgrt.html

Sunday, 2 March 2014

九段线为什么是南海的核心问题?

九段线为什么是南海的核心问题?

南海形势愈发紧张,已经构成对南海周边国家和相关利益国家和平发展的威胁。南海的根本问题有两个:第一是存在西沙南沙黄岩岛的主权争议;第二就是中国在南 海划了至今没有明確含义的九段线。中国为了降低九段线的争议,经常强调南海的根本问题是“外国侵占中国岛屿”(其实是指各国存在主权争议)。但事实上,尽 管中国不愿意承认,至少在现在看来,九段线才是南海争议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南海诸岛中只有西沙群岛有足够大的面积维持正常的人类生活,南沙群岛中最大的太平岛(Itu Aba,Ligaw,Đảo Ba Bình)也只有不到0.5平方公里,勉强能供军队驻扎。至于中国政府实控的几个礁石上的高脚屋,更是除了显示军事存在和宣示主权之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 这些岛屿甚至连军事价值也很少,你说一个高脚屋能有什么军事意义?这些岛礁之所以有价值,不在于它们本身,而在于有的国家希望通过它们而攫取海洋利益。如 果海洋利益划分已经确定,这些岛屿自身的实际价值反而极小。除了有争议的两三个国家外,大概没有多少其他国家感兴趣。
九段线则不然。自从中国在1947年之后在自己的地图上画出这条九段线之后就一直没有公布这条线的含义。在最开始,这条线可能是要说明线内的岛屿是属于中 国的。当时,在地图上以断续线标识海面上岛屿的归属是常见的事。即使到今天,在地图上的海面的断续线大都仍然是这个意义(意义不明的九段线是极罕见的例 外)。根据当时内政部方域司参与绘制的王锡光的说法,当时画的九段线大致是画在中国南海诸岛的外缘岛礁与周边国家海岸线之间的等距离中线。根据这个说法, 九段线是标志岛屿归属线是成立的。在中共建制后,1958年发布了领海声明,1992年颁布领海法,里面都说到中国的领海是海岸基线外12海里以内。这说 明在长期以来,中国都没有把九段线视为“海上疆域线”。国际各国大概也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九段线的地位早日被明確是这样,那么国际上大概根本没有对九段线 的争议(领土争议当然还会存在)。
在1982年海洋法通过以后,特别是90年代以后,这个情况有所转变。台湾最早在1993年通过《南海政策纲领》把九段线定义为历史性水域,属于台湾管辖 之海域,这个说法当时就引起国际上极大的争议,即便在台湾内部也是如此。在各方压力之下,台湾在制定《领海法》时最后放弃了这个说法。正是从这个时候开 始,南海周边国家和相关利益国才开始关注中国的九段线的问题。
当然,台湾自己本身力量有限,和南海周边国家都没有正式的外交关系,因此波澜有限。但是在90年代后中国大陆也开始试图把九段线的内涵从岛屿归属线中扩 大,开始了对九段线的各种解释。除了有人附和台湾历史性水域的说法之外,又有人提出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有历史性权利,又有人提出这是一条海上疆域线,甚至 有人提出九段线内是中国的领海或内海。这种对九段线各种扩大的解释,顿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这正是九段线争议之所以成为南海核心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把九段线按照最开始的设想作为岛屿归属线,那么在国际上定然没有如此多的争议。因为这只和岛屿的归属有关,而和其他国家的海洋权利没有直接的关系。但 是如果把九段线按照中国一些极端的专家的说法,九段线是中国的领海,这就截然不同了。九段线之内的水域、海底和上空全部一下子变为中国一国的私产,相当于 中国霸占了几乎整个南海。各国有史以来一直在南海所拥有的航海自由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而周边国家对沿海海域的渔业权利以及在近岸大陆架上的石油开发权利 将几乎荡然无存。这对几乎利益相关国都有严重的影响,试问哪个国家能受得了如此霸道的做法?
诚然,正如吴士存所辩解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九段线是中国的领海。但中国也没有澄清过这不是中国的领海。但中国在这几年积极推进海洋大国战略的同时, 越来越多的体制内的“专家”开始鼓吹中国在南海上的历史性权利。那些论据尽管绝大多数经不起推敲,但是在国内舆论上的造势效果却是很明显的。从现在很多媒 体上的文章都把九段线称为中国的领海就可见一斑。而中国政府一方面鼓励各种专家的言论,一方面用各种不同的措辞对九段线的定义模糊以对,一方面又大规模在南海展开所谓“维权”。这就使得世界各国不得不对中国的目标极为疑虑。
中国一方面声称自己是负责任的大国,要和平崛起,但是另一方面却在这个问题上始终不愿意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是相当令人困惑的。很多国家对中国的担心,就是源于中国这种战略目标的不明确。
她们最大的担心是,中国政府故意在现在迟迟不宣布九段线的定义,但在实际上却不断推进对南海的实际控制,等到中国有能力把国际社会置诸脑后之际才宣布南海 属于中国,最终达到把九段线变为中国领海的目的。世界各国不是傻瓜,中国是不是和平崛起,不在于中国怎么说,而在于中国怎么做。从中国种种做法来看,这种 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也是世界各国为何努力推动中国早日明確九段线的含义之故。
不得不说,世界各国的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即便在中国也有很多人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居然连自己的疆域立场都不愿意向世界公布。反而是周 边国家,一早就公布了自己的立场。明確立场之后,各国可能仍然不可避免地有矛盾,但这都是各国展开谈判或者仲裁的基础。越南和马来西亚在2009年达成了 南海部分地区划界协议就是一个极好的样板。中国一方面连自己的立场都不愿意公布,一方面有口口声声地说要和邻国通过友好谈判解决问题。这像个和平解决问题 的节奏吗?
在我看来,中国的这种做法既是不负责任的,也和中国一向倡导的和平睦邻政策背道而驰。中国理应尽早澄清自己在九段线上的立场。如果中国认为这是历史水域 线,那么就找出证据去说服国际社会,并向国际社会解释中国对这个海域有什么权利。如果中国认为这是岛屿归属线,那么就应该以此消除国际社会的疑虑,再在此 基础上和周边国家共同解决南海的划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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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4 August 2015

为什么美国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

来源:
美国之音



各国南中国海主权要求范围示意图

中国外长王毅8月3日星期一在访问新加坡时表示,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只是部分国家在进行的“一种炒作”。从2014年以来,美国多次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主张。那么,美国为什么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呢?:“九段线”到底有哪些问题?

“九段线”的来历

在中国的南中国海上版图上,一条U型的曲线从中国陆地的南面向南延伸,将帕拉塞尔群岛(西沙)、斯普拉特利(南沙)等群岛囊括在内。这条线靠近周边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一直延伸北纬3度到4度之间的曾母暗沙。因为这条曲线由九条短线组成,中国称之为“九段线”,又称“断续线”。

“九段线”将南中国海90%的海域圈在了里面,并覆盖了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拥有的“专属经济区”。

值得指出的是,“九段线”不是中国共产党政府的发明,而是从中华民国政府继承而来的。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将其在二战时期从法属印度支那夺取的南沙和西沙的权力交给国民政府,后者随之重新审定了南海诸岛的岛名,并出版了《南海诸岛位置图》,用“十一条线”将南中国海的岛屿包围了起来。这就是“九段线”的前身“十一段线”。这段历史被很多学者认为是中国拥有南中国海岛屿主权的最主要证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政府审定出版的地图在同一位置上也标上这条断续线。1953年,因为中越友谊,中国将十一段断续线去掉北部湾、东京湾两段,改为九段断续线。

“九段线”是岛屿归属线,还是历史海域线?

但是,近年来,围绕“九段线”出现了很多争议:美国多次要求中国要澄清“九段线”的主张;菲律宾要求国际仲裁法庭废除中国的“九段线”主张 ; 而越南则称“九段线”为“牛舌线”,代表了中国试图染指整个南中国海的野心。

“九段线”到底是什么? 是中国的岛屿归属线?是领海线?还是历史水域线?“九段线”内诸岛是否都属于中国?中国并没有明确地表示过。

2014年 2月5日,美国国务院负责东亚事务的助理国务卿丹尼尔·拉塞尔(Daniel Russell)在国会听证会上要求中国就“九段线”问题作出澄清。

他说:“中国对南中国海的主权宣称模糊不清,这给当地局势造成不确定性,限制了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法或者公平共同开发的前景。”

拉塞尔的这个讲话,是美国政府第一次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的权利声索含义。

同年底,美国国务院的“海洋界限”研究过去审查了数十个国家的海上主权要求。认为“中国没有澄清……其领土要求的法律基础或性质。”并指出以目前形式存在的“九段线”不符合一项合法海上领土要求的任何标准,中国需要加以澄清。

那么,中国“九段线”到底有什么主张?在被问到这个问题时,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告诉美国之音说:“南海诸岛的主权、岛礁、沙滩、暗沙及其周围海域(adjacent waters)。 如果这些岛礁可以主张领海,那就是领海,如果这些岛礁,按照《海洋法公约》可以主张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那就有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所以,这是海洋权益。”

吴士存的说法与中国在2009年递交联合国的照会一致,这也是中国最接近官方文件的一份文件。2009年5 月7 日, 针对越南和马来西亚在南中国海的外大陆架联合提案,中国外交部在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一份照会中做出过如下声明:

“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见所附地图)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上述立场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也为国际社会所周知。”

不过,地图上并没有南中国海诸岛的地理坐标。除此之外,中国似乎并没有在其他任何国际场合表明过自己的立场。

中国南海研究院吴士存进一步解释:“中国没有说‘九段线’内的水域全部属于中国的主权范围, 中国也从来没有声称或是主张九段线内的水域全部是中国的领海或者是历史性水域,是没有的。”

但是其他学者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说,中国也从来没有明确表达过,“九段线”内的水域不全部属于中国,甚至包括中国国内的学者。

美国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迈克尔•史文( Michael Swaine)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如果那是中国政府的立场的话,那就好办了,但是中国政府从来没有那么毫不含混地表达过。 他们从不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主张有两个基础,一个是《国际海洋法公约》,另一个是历史性权益。中国一些人支持‘九段线’内的海域都享有历史权益的主张。他们认为,这种主张中国有优势。”

历史性水域线?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研究院的黄伟应该代表了史文所说的支持中国在“九段线”内全部海域享有历史权益的一类学者。

他在“论中国在南海U型线内“其他海域”的历史性权利”(发表在2011年第三期的《中国海洋大学学报》上)一文中承认说,从中国2009年递交给联合国的照会中“不能推论出中国对U形线内全部的非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提出过明确的权利主张。” 他说,“换言之,中国从未对U形线内‘附近海域’和‘相关海域’之外的‘其他海域’主张过任何权利。”

可以主张“历史性权利”

但是,他在文中转而说到,中国应该对“其他海域”主张“历史性权利”。他说,这样做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必要性是这样做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可行性是历史性权益是非排他性的,容易被其他国家接受。

美国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评估公司萨缪尔斯国际合伙人机构高级研究助理索拉布·古普塔(Sourabh Gupta) 也认为中国可以在南中国海主张“历史性权利”,比如捕鱼权,这是符合国际法的。“只要中国能证明,中国一直在某具体海域行使过传统的历史性权利,而且现在还在继续。那么,中国就应该被获准继续从这项历史权利中获益,因为国际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但是他补充说,现代社会的一些活动,包括石油钻探或是海底科学研究是不能进行的。他也强调,中国是不能对“九段线”内的整个水域声索“历史性海域”或是“历史性海湾”,因为这两项是排他性的。

不能主张“历史性海域”

美国维吉尼亚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中心主任约翰·诺顿·摩尔(John Norton Moore)也认为,中国如果对“九段线”内海域主张拥有主权,那是不合法的。“如果中国的主张显示的岛屿之外的海域,这点在我看来是完全不合法的,而且是毫无意义的。是的,是有国家宣称一些小海湾是‘历史性海湾’,但是,从来还没有人声称对大面积的海洋宣称拥有历史性主权,这是完全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利益对立的。 即便是有,也必须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并且是有历史依据的。据我所知,中国的宣称只是开始于1947年,也没有得到其他任何国家的同意。”

不过,即便中国认定“九段线”只是岛屿归属线,也会引来其他国家的争议,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为你介绍。

from 博谈网 https://botanwang.com/articles/201508/%E4%B8%BA%E4%BB%80%E4%B9%88%E7%BE%8E%E5%9B%BD%E8%A6%81%E6%B1%82%E4%B8%AD%E5%9B%BD%E6%BE%84%E6%B8%85%E2%80%9C%E4%B9%9D%E6%AE%B5%E7%BA%BF%E2%80%9D%EF%BC%9F.html

Sunday, 23 February 2014

中国理应澄清九段线的含义

近日,美国国会召开听证会,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会上再次要求中国就南海九段线问题作出澄清。他说:“中国对南海的主权宣称模糊不清,这给当地局势造成不确定性,限制了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法或者公平共同开发的前景。”
美国的这个表态基本代表了南海各直接当事国以及在南海有相关利益的世界各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可是中国再次回避了这个问题。手势帝再次以一成不变的外交 部标准语言搪塞而过:“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是历史形成的,并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对于同有关国家间的海洋争议,中方一直致力于与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 和磋商解决。同时,中国高度重视同东盟国家通过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中方的上述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制造话题、渲染紧张无 助于维护东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美方一些官员在国会听证会发表有关言论,不是建设性的行为。我们敦促美方拿出理性、公允的态度,为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发展发挥建设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中国的这个态度是意料之内的,但无疑也令国际社会再次失望,也使南海动荡不安的局势延续。
这时,中国又派出专家出马了,这次是南海研究所所长吴士存。他在官媒《环球时报》上发文《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不容否定》(下面简称该文),为中国政府进行辩护。
关于九段线问题我已经写过多篇文章。鉴于该文有本质上的错误,我在此再就吴士存的文章讨论一下。
第一,南海九段线从来没有法律地位。
该文的最大问题就是尽管它声称“南海九段线法律地位不容否定”,但事实上中国政府,包括1949年前的民国政府,以及1949年后的北京政府和台湾政府,从来都没有说明过九段线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吴士存所说的“不容否定的法律地位”,事实上根本从来没有存在过。 如果吴士存不同意这一点,请他拿出任何一方公开的官方文件以反驳。最为接近的是2009年,中国提交给联合国的一份照会,用于反驳越南和马来西亚联合提出 的南海部分划界协议的提案。在这份照会中,中国附上了画有九段线的地图,在正文内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拥有主权。但即使在这份文件中,中国政府也没有明確提出 所谓的南海海域就是九段线所包围的海域。
事实上,中国就南海问题组织过多次专家论证的研讨会,希望为九段线拿出一个在法律上说得过去的解释。但即便在中国的专家内部的意见也非常不统一。有的主张 九段线应该是一条岛屿归属线,仅仅表明线内的岛屿都是中国的,而和海域无关;有的主张九段线是一条历史水域线;有的主张是一条领海线。
最符合中国领土利益的领海说存在显而易见的法律上的困难,必然会招致世界各国的一致反对;而最符合国际法的岛屿归属线又不能满足中国政府的胃口(这些岛屿 是否属于中国是另外一个问题)。由于此事牵连甚大,各种意见不一而足,中国政府也迟迟无法定论,于是宁愿把这个问题拖延下去。这就是九段线至今还没有任何 法律地位的原因。其实,吴士存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他自己也不能说出什么是“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国际社会怀疑,中国政府的真实态度是等到中国有实力不理会国际社会和国际规则时才强势解决。从中国近年在海洋扩张的势头看,国际社会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
连法律地位都没有,又谈何“法律地位不容否认”呢?又谈什么“指望中方重新界定九段线的法律释义也看似不现实”呢?可见,吴士存的立论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第二,所谓国际社会长期默认这条线的存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
事实上,无论国际社会对九段线是什么态度,九段线都是客观存在的。它就是一条仅仅画在地图上意义不明的断续线。承认这条是客观存在的,和承认这条线是合法的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前一段时间引起轩然大波的中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中国单方面划定的防空识别区的这条线也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世界各国没有一个国家承认这条线是合法的,美国日本英国澳洲等多国都公开表明这条线是非法的,但这不表明她们否认存在这么一条线。
又在比如英国为印度和西藏间划定的麦克马洪线也是客观存在的,中国也承认这条线的存在,但不等于中国承认这条线是合法的。
事实上,即便以九段线是岛屿归属线的最低要求,各国无疑也是不承认这条线的合法性的。比如,在战后,法国和越南就一直占领着西沙群岛西部,直到1974年 中国把这些岛屿夺过来为止;越南在战后也一直主张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并在1956年之后一直在南沙部分岛屿上驻军;菲律宾在战后一直实际管辖着黄岩岛,直 到2012年中国把菲律宾赶出这个地区为止;马来西亚在70年代起就在九段线以内的中国宣称拥有主权的岛礁附近区域大规模开发石油资源等等。
如果按照领海说这个中国的最高要求,则更无法自圆其说。美国军方在战后至今在南海频繁活动,自出自入。中国仅仅在美国进入中国大陆和海南岛近岸的时候才发出抗议(著名的几百次严重抗议)。其他国家的战舰也在南海通行无阻。这难道是对九段线的合法性的默认吗?
战后国际社会长期没有对九段线发出抗议的原因只有一个,这就是中国从来没有说明过这条地图上的线到底是什么。
第三,九段线需要符合国际海洋法公约。
吴士存又提出“九段线的产生先于1994年生效的《公约》至少40多年,而要求前者符合后者,甚至企图用后者否定前者,则违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显然有失偏颇。”
这是另一种错误的理论。首先,如果中国在公约生效前已经公布过九段线的定义,这还有一定的法律讨论空间(尽管也是不成立的,见下)。但是,正如前述,九段 线从产生至今都没有法律解释。因此国际社会在公约生效后20年要求中国根据公约的规定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地位,这并无任何法律上的偏颇,也和所谓“法不溯及 既往”的原则毫不相干。
其次,要求各国根据公约修改原先单方面颁布的领海法则并不违反法不溯及既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在二战之后,世界各国开始海洋圈地运动,中国划九段线正是这 个运动中的一部分,有的国家甚至提出200海里的领海要求。这些单方面宣布的领海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公认,也没有成为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更引发起各国 之间的冲突。换句话说,这些行为都没有形成国际法。
国际社会从50年代开始三次召开海洋会议,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与会各国,包括中国,最终在1982年达成现在的海洋法公约。这个公约的最根本的目的就 是为了规范自二战之后各国在互为冲突的海洋主张上的行为。如果说中国在1947年划出的九段线仅仅因为时间上在公约达成协议之前就不受公约的规定,这显然 不是公约的目的和初衷。
如果按照中国的逻辑,那么世界各国在公约达成协议之前所单方面颁布的领海也都没有必要受到公约的规限。在40年代宣布200海里领海的国家也有道理继续主 张其200海里的了,乃至所有在公约生效前单方面宣布其不符合公约的主张的国家都不受约束了。这显然是荒谬的。如果这种说法是成立的话,公约也等于一张废 纸了。
最后,事实上,在公约谈判和公约的规定中,有不少地方为所谓的“历史性海域”留下空间,这正是公约对在生效之前各国的主张合法与否的规定。如果某国在公约 签署前所主张的海域符合“历史性海域”的规定,那么这些主张就符合公约的要求,可以被公约支持。但是如果某国在公约签署前所主张的海域不符合“历史性海 域”的要求,那么这些主张就需要根据公约的协议而废除或者修改。至于什么样的主张能够符合“历史性海域”的要求,读者可以参考我以前的博客,这里就不多讨 论了。
如果九段线能符合“历史性海域”的要求,那么中国就应该按照这个方向进行努力,而不是用吴士存提出的所谓九段线不受公约规限这种无视国际法的借口。
综上所述,九段线其实在法律上根本没有任何地位,美国和国际社会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是合情合理的。中国政府理应展示大国的责任,不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持 模糊态度。否则只会让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和平崛起产生怀疑,为中国周边国际关系带来持续的紧张,为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和平发展带来阴影。

from 黎蜗藤的历史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2ed3c30101jrry.html

Wednesday, 2 July 2014

九段线的寿命还有几天?

2014年6月5日,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法庭发出"庭令",要求中国6个月之内,对菲律宾提出的中菲两国南海领土争议做出抗辩,如果中国没有在12月5日之前应诉,国际仲裁法庭将对中国进行缺席审判。

国内一些专家和媒体对菲律宾把中国状告到海牙仲裁法庭过于掉以轻心,认为即使海牙仲裁法庭判决菲方胜诉,对于中国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中国马照跑舞照跳。菲律宾还搭上高昂的律师费,可谓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中国真的可以如此谈定吗?

我们知道,菲律宾向海牙仲裁法庭提交的诉状,洋洋洒洒总计将近4000页,指控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是无效的。菲律宾心里很清楚,自己靠军事手段从南海捞不到什么好处,于是将赌注押在了国际仲裁上面。为此,菲律宾不惜花费重金,聘请美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操刀此事。

这 里有必要介绍一下菲律宾聘请的首席法律顾问、美国律师保罗·雷切尔。他是一位"战果辉煌"的国际法律师,大部分职业生涯都是代表小国家跟大国打官司:尼加 拉瓜对美国、格鲁吉亚对俄罗斯、毛里求斯对英国,还有孟加拉国对印度。尼加拉瓜对美国案中,他帮助前者赢了美国,一战成名。国际法院裁定美国支持试图推翻 尼加拉瓜左翼桑地诺政府的叛乱分子违反了国际法。

在保罗律师的精心设计下,菲律宾诉诸仲裁的行动很 小心,不去要求海洋划界,也不要求仲裁机构解决两国对南海岛屿的归属问题。菲律宾第一个核心的诉求就是关于九段线的合法性问题。第二个核心诉求则是关于岛 礁的界定,其一是认为黄岩岛是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活动的岩礁,不应有200海里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只可享有12海里海域;其二,进一步认 为"中国在南海占领的岛礁有5个是暗礁或低潮高地,不存在任何海事权利,其余的3个是岩礁,只有有限的海事权利"。总之,这个案子其实是被包装得绕过了主 权、海洋划界等问题,却招招都指向本质的海洋划界的法律效力。

一旦九段线被海牙仲裁法庭宣布无效,将会出现什么结果?

不 难推测,中国外交部届时会发表声明,对海牙仲裁法庭的宣判表示强烈不满。中国政府会重申:中国政府早在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就作出过排 除性声明,对于涉及海洋划界和领土主权等各类争端,不接受《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仲裁,这是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行使国际法赋予权利 的正当行为。中方不接受菲方提起的仲裁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中国政府同样也不会接受海牙仲裁法庭的宣判结果,即便海牙仲裁法庭最终判决菲方胜诉,这个宣判 也是完全无视中国九段线长期形成的历史性权利,因而对中国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政府的这个 声明当然是义正词严的,但并不是无懈可击的。问题的诡异之处在于,菲律宾的诉状处心积虑地将焦点放在了对中国九段线合法性的质疑上,但中国政府并没有对九 段线的合法性进行任何申辩和澄清。中国政府当然可以指责海牙仲裁法庭的宣判是无视九段线长期形成的历史性权利,可九段线到底形成了哪些历史性权利,中国政 府并没有向世界说明,而且是在国际社会千呼万唤反复要中国政府澄清九段线法律含义的情况下,始终一声不吭,可以说中国不澄清九段线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 的,无可争辩的。什么时候可以争辩?当被海牙仲裁法庭宣判九段线无效时,中国觉得可以开始争辩了,争辩的时机成熟了。这时才开始竹筒倒豆子,把自己主张的 九段线历史权利都包括哪些内容向国际社会和盘端出。

可这时争辩对中国有什么好处呢?海牙仲裁法庭的 宣判结果已经出来了,覆水难收。法庭不是没有给中国政府机会为自己辩护,人家给了中国充足的机会应诉,要求中国在6个月内回应菲律宾就两国在南中国海的纠 纷提交的法律请求。但中国自己不理不睬,而且中国政府和中国法律仍然始终没有提到过九段线三个字,没有给九段线赋予任何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中国一直声称 自己在九段线内拥有历史性权利,可法庭可以声称从未看到过中国政府详细说明过自己在南海都拥有哪些历史性权利。只说自己有历史性权利,却不说有哪些历史性 权利,也没有提供任何历史性权利的依据,难道让要海牙仲裁法庭提供本应中国政府提供的历史性证据?

对 海牙仲裁法庭宣判九段线无效的结果,中国政府无非是不承认。可国际社会并不以中国政府的意志为转移。中国政府不承认,可国际社会承认,南海周边国家承认。 这时中国政府手里拿着一个世界上谁都不承认的九段线,尴尬不尴尬?能为自己争来什么海洋权益呢?南海周边国家有谁会认可中国拿着一个被法庭宣判无效的东西 与自己争夺海洋权宜呢?一个被法庭宣判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东西,怎么能与南海周边国家谈判协商重叠海域的海洋划界问题呢?那在国际社会眼里,南海绝大部分 海域就根本不存在海域重叠问题,在九段线附近海域只是南海周边国家单方面有联合国赋予的海洋权利,而中国没有海洋权利,中国自己并没有说明在九段线内海域 都拥有哪些历史性权利,九段线的法律效力已经被海牙仲裁法庭给宣判无效了。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就 是九段线存在地位和价值的历史性终结。中国不是没有机会阻止这种历史性终结,而是有太多挽回的机会,但因为自己不作为而最终放弃了避免产生这种局面的机 会。即便这时中国政府仍然不愿意放弃九段线,但事实上九段线已经寿终正寝了,因为九段线已经不可能成为中国拿到谈判桌上与人争夺海洋权宜的筹码了,国际社 会没有任何人会承认九段线有这个资格。

而且,一旦菲律宾告状打赢了官司,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 亚、文莱等国都会防而效之。菲律宾可以要求海牙仲裁法庭裁决九段线不合法,裁决中国在南沙所占8个岛礁法律地位,不能主张12海里以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 架,甚至其中四个岛礁连12海里领海都不能有,那越南也可以让海牙仲裁法庭裁决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都没有资格建立群岛领海基线,甚至裁决中国政府已经在西 沙群岛建立的领海基线违反了《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应被认定是无效的,不能做为海洋划界的依据。

如 此一来,即便中国今后收复的南海诸岛的所有岛礁,也无法享有太多海域管辖面积。因为南海诸岛的岛礁陆地面积太少,无法与南海周边国家的大陆沿岸所拥有的专 属经济区海域管辖面积相抗衡。中国通过"以陆定海"是无法"定"出太多海域面积的,只能是通过以九段线的"历史性权利"定海,最大限度地争取自己的海洋权 宜。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中国大面积主权权利海域丧失的情况,也为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和脸面,中国现在 不能无所作为。如果中国料定了海牙仲裁法庭的判决结果于己不利,就应该提前表明立场,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含义,而且应该有倒逼机制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现在 起就进入倒计时。只有在海牙仲裁法庭宣判九段线无效之前,中国政府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含义,并向世界说明九段线都有哪些历史性权利,九段线才可能存在一线生 机,才可能为中国在南海争取尽可能多的历史性权利海域。等到宣判的那一天,中国再想做任何事情都于事无补了。

(本文来源:天涯,作者:白庆琳2012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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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4 May 2016

聚焦中菲南中国海仲裁案(2)九段线之争

来源:
美国之音

2016年3月日,菲律宾人在马尼拉集会,举着中国海监船的模型,呼喊反对中国的口号,抗议中国政府船只据说在南海中国海的杰克逊环礁(五方礁)附近下锚停船。

中国在南中国海凭借“九段线”提出的“历史性权利”是否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菲律宾对中国提起强制仲裁一案的主要目标,也是国际仲裁法庭在第二阶段的审理(实体审理)过程中需要弄清楚的主要问题。第一阶段主要是关于仲裁庭是否有权就此案作出裁决。

菲律宾律师团力证,中国对“九段线”内海域所主张的并不是“历史性所有权”,而是“历史性权利”。“九段线”不仅违背了《公约》,甚至也不符合一般国际法。菲律宾甚至指出,中国根本没有“历史性权利”。

菲主要目标:“九段线”主张不合法

中国对“九段线”内海域主张“历史性权利”是菲律宾提出的15项仲裁请求的重要一项。菲律宾在诉求中说,中国主张的对“九段线”范围内南中国海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与《公约》相违背。这些主张在超过《公约》允许的中国海洋权利的地理和实体限制的范围,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九段线”指的是中国在南中国海上版图上的一条U型曲线, 最早为中华民国政府在1947年划出的“十一段线”。“九段线”将南中国海90%的海域圈在了里面,并覆盖了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依据《公约》主张拥有的“专属经济区”。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政府的官方声明、文件和法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九段线”,更没有说明“九段线”这条线到底是岛屿归属线,还是领海线,或是历史性水域线。中国所做的只是把“九段线”标注在地图上。

中国外交部声明中凡涉及“九段线”的地方都以“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来替代。 这也是美国等国要求中国澄清“九段线”含义的原因。

中国在华盛顿设立的智库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和中国官方的南海研究院的助理研究员叶强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中国在“九段线”内的主张其实有几层意义。第一,中国根据习惯国际法内领土获得的原则,主张四个群岛的主权。第二,因为中国是《公约》的签署国,中国享有《公约》赋予的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等。第三,对“九段线”内,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之外的部分,中国根据其他传统国际法和国家实践提出其他权益。这个第三层含义才是菲律宾提起仲裁案的主要目标。

2015年10月29日,在荷兰海牙的仲裁庭做出了《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仲裁庭宣布,仲裁庭对菲律宾提出的“九段线”诉求以及其他7项诉求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将保留到实体问题审议阶段。

因此,仲裁庭是否对“九段线”主张的历史性权利的合法性具有管辖权以及中国“九段线”主张是否符合《公约》以及一般国际法,是实体审议阶段的菲律宾论证的重点。

菲:中国只是主张“历史性权利”

菲律宾律师团在11月24 日到25 日的实体问题审议中对上述问题逐个进行了论证。菲律宾律师团的美国籍首席律师保罗·雷切勒(Paul Reichler)首先就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张的只是“历史性权利”进行了论证。

他在陈述中首先援引了中国2009年5月7日递交给联合国的照会有关“九段线”的说明。针对越南和马来西亚在南中国海的外大陆架联合提案,中国外交部当时在通过联合国秘书长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一份照会中做出了如下声明:

“南中国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见所附地图)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上述立场是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也为国际社会所周知。”

雷切勒说,菲律宾认为这是中国第一次公开宣布,中国的海事权利和管辖权延伸到“九段线”的范围。他在后面的陈述中还援引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公开场合对上述问题的相同表述,以及中国一些著名学者对“九段线”的解释。

他还指出,从中国接受在九段线内的航行和飞越可以看出,中国并不主张对该水域的所有权或者认为其构成中国领海的组成部分。

他最后总结: “在菲律宾看来,对中国的说法最有逻辑的诠释就是,中国对南中国岛屿与及其‘附近水域’拥有主权或是领海(虽然他在后面也强调这样的主张菲律宾并不认同)。对位于中国领海和九段线之间的水域只是主张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而不是主权。中国的外交信函和官方的声明以及中国的行为都完全支持我们对中国的主张做出这样的解释。”

因此,他说,菲律宾认为中国的权利主张并不属于《公约》规定的对涉及“历史性所有权”的强制纠纷解决程序的例外,因此仲裁庭对此事项有管辖权。

在陈述中,他还论证,从中国反对其他国家在“九段线”内海域捕鱼和石油开采可以看出,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 ”实际上是对“九段线”内生物性和非生物性资源的排他性使用权利。另外,中国对这些区域,海域和海床的主张远远超过《公约》所赋予中国的权利。

菲:“历史性权利”不符合《公约》

菲律宾律师团接下来论证了中国的权利主张没有根据: 第一,因为《公约》全面阐述了对海洋资源的权利范围并替代了中国所说的任何“历史性权利”;第二,中国在南中国海从未拥有“历史性权利”。

菲律宾律师团的律师,美国法学教授伯纳德·奥克斯曼(Bernard H. Oxman)说,中国对“九段线”内《公约》所赋予其权益之外的海域主张历史性权利与《公约》不符,且是被《公约》所禁止的。他说,中国的主张侵蚀了菲律宾和越南等国根据《公约》所应得的权益。他强调说,《公约》出台的目的和目标就是要区别和阻止这样的主张。

奥克斯曼说,第二,一般国际法从未接受过对大面积海域的概括性权利主张,并且自17世纪早期开始即承认国家仅对沿海狭窄海域拥有控制权。根据菲方观点,整个南中国海海域受《公约》所设定的机制的管辖。

他还说,《公约》虽然保留一些其他权利并以明文做出规定,但并无规定认可中国所主张的权利范围。

中方学者:“历史性权利”符合习惯国际法

中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洪农说,中国并非根据《公约》来主张“九段线”内海域的权利,而是根据习惯国际法来主张的。

她说:“在九段线内,除了海洋法公约赋予我们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之外,我们是要根据其他的传统国际法,根据国家实践,主张了其余,不受《公约》,不由《公约》来诠释的其他权益。”

她指出,一个国家在另一个国家已经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内可以享有历史性捕鱼权,这是有国际司法先例的。

菲:中国没有“历史性权利”

菲律宾接下来论证中国在“九段线”内没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政府在2014年12月7日公布的《立场文件》中用大段文字阐述“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立场。文件说:

“中国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实施主权管辖。”

文件还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政府恢复对被日本侵占的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中华民国派遣军政官员乘军舰前往南海岛礁举行接收仪式,树碑立标,派兵驻守,进行地理测量,于1947年对南海诸岛进行重新命名,并与1948年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标绘南海断续线。

文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并采取实际行动积极维护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一再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的海洋权益。

在实体问题的听审中,菲律宾律师团对上述观点进行了一一驳斥。菲律宾律师团律师安德鲁·罗文斯坦(Andrew Loewenstein)通过八张古地图说明,中国“无法满足主权宣示的条件”,因为中国无法在南中国海行使“单独的长期控制”的权利。

菲律宾认为,二十世纪早期之前,中国主张的领土范围最南不超过海南,中国对南中国海岛屿的主权主张仅仅始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菲:从日本手中接管,无法律和历史基础

中国从日本手中接管“南海诸岛”的说法是仲裁庭要求菲律宾说明的地方,菲律宾对此也进行了驳斥。

罗文斯坦说:“中国(中华民国政府)并没有对南中国海地区实现真正的接管。接管只是他们的想法而已。”

他说,中国的接管缺乏“历史和法律”的基础。他强调说,1951年联合国召开旧金山和会,决定如何处置日本占领的地区,但是,《旧金山和约》只是说明日本放弃对西沙(帕拉塞尔群岛)和南沙(斯普拉特利)群岛的所有权利和主权要求,并没有提到这两个群岛的归属。

但是,中国外长王毅2015年6月27日在第四届世界和平论坛午餐会上表示,中国对斯普拉特利群岛(南沙)的主权拥有充分的法理和事实依据。他特别强调:“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南沙群岛。二战结束后,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协议,依法、公开收复了南沙群岛。”仲裁庭要求菲律宾的律师对王毅的上述观点作出回答。

罗文斯坦说,《开罗宣言》中并没有特别列出南沙群岛。他还说,《波茨坦公告》也没有承认,也没有把南中国海的地物的主权归还中国,更不用说超越其领海之外的历史性权益。他还指出,上述两个文件只是政策文件,对签署国并没有约束力,对非签署国的法国,更没有约束力,因为法国当时占领了南沙群岛的几个地物。

菲:中国只是在2009年主张“历史性权利”

罗文斯坦进而强调,中国主张拥有“历史性权利”是近年来的事。他说,从中华民国《南海诸岛位置图》这个名字也应该可以看出,这是中国对线内岛屿享有主权的南海诸岛的位置图。因此,“九段线”就是为标明南海诸岛的范围而专门设置的一条线,并不涉及“九段线”内的海域。

他指出,在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在相应的的地图上,中国在南中国海各个群岛之间标出了公海;而中国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及毗连区法》,中国只是主张这些岛屿周围12海里的范围是中国领海,以及领海外的毗连区,毗连区的宽度也为12 海里。

另外,罗文斯坦强调,中国的上述立场到1996年中国批准《公约》时,以及之后的一段时间也没有改变。中国只是表示,“按照《公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他还说,中国只是1998年颁布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法》附加了一个补充条款说:中国主张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不影响其他的历史性权利。

根据菲律宾观点,中国对南海海域的“历史性权利”的主张最早在2009年提出的,而且其他沿海国家并未默认这一主张。菲律宾因此认为中国任何“历史性权利”的形成都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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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7 September 2014

黎蜗藤:北部湾划界对南海划界的先例作用

黎蜗藤
(注,本文节选并修改自《纠缠不清的南海》书稿之《中越白龙尾岛问题与北部湾划界》一章,原文中的引用被故意省略。)
中越北部湾划界尽管已成定局,但其意义却不止于划界本身。国际法本身就是习惯法,先前的国际协议和案例对之后的国际纷争的解决有示范性的先例作用。而北部 湾划界是中国和外国间第一次海上划界的协议,也因此对中国以后在南海和东海的划界有习惯法方面的意义。在中越谈判中的三个焦点问题:(1)北部湾是否构成 历史性水域;(2)白龙尾岛的划界效力有多大,以及(3)如何以公平原则处理渔业问题,也都在南海划界问题中有直接的参考意义。尤其在第一和第二点:越南 提出的历史性水域可能会和中国九段线主张相关(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中国到现在也没有提出九段线的明确主张,但历史性水域可能会是中国最终的选择);而白 龙尾岛的划界效力则可以用来类比南沙群岛的效力。因此,中国和越南划界方面的一些理据和主张以及最终的结论,都可以继续适用在南海划界问题上。
关于历史性水域
越方认为北部湾存在历史性水域,其分界线可以用《中法条约》的分界线认定。如上一节所述,中国反对这个观点,认为仅仅是对沿岸岛屿归属的分界线。仅仅从这 个证据来看,综合中越方面的说辞再结合史料,公允地说,《中法条约》中的分界线其实是一条划分整个北部湾的岛屿归属线。最后的谈判结果也否认了越南这个历 史性水域这个提法。
值得指出的是,在谈判中,越方没有提出更多的证据证明“历史性水域”这个论点。但如果仔细考究历史,北部湾确实存在一条“传统海上疆域线”,越南的“历史性水域”的提法其实有法理根据。
如本章第二节指出,中越早在南宋已经有一条纵贯北部湾的海上疆界。比如在周去非的《领外代答》中就说钦州的天分遥:“七十二遥中,有水分为二川。其一,西 南入交址海。其一,东南入琼廉海。名曰天分遥。人云,五州昔与交址定界于此,言若天分然也。”这里提到的钦江河口有一个叫“天分遥”的地方,被当时的人视 为中国和越南的海上交界点(五州昔与交址定界于此),从此往南画一直线,西南属越南,东南属中国。这是有史料可寻的最早中越之间北部湾的海上交界线。
第二节也指出在《清实录》中也至少两处提到“白龙尾洋”属越南,“毗连廉州琼州二府所属外洋”。这再次肯定了中越之间在北部湾的海洋划界其实早已有之,而白龙尾洋是属于越南管辖的海域。
这些记录没有说明到底这条分界线是仅仅在海岸近处,还是纵贯整个北部湾。但另外一条记录则肯定了后者。在清初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记载:“又自乌 雷正南二日经涌沦周整而至交趾永安州,历大小麻墩恩勒隘茅头少东则曰龙尾海,东府界至南大海外抵交趾占城二国界。”道光时期严如煜的《洋防辑要》的卷十四 广东防海略中,再次引用了顾炎武的说法。
这里的龙尾海就是白龙尾洋,这证明广东与越南的海上交界自白龙尾向南一直延伸到“南大海”的交趾占城为止。这就是说白龙尾洋的界线是延伸到印度支那半岛之 上,因此,当时中越的传统海上疆界线就是以白龙尾为起点,以南北向一直贯穿北部湾。这条传统海上疆界线实际上和《中法条约》中所划出的线基本一致。
那么这个传统海疆线越南一侧是否可以确认为历史性水域呢?根据国际法上的惯例(见第十六章),以俄罗斯对彼得大帝湾的主张为例,历史性水域需要有三个标准,第一是长期存在,第二是毫无争议,第三是行使主权。我们可以看到越南对北部湾传统海疆线以西的海域都符合此三点要求。
首先,这条线最早从11世纪就开始确立,最晚在17世纪已经完全确立,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其次,在清朝,这条线得到越南唯一相关国中国的承认;第三,越南对该海域有实际的管辖,这种管辖权也为清朝所承认。而管辖权这是行使主权的最主要方式。
这种管辖权在现代国际法的冲击之下被中断。这是因为在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之后,法国依照国际法,只承认3海里的领海,法国亦没有另外宣称北部湾是法国的海域。以此推论,法国当因为现代国际法的制度而否认了传统海疆线的法理,从而认为北部湾大部分的海域属于公海。
但这是否意味着该传统海疆线以西无法成为历史性水域呢?也不能就此断言。
第一,越南之所以无法保持传统海疆线,是因为殖民主义侵略的缘故,并不是自己主动放弃的结果。这点必须加以考量。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在越南被法国殖民到在二战之前,法属印度支那对此海域的实际管辖一直在延续,比如法国承担了北部湾的绝大多数巡逻、缉私和剿匪任务 (比如法国常规性地在白龙尾岛巡逻)。实际上,法国的巡逻范围扩大到几乎遍及整个北部湾,而不仅仅限于传统海疆线的西侧。因此,尽管可以推断这里被认为是 公海,但法国对此的主权行使并没有被中断。
综上所述,越南其实是有一定的理由去论证该传统海疆线以西属于越南的历史性水域。越南在谈判中没有提出这些对她有利的历史性证据,以致在法理上落了下风。这是越南的损失,是中国的获益。
如果对比中国所提出的九段线内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九段线的法理尚不如越南的北部湾传统海疆线。这表现为:
第一,在时间上,北部湾传统海疆线从11世纪开始建立,一直延续到19世纪80年代,其实际管辖更是一直延续到二战。 而九段线仅仅是二战之后的1947年才开始存在。尽管有人认为,中国所谓的包括几乎整个南海的“传统海疆”在宋朝已经建立。这种说法已经在之前的分析中被 否定(参见第三章)。即便这种不被支持的主张是成立的,在清朝,中国官方所认定的南海传统海疆线已经“退缩到”海南岛南端(见第五章)。
第二,在几百年的时间内,北部湾传统海疆线一直得到唯一相关国中国的承认,确认为中越海界。而九段线从1947年诞生后,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意义,至今还不知道它是什么含义。更不用说得到任何的国际承认。事实上,西沙、南沙和黄岩岛都在长时间内(或者说直至今天)为外国所部分控制。
第三,在17世纪到二战之前,越南和法国一直保持在北部湾传统海疆线上的管辖权,而在1909年之前,中国海疆所管辖的南限只是在海南岛玳瑁洲(详细的论证参见第五章)。其中一个例子是在1833年《宣宗实录》中记录道光皇帝下达有关南海巡逻的批示:
又据李增阶咨称,副将李贤等巡至崖州三亚外洋玳瑁洲,与越南夷洋接壤……,惟华夷洋面虽连,而疆域攸分,必须确悉情形,方可计出万全。
这份文件是道光皇帝对当时海南水师奏报三亚开外的缉私情况的批示。当中提到巡逻的范围仅仅到玳瑁洲。玳瑁洲就在距离三亚不远之处,而其三亚的外洋就仅仅到 玳瑁洲,之外就是“洋面虽连,而疆域攸分”的“越南夷洋”。道光也确认了此点。可见,中国的传统海疆和实际管辖的洋面的南端仅仅距离玳瑁洲附近,直接和传 统的越南海面相接。
中国在1909年由李准在西沙宣示主权,才把领土扩大到西沙。在1935年之前,中国地图中的疆域也仅仅限于西沙以南而不包括南沙。九段线仅仅在1947 年才开始划在地图上。但在此之后长时间内,中国都没有在九段线内真正行使管辖权。即便近几年中国不断扩大在南沙的控制,直到如今,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中国 已经在南海九段线以内(特别是南沙群岛)行使过没有争议的管辖权。(见第七到九章)
第四,中国在晚清之时就主动接受了现代国际法上关于领海宽度的规定(见第五章)。比如,中国和墨西哥的1894年商约《华盛顿条约》,第十一款中有
The two contracting parties agree upon considering a distance of a three martine leagues measured from the line of lowtide as the limit of their territorial.
彼此均以海岸去地三力克【每力克合中国十里】为水界,以退潮时为准。
这意味着中国在九段线建立之前50多年已经放弃了“传统海疆线”的概念,而转用国际法意义上的领海制度。在民国时期,中国继续这种原则(见第七章)。而在 1947年宣布九段线的时候,并没有提出与之相悖的新概念。1958年中国又重申十二海里的领海制度(见第八章)。后来也一直没有说明九段线的含义。因 此,所谓九段线是历史性水域线并不和中国自晚清开始的法律实践相融洽。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放弃传统海疆线的观念是在被法国殖民主义控制之下的不自愿行为,而中国放弃传统海疆线(当时中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只到海南岛南端)的观念是在拥有充分主权之下的自愿行为。
可见,如果越南的北部湾历史性水域线主张是不被支持的,那么中国的九段线就更加没有被视为“历史性水域”的法理基础。
因此,九段线从其法理上来说,如中国专家李金明等所说,最多是一条岛屿归属线。

海岛的划界权利
一些中国和台湾专家(比如傅崐成),为了给九段线增加法理,主张九段线除了所谓“历史性水域线”之外,还有确实的地理意义。这就是“九段线是南海诸岛和周 边大陆或者大岛屿之间的等距离线”。我首先要指出,这并非事实。比如九段线西南部,距离越南海岸线很近,但距离南沙很远。我难以指出具体距离(因为九段线 没有坐标),但从地图上看,这点是有目共睹的。
但即便中国专家所说的是对的,这种细小的岛屿可以拥有和大陆(或大岛屿)平分海域的划界效力的理论也是错误的。具体的分析放在第十六章。这里要指出的是, 在北部湾海界划分中,白龙尾岛的划界效力给了南海诸岛一个值得遵从的先例。在中越的协议中,在去除12海里领海之后,白龙尾岛的专属经济区仅仅为3海里, 这相当于其相向的海南岛的十分之一左右。白龙尾岛的面积有4平方公里,大于南海诸岛中任何一个岛屿,而且当地从1920年代开始就有永久性的居民,人数可 达几百之多。而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在人工填海之前,都只有少量军人驻守,依靠不断供应维持,绝大部分岛屿都“不能维持人类居住”。
而且,白龙尾岛可以算为中区岛屿(指大致在两国大陆之间的中央),而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对中国来说却是远洋岛屿(指距离对方海岸比本国海岸更近的岛屿)。远洋岛屿,根据国际法实践,其划界效力当比中区岛屿更小,甚至可能成为“飞地”。
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它们所拥有的划界效力都应比白龙尾岛更小。以“中间线”来让九段线合理化显然是无法成立的。

渔业问题
渔业问题是南海争议的焦点之一。但渔业问题可以通过特别的安排而和领土领海甚至专属经济区脱钩。对北部湾的渔业问题的处理可以提供一个范例。
在渔业问题上,北部湾渔场主要位于中间线越南一侧。如果完全按照国际法,此处资源当为越南所有。但是,处于保护中国“公平”分享该地区渔业资源权利的原 因,中国认为中间线应该向越南一侧调整。最后,中越达成协议,在划界协议的同时还签署了渔业合作协定(《200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 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在界线越方一侧30.5海里设立共同渔区。
九段线内是各国渔民传统的渔场,从公平原则出发,不应该由一国独享。从北部湾的协议(以及其他国家的相关协议)看,根据公平的原则,即便是某一国的专属经 济区的渔业资源也可以和邻国共享。这种共享可以是在一定区域内无条件的,也可以是有配额的。具体的方式可以由相关国协议产生。渔业问题不应该成为解决南海 问题的障碍。

from 黎蜗藤的历史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2ed3c30102v24a.html

Thursday, 21 July 2016

解读南海争端国际仲裁

程晓农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提出关于有关南海若干争议事项的仲裁请求,其中主要涉及中国关于"九段线"以及岩礁的领土属性等主张。在这场仲裁案中,中国是相关的另一方,但中国选择放弃应诉。今年7月12日,常设仲裁法院经过3年半的工作,宣布了仲裁结果。同一天,北京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评认为,这个仲裁结果"是人们可以想象的'最坏版本'";与此同时,中国的媒体和互联网上掀起了一阵针对南海争端国际仲裁的批判浪潮。但是,不少批判此一仲裁过程和结果的言论仅仅是民族主义情绪的宣泄,缺乏对事实的了解;而这一话题又属于大多数人不了解的国际法领域,因此,即便是谬种流传,许多读者也真假难辨。本文主要就两个国内读者不甚了解的话题作一些深度分析。这两个话题是,第一,对中国来说,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是否有正当性;第二,中国地图上标示的"九段线"是中国的海上边界线吗?了解了这两个问题之后,读者就可以依据国际海洋法的相关知识,独立地做出自己的判断了。
一、从大清朝老佛爷到今天:百余年来中国对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参与与尊重
设在荷兰国际法之都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坐落于当地著名的和平宫内。由于联合国的国际法院也在同一建筑内办公,因此,一些人把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的国际法院以及设在德国汉堡的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混为一谈,甚至误以为,常设仲裁法院是联合国的下设机构;在如此误解的基础上,又有人发现,联合国并没有仲裁法院这样的下设机构,因此就断定,这个国际常设仲裁法院是虚构的,最荒谬的说法是,它属于菲律宾花钱雇佣的非法组织。虽然谷歌在中国被禁用,但百度上其实有关于这个仲裁法院的初步介绍。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的网站上关于国际司法机构的栏目里也专门介绍了这个常设仲裁法院,提供了不少可靠的信息(http://ift.tt/2aaiLOl
常设仲裁法院(英语为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法语为Cour permanente d'arbitrage (CPA))的历史远比联合国悠久,它是根据1899年第1届海牙和平会议通过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于1900年成立的政府间组织,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争端仲裁机构。慈禧太后当政的帝制时代,大清朝的代表杨儒和陆宗祥等人参加了1899年和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大清朝签署并批准了上述公约,所以中国是常设仲裁法院的原始缔约国。常设仲裁法院为国家、政府间组织或私人主体间的仲裁、调解、事实调查提供服务,它包括处理行政事务的常设行政理事会和国际事务局,以及一份由每个缔约国各自遴选的4名法学专家组成的"仲裁员名单"。
从晚清到中华民国,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虽然历经改朝换代,却积极参与这个仲裁法院的活动。从晚清到中华民国的大陆统治时期,中国一直为常设仲裁法院指派仲裁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1年,中华民国仍保有海牙公约缔约国地位,故继续代表中国政府向该法院指派仲裁员,而在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与常设仲裁法院没有来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71年取代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之后,1972年常设仲裁法院行政理事会决定,在年度报告中删去"中华民国"字样和它指定的仲裁员名单,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派人继任。但当时中国大陆正处于文革时期,毛泽东忙于向世界各国输出革命、宣传毛泽东思想,中共政府许多正常的国际事务活动因而中断,自然,中国在常设仲裁法院的活动也停止了。中国的这一段停止参与期,源自中共当局行为之荒谬,而并非出于它对常识仲裁法院的反感。
直到1993年7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恢复在常设仲裁法院的活动,1993年9月它指派的首批4位仲裁员出席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全体仲裁员大会。这4位仲裁员当中,邵天任是根据地出身的外事系统干部,而李浩培、王铁崖和端木正则早年就学于伦敦经济政治学院或法国巴黎大学,均属当时中国国际法方面的一时之选。这批仲裁员当中的李浩培、王铁崖和端木正年迈或去世后,2009年5月中国政府又重新指派邵天任、许光建、薛捍勤和刘楠来为仲裁员,其中前三位曾先后担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常设仲裁法院一向是高度重视的,所指派的仲裁法官不是国际法方面的专家,就是外交部里最了解国际法的条约法律司司长这样高层级的外交官。
这次南海仲裁案期间,按照常识仲裁法院的既定规则,当事国政府可以指定一名来自本国的仲裁法官参与仲裁,而中国外交部的薛捍勤恰好常驻海牙,她本来就在仲裁员名单上,由她代表中国政府在南海仲裁案中发表中国的官方立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中国政府偏偏放弃了这个机会。之所以如此,当然不是因为某些愤青所指的"常识仲裁法院是非法组织",而是因为中国政府觉得,在南海仲裁案当中,根据国际海洋法,很难有获胜的可能,既然败局已定,与其参与仲裁而败,还不如拒绝参与仲裁,以稍存脸面。
中国政府向来高度重视和尊重常识仲裁法院,只是在南海仲裁案上选择了弃权。但是,国内的一些媒体和网站为了挽回政府的脸面,便千方百计地贬低、歪曲常设仲裁法院的作用和功能,这样的做法其实是在抹黑中国的国家形象,也背离了中国政府百余年来对常识仲裁法院的一贯立场,于事无补,而于理有亏。
二、中国在南海水域的边界线到底在哪里?
这次常识仲裁法院关于南海主权争议的仲裁结果令许多中国人非常愤怒,他们认为,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海域,仲裁法院无权干涉中国的内政,因此,它的裁决当然是无效的。长期以来,中国的教育部门和宣传机器一直声称,南海是中国的固有海域;过去70年来,绝大多数中国人从中学地理课本所获得的印象是,自古以来中国在南海的边界就是用虚线所标示出来的那个象牛舌一样从海南岛一直延伸到曾母暗沙的水域。然而,许多人直到这次常识仲裁法院的南海仲裁案之后,才听说了"九段线"这个名词。"九段线"就是中国地图上标示中国在南海水域的那9条虚线的名称。但是,"九段线"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吗?
其实,"九段线"自诞生至今才70年。它的前身是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的官员随手在南海地图勾画的11段虚线(那时称为"十一段线"),当时使用的是普通的小比例尺地图,所划线段只是一个大概的标示,并没有关于虚线各段准确位置的经纬度计算。此原图现在仍保存在台北的档案馆内。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十一段线"其实是中华民国政府关于岛礁归属意向的一条虚构示意线,它并没有标明领海海域的精确位置。不过,当时还没有国际海洋法,加上当时南海海域的周边国家均未独立,所以,这个"十一段线"虽然属于"三无"示意图(无法律依据、无合乎海洋法规的定义、无坐标),但也无人提出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地继承了中华民国的地图,保留了"十一段线"(但因为不敢得罪苏联,不得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因而否定了中华民国的"秋海棠"地图,从此中国大陆的国界变成了"公鸡"形状)。1957年中国政府把"十一段线"之内的夜莺岛(隶属海南行署)转让给北越(此岛被北越重新命名为白龙尾岛),因此导致"十一段线"在北部湾内的最北端两段名不副实。从此,中国的地图相应地把"十一段线"最北端的两段虚线抹去,结果"十一段线"只剩下了"九段"。这就是"九段线"的由来。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之后,"九段线"与国际公认的海洋法之间的矛盾便暴露出来,而上述"九段线"的"三无"(无法律依据、无定义、无坐标)问题,更是让中国外交部无法向国际社会解释。因此,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外交部一直很谨慎地避免触及"九段线"的合法性问题。2000年12月25日中国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协定,当时外交部表示,从此"诞生了中国的第一条海上边界线"。这一宣示表明:第一,此前中国并没有海上边界线;第二,"九段线"并非中国的海上边界线。
由此来看,这次常设仲裁法院认为"九段线"没有海洋法上的法律依据,其实与中国外交部2000年的宣示是一致的,只是绝大多数国人不了解而已。如果"九段线"没有国际法依据,那么,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中国在南海水域的边界线究竟在哪里?现在,这仍然是一个问号。
在南海争端仲裁问题上,中国对国际关系的处理被国内的民族主义宣传捆住了手脚。这一现象表明,对内的教育和宣传系统落后于国际形势,也干扰甚至破坏了外交部过去改善中国国际形象的努力。涉外关系并不都与意识形态有关,这次南海争端就是如此,更不必为了迁就国内宣传的需要而削足适履;相反,国内宣传的内容和方法确有改造的必要。中国即将在杭州主办G20峰会,为了适应会议气氛,大概关于南海争议的种种议论很快该偃旗息鼓了吧。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87期,2016年7月8日—7月21日,http://ift.tt/29XEhYv


from 清涟居 http://ift.tt/29XkXXe

Thursday, 14 September 2023

程晓农 | 中国:地图中隐藏的秘密

程晓农 RFA 20230914


中国发布的2023年新版地图 / 中国自然资源部官网

从本世纪开始,中共当局悄悄地逐步改变对外国策,从"卧薪尝胆"渐渐变成了对外扩张;它除了扩军备战之外,还在地图上作出扩界修改。今年8月28日中国的自然资源部公布了《2023年版标准地图》,这是以往多年来中共当局一系列擅自修改地图、变更国界行为的延续。这次修改国界,分陆界和海界两部分。在中国军力不断威胁东南和西南邻国之国家安全的背景下,这次中共更新标准地图,不仅引来了陆地接壤国印度的抗议,俄国也强调,应以两国已有的划界条约为准;而南海海域的相关国家越南、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汶莱和尼泊尔则纷纷抗议。

    修图扩界,若偶尔为之,犹可酌议;倘频频不断,便疑窦丛生。中共建政以来,玩弄国界争议和擅赠国土之事,其实屡屡发生。那今年的这张官版地图,疑点何在?这是第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其次,中国历史上的疆域为何有疆无界?这个问题乃是如今中国边界争议的根源。再次,中共多年来又是如何玩弄领土政策的?剖析这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中共当局对国土和边界政策的真正意向。最后,中共圈占南海的所谓"九段线",它符合国际法吗?为何中共当局把这条U型虚线,先从"十一段线"变成"九段线",现在又变成了"十段线",国界能如此随意地乱画吗?本文逐一加以分析。


一、中国的2023版新地图,疑点何在?


    中国官方最新颁布的《2023年版标准地图》,将钓鱼台、南海诸岛、黑瞎子岛以及中印有争议的藏南和阿克赛钦地区,都纳入其版图内,中国的国土面积大幅成长,超越了加拿大而成为全球仅次于俄国的国土第二大国。即便不考虑历史上中国与邻国未解决的领土争议,单纯就事论事地分析这张新地图,起码可以看出两个基本的疑点,即中国的国土为何出现了新面积,新领土又从何而来?

    首先,这张新地图计算出来的国土面积,突然多了85万平方公里,其从何来?第二,这张新地图是中共与相关国家签订新的边界协议的结果吗,哪个国家突然让给中国一大块领土呢?实际上,过去几年中,中共并未与任何周边国家达成边境划界协议,没有任何国家出让国土给中国;相反,中国和印度发生了边界纠纷,双方甚至动用棍棒,大打出手。

    中共长期以来一直讲,中国的面积是960万平方公里,这是建政初期解放军总参谋部根据当时的地图计算出来的。那现在多出来的85万平方公里是怎么回事?中共官媒的解释是,1992年中共通过卫星测绘,得到了更精准的国土面积数据,所以就多出来了这么多国土面积。1992年的测绘结果,为什么20多年前不及时公布呢?这有两种可能,或者是1992年的测绘结果不过是个托词而已;或者,中共在1992年时觉得国际形势不利,不愿公布,现在中共自认是"东升西降",于是连国土面积也自我夸大了。

     中共关于1992年的测绘结果这个解释当中,还隐藏了两个不肯交代的细节。其一,中共有很多尚未划定的边界,这些地区与邻国之间其实没有准确的、双方正式认可的边界,只有双方实际控制区,比如与印度的边界地区就是这样。中共这次讲,新的国土面积是精准的,这一说法其实并没有与邻国之间边界协议那样的国际法上的可信度,因为不少边界地段的交界区如何划分,双边在各说各话。

    其二,中共过去70多年中,与一些国家划定了边界,其中有的地方,中共得到了一点领土,有的地方中共放弃了一些领土。既然中共不交代它放弃了多少领土,就没办法讲清楚,为什么现在中共宣称的领土只增不减。举一个中国领土减少的例子,1962年中国和蒙古划界的时候,中共放弃了历史条约所规定的35,500平方公里领土,而这个数字以前从未从960万平方公里扣除。

    这张2023版新地图上,中国多出来的领土,其实是中国政府单方面自行划界,强行把与某些邻国之间有争议的土地,在地图上圈定为自己的领土。这样的做法自然加剧了中国与邻国的矛盾,中印关系就是如此。


   二、为何中国会"版图略定,国界未决"?


    中国的地图有一个特点,它虽然有版图,但很多地段与邻国的边界都是虚线。所谓的虚线,就是"未定界线"。"未定界线"的含义是,国界两边的国家虽然有一个大致的疆界共识,但国界具体的地理标识未经双方勘定,更没有精确的经纬度地标。因此,这样的所谓国界,其实有待双边政府友好协商,逐步勘定并设立界标。

    这种状况是历史的产物。清朝承续了中国的儒家文化,皇帝的"天下观"即《诗经》所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天朝观念里,皇帝只看重边疆的藩属是否归顺天朝,却轻视疆土之划分,因此皇朝往往是有疆无界。而近代以来,外国利用了清朝的这个疆域特点,不断蚕食清朝及其藩属国的疆土,用国际条约割走了大片领土。而这样的领土条约,往往都是大致在地图上划一条线,并没有沿线的精确坐标,因此给中华民国留下了大量的边界纠纷。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先有军阀割据,后有中共内乱,国民政府未能及时有效地处理边疆划界的复杂问题。二战结束后,苏联策动外蒙古独立,并造成了中国北方疆域大范围的未定边界问题。而印度与中国的边界也未曾完全界定,中共建立政权后,地图上西藏与印度的交界地区一直用虚线,即"未定界线"。

    中共最近几年擅自把中国与印度有争议的部分地区,直接划入中国边界之内,在地图上采用了实线标注,即"确定界线"。这样的做法其实不自今年始,2016年就这样做了。这说明,过去差不多十年来,中共开始逐步实施对外扩张战略之后,它就越来越藐视邻国,也不在乎邻国对领土争议的态度,完全采取了霸权主义式的一意孤行态度。

    那中共对周边邻国的态度,是不是一贯都采取霸权主义姿态呢?其实不是。中共建政以来的领土政策究竟是什么?所谓的"祖国领土,寸步不让",那只是欺骗国人的,中共长期以来对边疆地区国界划定的方针,简单来讲,就是势利主义。所谓的势利主义方针,即划界服务于政治需要,"看人下菜碟"。

    中共刚建立政权时,完全仰赖苏联的援助和保护。所以,老毛做任何事,都要看苏联的颜色行事,对苏联的其他仆从国也非常客气。当时中共的邻国一共是12个,其中4个属于苏联阵营,即苏联、北韩、蒙古、越南,其他8个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当时中共的领土政策是,对苏联集团的国家,领土问题完全回避不碰;对其他国家就不一样了,哪个国家对中共不太买账,中共就会制造领土争端,甚至发生武力冲突,跟印度就是这样的。


三、中共如何对北方大国玩弄领土政策?


    在斯大林时代,虽然北洋政府与苏联有边界条约,但在新疆北部、蒙古西部,中共建立政权后与苏联的国界,实际上有些地段是三条线。中苏边界全长约7,600公里,东段4,200多公里,西段3,300多公里;但北洋政府与苏联的边界条约,完全无法约束苏联,从北洋时期到中共建政,中苏在西北的边界一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三条线"。所谓的"三条线",第一条是指历史"条约文件"划定的边界线,深入苏联;第二条是苏方提出"历史形成线",稍微靠近中国的范围;第三条是"苏军实际守卫线",那是中苏之间实际上的界限,却远离历史上边界条约规定的疆界。

    那这三条线之间有多宽呢?从"条约文件"划定的"第一条"边界线,到现实的"苏军实际守卫线",中间最宽的距离是一千多公里,相当于从北京到上海。原来,苏军从边界条约规定的"第一条"边界线,把"中国控制区"挤压到这么远;而"第一条"边界线与第三条"苏军实际守卫线"之间,便是"条约文件"上划定的中国"领土"上、被中共默认的"苏方实际控制区"。中共一直对国人隐瞒这个真相,因为建国初期它怕得罪苏联。

     直到上个世纪60年代初,老毛与苏联的赫鲁晓夫争夺国际共运的领导地位,双方翻脸,1964年中共才开始提出,与苏联要"核定边界线"。中苏双方对照各自的边界地图,确定了19块争议地区,面积达3.4万平方公里。彼此确定争议地区以后,本可进一步展开讨论,但老毛的"政治头大症"发作了。

     这次谈判在中苏东段边境的划定方面进展更大,已就包括黑龙江、乌苏里江在内的4,200公里边界线基本上达成一致。1964年6月底苏方代表团向莫斯科报告,建议草签协议。但7月10日老毛突然决定,外交上要对苏联"采取攻势",使赫鲁晓夫"紧张一下",边界谈判,不谈拉倒;于是他在接见日本社会党代表团时表示,要算算沙皇俄国"一百多年前,把贝加尔湖以东地区都划过去"的旧账。他当然知道,这个"旧账"扯不清,"新帐"的谈判自然会被推翻。但老毛不在乎国界划界是否能推进,他要的是自己"出风头"。这次边界划定谈判,就这样被老毛"玩"没了。

      如今中共和俄国的关系变成相互依赖了,中共又开始有点"得瑟"了。这次中共公布的新地图,就把俄罗斯的一小块领土划到中国境内了。2022年的中共官版地图上,中俄两国在中国东北地区的边界,用的还是代表"未定界"的虚线;但2023年的新版地图就把这段界线改成了实线,即"确定界线",尽管过去一年里中俄两国并没签订新的边界条约。所以,那段未定边界被中共擅自篡改了。按照中共的新地图,在中俄边界的东北角的黑瞎子岛,按2004年中俄双边签署的《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其主权一分为二,中俄各一半;现在中共的新地图把这个岛属于俄罗斯的那一半也划到中国国界里了。这就是中共又在"玩"领土政策了。

四、南海海域U型线到底有几段?十一段还是九段线?

    中国的中学生上地理课时,都知道南海有个U型海疆线,西到越南近海,南到马来西亚近海、东到菲律宾近海,其中的袋型海域被9段虚线,圈成了中国"领海",俗称"九段线"。其实,"九段线"源自中华民国1946年在地图上画的"十一段线"。

    1946年中华民国内政部方域司聘用西北大学地理系郑资约教授,以内政部专门委员的身份,考察南海岛屿国界的划定,郑资约是在地图上南海的范围里,用"U"形的11段虚线,圈了上述海域。当时郑资约所用的地图属于小比例尺地图,整个南海在图上面积不大,所以他用11段虚线就圈出了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如果地图是办公桌那么大的大比例尺地图,就可能要用100多段虚线了。郑资约画的这种粗略的图上标示,没有经纬度坐标,实际上无法明确虚线所代表的精确位置。当时没有国际海洋法,南海周边各国尚未独立,它们的宗主国不关心海上边界问题,因此中华民国用"U"形虚线在南海上圈出主权海域,并没发生国际争议。

    这"十一段线"的概念,被中共建国后接收;然后,中共宣称,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海;其实,中华民国内政部1946年开始采用"十一段线"的地图标识,到现在才77年。然而,1965年之后,中国的地图上,"十一段线"偷偷地变成了"九段线"。这是因为,中共这一年悄悄地把海南岛西面的白龙尾岛,连同岛上的中国居民,送给了北越,其目的是,收买北越当局为中共攻打南越。白龙尾岛原归广东省管辖,岛上居民从民国六年开始从海南岛陆续移居过去;1934年广东省政府还派专员到该岛视察,写成一份调查报告,发表在广东省政府的出版物上。

    白龙尾岛位于海南岛和越南的中间,大致上就在"十一段线"上,当这个岛被老毛送给北越之后,白龙尾岛以西直到越南的海域,就变成了越南领海。这样,中共相当于把"十一段线"上靠近越南的两段线所代表的岛屿和海域,都送给了越南。这个阴暗交易,中共从没告诉国际社会,更不告诉国人,它只是把官版地图上的"十一段线"的那"U"型左半边最上面的两段偷偷抹掉了。在中共的词典里,从此再也不存在"十一段线"了,只剩下"九段线"。

    不过,"十一段线"也好,"九段线"也好,从1994年起就在国际上作废了。因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中国是签字国。国际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这个公约与南海归属权有两点相关:一,领土外12海里为一国之领海;二,涨潮时会被淹没、不适合长期居住的礁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因此,国际海洋法公约事实上否定了中华民国1946年用"十一段线"把南海300多平方公里海域圈为领海的企图;而中共继承的中华民国内政部1946年自行宣布的南海主权,也相应失效了。换言之,南海的大部分海域,除了西沙海域少数几个有渔民长期居住的岛屿及其领海之外,其余海域1994年以后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就成了公海。

    中共对国与国之间的领土和边界问题,采用的是势利主义方针,中共对国际法也同样如此。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时,中共还很弱,所以它随大流投票支持这一公约。而十年前中共觉得它羽翼丰满了,就开始公然践踏国际海洋法公约,筹划控制南海,以作军事用途,在南海的7个暗礁上大规模建造了人工岛和海军基地。菲律宾2016年向海牙国际仲裁法庭提出国际司法仲裁,当年7月12日国际常设仲裁庭就南中国海案做出裁决,否决了中国的领海主张。国际法庭认为,国际海洋法公约1994年生效之后,这个国际公约关于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否定了中国关于南海主权的说法;中国对"U"形虚线(中共称为"九段线")范围内海域拥有主权的主张,没有国际法依据。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无论争端方是否参与,法庭的裁决都具有确定性和约束性。

    今年中共又通过新版地图,在国际法方面玩弄它的一贯伎俩,把从1994年开始就失效的"九段线"改成了"十段线",特地把台湾的东部海域,圈进了中共的海域。本来中华民国内政部1946年在地图上画"十一段线"时,还没有国际海洋法,而"十一段线"只是用来圈南海水域的;但中共现在把来源于"十一段线"的"九段线"改成了"十段线",就变成是圈太平洋海域了。这不仅偏离了"九段线"原本的含义,也成为在地图上乱画定界的劣行。这是中共的势利主义领土领海政策的又一次表演。

from 新世纪 NewCenturyNet https://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23/09/blog-post_25.html


Tuesday, 12 July 2016

南海争议,北京说词的误区:中国何曾拥有南海?今日局面何以致之?

黎蜗藤

7月12日下午,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判决即将公布,各方在围绕南海问题的外交、法律、舆论和军事上不断角力。由于中国拒绝参加仲裁案,也预先明言,无论结果如何中国都不会接受,这种“无视国际法”的做法无疑在国际舆论上落了下风。

为了在舆论上反击,向世界说明“不接受仲裁”的中国反而是“遵守国际法”的一方,五月中旬,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莹和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联名在《中国新闻周刊》(中文)和美国国家利益网站(英文)撰文,为中国的立场辩护。由于两位的职务,此文可以被视为中国官方的最新说贴。

中文读者对南海历史的认识,大都止于官方灌输的知识。有趣的是,即使西方世界的读者和专家,对南海历史也大都不甚了了。那是因为在70年代南海争议最早被西方学界关注的时候(主要因为中越西沙海战),在西方发表的论著,不是出自海外华人之手,就是西方学者参考了台湾和香港学者有关论述,它们都是一面倒倾向中国。

直到今天,西方世界对南海历史所知还很不足。于是,西方学者经常说,中国对南海无疑在历史上有一定的权利,但在现在的国际法上,这些权利都难以作准云云。这种说法,中国人听来,似乎是只讲法理,不讲道理。这反而引起了中国人对“西方制定的国际法”的反感,更不利于双方客观地认识南海问题。

在此,我总结了在南海问题上的十个误区。其中前面六个误区更多涉及历史事实,后面四个误区则主要针对2009年南海矛盾激化以来产生的问题。文章旨在阐明南海问题的复杂性,以求读者能够兼顾另一个角度深入思考,而非断定谁对谁错。限于篇幅与目的,本文不求面面俱到,而是聚焦讨论对中国“不利”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以便读者对照中国官方论述,思辨比较。

误区一: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

中国宣传:“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主张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从2000多年前的汉朝就开始发现和逐步完善了对南海、特别是南沙诸岛礁以及相关海域的管理。”但其实,南海并不是中国人最先发现的。

根据“走出非洲”理论,从非洲到达南海一带的智人分早晚两批(注1)。第一批走出非洲的“早亚洲人”,沿著海岸在六万年前到达亚洲东部形成南岛民族,他们是东南亚和大洋洲人种的祖先。第二批“晚亚洲人”三万年前走出非洲,沿著内陆到达青藏高原东南部一带,在此分为两支继续迁移。一支南下到达印度支那半岛(老挝、越南一带),再从那里迁徙到现在中国南方的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和浙江等地,成为了“百越”族。另一支则北上发展,他们分别成为藏族、苗族、羌族和汉族。

可见,最早到达南海的人是现在东南亚各国,包括马来西亚、汶莱和菲律宾等的先民;其次到达的是百越人(以其后裔为主体民族的国家只有越南);而中国的主体民族汉人,要迟至秦朝征服岭南之后(公元前214年)才开始到达南海。这么看来,菲律宾人、马来人和越南人比中国人更早地“发现”南海。

当然,上古时期的民族迁移不能直接构成主权论据,但不妨碍我们利用这些线索去重新认识南海历史。

中国把“发现”南海诸岛的时间定得很早。最常引用的,是东汉杨孚的《异物志》:“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中国认为,涨海指的是南海,崎头指的就是“包括南海诸岛在内的南海所有岛屿”。这个判断犯了“以个体代替整体”的逻辑错误。崎头是否为珊瑚礁还有争议(因为珊瑚没有磁性);但即便是珊瑚礁,也不能说发现了一个珊瑚礁,就发现了所有的珊瑚礁。凭这段话,并不能证明“崎头”在哪里。它可能只是一个近海的珊瑚礁,但中国专家却没任何文献根据,就把它说成是几千里之外的南沙群岛。

发现南海诸岛的前提,是在南海航行。而宋朝之前,中国人在南海的航海活动极为有限。 根据《汉书》记载,中国第一次出使东南亚国家,是对“黄支国”来“朝贡”的回访。黄支国大约在马来半岛一带,能先来到中国,自然比中国更早开发了这条航道。中国使节回访的交通是“蛮夷贾船,转送致之”,也就是乘坐外国商船去的。此后,东南亚的航道相继为占城(原位于越南南部的古国,后被越南吞并)、扶南、波斯、天竺、大食(阿拉伯)等国的航海家把持。

现在常提及的“南海丝绸之路”并不是中国人开发的 。中国在海上丝绸之路的贸易中,确实仍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直到唐末为止,中国最主要的功能是产地和贸易市场,而不是海上交通的提供者。中国人记录了一些航道,但这不等于中国人开发了这些航道。到了宋朝,中国才开始在南海交通中占据重要地位。既然如此中国人在唐末之前于南海的航海活动极为有限,那么和其他把持航道的国家相比,中国发现诸岛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了。

其实,在唐代同期的阿拉伯人航海游记中,已经有一些可能是南海诸岛的记录。在文献中第一次能确定是西沙群岛的记录,是占城人留下的。据《宋会要》记载,1018年,占城使者出使中国时说:“国人诣广州,或风漂船至石塘,即累岁不达矣。”这里的石塘应就是西沙群岛。也就是说,占城人告诉中国人关于“占城人往广州途中遇风暴而漂流至西沙”的事情,中国人把这个信息记录了下来。

根据这个记录,占城人是最早发现西沙群岛的人,而中国人只是信息的记录者。占城现在是越南的一部分;从主权继承来说,是越南人而不是中国人最早发现西沙群岛。可是,由于这段文字是中国人记录下来的,中国一般把这个记录作为“中国对西沙群岛的历史证据”之一。中国记载南沙群岛的时间更加晚(1209年),而且也是外国人告诉中国人而被记载下来的,其知识来源的最大可能还是占城人。

在宋到早清,中国有很多关于南海诸岛的记录,但这些记录都大都是关于地理和水道的记载,简略、零散而混乱,没有确凿证据说明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中国一直强调,从宋朝开始已经把西沙和南沙划归万州,其证据是一系列方志上说的“万州有长沙海石塘海”。

但只要把仔细检视这些方志,就知道这个说法相当不可靠。比如《雍正广东通志》记载:“长沙海石塘海,俱在城东海外洋,古志云万州有长沙海石塘海,然俱在外海,莫稽其实。”其他方志表述大同小异。这些记录都有两个关键词:一,“古志云”,说明这是因循古说的(这里的古志是指宋朝的《琼管志》,已佚);二,“莫稽其实”,即不知是否确实。也就是说,长沙石塘只是因循古说记录下来的地名,连官方都不知道是不是真实存在的,这又怎能算作是“划归万州管辖”的证据?

可见,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历史依据,并非如此“无可争辩”。

误区二:南海其他国家,都没有历史性权利?

南海的其他沿岸民族也有悠久的历史。菲律宾人、马来人,占城人以及越人都比中国人更早生活在南海周边。即便把视角放在“国家”的层次,如前所述,占城人很早就知道了西沙和南沙,甚至可能其是发现者。占城后来被越南吞并,从国家继承的关系来说,越南自然能主张有权继承占城的“历史权利”。

而越南本身,更是从17世纪开始逐步建立对西沙的统治。17-18世纪,阮主统治了越南南方(又称“广南国”)。他派出黄沙队,到“黄沙”打捞失物。此事首先被记载在越南北方人杜伯在17世纪所撰写的《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上。17世纪末,中国僧人大汕厂翁游历广南国,也提及了阮主命人在“万里长沙”(当时中国对西沙的称呼)打捞失物的事。18世纪中,一个到广南国的法国人 Pierre Poivre 亦记载了类似的事件。

1770年代,越南北方(郑主)趁广南国西山阮氏叛乱之际,占领了阮主的辖地顺化(Hue),并派越南史上最出色的学者之一黎贵惇前往主管。其间,他写下了《抚边杂录》,详细记载了黄沙队及其事迹。根据当中对黄沙的位置、地貌和物产的描写,可以非常可靠地推断就是西沙群岛。里面还记载了一段中国给越南的公文:“乾隆十八年,安南(越南古称)广义府彰义县割镰队安平社军人十名,于七月往万里长沙探舍各物,八名登岸寻觅各物,只存二名守船。狂风断捉,漂入青澜港,伊官查实,押送回籍。”鉴于“万里长沙”正是中国当时对西沙的称呼,这个史料更加证明了,越南黄沙队所到之处就是西沙群岛。

19世纪初,嘉隆帝在法国人的帮助下建立了统一越南的阮朝,进一步加强对西沙群岛的控制。1815-1816年,嘉隆帝“命水军及黄沙队乘船往黄沙探度水程。”多条独立的西方记录都提及此事,包括在越南当大官的法国人沙伊诺(Jean Baptiste Chaigneau,阮文胜)、英国外交家和东方学家克劳福德(John Crawfurd,曾为新加坡总督)、以及在越南传教的塔伯尔主教(Jean-Louis Taberd,他编写了当时最详细的越南拉丁文字典)等,都认为越南正式确立了对西沙的主权。

明命帝时期,越南重视海军建设,建立了东亚最强大的海军。根据正史记录,从1833至1836年,明命帝每年都派水军到黄沙作业,包括建庙、植树(相当于灯塔之用)、探测水文绘制地图、设立木桩宣誓主权等。1830年代,南海海盗为患,中越联合打击海盗。中国公文记载“副将李贤等巡至岩州三亚外洋玳瑁洲,与越南夷洋接壤”,则确立当时中国水师的巡逻界限只到海南岛崖山(三亚)沿岸小岛玳瑁洲附近;以南则由越南水师负责。而同期一份1839年的英文报纸记载,越南的海军在帕拉塞尔群岛(即西沙)巡航反海盗,有时会把打鱼的中国渔民当成海盗逮捕,并送到越南港口处置。

可见,越南对西沙的管治经历了完整的演化,从派服劳役性质的黄沙队打捞失物,到派出水军和黄沙队一起行动,最后完全由水军负责西沙的治理。这种有效统治在19世纪中叶得到西方国家的承认,不少百科全书和地理书上都记载西沙是越南的一部分。只是后来越南被法国侵略,丧失主权,才失去对西沙的有效管治。即便如此,在之后的越南官方文件(如《大南一统志》),仍然把西沙视为国土的一部分。

菲律宾和汶莱(包括现在的东马)很少对南沙提出历史性的证据。但其实她们对南沙的历史权利,也在中国古籍中得到反映。比如,明朝黄衷《海语》中写道:“万里长沙在万里石塘东南,即西南夷之流沙河也。”这里的万里长沙指南沙群岛,西南夷就是指汶莱以西的国家,是指当时的汶莱或苏禄。这句话的意思即南沙群岛是她们的传统活动范围。


19世纪中的越南地图,显示帕拉塞尔(西沙)属于越南版图。 供图:黎蜗藤

误区三:中国在二战前管辖南海诸岛,并无争议?

大概从清朝早期开始(有人认为是明朝),中国渔民开始前往西沙捕鱼,晚清时期更进一步到达南沙。海南渔民使用的《更路薄》也记载了到南海诸岛的航行路线。他们在南海诸岛上的渔业活动,可能比周边国家都早。这些活动可以视为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部分“历史权利”(捕渔权)。

然而,中国政府“不承认”中国对这些地方的主权。1890年代两艘经英国公司投保的船在西沙触礁,货物被附近的中国渔民抢掠一空。英国向中国政府交涉,中国的官方答复是,那里不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负责。1899年出版的《清会典》以及《清会典之皇舆全图》当属最权威官方疆域文件。前者记录了中国的四至,最南端在“极南广东琼州府崖山北极高十八度十三分”,后者只画到了海南岛。这和前文提及的巡逻界限完全吻合。

19世纪后期,西方各国在南海的殖民地政府,在南海开展多项旨在保障航海自由的公共服务,包括测量水文、绘制海图、编写航海手册(并公开发布)、打击海盗、建立海难救助系统、预报天气等。南海沿岸诸国中,唯有中国一概缺席。中国此时没有承担在南海上的公共责任,也不免削弱其主张权利的空间。

当时南海诸岛既为无主地,各国也不乏采取主权行动。英属汶莱政府在19世纪后期对南沙的南威岛和安波沙洲颁发开发许可证;西属菲律宾对黄岩岛的管辖更可以追溯到18世纪;法国在世纪末准备在西沙建立一个灯塔,却因资金问题未能实现,否则,越南“丢失”的西沙主权,就可以这样被“续”上了。

20世纪开始,日本推行水产南进,开始涉足南海诸岛。直到这时,中国因为与日本争夺东沙岛,才幡然醒觉应该重视南海的岛屿。1909年,水师提督李准到西沙巡行声称主权:“此地从此即为中国之领土矣。”这被视为中国第一次主张对西沙的主权,中国的版图这才推进到西沙一线。法国因为刚刚拿到了广州湾的租借权,碍于中国的“民族主义”,没有对此提出抗议。沦为法国保护国的安南政府,则似乎对此事一无所知。直到1925年,安南政府给法国殖民地政府写信,要求法国取回“原属越南”的西沙群岛,引发中法两国在1931年对西沙群岛的争议。

南沙群岛在国际法上一直是无主地。1918年起,日本一间公司长期在南沙开发磷矿资源,没有国家提出反对。日本于是积极考虑对南沙主张主权,为此还询问了法国、美国和英国对南沙主权的态度。在没有明确反对之下,日本甚至已经在南沙竖立主权碑。不料突而其来的经济危机,中断了这个进程,反而让法国捷足先登。

法国在1930年主张南沙主权,1933年公布“六小岛”位置,引起日本的外交抗议,双方进行了五轮外交磋商。中国一开始以为这些小岛是西沙群岛,外交部发言人称“菲列滨与安南间珊瑚岛,仅有我渔人居留岛上,在国际确认为中国领土”。但得知并非西沙群岛之后,立场变软,只是向法国提出,“中国政府未经确实查明前,对于法国政府上述之宣言,保留其权利”。最后官方也并没有向法国提出外交抗议。

因此,在1930年代,明确在外交上争夺南沙的只有法国、日本和英国。

但是,中国却以“自己的方式”进行“地图开疆”。1935年,一个新设立的以核查地图准确性为目的的委员会,悄悄地在一份新印行的,以地图出版商为对象的刊物上(它总共只发行了三期),公布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华英名对照表》,把南海诸岛的岛屿都定下了中文名。这些名字绝大部分都是外国海图或航海手册上记载的各岛礁的译音。

整个过程中,没有实地考察或历史调查,没有向其他国家咨询,也没有向国际通报,既没有经过高级机关的颁令和国民大会的表决,更没有真正控制这些岛礁。主事者大概也不清楚这些“岛屿”的实际情况,否则无法理解为何会把深藏水底18米的曾母暗沙(James Shoal的音译)列为“中国最南的领土”。

从那之后,中国的地图上就纷纷把南沙群岛也画在中国的地图上。中国认为,这个行动已经算是中国主张南沙群岛的主权了。但相关国家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中国地图开疆之事,比如美国在1938年讨论是否要主张黄岩岛主权的时候,就没有提过中国对此处主张过主权。



1899年的《清会典》说明中国最南端在海南岛。 供图:黎蜗藤

误区四:南海诸岛在二战之后划归中国?

中国(及台湾)一直宣称,战后四文件——《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旧金山和约》以及《中日和平条约》把南海诸岛划归中国。但这种说法其实站不住脚。

仔细检视《开罗宣言》,完全没有提及南海诸岛;在整个开罗会议上,也没有讨论过南海诸岛。战争结束前后,在美国为二战后领土安排而准备的文件中,西沙和南沙被归到开罗宣言中“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之列,而不是“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之列。美国考虑过处理西沙和南沙的多种可能性,包括属法国、属中国、属菲律宾(南沙)以及被(以后的)联合国托管等等(注2)。

因此,《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并未把南海诸岛“归还”中国。事实上,战前中国和法国之间就已经存在西沙争议,而双方都是美国盟国,又怎么会把岛屿“归还”给中国?至于南沙,美国甚至认为中国的理据非常薄弱,理由是中国1935年之前出版的地图都只包括西沙,并无南沙,故更不可能贸然将其“归还”给中国。

在《旧金山和约》议定的过程中,南海诸岛从一开始就只被视为“日本放弃的领土”,但没有说明应该给谁,只列为“未定”。根据顾维钧和杜勒斯的讨论记录,中华民国并未对此表示异议。这与台湾不同;台湾在一开始的草案中是写明“归还中国”,后来因为国共内战和国民党到台湾,而才改为“放弃”。

在《中日和平条约》中,台湾要求日本在条约中写上“把台湾及西南沙归还中国”的字眼,但遭到日本拒绝。日本认为,如果在和约中这样写了,就违反了日本对其他盟国的承诺。双方能够找到的最大公约数,就是日本在条约中,把这放弃台湾、南海诸岛的条款单独写出来;而中华民国把这条款解释为:已经把西沙和南沙“归还”中国。但当时日本和法国达成的外交照会中确认,日本在这个条约中的立场不超出《旧金山和约》的规定,故无论是从条文还是从立法原意,都得不出双方同意把这两个群岛交给中国的结论。

至于中国北京政府单方面的声明,与越南及菲律宾等的单方面声明一样,无法构成在这两个群岛的领土处理上的法律证据。

误区五:九段线是中国的传统海疆线,符合国际法

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之所以有价值,不在于它们本身,而在于通过它们而获得海洋利益。如果海洋利益划分已经确定,这些岛屿自身的实际价值反而极小。南海其他国家对海域的声索,都依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唯独中国,坚持其单方面划定的“九段线”,并声称公约管不了九段线。

中国在南海划的九段线,几乎贴著南海邻国的海岸线,把南海85%的范围都包围在内,导致邻国渔民“一出海就进入九段线”。必须清楚指出的是,九段线是1947年才被画在中国的官方地图上(类似的线在民间地图上出现也不过是1935年才有的事)。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它就是一个“三无”产品:无坐标、无明确定义、无法律地位。

无坐标:断续线刚出现在官方地图时是十一段线。但在颁布之后的各种出版的地图中,断续线画法都不一样,有的甚至是连续线,范围和形状也差异甚大。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把南海诸岛包括在内。到了中共建制后,十一段线又不加说明地去除了北部湾的两段,变成九段线。九段线的各段位置与包括的范围,又和十一段线的不一样。变成九段线之后,画法才逐渐固定下来。但地图中没有坐标,而各段之间空隙过大,以致根本无法确定准确的范围。

无定义:从断续线产生初期的混乱来推测,断续线设立的唯一意义就是“岛屿归属线”,即线里面的所有岛礁都属于中国。这也和史料一致,即此线是当年中华民国政府为了对外宣布“接收”南海诸岛的范围而制定的。在国民政府的讨论中,确定南海各岛的领海只有三海里,此外即为公海的立场。1958年北京政府总理周恩来宣布“中国领海扩大到12海里”的时候,也明确表示南海诸岛和大陆之间存在公海。可见,中国当初划定九段线,只是为确定线内岛屿的主权,以及岛屿周围最多12海里的领海主权。2003年5月国家测绘局印发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中说明,九段线是“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除了这份不甚为人知的文件之外,中国没有对九段线的官方说明。

无法律地位:在中国官方文件中,并未出现过九段线或断续线这个名词。中国官方的表述是“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台湾的表述是“南海诸岛及周遭海域”。2009年,中国给联合国的照会中,附上一张画有九段线的地图,那是第一次在外交文件中出现条线。但文件正文中并未ˋ提及这条线。直到菲律宾提出仲裁案之后,中国才在官方文件中(被动地)提及九段线,但仍没有澄清九段线的法律地位。

因此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和台湾官方眼里,九段线以前长期一直是岛屿归属线。

可是在1982年公约通过以后,这个情况有所转变。按照公约“揸正来做”,中国肯定无法获得九段线这么大的海域。于是,台湾最早在1993年通过《南海政策纲领》,提出历史性水域的概念,暗示九段线内属于台湾管辖之海域,这个说法当时就在台湾内部和国际上引起极大争议。在各方压力之下,台湾在制定《领海法》时放弃了这个说法。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南海周边国家和相关利益国才开始关注九段线的问题。

之后,中国大陆也开始试图扩大九段线的内涵──除了有人附和“历史性水域”的说法之外,有人提出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有“历史性权利”,还有人提出它是一条“海上疆域线”,甚至有人提出九段线内是中国的“领海”或“内水”。于是,九段线争议逐步成为南海核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各国当然无法接受中国把九段线变为中国疆域线。因为那样一来,九段线之内的水域、岛礁、海底和上空就变为中国私产。各国如果承认九段线,就等于将南海这一重要战略区域拱手让给中国,承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放弃九段线的重要的石油和渔业利益,把南海的航行自由控制权全部交到中国的手中。

诚然,正如吴士存所辩解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九段线内是中国的领海,但中国也没有澄清过九段线不是中国的领海线。中国的一种说法是,九段线只是“重申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并不是因为划这条线才拥有这个权益”。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如上文分析的,在划出九段线之前,中国从来没有控制过南海,更谈不上拥有除了捕鱼和航行之外的历史性权益。

中国的另一种说法是,中国当年在地图上画出了九段线,各国并没有反对,那就等同“默认”了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的“管辖权”。而随著“管辖”时间的推移,中国就拥有历史性权利了。这种说法也完全经不起推敲。

首先,把九段线内水域视为中国拥有管辖权的水域,并不是当年划线的初衷。其次,中国直到现在也没有在九段线内水域实现“排他性”的“管辖”,又何来历史性权利?第三,菲越马等国对九段线内南海诸岛的主权一直有争议,现在还实控著很多岛礁。这些国家既然否认九段线内的岛屿的主权归中国所有,又何来“承认”中国对九段线内水域的“管辖权”?第四,中国长期没有声明九段线的意义,台湾最早提出“历史性水域”之说在九十年代,一提出就遭到美国和越南等国的抗议,又何来国际社会“默认”中国“管辖权”一说?

中国在这几年积极推进海洋大国战略的同时,越来越多体制内的“专家”开始宣传中国在南海上的历史性权利,越来越多媒体上的文章都把九段线称为中国的领海线。而中国政府一方面鼓励各种专家的言论,一方面用各种不同的措辞将九段线的定义模糊化,同时大规模在南海展开“维权”。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中国的目标是要夺取九段线内所有水域的“管辖权”。 可见,如果中国按照最初的设想,澄清九段线乃岛屿归属线,那么在国际上定然不会产生如此多的争议。但中国的困境在于:九段线本身不符合国际法,但中国却不愿放弃超出公约范围的“不合法”的“权益”。

误区六:南海会有争议,只因各国眼红石油?

南海矛盾的激化,确实和石油资源有很大关系。但把别国对南海的主张简单视为“红眼病”,既不公平,也没有历史根据。

越南和菲律宾很早就已经声称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31年,越南就由法国代表自己提出了西沙的主权争议。战后法国继续代表越南与中国展开西沙主权谈判,并占领了西沙西部(中国占领了东部)。直到1974年,中国才把越南从西沙赶走。

南沙方面,菲律宾在1946年刚刚独立后,就声称南沙群岛主权应该归菲律宾所有;法国也在1946年率先“重返南沙”;越南保大皇帝的代表在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发表声明,称“黄沙(西沙)和长沙(南沙)一直是越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各国1970年代开始相继常驻占领南沙岛礁之前,菲律宾、越南(南越)和台湾在南沙玩争夺岛屿的擦边球游戏已经玩了十几年了。

1946年底,中国派出林遵为首的舰队“接收”南海诸岛,但当时,岛上的日军早就被英美处理完毕,没有所谓“受降”一说,该行动的合法性并没有得到明确的国际认可。近来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常强调,当年部队乃搭乘美国军舰接收南海诸岛,暗示美国支持中国行动。但其实,那些军舰是美国已经赠送给中国的战后物资,是“中国的军舰”,和美国的立场无关。这次行动前,中国要求高度保密,“先占了再说”,之后还经过长达半年的讨论,才确定如何向外公布领土范围(断续线就是这样产生的)。如前所述,多国在这时期都声称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并没有“承认中国主权”。

中国又称,“美国通过外交询问、申请测量、通报航行飞越计划等方式,显示了其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立场”。其实,美国当时“同时”向台湾、菲律宾和南越通报了这些计划,以显示在这个问题上的中立态度。美国从来没有承认,也没有默认过中国或台湾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中国和越南都举出不少第三方的地图、百科全书和报刊资料,来证明自己对西沙和南沙的主权得到国际承认。这些资料如果是出版在20世纪之前,那么可以从“历史证据”的角度论证其法律价值。但如果是出版于主权争议出现之后的,其作为“证据”的作用就极为有限。特别是民间出版物不受政府操控,最多只能代表私人意见;而报刊文章更是只能代表作者立场。事实上,由于各国的民间态度迥异,无论中国、越南还是菲律宾,都或多或少能找到有利于己方的证据。

可见,在1970年代之前,南海诸岛的主权就一直存在争议。国际社会根本没有公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

还须指出,关于菲律宾和越南在南海诸岛的主权问题,中国还存在两种误区。

第一,中国常说菲律宾的疆界在美西战争后已经确定,不包括南沙和黄岩岛。这有两个错误。首先,在美西《巴黎条约》中划出的条约界线,确实不包括南沙和黄岩岛,但随后的《华盛顿条约》已经说明,西班牙割让的岛屿也包括在条约界线之外的,但被西属菲律宾实际管辖的岛屿。所以菲律宾的领土并不限于条约界线内。

这点对黄岩岛有重要意义。因为菲律宾在18-19世纪,有对黄岩岛实施管治的行为。其次,一个国家的边界不是永远不变的。即便在美西各条约中不包括某些岛屿(比如南沙),并不能否定随后(特别是菲律宾独立之后)有主张新领土的权利(正如中国有权主张对南沙的主权一样)。这种主张是否合理合法,当然另当别论。

第二,中国常说越南承认过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现在和中国争岛是“反言”的行为。这种理论,其实把“北越”等同于整个越南。在1976年越南统一之前,国际上存在北越和南越两个在国际法上互相独立的国家。双方都认为两国最后必将统一,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好比朝鲜与韩国。而南越又存在两个不同的政府,一是大部分国家承认的“越南共和国”政府,另一个是小部分国家(包括中国)承认的“南越南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这两个政府都宣称自己才是南越的代表,这种关系好比内战中的共产党政府和国民党政府。

中国和北越以及南越的“临时革命政府”都建立外交关系。承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是北越,南越则从来没有承认过。而实际上,控制和争夺南海诸岛的都是南越。根据1956年日内瓦协议,南北越以北纬17度分界,北越也不应拥有西沙和南沙。现在的越南是北越和南越(临时革命政府胜利后国名为“南越南共和国”)合并而成;当统一后的越南继承南越的主张,并不能轻易认定其违反了国际法的“禁止反言”(equitable estoppel)的规定。

误区七:“航海自由”是个伪命题?

与九段线问题伴随的是“航海自由”的问题。中国常说“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来没有问题,将来也不会有问题。”似乎南海的航海自由是一个“伪命题”,而美国以此说事是专门针对中国?事实远非如此。

美国对航行自由的维护,既非始于今天,也非特别针对中国。从1979年航行自由(FON)计划实施以来,美国对很多其他国家,甚至包括盟国(比如最亲近的加拿大),也作出过航行自由的挑战。在南海的航行自由行动中,美国在进入中国领海的同时,也进入了菲律宾、越南和台湾的领海。以此表明美国对航行自由的维护始终持同一标准。

中美在南海问题上的矛盾,和南海诸岛主权归属没有关系,而是以航行自由为核心的三大矛盾。美国坚持:第一,中国不应扩大对九段线的解释(领海和历史性主权之类);第二,领海有“无害通过权”,专属经济区有自由航行权;第三,南海诸岛不适用“直线基线”。

第一个问题在上文(误区五)已经讨论过。第二和第三个问题都直接在《公约》中有规定。《公约》把海域分为几类:内水、领海、毗连区、经济专属区和公海。美国把后两者统称国际水域,这是因为公约规定各国在经济专属区中,享有和公海一样的自由航行权利;而在领海,各国享有“无害通过权”;只有在内水,沿岸国才有绝对的权利(毗连区内的权利则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公约》,在国际水域内的自由航行权利(58条,87条)适用于所有船只,包括民用与军舰,这本来毫无疑义。但是中国长期宣传,经济专属区只有“无害通过权”这个错误概念。直到最近,中美之间同意遵守《海上意外相遇规则》,中国的军舰也多次到达美国的专属经济区活动,中国才不再继续这种错误的宣传。

在领海方面,中国坚持军舰的“无害通过权”必须获得中国批准,或至少事先通知;美国则坚持无须事先通知,更不用说批准。美国的说法更符合《公约》原意。在签署《公约》时,中国提出保留声明中第4条,要求外国军舰在通过中国领海时,要事先批准或事先通知,并在国内立法中正式作出规定。可是根据公约第309条规定:“除非本公约其他条款明示许可,对本公约不得作出保留或例外”。惟在规定无害通过的条款中,没有明示这种许可。所以根据《公约》,中国保留声明是无效的。

不过,除了中国之外,也有一些国家要求军舰的无害通过预先通知或预先批准。所以这种做法有没有形成一个“国际习惯法”,存在争议。美国的自由航行计划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实践,证明这些国家的做法不构成“习惯法”。

自由航行,又和第三个“直线基线”问题高度相关。中国在西沙群岛规定了直线基线,即把整个群岛的外缘作为领海基点,包括整个群岛内海域的区域成为中国的内水。根据《公约》第7条,直线基线只能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情况下适用;否则,只能运用正常基线。

如果西沙群岛用正常基线的话,只能生成一个个半径为12海里的“甜甜圈”海域作为领海。可见,中国在西沙用直线基线,既扩大了海域范围,也提升了海域的级别(从领海变为内水)。中国在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也很可能将用这种方式(在西沙和钓鱼岛,中国也划出直线基线)。如果这成为事实,那么南海海域就有一大片成为中国的“内水”,从而在法律上拒绝外国军舰的无害通过权。

根据《公约》,在群岛上应用类似直线基线的方式只限于“群岛国”(47条),这被视为对完全由群岛组成的国家(46条)的特别优惠条款。大陆国家的孤立群岛并不适用。群岛国在群岛基线内的水域(即群岛水域)的权利不如内水。故群岛水域之内,群岛国仍然可按照一般的规定划出内水。可见西沙群岛的直线基线违反公约条文的同时,也导致其内部的水域(内水)比特别优惠的群岛水域,拥有更大的权利,与立法的逻辑相悖。

综上所述,中国所声称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从来没有问题”并非事实。中国指的航行自由,最多是民用船只的航行自由;而且中国自己的直线基线立法,甚至把民用船只的航行自由也剥夺了。

中国说的“将来也不会有问题”只是一种承诺。即使这种承诺能算数,一旦中国拥有管辖权,各国自古以来就在南海享有的航行自由,就会从一种“天然的权利”(right)变为中国所赋予(甚至是施舍)的“特权”(privilege)。这无异于在法律上剥夺了“航行自由”。

何况,各国都认为,中国会以“自己的方式”作出方便自己的规定。中国在东海设立防空识别区就是一例。中国辩驳,美日早就设立防空识别区,为何中国不能设?但其实,中国所设的和美日所设的有本质的不同:美日识别区仅仅赋予本国空管监视的权利,但中国的识别区,却规定穿越的所有飞机必须服从中国军方的管辖,等于扩大了自己的领空。

中国还认为,美国既然不是《公约》缔结国,就无权“指手画脚”。然而,美国尽管没有签署1982的《公约》,但是签署了1958年联合国的《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公海公约》等四大公约,这些公约有关航海自由的规定,与1982年的《公约》没有矛盾,也至今有效。1982年的《公约》是对1958年的这几个公约的继承。况且航海自由,不是1982年《公约》所赋予的,而是自古有之,并且在1958年各公约中已经成文化,成为传统。美国自由航行计划也是严格遵从这些公约的规定。

况且,美国法律体系是海洋法系。即便美国没有签订某个多边条约,但如果那被认为已经成为国际习惯法,就可以直接应用到美国的法律体系;美国政府也愿意按照习惯法的态度遵守公约。即便美国政府不这么认为,在美国也有多个案例,成功地运用这类国际习惯法而赢得对美国政府的官司。因此,即便美国没有签署1982年的《公约》,如果就某个相关案件,以违反该《公约》为由在美国法院起诉美国政府,也很有可能胜诉。

说到底,中国是《公约》缔约国,就有义务遵守公约。

误区八:南海局势恶化,是其他国家的责任?

在中国看来,南海问题之所以如此紧张,不是美国挑动小国和中国对抗,就是小国拉美国对抗中国。但事实又如何呢?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在南海的利益止于海南岛,到了20世纪初才把东沙岛和西沙群岛纳入。而进军南沙群岛,更是二战之后国民政府的事。在40-70年代,不管是后来到台湾的中华民国,或是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海均不占主导地位。越南(南越)和菲律宾一直和台湾争夺南沙的主权。70年代,各国已经相继在南沙驻军,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在80年代中期才挺进南沙。即便在70-90年代之间,中国通过西沙海战、赤瓜礁海战和美济礁事件,陆续扩张在南海的势力,其目标还在于岛屿主权,2009年以降才开始积极追求“管辖南海”。

可见,从清末开始,中国在南海的势力不断扩张。中国不是要追求回复到“以前的状态”,而是企图创造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现状”。现在东亚各国(以及美国)正在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中国把势力插入到南海深处(从地理位置看是东南亚的心脏)。各国对此心存疑虑,可以理解。

中国和东盟国家在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共同宣言》(简称宣言)。尽管它只是没有约束力的政治宣言,仍然为南海带来多年稳定。从签署文件后到2009年,各方基本保持克制。中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委傅莹曾指出,宣言签署之后,“事实上只有中国基本遵守了其规定和原则”,控诉其他国家仍在若干岛屿持续兴建房舍,让人居住的之实。然而,这些建设其实没有违反宣言;而且,中国也把美济礁变成一个渔业养殖中心,更不提在西沙群岛上的建设了。

2009年之后,南海局势恶化,其中以无瑕号事件(自由航行),中国给联合国的信(九段线争议)和黄岩岛危机为主要标志。中国宣称,区域内小国家“任意挟持美国,随意挑战中国”。南海问题上到底谁先挑衅谁?如果只是看最近两三年紧张局势的螺旋上升,颇有点“鸡生蛋蛋生鸡”的意味。但如果把目光放放早几年,就会发现,2009年开始的一系列象征意义强烈的事件,都是中国改变现状引致的:

2010年,中国海监船在远至印尼纳土纳水域,阻止印尼公务船对中国渔船执法。同年,中国渔政船开到马来西亚控制近30年的弹丸礁,与马国海军发生18小时的对峙。2011年,中国渔政船跑到远至南海最西南端的地方,割断越南石油探测船的电缆。类似的事情在以前从未出现。

到了2012年,当菲律宾如常在黄岩岛内对偷猎的中国渔民执法时,中国派出公务船夺取黄岩岛的控制权,彻底改变南海现状。这里说“如常”,是指菲律宾政府最晚从1960年代开始,就在黄岩岛以及邻近海域执行反走私和反滥捕任务;1997年中菲之间出现黄岩岛争议后,菲律宾仍控制黄岩岛,并多次驱赶中国渔民;连中国的媒体都承认,菲律宾在2012年之前对黄岩岛的实控。

中国另个指责对象是美国。无暇号事件引发了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中国则摆出姿态,在南海排挤美国。中国最早提出“太平洋很大,足以容纳中美两个大国”,暗示太平洋西岸属于中国势力范围。不过,连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也对此提出质疑。之后中国又提出“亚洲的安全归根到底要靠亚洲人民自己维护”,无法不让人联想到美国的门罗主义,甚至日本二战时的“大东亚主义”。

中国一直都否认“排挤美国”的解读,但又持续在南海强调双轨制,即“有关争议直接由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南海的和平与稳定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这显然将美国排除在外。要知道,从十九世纪末以来,美国就是维护南海和平安全的最重要一环,这是历史形成的,没有美国,东南亚至今可能还在日本的统治下。

中国常指责美国口说中立,实际偏袒,鼓励小国挑战中国。可是若美国当真如此, 1974年中越西沙海战,1988年中越南沙海战,以及1995年中菲美济礁事件,中国焉能如此容易取胜?再看最近的2012年黄岩岛事件,如果当时美国不坚持中立,不公开否认美菲军事同盟覆盖黄岩岛,中国如何能够占据上风?

黄岩岛事件中,美国协调中菲两国同时撤离黄岩岛,解决对峙危机。结果菲律宾撤退了,才发现中国公务船还在黄岩岛, 让美国大失颜面。此后,美国态度才转向强硬,从倾向“撒手不管”的消极中立,转变为坚持不允许以胁迫改变现状的“积极中立”。

种种事实说明,南海(和东海)之所以渐有变为火药桶,最大的根源在于:中国企图以武力为后盾,通过胁迫改变现状,把南海变成“中国湖”(Chinese Lake)。而相关利益国家不能接受,故合纵连横以抗衡。

误区九:南海仲裁没有合法基础?

菲律宾提出的仲裁案和美国自由航行计划一道,一文一武,双双在法律上挑战中国。中国一直表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中国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但都不能说服仲裁庭。

中国首先提出“中国政府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于2006年作出排除性声明,表示就涉及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不接受《公约》第十五部分的强制程序。”并认为:根据这个声明,仲裁庭无权处理该诉讼。然而根据《公约》298条第四款,由于菲律宾没有针对298条提过排除性声明,因此其仍有权向仲裁庭提出仲裁要求,仲裁庭也可以接纳这个要求。中国可以不接受仲裁结果,但是却无法因此否定菲律宾的申请仲裁和该案进入聆讯程序的合法性。

值得指出的是,中国和东盟在2002年签订的宣言,第一条就规定了: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是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公约》既是宣言中各方行为的基础,中国在签订宣言之后,再提交对《公约》的“排除性声明”,已经单方面损害了对宣言的尊重。尽管宣言没有约束力,但至少在道义上,也令中国处于下风。

中国第二个理由是“菲律宾滥诉”。中国首先指公约第281条规定“已协议用自行选择的和平方法来谋求解决争端,则只有在诉诸这种方法而仍未得到解决,以及争端各方间的协议并不排除任何其他程序的情形下,才适用本部分所规定的程序。”

在宣言中确实规定:“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中菲此前也的确有一些联合声明,表达了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意愿。但中国一直坚持双方谈判,而菲律宾坚持多方谈判,故在谈判方式上未取得共识。而且,2012年黄岩岛危机后,菲律宾多次要求和中国谈判,但中国反复拒绝。关于九段线的定义,包括菲律宾在内的国际社会更是长年要求中国解释,却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所以此案符合“诉诸这种方法而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

其实,各国即使在《宣言》中曾作出同意协商的表态,也不能成为排除仲裁的理由。一则,法理上,这些表态都是政治性的,没有约束力。事实上,当时正是中国要求“缔结不具法律性的宣言”,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准则”;菲律宾在庭审时举出中国在谈判时的原话,证明了这一点。二则,道理上,如果一个国家一直以协商为名,拖著不解决问题,难道另一国就只能束手无策?

中国针对“滥诉”还指出,《公约》283条规定:争议双方有就公约的解释与适用交换意见的义务。但和磋商及谈判一样,中菲双方在这么多年有关南海问题的争议,已经被仲裁庭认为履行了交换意见的义务。

中国的第三个理由是,菲律宾的诉讼核心是领土主权问题,而这不是国际海洋法仲裁法庭的管辖范围。惟菲律宾的诉讼,精心避开了领土主权,重组成四个核心诉求:

第一,菲律宾认为中国的九段线是违反《公约》的不正当要求;第二,菲律宾认为中国目前在南海所占领的“岛礁”有的只能算是礁,本身没有维持人类居住和经济生活的能力,故无法拥有专属经济区;有的只是低潮高地,甚至没有资格获得领海;第三,中国在南海以水底礁石为基础所建造的人造建筑物,没有资格获得专属经济区;第四,中国在南海对菲律宾船只非法骚扰,人工造岛也违反了公约中关于环境保育的义务等。

这些诉求均无关主权,因此仲裁庭有权受理。确实,岛屿主权和岛屿所能带来的海洋权益是两回事:海洋权益属于岛礁本身,和这个岛礁属于谁没有关系。如果确定了权益,将来确定主权后就可把这个权益归于主权国。中国强调诉讼实质是领土和领海划界问题,并未得到法庭支持。

最后,《公约》288条第四款规定,在是否有管辖权发生争端时,问题应由法庭裁定解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有充分根据认为对该案有仲裁权。当然,打官司的事,不能通过这些表面理据就能确定输赢。如果中国一开始参与管辖权争议的审理,那么在庭上确实有可能阻止本案进入仲裁程序。万一管辖权仲裁失利,还可以继续决定是否参与实体性仲裁的程序。亲中方的香港大学客座教授凌兵,最近就在几次演讲中都详细讨论到中国拒绝仲裁的不智。

中国拒绝参与国际诉讼,可能是害怕此例一开,以后各种领土争端都可能都会被放上国际法庭。中国比周边国家强势,如果双边谈判,自然容易取得上风。但别国也不傻,不大可能和中国单对单谈判,何况像南海问题牵涉六国七方,任何双边谈判的结果,都不可能被相关的另几方接受。这种情况下,中国既不愿意多方谈判,又不愿意上国际法庭,难免被打上“不愿遵守国际法”的标签,在国际舆论中处于下风。

其实,大国通过国际法庭解决领土和领海纷争并不罕见,美国(美荷间的帕尔马斯岛诉讼)、英国和法国(英法间的海峡群岛诉讼)都曾这么做。中国要成为“负责任”的大国,就不可能永远游离在国际法之外。

仲裁案宣判之前,就已没有什么人认为中国前景乐观,无非就是“很不利”与“不利”的差别。7月12日仲裁结果,几乎是可以想象中的最不利的结果。尤其是南沙最大岛屿太平岛被定为礁而不是岛,导致整个南沙群岛都完全丧失了划定经济专属区的权利。中国固然可以不接受裁决结果,但几乎没有人怀疑,这将给中国带来极大的政治和法律代价。

误区十:南海争议,本于中美争霸?

一个常见的说法是,南海问题是中美间的问题。这种说法错误地把几乎所有相关国家都一边倒地推到对立面,以“丛林法则”这种过时思维,将复杂问题简化为“中美争霸”或“美国要阻止中国崛起”。

中国经济增长,影响力日益壮大,这是一件好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开设亚投行,在国际组织增强影响力,也都是很好的做法,可与美国提倡的 TPP 以及 TIPP 等良性竞争,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但在南海问题上,中国的行为却遭到几乎一致的反对,这很值得深思。

现在的理论界,流行把修昔底德陷阱(Thucydides Trap)应用在中美关系上。它源自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对雅典崛起之后与斯巴达的冲突分析。这种理论认为,“后起大国”会挑战“守成大国”,引发激烈的冲突。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强调自己仅是捍卫领土利益,美国强调航行自由的重要性,以及美国在这个地区的传统利益。但实际上,双方都不认为对方的目的仅限于此。 这个理论非常有用,但把中美矛盾仅理解为“两国争霸”,忽略其他脉络因素,本身就有高度局限性;而将这个框架应用于诠释南海问题,尤其会突显这种局限。

尽管美国现在看起来站在“和中国对抗”的第一线,但其背后还有东盟、日本、欧盟、印度甚至俄罗斯。中国在南海强行改变现状,受影响的不只有美国,而是几乎所有的利益相关国家。更重要的,是经过几百年形成的国际海洋法和国际法体系,甚至整个国际关系的架构。所以,“和中国对抗”的并非只是美国,而是“现状”,以及现状背后的一整套国际秩序,美国只不过恰好是这个现状的积极支持者和维护者而已。

现状(status quo)这个概念很神奇。国际关系中的现状不一定合理,但现状是一个历史形成的相对均衡的结果,一般而言比其他的选项更容易接受。除了有极为强大的世界性潮流(民族主义、反殖民、共产主义等),单方面急剧强行改变现状,多半会引起激烈的反对。

这种急剧改变现状的欲望,令后起国陷于“失道寡助”的困境。一战中的德国和二战中的日本,都是被自己膨胀的欲望所摧毁。美国是少有能走出“修昔底德陷阱”的后起国家──她长期的、公开的、不与英国为敌的战略目标,使英国不会产生战略误判;她不但没有和守成的英国发生冲突,还一再帮助英国,最后实现了和平权力转移。这个例子,值得深思。

结语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生活在南海边上,但南海也是其他沿岸国家的生命之海。中国在南海诸岛主权问题上,虽能提出一些有力的证据,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周边国家也有自己的证据。南海是现在世界最繁忙的海道之一,更是千百年来各国自由航行的地方。没有一个国家应该占有整个南海。南海诸岛的主权及南海的海洋划界,应该在尊重历史、现状和国际法的基础上,以公平、合理、和平为原则,而不是武力和胁迫的方式解决。中国作为大国,应展现出大国胸怀,真诚积极与各国解决争端。在此之前,南海应以回复现状、搁置争议、和平共处为原则,尽快达成《南海各方行为准则》,为最终解决打下基础和制定路线图。

注:笔者著有《被扭曲的南海史——二十世纪前的南中国海》,新著《从地图开疆到人工造岛——南海百年纷争史》(暂名)将要出版。误区一到三,请参考《被扭曲的南海史》一书;误区三到九,请参考《南海百年纷争史》一书;关于南海的法理(误区五、六、七、九),笔者正在撰写的《南海与南海诸岛——国际法分析》(暂名)一书中有详细讨论。

(黎蜗藤,旅美历史学者,哲学博士,近年专注东海与南海史、国际法与东亚国际关系)

(注1) 李辉、金力〈重建东亚人类的族谱〉,《科学人中文版》2008年8月,78期,35页。

(注2) Post WW II foreign policy planning State Department records of Harley A. Notter, 1939-1945. Microfiche。T-324,CAC-308,1192-PR-41、-42和-43等。也可参见,Kimie Hara, Cold war frontiers in the Asia-Pacific, Routledge,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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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眼 | “南海仲裁案”迄今最中肯的分析

作者: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

南海问题现在可以说是中国当前在外交上面临的最大挑战,因为这涉及到两方面:第一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自习近平主席上台以来,他反复强调与周边国家的关系是重中之重。但因为南海矛盾激化,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现在应该说已经相当紧张。另一个就是南海涉及到中美关系,可以说南海争端现在已经基本上转化为中美之间的争端。

南海问题由来已久,但它为什么会成为一个问题?这是因为这几年的争端突然开始升级。但这个事情真正为各国所关注并作为国际争端浮现出来,是在1960年代末。当时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在太平洋调查石油资源,得出的报告称南海蕴藏着大量的石油资源,之后各国就开始关心南海。在1970年代以前,各国关注要少得多。

1970年代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可能略为知晓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时越南和菲律宾开始大肆在南海占据岛礁,而且很成功。越南占了29个,菲律宾占了8个。中国当时一个都没有占,因为当时中国忙于文化大革命,根本就没有拿出这样的人力物力、甚至都没有拿出这样的关注度去抢占南沙岛礁。后来中国跟越南进行了两场海战(1974年和1988年),一次是把西沙群岛全部拿下,第二次在南沙也占了一些岛礁,最近实际控制的就是黄岩岛。

但即使1970年代以后各国开始抢占岛礁并提出申诉,从1970年代到1990年代,甚至是在21世纪的前十年,南海问题实际上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问题,应该说不是相关国家外交政策的重心。不像现在已经真正地成为重中之重,比如说成为中越之间最关键的问题之一,甚至成为中美之间目前最重大的争执。

南海问题成为一个重大争端,应该说是从2009年、2010年以后开始的。这里边有两个原因:其一、根据相关规定,各国要向联合国大陆架界线委员会提交一个对自己的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主张。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或单独或联合地提出了主张,它们的主张肯定是要深入到“九段线”以内。中国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而且对他国的主张提出了反驳。中国在2009年时向大陆架界线委员会提交了正式文件,有史以来第一次在官方文件里提到“九段线”这个概念。

其二是国际政治上的原因,美国奥巴马政府从2010年、2011年开始所谓的“亚太再平衡”战略或称“重返亚洲”战略。“重返亚洲”战略基本上有三只腿:一是全球的军事部署从欧洲占60%亚洲占40%,逆转为亚洲占60%欧洲占40%,这个基本上已经完成了;第二是在经济上,要跟亚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最主要的是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夺回对亚洲经济一体化议程的主导权。

第三就是所谓的“巧实力”,即联合小国结成同盟。关心时事的人应该都知道,奥巴马和希拉里屡次发表相当强硬的演讲,提到南海也是美国的重大利益所在,而且指名道姓说中国在南海霸道,欺负其他国家。在这个时候,越南和菲律宾对它们自己的主张,态度也开始强硬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也不能让步,正好新任的领导人,在这些问题上也比较强硬,有走出“韬光养晦”的架势。

南海的争端开始变得严重,转折点是2012年黄岩岛事件。黄岩岛以前是美军的靶场,美军基地撤出来以后,菲律宾军舰时不时到那里去巡游一下。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菲律宾是实际控制国,虽然它的控制也很松散。以前发生中国渔民被捕、渔船被掀翻等事件,中国基本上通过外交手段处理。但是2012年情况发生了变化:在菲律宾的军舰要驱赶中国渔船时,中国海警船渔政船这一次不再退让,迅速过去跟它对峙。一场对峙之后,菲律宾到最后退让了。从那时起,中国就实现了对黄岩岛的实际控制,等于是把菲律宾挤出了黄岩岛,把黄岩岛拿下来了。硬生生地把一个岛屿拿下来,这对菲律宾、对美国、对东南亚国家来说都是相当震惊的一件事情。

中国实际控制黄岩岛之后,就开始驱赶菲律宾的渔民。说实话,那里也是菲律宾渔民的传统渔场。我也跟菲律宾的学者谈过,因为菲律宾的渔民很多是家庭作业的,不像中国家庭作业的不是很多,都是公司化的。这些家庭都以捕鱼为生,中国不让这些渔民在那里捕鱼,等于让他们的家庭生计出了问题。菲律宾政府也面临很大压力,而且美国在背后提议肯定是起了一定作用。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也说的很清楚,从和中国的对峙中撤出,也是美国所要求的。也就是说,美国在这个时候对黄岩岛和整个南海可能已有一种战略性的安排,美国真的是在下一盘大棋。

之后,菲律宾马上着手起诉中国。菲律宾正式起诉中国是在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传召中国大使发出正式通知,当然这肯定遭到中国大使的当场驳斥,但是这个法律程序就开始了,就有了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之所以被称为南海仲裁案,因为这是第一个案子,以后别的申诉方,比如说越南也有可能起诉,那么就恐怕要称为“南海仲裁案二号”了。

菲律宾起诉的内容大概就是三个大的要求。第一方面,菲律宾要求仲裁判定中国跟菲律宾一样,只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享有权利。也就是说中国根据“九段线”的主张都是无效的,你也可以推定说,菲律宾主张整个“九段线”都是无效的。菲律宾的第二个大的要求,就是要求仲裁庭对有关岛礁,比如黄岩岛、太平岛、美济礁等等,根据海洋法公约去判定它们究竟是岛还是礁,还是所谓的低潮高地。这个在法律上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是岛的话,就是陆地,根据以陆定海原理,你有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如果是礁石的话,只有领海没有专属经济区;如果是低潮高地,那你就什么都没有,甚至都不能拥有主权。菲律宾第三个大的要求,是说中国在南海的建设,如围海造田、建人工岛的行为是非法建设,而且中国渔民的捕鱼行为侵犯了菲律宾根据公约所享有的主权、和在专属经济区享有的相关权利,菲律宾要求中国终止这些活动。

这里在法律上做一个解释。我想我们一般的公众可能对仲裁庭做出的裁决的性质有误解。我听到很多说法说,中国是大国,菲律宾是小国,国际法是没有效力的,没有实力让中国来实际执行它;还有“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对裁决本身的误解。菲律宾的这三个要求,其中前两个可以说不需要执行。它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宣告性裁决,宣告性裁决就是法庭去认定一个事实本身,这个判决公布后实际上就等于是执行了。比如说,这个案子如果法庭正式认定黄岩岛是岛或者是礁,就不需要做进一步的执行,法庭也没有权力执行。需要执行的只是第三个,菲律宾要求中国停止所谓的非法建设以及捕鱼活动,这个是需要执行的,但是这个当然没有前两个重要了。

中方的立场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就是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的“四不”立场。2014年12月7日发布的那个立场文件还提出了一系列法律上的解释说明,有三个要点:第一,中国主张菲律宾提出的仲裁实际上是关于领土主权问题,而领土主权问题确实是被公约所排除的。也就是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肯定管不了主权,和主权是没有关系的。如果说这个是关于领土主权的话,那么国际仲裁庭完全没有管辖权。中国主张的第二个要点是,中国已经跟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有关各方达成了双边协议,说要通过双边谈判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提交强制仲裁来解决,所以菲律宾提交仲裁是违反大家的双边协议的。第三个主张,就是说中国已经在2006年根据公约做出了保留,把海洋划界这些排除出去,海洋划界问题是不能适用于仲裁的强制程序的。这是中国的三个主张。

下面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即从法律上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我的第一个观点涉及到中国的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主权国家对国际争端解决不参与、不接受并不鲜见,这种事情经常有,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具体到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不参与”不是很明智,这种“不参与”态度,和中国今天在这个案子上面临的被动局面有很大关系。

为什么这么讲?有两个原因。第一,你不参与,一开始就在国际社会造成一种你对国际法完全置之不理的国际形象,而这种国际形象是非常要不得的,尤其是中国现在处于大国崛起或民族复兴的过程中。现在的国际秩序还是在迈向规则导向的体系,你不参与本身就是授人以柄了。尽管你可能有自己的原因,但别人仅凭这一件事,就可以铁定地认为你是忽视国际法的,你企图以强权解决这个问题。再加上美国有回归亚洲的战略,美日在这个问题上会大肆炒作,你就授人以柄,留下口实。这一点是不参与的一个成本。

不参与的另外一个成本就是眼前的损失。因为如果你参与的话,你就可以去指定仲裁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相关程序,五个仲裁员,首先双方可以各指定一个,其余三个由双方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由国际海洋法庭的庭长去指定。首先你就可以保证一个仲裁员,而且根据公约的规定,这个仲裁员甚至可以是你本国的国民,你就可以指定一个中国人。其余三个你要跟他协商,协商的过程中,应该说可以保证排除你特别不喜欢的仲裁员。如果你参与的话,在仲裁庭的组成上,你就会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利用,这是一个法律机会。

另外一个机会就是,你可以充分地到仲裁庭去阐述你的观点。应该说,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上,这都是争端解决的一个惯例——假如你不出庭的话,受到歧视性的待遇几乎是必然的。因为只有对方在,说他自己的道理,而仲裁庭很容易受他的影响。尽管仲裁庭或者法庭,他有义务去查明事实。但律师的作用也就在于此,要不然要律师做什么用呢?假如你自己都不在场的话,你有很多道理是说不出来的。实际上,仲裁庭这个裁决本身也是有很多问题的,但这些问题,只有你在场去指出来,或者通过跟菲律宾的代理人在互相辩驳的过程中把自己的道理讲出来,才能够充分阐述你的观点,对仲裁庭产生最大的影响。要影响仲裁庭判决的最佳方式就是在场,就是把你自己的道理充分阐述出来。

而且,我们也不能够假定说仲裁庭就一定是带有偏见的,很大程度上它是受到双方代理人、双方律师的影响的,好律师与坏律师的区别就在这里。比如说你去看那些庭审记录,不管是管辖权阶段的,还是关于实体问题的庭审记录,我们可以看到,仲裁员在很多地方实际上起到了中方律师的角色,在很多问题上以一种非常犀利的态度,非常敏锐地去指出菲律宾代理人的一些观点在法律上的不足之处,可能比你自己请的律师还厉害。但是他这种做法的效果毕竟不如你自己在场。虽然理论上讲,仲裁庭应该去查明事实,可是有没有律师,有没有好律师,你自己在不在场,去充分阐述自己观点,这中间差别是很大的。所以,这是我讲的不参与所造成的另外一个损失。

但现在事已至此,就这个案子本身而言,我们也不要太过于纠结当初为什么不参与,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还是要往下看该怎么走下去。在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之前,我对于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稍微谈一点点自己的看法,也可能在法律上属于一些技术问题。

第一个就是关于管辖权问题的中方的主张。我们这些学者在海外面临一种所谓的“一年四季严相逼”的环境:老外在东南亚几乎众口一词认为中国没有道理,中国是恶霸,中国在霸凌别的小国家,好像中国一点道理都没有似的。其实不管是关于管辖权还是关于实体问题的主张,这种看法都是很偏颇的,是没有道理的。实际上,不管是在管辖权问题还是实体问题上,中方都有自己一定的甚至是相当强的道理。我自己个人在用中文发表观点时,对中国目前的立场提出批评意见,我坚定地认为,这些是建设性的批评意见。我在英文世界发表观点,每一次都是在竭尽全力以理据为中国立场辩护的。这也造成了我,以及和我类似的学者,“两边不讨好、两面不是人”的情况。当然,这个辩护也是要实事求是地根据法律去分析。因为我自己觉得,也不能说中国的立场就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中国就不对,其他国家就对,这也不是实事求是的立场。

简单地说,就管辖权问题,中国提出,这实质上是主权问题。菲律宾采取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做法:它把所有的主张包装在一起,然后提出说,我们这个主张最主要的是第二点,我们要求仲裁庭在技术上认定南海的石头是岛、是礁,还是低潮高地。这个东西一点也不涉及主权,他是一个纯技术性的问题,那么自然而然,仲裁庭就该有管辖权了吧。这是菲律宾的一种形式上的和技术上的说法。你不能说他这个说法不符合公约,应该说这是非常符合公约的,你判定他属不属于公约的使用范围,首先要从技术上、从形式上、从字面上去判定,这是国际法的原则。

但是根据国际法的一些判例,尤其是最近刚出的一个判例“毛里求斯诉英国”(Mauritius vs. UK),中国所主张的菲律宾提出的争端实质上是一个主权问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在这里,技术上的判定和主权是难以分开的,比如你说渚碧礁是低潮高地,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以陆定海,连陆都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中国说,我对这个东西是主张主权的,或者说中国的主张说双方已经有协定了,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去争议的。但是问题在于,归根结底这个争议必须是在庭上提出来,才能够影响仲裁庭。你影响不了仲裁庭的话,他这个判决做出来了就做出来了。这是根据合法程序建立的仲裁庭做出的裁决,你能把它诋毁到哪里去?所以如果参与的话,中国的很多说法都是有道理的,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能影响仲裁庭。如果当初参与的话,这个案子甚至在管辖权问题上,中国都可能赢,或者到现在大家都还在纠缠着管辖权问题,而不会这么快地一致意见地判下来。

再简单说一下实体问题,我觉得其实这还不如管辖权问题更有把握一些。前面说过,裁决是不会执行的,它不会改变各方实际控制的状况,你控制的还是你的,这个不会改变。但要紧的是,裁决以后“九段线”的主张在国际上的依据是什么,合法性是什么。也就是说,裁决以后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在黄岩岛上把菲律宾硬生生给挤出去。裁决做出以后,你这样做的话,在国际社会引起的反响就会非常大。

但实体问题上,中国有一个主张是历史性权利。在这方面,中国国内有一些说法似乎过于言之凿凿了,认为中国具有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好像很强。但是实际上,这个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应该说是比较弱的。其原因第一个就是国际法上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相关论述很少,没有特别成形、成系统、成理论的东西;第二个是,即使现有的有限的论述、原则,也不是完全就支持中国的,它也支持其他国家。中国说自己有历史性权利,其他国家如越南说自己继承自法国殖民地时期,也有历史性权利,而且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的渔民人家世世代代在南海周边捕鱼,靠着南海生活。

对这个案子未来的展望是什么呢?大家现在普遍都认为,中国在这个案子上是必输的,当然我们也还要看。在现有情况下,我自己希望仲裁庭至少在两点上做出对中国有利的判决。第一点是关于太平岛是岛还是礁的问题。这一点台湾的马英九政府做了很多很扎实很有用的工作,包括中华国际法学会向仲裁庭提交的法庭意见,主要目的是说明太平岛是岛而不是礁。太平岛面积那么大,有人在那上边生活了60多年,马英九自己也登上岛,向国际媒体展示太平岛自身能养鸡能种菜。

另外一点,就是我个人希望仲裁庭尽量不要去碰“九段线”,或者说对“九段线”少说一点、模糊处理。因为“九段线”无论从历史上讲还是法理上讲,都是中国对南海整个主张的基础。如果说仲裁庭赫然说“九段线”是非法的,就会给中国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但是仲裁庭也不见得一定要去碰“九段线”,一是“九段线”在国际上关联太大,二是“九段线”本身一定是涉及到主权问题的。

当然目前的问题是中国自己对“九段线”的性质没有说清楚,有那么三种说法,我就不细说了。因为我们对“九段线”说得还不是很清楚,你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假如中国真的当初发狠说“九段线”就是主权线,就是海疆线,“九段线”以内连着水、石头、岛礁都是我的,就是明确主张主权的话,这个当然会石破天惊的,国际政治上也许是不可以接受的,但是在法律上它却是有用的。就是说,假如你当初说“九段线”就是主权线、海疆线的话,那么它一定就是关于主权的问题。只要它是关于主权的问题,仲裁庭就是没有管辖权的,哪怕你再不合理,它也是没有管辖权的。当然现在不说这些了。我就简单总结下,就这个案子本身的展望,中国输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我就是希望仲裁庭在我刚才讲的两个方面上稍微手软一点。

关于整个南海的未来,我就讲两点。第一,南海到现在也不过就是几块石头,所谓的油气资源到现在也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开发。我也跟石油公司的人聊过,真要把那些油气资源开发出来的话,开发的成本价可能是现在市场上石油售价的两三倍以上,经济上不是那么划算。未来就不好说了,但是它不是什么迫在眉睫的需要。我的观点是,假如因为这些问题跟周边国家搞僵关系非常不必要,得不偿失。因为南海问题,周边国家都很警惕。上一次在云南开会的时候,东盟居然第一次要一致发表一个声明,几乎等于是谴责中国。这是前所未有的,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周边国家对中国的警惕。

当然我说这个的意思不是说中国在自己的主权主张问题上退让,你也没有必要退让,你自己该争的利益要去争取。但一定要在外交上精细地操作,不要让它成为中国和东盟双边关系中的一个决定性的问题。如果它成为一个核心问题而又解决不了的话,那你跟周边国家还怎么相处呢?

为什么周边国家很重要?中国与周边国家相处,在亚洲真正宏大的目标是要实现亚洲经济一体化。亚洲的一体化还和欧洲的不一样。亚洲的一体化是自下而上的,是市场驱动的一体化,欧洲的一体化是进行了顶层设计的一体化。所以亚洲的一体化,首先,它的进展过程中碰到的阻力应该是比较少的,除非你在国际关系上自己去制造阻力;另外,它一旦成功的话,必然是以中国为主导的亚洲经济一体化。有些说法是,这些国家都会成为中国的经济后院——当然你可以说是互为后院。但是如果真的实现亚洲经济一体化,中国在这个区域中处于毋庸置疑的主导地位,外来的势力是破坏不了的。而现在一体化,还未能有大的成就,就被TPP、南海问题这些打断了。

另外一点就是,我们讲过法律还有情理。情理的问题是,我们要认识到南海不光是中国的南海,那些周边国家的人也世世代代生活在南海周围,他们也在靠南海的资源生活。所以我最后的结论是,考虑到这么些以后,其实还是要回到共同开发的老路上来。以前的共同开发不是很成功,就是因为大家是一盘散沙,没有一个主导力量。我说的这个共同开发,就是中国要发挥主导力量,要拿出一些创意,要积极主动,制定出一个南海的战略、南海的蓝图。美国在拉拢周边国家,中国也要去拉拢周边国家,共同去开发南海资源,你自己强力地去推动它,只要你推动就一定会有结果的。这是我对这些事情怎么解决提出的一个比较抽象的建议。

“洞见”轻学术沙龙问答环节  
主持人亚云:现在我们进入问答环节,我们之前收集了一些问题,现在由我代为提问王老师。第一个问题,当前南海舆论战我国面临的形势怎样?如何打好南海舆论战?

王江雨:谢谢亚云。提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很大但是非常非常重要,我就实话实说了。第一个问题是南海舆论战我国面临的形势怎么样,答案很简单,不怎么样,很艰难。应该说在四处被别人指着鼻子骂的状况,据我国自己所说是得到了多少多少国家的支持,但实际上并没有哪个国家非常明确的,公开正式的声明支持中国的立场,大家的立场很简单,就是说要友好解决,和平解决,要符合国际法。

(如何打好南海舆论战?)实际上,因为中国不参与的原因,在第一步的舆论战中已经大大的落后了,可以说一开始就输了,现在就是想尽办法去弥补的问题了。至于说如何打好舆论战呢(笑),这是确实是有点比较中国化的问题了,把它视为一场战争,(笑)视为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当然在中国的语境下,这样问是可以接受的啦!不过我可以提建议呢,第一点,一定要去改变那些比较僵化的陈旧的话语体系,要用别人可以接受的语言,尤其是要用大家可以接受的国际法的语言去阐述你的观点。现在有很多各国大使在报纸上,国外的报纸上发表的文章,说实话,内容千篇一律,而且比较教条,比较僵硬,没有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我觉得很难为当地的受众所接受。而且有些发表的文章,在发表之后,第二天、第三天就被当地的报纸啊、或是当地的专家啊批驳,而且人家的批驳都是引用的国际法的观点,所以一定要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上做一下改进,在很大程度上你要去说国际法的语言,一定要speak the language of international law !也不是做不到,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在举办奥运会期间,因为西方国家有一些人抵制奥运会,所以傅莹发表了一篇文章 ,我觉得那篇英文是很好的,很感人的,很讲道理的,按照像我在英美国家长期生活的人的感觉,也可以接受这种说话方式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外交官或政府官员也不是做不到这一点,但是说一定要用心啦!

亚云:王老师说的我们都感同身受,的确因为南海问题我们都在国外受到了不少的责难。但是危机也是转机。目前我们的舆论和话语体系,也是在很艰难的突围阶段。speak the language of international law !

王江雨:对的,亚云说的很对,这个问题是一定要改变的,要改变,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亚云:在舆论方面,很多西方观众一看电视,看到九段线的地图,就误以为中国是把九段线里都归为己有,然后得出中国太霸权的印象。我这里第二个问题就是,中国在九段线问题上为什么模糊化,不给明确定义?用意在何处?九段线未来在国际法上怎么取得法律地位呢?

江雨:第二点呢,就是要去影响他们的学者,说实话,(南海问题)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在西方社会,国际社会一些法律问题是非常依赖学者的表述,政府的表述都不是很全面的,而且政府的表述本身都不是很可信的,说实话,中国政府有观点,美国政府也有观点,但是在公众眼里边,各方政府都是都是利益相关者,而且政府本身在西方就被认为是一种必要的恶,并没有像在中国这种,政府是带着一种天然的尊严和可信感,对吧。

一个方式就是,你要派自己的学者,而且是功力比较深厚的学者,研究的很扎实的学者去跟国外的的学者去接触。我前面说过,这个裁决本身是有很多问题的,它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这个裁决出来之后,有一些英美的学者,包括牛津的一个副教授,就发表了一篇蛮好的文章,就指出了仲裁庭在法律上的一些缺陷,他的文章我看了,很扎实,很有道理,你也不用去收买他。有很多一些客观的人士愿意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去分析。学者影响别人的前提是自身的研究比较扎实,而自身的研究要扎实的话呢,说实话要在国内有一个宽松的,允许说话、允许讨论的研究环境,说实话,很遗憾我自己的观察是没有。在南海问题上,在一个外交无小事的气氛下,一些国际法律问题就被转化成了一个极其神秘的,极其神圣的外交问题,就不能谈,不能自由讨论。甚至是在体制内部都没有一个Free exchange of information,在体制内部都无法集思广益,那么你也拿不出最佳方案来。所以呢,要放开国内的舆论环境。

王江雨:关于九段线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重要,大家提的问题都非常专业。中国在九段线问题上为什么模糊化,我自己觉得有两个原因,完全是个人猜测。第一个原因是,很多包括我,因为我是做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交叉研究,所以跟一些国际关系的学者有交往,我感觉到他们认为中国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保持一定的战略模糊。从国际关系和国际战略的角度呢,因为战略模糊,而不显露自己的底线,不显露自己的心事,就能够让对方不明所以,所以取得一些战略利益,我对这个逻辑 也不是看的很清楚。但是很显然这个观点在学者,尤其是国际关系的学者和决策者中有一定的市场。第二个模糊的原因,我觉得可能是技术问题,包括两方面:第一,九段线怎么划?说实话,现在人家全世界,美国人都知道了,说我们的九段线连具体的经纬度都没有公布,九段线到底划在哪里,地图上有,但是每段线具体的经纬度是什么,说实话都没有。另外一个与九段线技术相关的问题就是实力问题,你如果明确了以后怎么办,比如说你明确它是你的领海,海疆线,全球贸易的一多半都从南海过,那么从此以后,人家都算是从你的内海通过,但你也不能怎么样,人家飞机也来,军舰也来,美国的双航母也都来了,你也没法执行。既然无法执行,那么你的法律也没有用,有点自取其辱的意思,对吧?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中国应该主张对九段线以内的岛礁的主权和对相关水域主张主权,我不宣布九段线以内都是我的领海,但是土地都是我的,然后根据“以陆定海”的原则呢,我该有领海的有领海,该有专属经济区的有专属经济区。这个听起来很顺畅,但是在法律上一定要注意,这里面也有一个问题,既然说它不是你的领海,你把九段线划了以后,说这里面的陆地什么都是我的,但这里面还有一个法律技术上的问题,就是在菲律宾所提出的问题,它到底是岛、是礁还是低潮高地,这还是应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解决。如果它不是岛,而只是礁的话,它只有领海但是没有专属经济区,如果它是低潮高地的话,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还是什么都没有。相比之下,你说它是我的领海,九段线是我的领海线,里面的东西不管一草一木,一条鱼,一根珊瑚,什么都是我的,这个主张当然就很清楚了,但是在国际政治上无法说通。所以九段线的地位中国自己在南海的战略目标有很大关系,九段线怎么定,首先要弄明白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中国在南海到底想要什么,想实现什么样的目的。是想把它全部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领海呢,还是与他人共享?理论上讲你把它全部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领海也可以,而且这样法律上最简单,但第一是实力问题,实际上能不能做到,能不能像领海一样去控制它。另外一个还有国际影响的问题,这个是根本性问题所在。

所以从各个方面来讲,给九段线下明确的定义有很多困难,不管是在总体战略方向上,还是从技术上都有很多困难。

主持人亚云:王老师的一个特点就是可以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两个角度去公允、视野开阔地思考问题。我这里有一个问题:南海状态的危机系数有多高?各国应该如何达成一种相对稳定的平衡?美国川普当选,若执行全球力量收缩,南海争端国又会做何反应?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裁决结果出来之后,对中国不利,那中国可以采取哪些应对或反制措施?仲裁案输了,关系搞僵了,中国能够从哪里着手作为切入点来改善与南海周边国家关系,以最终实现共荣呢?

王江雨:谢谢亚云,谢谢你对我的评价。我确实希望从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两个角度去分析一些国际问题。关于南海的危机系数有多高,目前来看对抗是很明显的。具体回答你这个问题,危险系数有多高要看中国的态度,而不是看美国的态度,为什么看中国的态度而不是美国的态度?因为美国的态度已经很明显。美国的军机、军舰、双航母大摇大摆地进来,双航母在其他地方很少见的也大模大样进来,美国就是一副大模大样地和你对抗的态度,只要你敢轻举妄动,就随时可以和你开战。所以美国就在观察中国到底要做什么,假如中国不要和美国开战的话,就不会有迫在眉睫的战争危机。假如中国也要孤注一掷跟他战的话,当然中国也有这样的权利这样做,你美国既然采取这种霸权的姿态,强硬的姿态,也没有理由要求中国退让,毕竟中国在南海还是有合法权益的,所以这就是一个两军相逢勇者胜的问题。所以涉及到双方对各自的实力与自己的战略目标做一个详细的盘算,你决定要怎么做。我觉得中国目前肯定不希望在南海问题上跟美国对抗的,比如说美国派出一个航母舰队,然后中国也派军舰和他大模大样去对抗,或者说把东风21D,东风26这些所谓的能够导弹打航母的杀手锏摆出来。是不是要这样做,是不是值得这样做,那就要看中国方面对自己的判断。当然另外一种可能性,是美国这样做,他其实是一只纸老虎,摆出这个架势就是为了吓人。你要真去跟他干一仗的话,他说不定也就退让了,这个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比如说1988年的时候那个“我舰奉命撞击你舰”的美苏对抗传说。当时美军舰进入黑海苏联领海,苏联海军应对美舰的两艘护卫舰,虽然吨位远小于来犯美舰,但在警告之后,果断撞向两艘美舰,当然各自都有部位受伤。据说苏联军舰在撞击之前非常英武地对美舰发出警告说,“我舰奉命撞击你舰”(也有说苏舰说“打击”的)。不管是不是说过这原话,撞击事件是真的。此后1989年美苏就达成了一个关于避免危险军事行动的协议。所以,果断而有智慧地迎击也是一个选项,这个涉及到一种战略判断。

关于如何实现稳定的平衡?我前面也讲过,南海问题是一个被人为炒作大的问题。而且是被大国势力炒作,说实话现在大国势力不仅仅是美国了,包括美国的仆从国包括日本在内。中国也是一样,中国日益成为一个霸权了。这些大国背后另有战略目标,所以要借助南海问题把他炒作大。在这个时候炒作这个问题,不是因为南海自身的重要性的问题。要是它重要的话呢,在六七十年代你就可以像现在这么干,或者说你再过三十年去解决南海问题,也是可以的。南海问题不是什么迫在眉睫的问题,它的稳定的关键,在于大家在战略上要达成互相的谅解,要明白彼此的战略目标,要关注对方的利益,但是也要各自作出退让。在战术上呢避免引起直接的冲突,尤其是军事冲突。这个就需要中国跟美国去谈了,南海问题现在已经被转化成一个中美对抗的问题,但它的出发点其实是中国与菲律宾和越南的问题。现在迫在眉睫应该做的呢,一方面是与美国进行战略对话,另一方面也要尽快与菲律宾和越南进行对话。不把矛盾再进一步激化了,否则是得不偿失的。

关于川普当选,美国会不会全球收缩?很多人都会这样认为,而且可以肯定他一定会对政策作出调整,但是我觉得在国家安全问题上,他不会作根本的变化,如果做根本变化,那么美国所主导和维持的全球体系就会坍塌了。川普要求的其实本质上讲的是钱,要求盟国多出钱,比如要求日本多出钱,反正你压一压呢,它也会多出点钱。如果他要改变美国历届政府在全球,具体而言在亚太在亚洲,达成的安全结构,他个人作为总统是实现不了的,军方也有它自己的利益在,美国总体有他的安全目标和战略目标在,它的体制的巨大力量也是可以把他拦住的。

关于仲裁裁决本身,我是有这么几点想法的。如果裁决出来之后对中国不利那中国怎么样去应对。第一点呢,是关于裁决本身,裁决本身不利也就不利了,对于裁决本身你也改变不了。它也没有什么上诉机制去更改它。当然你一定要去反驳它,它肯定是有的缺陷,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这个裁决做的再好,它也是有一定问题的。对中国不利的部分的一定要去批驳,但是批驳不应该是像外交部那种的,指着鼻子去骂人家,没有什么意思,或者像某些官媒那种的去指责人家政治动机,动机不纯之类的。真正有意义的做法,是组织学者讨论,甚至说都不用去组织,说实话只要你放开讨论,让国内的学者自由讨论这个问题,那么在国际上自然也会有很多人,许多立场比较客观的学者也会主动去批判这个裁决的。当然你自己也要有意识去做一些推进工作,比如说编一些书,鼓励学术文章的发表,当然要是纯学术地去分析,实事求是地、客观的根据学术本身的规范去分析,然后把它组织成册,出一些实在的东西,让大家很容易的从某一本书能够看到。

另外一个就是,有很多人担心说,越南把菲律宾的起诉书改个名字,换一些东西,就可以拿来照样去起诉。很多人担心越南这样做,其实我自己倒觉得这不是一件坏事,甚至可以说是一件好事。如果越南起诉,这次你就派出一个国际法团队,找一些国际国内的优秀的国际法的律师、海洋法的律师、学者,这不是很难的事情,堂堂正正的从一开始的阶段去参与,把自己的观点亮明,充分阐述出来,这实际上是中国把自己的法律立场进行说明的一个大好机会。

这里要讲一个所谓的惯例,也可以说是一个权谋性的东西。这也是我自己的一个主张,就是说大国有一些自然的特权,可以参与程序,但不一定接受裁决。我参与,尤其是参与管辖权阶段,影响仲裁庭的组成,然后我强大的律师团队把我的观点呈现出来,去影响仲裁员的思考,但是如果我预感到裁决结果在实体问题上对我不利,我还可以不接受,简而言之就是“参与不接受”,这个可以说是大国的特权,不仅中国这样做,美国也这么做过。在著名的“尼加拉瓜”案件当中,在管辖权阶段美国是充分参与了的,他把自己的道理讲清楚了,管辖权问题输了之后呢,他就跑了不参与了。但是,国际法院有一个美国法官,Schwebel法官,他是一个很有水平的法官,这个法官曾经在美国政府工作,做过国务院的法律顾问。他自己支持美国的观点,虽然说在尼加拉瓜案中美国输了,但是Schwebel法官自己写了反对意见。要紧的是他的反对意见要比判决长一倍以上,在网上都可以找到的,长达五百三十多页,洋洋洒洒道理说的很充足的,而且他说的都是国际法语言,他是根据国际法作出分析的,也就是说其实很多问题是可以两面说的,因为大家对事实的理解,对法律本身的理解都会有差异,所以你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说理,但是也要注意这个行业有它自己的规范,不是说你任性的说理,你要依据它的规范去说理,这样至少你在形象上不会受到那么大的损失。

讲到要以这个为切入点去和周边国家改善关系,还是我前面所说的,要真心实意的去和周边国家谈,尤其是那些“声索国”,谈一些真正能够互利的措施,而且要讲情理。比如说菲律宾起诉的一个原因就是黄岩岛,菲律宾渔民不能捕鱼了,黄岩岛是他们的传统渔区,很多渔民都是依靠这个地方生活的,所以它的国内就造成很大的压力。我的观点就是,你可以主张主权,政府的船只、公务船和军舰你可以赶走,但是渔民的捕鱼船就没必要去干扰它了。这些不仅适用菲律宾,包括中国跟马来西亚都有这样的纠纷。说实话,东南亚国家对于这些岛礁的主权问题,我自己感觉应该不会敏感到像中国长期以来的观点“什么地方是我们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之类的,它有些地方是可以商量的,就是你利用一切机会跟他去谈。比如说真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去和菲律宾的新任总统谈,你给他提供一些经济上的支持,换取他在南海问题上不要去大吵大闹,不要拿裁决过多的说事儿,这都是有可能的。

亚云:我知道大家都迫不及待地要跟王老师自由交流,我这里问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大家都很关注的最新动向:中俄针对“某些”国家发表声明,并提出修正国际法的提议,会对未来南海问题的发展造成怎样的影响?

王江雨:好的,谢谢亚云。我觉得中俄今天发表的这个声明是挺有意思的。当然他强调的都是一些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了,对我们写学术文章很有用。那么你就可以去引证它,中国俄国这些大国不是国际体系的“反贼”,不是国际法的反叛者,至少他在名义上,形象上,大的原则上是遵守国际法的。我觉得这个声明应该是根据中方的要求去发布的,或说是中国所推动的,但是这个声明本身,也许是我看的不够仔细,我没有找到俄罗斯明确支持中国在南海立场的条款、文字,甚至是支持中国不参加的立场,或者至少说一声支持争端双方通过双边谈判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文字我都没有看到,也许是我看的不细致啦!俄罗斯毕竟是一个域外国家,他发这个声明,就南海问题而言,他是为了配合中国目前的需要,这也不伤害他什么。但是俄罗斯在东南亚也有很多朋友,在这个问题上,他也不可能无条件的,或者说非常坚定地去支持中方,去火中取栗。

“洞见”轻学术沙龙自由提问环节  
主持人亚云:现在进入自由提问环节。

宋XX:谢谢老师,我想提一个问题:菲律宾新总统会对南海问题有何影响?会改善还是把中菲问题弄得更严重?

王江雨:谢谢你的问题。我觉得菲律宾的新总统在这个问题上有着很强的投机心态,就是他要看好处的啦。前面我讲过,他们其实对于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的敏感,所以这其中大有可以交易的成分,菲律宾总统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取决于如下几个要素:第一个要素是中国跟他的双边谈判中,从中国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好处。包括一方面帮助他经济发展经济援助的好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在南海的争议,尤其是黄岩岛的争议,中国能够做出多少让步,比如说允许他的渔民去捕鱼;第二个要考虑的要素呢就是美国的压力,单纯从中国这里取得好处,但是美国给他压力,他也是撑不住的。

蔡XX:谢谢,我想问我们声称的历史性权利国际认可度有多高?

王江雨:谢谢,这个关于历史性权利的问题。国际认可度说实话不很高,当然这个不是说单单对中国的主张的认可度不高。而是对历史性权利说法本身在国际法上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相关的国际法论述、literature本身就很少,说来说去无非就是胡伯法官(Huber法官)在帕尔马斯岛仲裁案(Palmas)中提到的几句话而已,零零星星还有一些国际法学家的说法,但它不成体系。所以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实际上没有提到过历史性权利的,如果你了解海洋法公约的话,它没有说什么historical right,它只说historical title,你对某些地方有一些主张、权益,但并没有提到历史性权利本身。说实话中国政府自己从来没有正式提过历史性权利这个说法,你去查中国政府的主张,包括外交部发言人的说法,他都说我们的权利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但是从来没有历史性权利这个正式的说法。关于历史性权利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是,其实不光中国有历史性权利,中国当然是有历史性权利的,但是周边的其他国家也可以说自己有历史性权利,毕竟他们的人民也是在那边生活很久了。当然中国历史性权利的主张肯定要比其他国家强一些,原因在于中国有文献,而其他国家像越南、菲律宾的文献是不足的,中国的文献可以最早追溯到汉朝,当然那个时候帝制时期,封建时期有没有主权这么一说是另当别论了,但中国对南沙的历史性记录是最多的,就是说中国的documented evidence最多,这是中国的强项了。

娜XX:谢谢王老师!我的问题是:各国为了实现对南海岛屿的实际占领都采用了哪些手段,中国的手段真如周边国家所说是最强硬的吗?

王江雨:关于对南海的实际占领都采取了哪些手段呢,七十年代的时候,越南占了很多,菲律宾占了很多,手段呢就是建高脚屋,派兵驻守、修跑道,其他国家都干过。我自己在一篇英文文章里指出说,说你不能指责中国建人工岛、修跑道的行为,其他国家早就做了,越南还一直在做,最近一次是几年前。但是,中国做的规模最大。中国做的规模非常大,你在一两年内做的,人家几十年做的东西加起来再乘以几十倍也没有你干得多,所以这就会引起其他国家的警惕。但是性质上都是一样的,所以我也跟其他外国朋友讨论的时候,也是说在这个问题上你没有理由去指责中国,在性质上讲没有任何理由去指责中国。

陈XX:老师能不能讲讲日本在南海争端的主要做法和动机?

王江雨:关于日本的主要做法和动机,日本在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日本在外交安全政策上始终是追随美国的,现在日美安保条约的升级了,日本追随美国追的就更紧了。所以美国既然这样做,他就会积极配合。另外一个层面就是日本对中国的警惕心,这几年非常的明显,伴随着它失去亚洲经济第一的亚洲老大的失落感,日本过去几年来,尤其是安倍上台之后,尽可能的有时甚至是歇斯底里的去败坏中国的一切事情,大到去构建民主之链,民主之弧,民主国家团结起来遏制中国的扩张野心,小到去争个修建高铁之类的,日本这几年展现出来是“能坏事就坏事”,几乎成为这几年日本政策的惯性了。还有一个说法是,是搞国际关系的人的自然的猜测了,日本介入南海就是希望在减缓的战略上牵制中国,因为日本与中国主要还是钓鱼岛问题,所以就是在南海把中国纠缠住,让你陷落在那里,你就无暇顾及钓鱼岛问题了。近几天发生的事情,中国的船只在东海频频进入日本领海,也是一种反牵制。

主持人亚云:其实我也想问一个自己的问题:这次南海仲裁案,给中国国际法的发展,有哪些反思和启发呢?

王江雨:谢谢大家。关于亚云这个问题,我简单说一两句。对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好事。虽然南海问题上仲裁案我们陷入了被动,但是对中国国际法尤其是海洋法的研究是所谓的一个unintended benefit,一下子使国际海洋法成为显学,今年中国国际法学会的年会我虽然没有参加,但是得益于亚云他们创办国际法促进中心的功劳,我也看到很多报道,包括好多中国搞国际法的学者都是我的好朋友,也听到了许多说法。显而易见,国际海洋法现在成为一个热点,连带着国际法研究整体跟着也受益。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十五到二十年后,中国优秀的国际法学者可能比任何其他国家都多,到时候你就可以派出一个强大的国际法团队去解决中国面临的任何国际法层面的问题,这个事情对国际法本身是很好的,有一点点“国家不幸诗家幸”的意思!

陈XX:可否请教王教授一个技术问题,仲裁庭仲裁员现有组成成员的专业性和倾向性如何评价?

王江雨:对于仲裁庭的专业性和倾向性如何评价,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很重要的问题。国内以前有几篇文章,甚至是官媒的文章,有一些说法都不是很得体的。当然,任何仲裁员,任何个人,他都有自己的看法,或者说在自己的意识形态,家国感情,宗教方面都有自己的看法,这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作为国际法学界的专业人士,他对这个专业基本的规范,基本的原理,基本的伦理是会有一个共识的。那就是说国际法的专业人士,尤其是那些专业修养相当高程度的,包括这几个仲裁员在内的,他专业本身,行业本身基本的原则,基本的职业伦理,基本的职业自尊,都要求他要根据法律本身,要实事求是地去审这个案子,所以总体上讲我对这几个仲裁员个人的操守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或者出于我刚才讲的几个原因,有强烈的偏见,你也可以看他们发表过的文章,看他们过去裁过的案子,他们中有几个人过去裁过一些很有名的案子,你可以看出来他们其实是很公正的。而且你去看庭审的笔录,我前面说过因为中国没有派人出席,所以对于菲律宾一方代理人提出的观点主张里的法律缺陷,仲裁庭可以说在很多方面是穷追猛打的,是非常犀利的对他们提问的,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中方律师的作用了。因为中国没有参加,所以很难对他们的观点有直接影响。目前看不出来这几个仲裁员在专业上,职业态度上会对中国存有偏见,绝对是没有这方面的证据的,至少在我看来。

柳X:王教授,还想请问一下,有学者提出可以借鉴北极理事会模式来管理南海,您觉得适用性多大?有什么挑战?辛苦教授了。

王江雨:关于这个借鉴北极理事会模式的问题,北极理事会模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特点在于北极本身原来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无主之地。当然,加拿大、俄罗斯等北极周边国家现在都开始提出自己的声索了,北极理事会虽然它也有很大的分歧,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能够说得到一起去的,所以他们的运作还是比较顺利的。

在南海的问题上,各方的主张冲突比较大,这些冲突还是需要磨合相当长的时间,目前的任务是平息事态,第一是不要让冲突演变为激烈的军事冲突,去损害和平;第二,就是不要让它损害你的长远利益,比如说中国应该明白自己和周边国家的长远利益,远亲不如近邻,你的长远利益是实现以中国为主导的亚洲经济一体化,你把它绑上你经济的战车,让它成为你经济的后院,那么很多问题到时候就迎刃而解了。所以我觉得对中国来说,最主要的是要提出一个南海战略,就是你在南海要实现什么样的长期的战略目标,然后你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是什么,现在好像没有这样子的规划,很多事情都是临时抱佛脚,所以就出现了很多失误,在这方面确实需要提高。(完)

(本文根据作者2016年6月26日在全球眼举办的“洞见轻学术沙龙”的讲座整理。其中部分曾首发于FT中文网,原文链接见“阅读原文”。录音整理: 娜娜、苏七块、Alexandra Ma     统筹:浪沫)

全球眼是中国最大的国际问题专家、国际媒体人聚合平台,集中了全国百家媒体的知名记者和百所科研院校的知名专家,骨干力量分布在全球几十个国家,旨在为中国与世界良性互动、观察国际风云以及中国公民、企业海外发展提供第一手的报道和服务。全球眼不定期在北京、上海、广州举办讲座、论坛活动。微信公众号“globalwatch2015”。



from 中国数字时代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16/07/%e5%85%a8%e7%90%83%e7%9c%bc-%e5%8d%97%e6%b5%b7%e4%bb%b2%e8%a3%81%e6%a1%88%e8%bf%84%e4%bb%8a%e6%9c%80%e4%b8%ad%e8%82%af%e7%9a%84%e5%88%86%e6%9e%90/

Tuesday, 18 November 2014

中国的经济诱惑使东南亚国家陷于两难

来源:美国之音中文网
经济
中国最近在国际舞台上频频向东南亚国家展示提供投资与经济发展机会的合作姿态,但同时又表示在领土主权问题上绝不退让。有专家认为,东南亚国家面临着选择主权还是经济利益的两难处境。
另一方面,美国也借着这些国际舞台重申自己继续是太平洋大国和坚持根据国际法解决争端的决心。一些分析人士说,冷战后25年的历史证明,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存在是这个地区和平与安全的保障。
最近,中国总理李克强在出席东盟峰会时提出与东南亚国家签署友好条约的建议,并承诺向这些国家提供200亿美元的贷款。但是他重申中国维护主权与领 土完整的决心不会改变。6个月前,中国一家国有石油公司将一座大型石油钻井平台拖入越南宣称拥有主权的一个南海海域,引起中越两国船只的冲突,以及越南国 内的反华暴乱。
美国海军学院战略研究教授、中国海洋研究所主任彼得•达顿说,中国现在确实在主动出击,与这些国家发展经济关系,而这使东南亚国家处于选择主权还是 经济利益两难境地,他说,中国确实非常有效地利用了强调经济利益的优势,东南亚国家“如果强调主权,就会得罪中国而失去经济利益;反之,如果放弃主权,可 能获得了经济利益而得罪老百姓。”
达顿是在纽约亚洲协会最近举行的有关南海问题的讨论会上作此评论的。讨论会邀请了四位专家学者与会。其中霍莉•莫罗是哈佛大学能源地缘政治项目研究员,她曾在布什政府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任负责东南亚事务的主任。
*共同开发的可能性*
针对中国提出了与有主权争端的东南亚国家共同开发的提议,讨论会的主持人纽约亚洲协会美中关系中心主任夏伟提出了一个问题:有没有可能在那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在还未就主权问题找到答案前就对中国的共同探索南海资源建议予以理解?
莫罗认为,这要看中国如何解释共同开发的地点。她说,南海海域有两个争端,一个是对中国提出的“九段线”主张的争端,这个主张几乎所有中国的邻国都无法接受;另一个争端是有关帕拉塞尔群岛和斯普拉特利群岛(中国称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一些岛屿、礁石的主权争议。
莫罗认为,如果中国指的共同开发是在其主张的九段线内,“那么越南、菲律宾,也许其它所有国家,都不会同意。因为他们不认为这是合理的争端。”但是她说,“如果共同开发是在基于海图绘制引起争端的那两个群岛内,我认为解决起来会容易得多。”
*九段线:有历史性但无法律性*
所谓九段线是中国宣称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的依据,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民国十一段线基础上宣布了九段线。主持人夏伟指着投射在大屏幕上的南海地图说,九段线划到了菲律宾、文莱、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大门口。
罗伯特•卡普兰是外交政策杂志选出的全球2011、2012年100名思想家之一。他刚出版了关于南海局势的《亚洲锅炉——南海与稳定太平洋的终结》一书。他说,相对于法律界线而言,九段线主要是历史性的、传统性的划线。中国称其对南海主权始于公元42年的东汉时期。
1958至1973年,联合国召开了3次海洋法会议,明确了一系列海洋权益和规定。之后,各国纷纷提出了对海域内权益的主张。1982年联合国通过 了《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基线外12海里为领海,200海里为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可扩展至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等。中国签署并批准 了这一公约,美国因不同意公约中某一章而未签署,但表示会遵守那一章外的其他条款。
卡普兰认为,按照公约的划界根据,“你获得对海域控制权的能力是以海岸线、你的陆地为依据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从那里往外推,才获得了海洋的界线。”
他说,中国虽批准了《海洋法公约》,但在南海问题上不愿意接受这项公约的规定,“因为中国如果根据其陆地往外推,无法获得南海所有它想要的海域。”
*中国何时在南海争端上变得强硬*
2002年1月7日,中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易先良就九段线(中国又称其为断续线)作出回应说:“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
但是,1995年,即海洋法公约生效的第二年,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在东盟外长会议中表示,虽然中国主张全部南海权利,但中国愿意依照公约精神与相关国家和平解决争端。
卡普兰解释了中国态度改变的可能原因——1996台海危机,指当时中国向台湾外海试射导弹及举行军事演习引起的两岸关系的危机。卡普兰说,“美国派 两艘航母抵达靠近台湾海峡的海域,这对中国造成了巨大影响。从那以后,中国下决心要建立自己的海军力量。美国忙于阿富汗、伊拉克战争,中国发展了海军力 量,以及空中网络等。中国在南海的海南发展了核潜水艇、柴油潜艇。因此,突然,中国拥有了从未有过的能力,有了这个能力,使得其他该海域的主张国紧张起 来。”
但达顿认为,中国与南海诸国在主权问题上的交恶始于2009年《海洋法公约》有关沿海国提交外大陆架界限的最后期限。2009年5月13日,是根据 《公约》设立的独立机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规定各沿海国提交其外大陆架界限的最后期限。达顿说:“越南、马来西亚和菲律宾都提交了,把幕后的议题推到了台 前,迫使它们公开挑战中国以维护自己的主张。”
达顿也认为,中国对此作出的反应是因为中国认识了自己有能力在那时候来应对这一问题,而卡普兰说,2009年,中国之所以作出的反应跟之前不一样,是因为15年前,中国的海军力量还很弱,无法向南海投射其实力。
2009年3月,发生了美国《无暇号》海军研究船在南中国海海域执行监听任务时,遭遇5搜中国船舰的尾随、跟踪,冲突中险些相撞。中国称美国闯入了 中国专属经济区,美国则认为那是国际海域。中日、中越、中菲之间在之后的两年里也相继发生了类似事件。2010年,中国首次宣布南海主权为其国家的核心利 益。
*美国的存在是地区安全的保障*
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将美国的战略重点转移到亚洲,即亚洲再平衡战略。2010年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在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上发言时说,维护南海航行 自由以及尊重国际法,都关乎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在南海问题上反对胁迫,反对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据报道,克林顿这番话激怒了中国外长杨洁篪,并使他 “措手不及”。
最近,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澳大利亚出席20国峰会时,重申了美国的亚洲再平衡政策,他说,美国将更努力介入亚洲的军事、经济和外交事务,他表示,到本世纪末,美国的海军、空军的大部分将以太平洋为基础,因为“美国是、而且永远是一个太平洋大国。”
美国在南海主权争端问题上的做法,中国是理解还是误解?对主持人夏伟的问题,达顿认为,首先,从整体上来讲,美国很克制,尤其是在军事上,“美国基 本上是言辞。言辞会激怒人,但如果你看一下美国所做的,还是很克制的。”达顿说,这个地区的盟国、伙伴和朋友都希望美国采取更强硬的行动。其次,达顿指 出,“美国的军队在这个地区的存在具有非常重要的功能,冷战结束后,没有一个亚洲国家使用武力解决争端,很大程度上因为美国在这个地区长达25年的存 在。”
讨论会四位专家,除三位在现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查道炯教授是通过视频远程与会的。查道炯被问到中国怎么看待美国的再平衡政策时,他表示,中国 许多对美国在这个地区角色的评论问题很多,“运用太多想象,认为美国到亚洲来“围堵中国”。太多中国作者评论南海问题,却完全没有或只有很少相关知识,如 中国领海主张的历史,中国走出去的历史等。在夏伟追问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会认为美国是为了围堵中国时,查道炯说,“我认为,这里的媒体非常活跃,媒体撒谎 容易销售;同时《海洋法公约》也很难理解。”
在南海问题上美国到底有没有挑衅中国?中国是不是对美国的亚洲政策陷于狂想?莫罗这样回答:“如果中国对亚洲的雄心是要维持它对邻国的支配地位、把美国赶出去,那么美国的目的就是去遏制中国的雄心。所以我不认为这是北京百分之百的狂想症。”
*不光为石油,更是为主权*
莫罗是一位能源专家。很多报道认为中国在南海的强硬主权宣示是为了那里资源丰富的石油。但是莫罗认为中国不是为了石油,而是为了主权。“无人确实知 道在南海的争议海域有多少石油或天然气,除非对这个海域进行勘探才能确实知道。我认为,南海的能源、渔业资源非常重要,但经济区产生的权利、驱逐侦查机的 权利、保护贸易航线等,当我审视所有这些南海的利益时,能源是最不确定的,对之了解最少的,因此,我看不到能源驱动了争端。”
但卡普兰说,对于菲律宾来说可能是个例外。“因为菲律宾是穷国,刚开始经济起飞,还不是个中产阶级社会,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认为中国剥夺了他们的发展机会,因为那里有石油,这是菲律宾反抗的主要原因。例外常常比事实更重要。”
美国与中国在南海争端解决途径上的一个主要分歧是,美国主张通过国际法解决,而中国主张通过当事双方的谈判。奥巴马在澳大利亚20国峰会上向中国送出了一个直接了当的讯息,即无论在贸易还是在海洋问题上,中国必须“跟其它国家一样遵守相同的法规。”
菲律宾已经将其与中国的争端提交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冲裁,而中国坚决反对。达顿认为,如果菲律宾和中国各退一步,或许会让国际法有更大空间发挥作用。 卡普兰则认为,走法治途径,法律一般会有利于弱者,“法律把双方放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因此,在仲裁时强者会处于不利地位,所有的强大在这时都变得毫无意 义,双方都在相同层面上。”
卡普兰说,对于中国来说,对付菲律宾连海军都不必使用,“菲律宾虽是美国的盟国,但是一个较弱的盟国,没有日本、韩国的强大经济,没有海军,中国都不需用海军,只要用海岸警卫队就可以将讯号送过去,通过菲律宾挑战美国。”


from 自由港 https://iyouport.com/archives/6504

Thursday, 6 July 2023

南海九段线再惹风波 或殃及赴越南演出的韩国当红女团Blackpink

继美国影片『芭比娃娃』因电影画面出现“九段线”地图遭越南禁映之后,韩国当红女团Blackpink越南巡演主办公司被揭露支持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主张。河内当局已下令调查核实,位于北京的中国主办公司iME周四正式向越南当局道歉。 

 总部设在北京的娱乐公司iME周四表示,这是一场 "误会"。越南文化和信息部已于周三下令“审查”,众多越南网民呼吁抵制音乐会。

中国在地图上使用U形“九段线”标明对南中国海绝大部分海域拥有主权,其中包括被越南视为其大陆架的大片海域。同样对南中国海部分地区声索主权的菲律宾为此上告国际仲裁法庭,该法庭2016年认定,中国的“九段线”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但中国拒绝承认该法庭的裁决。

在美国华纳兄弟公司拍摄的『芭比娃娃』中,其中一个场景的地图画面呈现了中国主张的“九段线”,越南当局日前决定禁止原定7月21日在越南上映的影片。

主办韩国当红女团Blackpink越南巡演的中国公司iME周四辩解称,其“网站上的地图图像并不代表任何特定国家的领土,我们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和文化”,并宣布将替换“不适合越南人的图像”。该公司还宣布已向越南当局寄去了书面说明。

越南当局周四重申,“在越南推广和使用带有‘九段线’的产品或出版物构成了对越南法律的违反,是不可接受的”。

根据法新社报道,越南网民日前发现中国主办公司iME网站的主页上出现了这张被称为“九段线”的南中国海地图,消息传出后,一下子触动了越南民间与官方的敏感神经。

按计划,韩国明星女团Blackpink将于7月29日和30日在河内举行两场音乐会。消息传出后,在这个很少举办大型国际艺术活动的越南首都引发空前的期待。但被起底中国主办公司网站上有主张中国主权的“九段线”南海地图后,越南一些脸书和抖音的用户呼吁抵制音乐会。

在Blackpink Vietnam FC(粉丝俱乐部)的脸书页面上,有越南网友这样评论:“为了支持越南,我们最好不要参加iME主办的演出”,还有网友说:“这里涉及我们国家的主权。虽然我很喜欢Blackpink,但我们应该为我们的主权发声”。

越南官方目前尚未决定是否取消上述演唱会,也未公布调查结果。



from RFI https://www.rfi.fr/cn/%E4%B8%AD%E5%9B%BD/20230706-%E5%8D%97%E6%B5%B7%E4%B9%9D%E6%AE%B5%E7%BA%BF%E5%86%8D%E6%83%B9%E9%A3%8E%E6%B3%A2-%E6%88%96%E6%AE%83%E5%8F%8A%E8%B5%B4%E8%B6%8A%E5%8D%97%E6%BC%94%E5%87%BA%E7%9A%84%E9%9F%A9%E5%9B%BD%E5%BD%93%E7%BA%A2%E5%A5%B3%E5%9B%A2blackpink


Tuesday, 26 July 2016

澄清关于南海纠纷的常见误解

  中菲南海仲裁案公布结果之后,小粉红们搞出很多闹剧(比如抵制 KFC)。还有很多愤青叫嚣着要开战。俺发觉这些人里面有相当比例都是缺乏常识,所以才会冒出这些奇葩的念头。所以今天来聊聊关于南海纠纷的一些误解,顺便普及点知识。
  本文会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聊聊南海纠纷的误解。

★关于南海仲裁的法律程序


  很多人都没搞明白此案的仲裁机构到底是哪个。包括俺一开始也有点糊涂 :( 所以先说一下对仲裁机构的误解。

◇误解1:以为仲裁机构是"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洋文是"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缩写为"ICJ")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它与此次仲裁没有半毛钱关系。国际法院甚至在其官网发表声明,强调这点。
  (关于"国际法院"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维基百科的"这个链接")

◇误解2:以为仲裁机构是"国际海洋法法庭"


  国际海洋法法庭(洋文是"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缩写为"ITLOS"),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一个法律组织。始建于1996年。
  另一个常见误解是把"国际海洋法法庭"当成仲裁机构。与"国际法院"不同的是,这个法庭与本次仲裁有【一丁点关系】,大致如下:
  按照《国际海洋法公约》的附件7,出现仲裁的时候,需要成立一个【临时的】仲裁法庭,这个仲裁法庭有【5个】仲裁员。争端双方分别可以指定一人(可以是自己国的人),另外三人由争端双方协商确定(必须是第三国)。由于中国方面抵制仲裁,(根据公约附件7的规定)才找到了"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庭长(2013年是日本人柳井俊二当庭长),由这位庭长指定仲裁人。
  除了上述这个环节,"国际海洋法法庭"与本次仲裁没有太大关系。
  (关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更多介绍可以参见维基百科的"这个链接")

◇误解3: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言下之意:只要中国不同意,就无法仲裁)


  某些朝廷的喉舌一直强调这个误解,以此来忽悠那些不熟悉《国际海洋法公约》的网民。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起仲裁并【不】需要"被告国"的同意。
  由于咱们天朝已经加入了该公约,就必须接受别国发起的仲裁。换言之,加入公约的国家必须接受强制仲裁。

◇误解4:中方签约时已经发布了"排除性声明"(言下之意: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


  这是朝廷喉舌极力鼓吹的另一个忽悠。
  俺在前一篇博文《扫盲"国际海洋法公约"》中已经分析过这点,以下是那篇博文的摘录:
================================
  公约的298条允许缔约国提出"排除性声明"。这玩意儿通俗地说就是:把某些场景排除在公约规定的仲裁方式之外。可以列入排除性声明的有如下(以下摘录有删节,以免篇幅太长):
1. 关于"划定海洋边界"(涉及公约第15条、第74条、第83条)或"涉及历史性海湾"的争端
2. 关于军事活动,包括从事非商业服务的政府船只和飞机的军事活动的争端
3. 正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

  当年天朝加入该公约的时候,确实提出了"排除性声明",排除了"涉及海洋边界划定"的争议。也就是说,一旦碰到这些争议,中国方面不接受仲裁。
  不过捏,菲律宾方面对这次仲裁有精心准备。他们提出的好几条仲裁议题,并【没有】涉及"划界和主权归属",而是针对"判定标准"。比如菲律宾要求仲裁法院来界定太平岛(南沙最大的天然岛)到底是属于海洋法公约中的【岛屿】还是【岩礁】(这两者的区别可大啦,参见本文开头部分的介绍)。
  最后仲裁法庭认为自己具备司法管辖权,理由在于:菲方提出的15个诉求中,有7项【不涉及】海洋划界及主权归属,因此这7项不受中方的"排除性声明"的影响。所以仲裁法庭至少可以针对这7个诉求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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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5:仲裁法院对中国缺乏强制执行的能力(言下之意:中方可以不予理会)


  实际上这次菲律宾方面提出的仲裁议题,很多都是针对"事实判定"(比如"九段线是否合法";比如"太平岛是岛屿还是岩礁")。针对这类议题,仲裁法庭作出的判决是"宣告性裁决"。所谓的"宣告性裁决"就是——法庭认定了某个事实,一旦判决公布也就等同于执行


★关于南海仲裁的公正性


◇误解1:菲律宾方面的首席法律顾问是美国佬(言下之意:这次仲裁是美国操纵的)


  针对这种论调,俺先来说另一个事儿——1986年有一个"尼加拉瓜诉美国"的案子,最后是美国败诉。当年帮尼加拉瓜打赢官司,让美国政府很难堪的那个律师叫做:保罗·雷切尔(Paul Reichler)。此人就是这次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的首席法律顾问。
  如果此人是美国政府的走狗,当年怎么会代表尼加拉瓜跟美国打官司,而且还在诉讼中击败了美国政府。

◇误解2:仲裁法庭的仲裁员都由是日本人(柳井俊二)指定的(言下之意:这次仲裁是日本操纵的)


  俺在本文开头提到了——为啥会让柳井俊二来指定仲裁员。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中方抵制仲裁,所以才让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柳井俊二来指定。
  如果中方正常应诉,中国和菲律宾各自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剩余的三人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此一来,就跟柳井俊二没啥关系了。

◇误解3:没有应诉的必要(言下之意:即使应诉也会输掉)


  为了反驳这种论调,俺引用一篇《凌兵:为什么中国拒绝南海仲裁有损中国的权益? @ 华夏文章》(此文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法学院教授,曾获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文凭)。
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选择不出庭,我个人对此持反对意见。南海仲裁案不出庭有五大弊端:
1、自毁长城,拱手让出胜诉的机会;
2、放任不利判决发生,一旦九段线被宣告无效,将会动摇乃至摧毁我国南海权益的法律基础;
3、藐视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严重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
4、逆历史潮流而动,背离中国参与国际司法合作的趋势;
5、违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宪法原则。
......
南海仲裁案完败,看完151页裁决,真是血淋淋的国际法现实。中国立场文件提出的主张,基本上全军覆没,没有一项被法庭采纳;
......
我国从政府到学者,国际法问题的思维、研究和表达,其中的落后、偏执和薄弱,这个裁决里淋漓尽致地反映出来。考虑到国际法问题的讨论一言堂盛行,缺少不同意见的争鸣;加上政府在本案中不出庭的愚蠢决策,如此结果实在不能教人意外。

  另外,再引用王江雨的一段话,出处参见"这个链接"。(此人是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专门研究国际法)
主权国家对国际争端解决不参与、不接受并不鲜见,这种事情经常有,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具体到这个案子,我个人认为"不参与"不是很明智,这种"不参与"态度,和中国今天在这个案子上面临的被动局面有很大关系。
......
如果参与的话,中国的很多说法都是有道理的,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能影响仲裁庭。如果当初参与的话,这个案子甚至在管辖权问题上,中国都可能赢,或者到现在大家都还在纠缠着管辖权问题,而不会这么快地一致意见地判下来。
还有一点:如果中方应诉并且善于使用国际法,完全可以采用"拖时间"的策略。假如能拖到今年,或许就可以庭外和解了。因为今年刚上任的菲律宾新总统在南海问题上频频向中国示好(如果你关注南海的新闻,自然会看到相关的报道)。


★关于南海主权及九段线


◇误解1:对九段线的错误理解


  对"九段线"(民国时期是"十一段线")的法律含义,可以有4种理解——"国界线"、"历史性水域线"、"历史性权利线"、"岛屿范围线"。下面俺来介绍一下。
  国界线
  假设九段线是国界线,那么线内范围就可以视作【领海】(关于"领海"的定义参见前一篇博文)。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别国在领海中【没有】飞航自由(飞越及航行的自由),只有【无害通过权】。
  但实际情况是:几十年来,已经有很多国家在南海进行"航行自由/飞越自由"。中国政府从来没有针对这点进行抗议。
  所以,"国界线"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历史性水域线
  "历史性水域"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内水】(关于"内水"的定义参见前一篇博文)。"内水"的地位高于"领海"——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别国在内水中连"无害通过权"都没有。
  显然,九段线更加不可能是"历史性水域线"。

  历史性权利线
  这是天朝政府近几年开始提出的主张。(举例:《中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 @ 外交部官网》)。
  从上述声明可以看出——"历史性权利线说"是朝廷方面的官方立场。
  这个"历史性权利"是啥意思捏?通俗地说就是:中国对线内区域的所有岛、礁、滩、沙拥有主权,同时对线内的所有海域(除内水以外)拥有视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
  不过在这次南海仲裁案中,仲裁结果认定:中国对九段线范围内的资源拥有"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并无法律基础,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岛屿范围线
  这种说法的意思就是:断续线只是用来划定拥有的地物(岛、礁、滩、沙)。
  "岛屿范围线"与"历史性权利线"的差别在于:如果按照"岛屿范围线"的定义,线内的大部分海域都是公海。

◇误解2:对"自古以来"的误解


  每当涉及南海主权纠纷,大伙儿经常可以在官方媒体上看到"自古以来"这个词儿。但是捏,这个词儿在国际法领域是【没有】说服力滴。国际法看重的是【排他性的管辖权】,而不是"自古以来"。
  关于这个话题,俺引用一篇写得不错的科普《抱朴仙人: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 @ 华夏文摘》:
谈到南海的权利,我们喜欢说一句话,叫做自古以来就如何如何,有时高兴起来,还要加上"神圣"两个字,这就是所谓历史性证据。

南海的历史性证据,主要是渔民世世代代捕捞的传统生产证据。还有就是在诸岛上发现了很多中国人生活过的证据,什么铜钱、船具、水井、房屋等等。可是这些证据,在现代国际法上的意义已经越来越小。想想也是,这些依据如果可以算数,那我们的海洋国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罗湾,泰国都跑不了,更不用说什么菲马新越了,那样的话,南海问题一举解决,连邻居家的房子地皮都成了我们的了,院子还在话下吗?大家不要笑,这个主张我是亲耳听台湾一位海洋法学家说过的。这位先生不但强调历史性证据,而且要求据此宣布暹罗湾为我国的历史性海域!他演讲下台以后,中午用午餐碰上,我笑着说他:"你还真是怕我们和邻居打不起来啊。" 所以在哪里发现了什么什么,证明我们的祖先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之类的话,听听就是,不可认真。

真正过硬的证据,就是实际控制。你说那里是你的,你有没有去管理过?那里的人服不服管?别人是否都没有意见?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赢了。在西沙,我们就有这样的依据,在南沙,好像还没有,幸好别人也没有。毕竟我们只是路远够不着,而邻居们那时候很可能还住在树上,有时候宰两个人吃吃什么的,谈不上主权二字。
(在钓鱼岛,则是日本人实际在管,那里没有人住,中国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而且是持续反对,有了这第三点,日本在那里的主权成立不了的,我们很有耐心地不断抗议,奥妙也在这里。)

◇误解3:造岛可以获得更多的权益


  很多人以为人工造岛之后,可以让"暗礁"变成"岩礁",让"岩礁"变成"岛屿"。于是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比如"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这种想法比较天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屿/岩礁"的定义中明确规定了必须是【自然形成】的——也就是说:人工扩建是不予承认的。(这次南海仲裁案公布的结果也体现了这点)

◇误解4:曾母暗沙是最南端的国土


  从曾母暗沙这个名称可知——它属于暗礁,常年位于水面之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即使是"低潮高地"都无法享有领海,暗礁就更加不可能享有领海。

◇误解5:美国拉森号驱逐舰侵犯中国领海


  拉森号驱逐舰于2015年10月驶入渚碧礁及美济礁12浬内海域。很多网民看了这个新闻之后认为美国佬侵犯了中国领海。
  实际情况是:渚碧礁和美济礁都属于【低潮高地】(关于"低潮高地"的定义参见前一篇博文)。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低潮高地【不】享有领海。所以美国佬的行为虽然是一种挑衅,但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关于南海的军事


◇误解1:对南海纠纷(尤其是中菲纠纷)倾向于武力解决


  南海仲裁案的结果公布之后,网上有很多所谓的爱国愤青(小粉红)叫嚣"以军事手段解决南海问题"。
  抱有此观点的人分为两类:
1、没有考虑到美国的介入(这种人目光短浅)
2、自认为可以战胜美军(这种人狂妄自大)

  为了说明美军介入中菲冲突的可能性,俺来介绍一下背景知识。
  在二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菲律宾一直是美国的军事盟友。但是在90年代初,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民族主义的兴起,菲律宾参议院在1991年通过一项立法,禁止美国在菲律宾运作军事基地。这项立法不光导致美军撤离菲律宾,也导致两国关系冷淡。但由于中国这几年在黄岩岛的军事行动,菲律宾重新向美国靠拢——在今年(2016),菲律宾最高法院允许美国重新使用菲律宾的军事基地。(根据美菲签署的《增强防卫合作协议》,第一批开放了5个基地,其中位于巴拉望岛的空军基地紧邻南中国海)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在黄岩岛的军事行动变相帮助了奥巴马的"重返亚洲战略"。
  关于美军重返菲律宾,还可以看下面几篇报道:
美军获准重返菲律宾 @ 纽约时报》2016-01-13
面对中国压力,美国与菲律宾扩大军事同盟 @ 纽约时报》2016-04-13

  至于"战胜美军",想法是美好滴,可惜不切合实际啊。下面俺分不同的角度来聊中美军力对比。

◇误解2:过于夸大南海造岛的军事意义


  前面俺已经说了,"造岛行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不过捏,还有很多同学觉得:造人工岛具有军事意义。
  俺个人觉得:这种意义确实有,但被夸大了。
  如果仅仅是用来对付越南、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这几个军事弱国,没啥悬念,这些人工岛也确实能派上用场;但如果美国佬介入,那就完全不同了。
  南海上那些岛屿都很小,根本无法构筑纵深防御。另外,目前天朝的海军无法与美国海军争夺南海的制海权。
  因此,在南海开战肯定会失去制海权,然后岛屿的补给线会被切断。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那些岛屿会被各个击破。(二战中的日本就是这样被弄死的)

◇误解3:过于高估天朝在航母方面的实力


  自从天朝有了第一艘航母(辽宁号)之后,很多军迷(其实是"伪军迷")误以为天朝海军已经足够牛逼了,某些人甚至觉得可以跟美国佬干一仗了。
  其实捏,辽宁号在各方面的水平还停留在很低级的阶段。比如:舰载机的数量、舰载机的质量、舰载机飞行员的数量、舰载机飞行员的质量、指挥官的实战经验、各类人员的配合......
  别忘了:这仅有的一艘还是从老毛子那里买来的二手旧货(1985年安放龙骨,1988年下水)。虽然咱们对这艘二手货进行了很多改装,但跟美国新造的福特级航母,那差距肯定不是一点点。(福特级是美国下一代航母,用来替代现有的尼米兹级,第一艘在2016年开始服役)
  最关键的一个硬伤是【人员的经验】。这里所说的"人员"不光是指战斗人员,还包括设计航母的科研人员,建造航母的工程人员...... 经验这种东西,光靠烧钱是不行滴,需要有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多的实践。
  而且单靠一艘航母,是远远不够滴。下面俺来聊一下:某些人混淆了"航母"与"航母战斗群"。

◇误解4:混淆了"航母"与"航母战斗群"


  不太了解军事的网民通常会混淆这两者——他们以为光有航母就 OK 了。其实捏,如果只有航母一艘船,那就真的成了活靶子。在实战中靠的是一整个的航母战斗【群】(洋文称为"carrier battle group")。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美军航母战斗群的配置:
1艘航空母舰(现役为尼米兹级,该级别都是核动力)
2艘导弹巡洋舰(现役为提康德罗加级,配备宙斯盾战斗系统)
2至3艘导弹驱逐舰(现役为阿利伯克级,也配备宙斯盾战斗系统)
1艘反潜巡防舰(现役为派里级)
4艘攻击潜艇(现役为洛杉矶级,该级别都是核动力)
1艘补给舰

航母上配备的飞机包括:战斗机、攻击机、预警机、反潜飞机。

◇误解5:过于低估美国航母的实力


  很多天朝网民低估了美国航母战斗群的实力。主要还是因为朝廷喉舌的误导性宣传。
  比如这几天刚看到一篇报道《解放军少将:美航母来南海就是给我们当靶子的 @ 腾讯网》,文中引用解放军某少将的原话:
你以为航空母舰就能怎么样?活靶子!如果敢动我们,我们把你一个一个都收拾掉,一个都不留,我们有这个能力。
这个家伙忽悠的成分太明显了。为了让大伙儿稍微了解一下航母战斗群的实力,引用一篇《航空母舰战斗群厉害在哪里?用一堆导弹给他全部炸翻很难吗? @ 知乎》。以下引文节选自最多点赞的回答。
1.航母的牛逼之处以及不可替代性
首先要明白几个前提:
1. 航母是用于远洋作战,而不是家门口作战。
2. 现代海战的原则是以空制海。面对飞机,军舰是完全劣势,哪怕你防空能力再强。
3. 航母的一个重要运用原则是——进攻是最好的防御。
4. 地球是圆的——意味着80km外就会处于地平线以下,你看不见任何东西。那里也是雷达盲区。

关于第二点可能需要稍微解释下,为什么飞机vs军舰是飞机占优。因为飞机在速度和机动力上有巨大的优势。这首先带来了极大的主动权,飞机可以选择进攻和撤退,可以躲避,而军舰相对于飞机那几乎为0的速度可以认为只能原地挨打。在能量(动能和势能,也就是高度和速度)上优势,使得飞机在进攻的武器方面也具有极大优势,一个显著体现就是空射反舰导弹的射程大大高于舰空导弹。现代的反舰导弹如YJ83射程达到240km,3M54E1的射程更达到了300km,而现代的舰空导弹,比如标准SM2,射程只有137km,即使最新的增程版也只有190km的射程。(因为飞机发射的导弹拥有更大初速,拥有初始高度可以滑翔,去攻击的仅仅是一个只有几十km时速的大型目标。而相反军舰发射的对空导弹则需要从0开始加速,需要自己爬升,而且要攻击一个速度几百km/h甚至上千km/h的高速小目标,自然更困难,需要耗费更多的燃料)
所以现代战机可以轻易的在军舰的对空火力圈外发射导弹,自身完全不用担心受到攻击,军舰只能被动拦截这些来袭导弹。一波打击完了这些飞机可以从容的回去重新装弹再来一次,而军舰的拦截总有失手的时候。

明白了这些前提,就明白了航母的不可替代性——航母是在远洋作战时你能找到的唯一机场。在大洋上海战,如果你拥有航母,那么你就拥有了以空制海的重大优势。
其实优势还不仅仅是这么一点。从最开始的探测和侦查就开始拥有巨大优势了。现代军舰上的雷达,哪怕强大如宙斯盾系统的SPY-1,对海面目标的探测也只有几十公里。原因就在于上面说的地平线外的盲区。
......
用一堆导弹来打航母,前提条件是你先有机会把这些导弹发射出去才行。而航母是不可能给你这种机会的。即使用最强的SS-N-19花岗岩导弹,你也必须在距离航母600km处才能发射,而航母在一千公里外就可以把你的导弹发射平台消灭掉。

2.如何打航母
很多人讨论打航母的时候,首先就会想到各种武器,比如潜艇导弹之类。其实,这些都是最次要的细枝末节。打航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发现并定位航母?
有些人会说了,航母那么大,又不隐身,简直就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军舰了。
其实恰恰相反,距离是最好的隐身手段。所以航母恰恰是隐身性能最好的舰艇。

上面也有过解释,航母可以控制方圆千公里面积的海域。任何进入航母攻击圈的地方舰艇或飞机都会被首先消灭。所以在茫茫大洋,航母战斗群就像一个黑洞。对于敌人来说,他只看到自己派出去的飞机或舰艇一个个消失了,而对方的核心在哪里是完全摸不着头脑。最好的情况也是只能知道一个大概方向,但具体航母战斗群在哪里,有多远,都不知道。
上述还是最简单的情况,事实上航母战斗群可以采用更多的方式来隐蔽自己——它们可以静默,可以规避,可以迷惑敌方。因为航母在战场信息的掌控方面拥有不对称优势,所以战术的选择拥有极大主动权。

美国海军在1982年举行了代号为"NORPAC 82"的秘密军事演习。演习的课题是对苏联本土进行攻击。美国海军航母编队利用各种隐蔽手段,一直把航母编队推进到了预定的打击区域内也没有被苏联的军事力量发现(库叶岛附近)。
所以,很多人天真的以为"航母目标大,容易被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

可见,想要打击航母,你连最起码的前提——发现并定位航母,都很难做到。
而即使你发现了航母,想要突破它方圆上千公里的火力圈,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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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提到潜艇或者卫星。就在这里稍微对这两种探测方式做以分析。
潜艇的确可以比较安全的进入航母的1000km攻击圈。不同的介质中的探测能力是天壤之别。普通的雷达(短波、超短波、微波)根本无法穿透海水。水下的探测主要靠声纳。声纳的探测距离一般在几十km级别。也就是说对于潜艇,能感知到的也就方圆几十km的小区域,在茫茫大洋要撞到航母也是非常困难的,至少需要向一个方向派出几十艘潜艇才能做到足够的密度,否则只能瞎猫碰死耗子。而且航母编队自身也会有1~2艘潜艇,探测是相互的,等你发现对方的时候对方也会发现你。你这艘潜艇恐怕还没来得及上浮通报位置(水下潜艇是很难与舰艇通讯的,因为无线电波难以穿透海水),航母值班的反潜机就已经飞到你头上了。

至于卫星,现在许多人将其万能化了,其实卫星也有很多局限的。卫星比较容易收到云层等的影响,而且对假目标的识别力也不足,容易被干扰等等。而且卫星的轨道有高低,要精确监控海洋上舰艇的位置,必须用低轨道卫星才行(高轨道能接收的信号强度只有至低轨道的几千分之一)。但低轨道卫星能监控的面积就小很多(越高看得越远),而且有效侦查时间很短(很快就会飞掠过要侦查的区域,等绕一圈再回来时就晚了),水面舰艇只要避开它的运行轨道即可躲开卫星的监视。除非你发射大量卫星遍布整个大洋,这就不是一般国家能承受得起的了。


俺博客上,和本文相关的帖子(需翻墙)
扫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帮你更好地解读"中菲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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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0 November 2015

南中国海仲裁案的可能发展:“南海诸岛”成“孤礁”

来源:
美国之音

菲律宾军机照片:中国南海美济礁造岛

海牙国际仲裁法庭10月29日宣布,仲裁庭对菲律宾就与中国的南中国海争端提出的诉讼具有部分管辖权。法律分析人士指出,仲裁庭对南中国海地形地貌属性做出的裁决可能会大大削弱中国的利益,因为即便南中国海所有岛礁主权归属中国,中国也无法享有太多的海域管辖面积,“南海诸岛”也就成了“孤礁”。另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可能被迫就“九段线”法律地位做出说明。

仲裁庭10月29日裁决,可以受理菲律宾15项仲裁申请中的7项,特别是有关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和涨潮时没入水下的岛礁和沙洲,包括美济礁等,是否可以像北京宣称的一样被视为岛屿。此外法庭也将决定,中国是否干预菲律宾在斯卡伯勒岛礁的捕鱼活动。对其它7项诉讼,包括“九段线”是否合法等,仲裁庭将在未来的听证会中再决定菲律宾是否有提出仲裁的道理。

菲律宾的15项诉讼涉及4类诉求:(1)中国的“九段线”与国际海洋法公约不相符;(2)中国所占领的是岛礁或是低潮高地,不是岛屿,因而不拥有专属经济区;(3)美济礁上的人造建筑物不改变岛屿自然状态下的属性;(4)中国在南中国海对菲律宾船只的骚扰是非法的。

值得指出的是,菲律宾的诉求绕过了岛屿归属和海洋划界问题,而把焦点转移到岛屿所属的海洋权益问题上,因此都在仲裁法庭的管辖范围之内。中国一直声称,菲律宾的诉求与主权有关,因此国际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南中国海诸岛有可能成为‘孤礁’”

法律人士指出,即便是接下来仲裁庭的审理不涉及主权和海洋划界,只是裁决南中国海地形地貌的属性以及它们可以享有的权益,也会对中国造成相当的影响。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国际法教授詹姆斯·克拉斯卡(James Kraska)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在后面的实体程序阶段,仲裁庭很可能会认定,那些低潮高地不拥有专属经济区,或是最多只有12海里的领海权。

他说:“如果你遵循案例法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些小的地貌只能产生很小一部分领海,甚至没有领海。如果不能产生领海的话,那么它们只是隶属附近国家的大陆架上。如果他们能产生领海权的话,他们也是孤立的,被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所包围,这里主要是菲律宾,也可能是马来西亚或是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

他说,这样一来,这些岛礁也就失去了预想的价值。

“在我看来,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所支付的成本与预测的可能获益非常不成比例。你不禁会想到,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中国,或是共产党这样来推进南中国海的主权,是民族主义?是军事战略?在我看来,这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划算的。”

仲裁庭需要裁决斯普拉特利群岛(中国所称的南沙群岛)的10个地貌,包括黄岩岛(Scarborough Shoal),美济礁(Mischief Reef)、仁爱礁(Second Thomas Shoal )、渚碧礁(Subi Reef)、南薰礁(Gaven Reef)、西门礁(McKennan Reef)、东门礁(Hughes Reef)、赤瓜礁(Johnson Reef)华阳礁(Cuarterton Reef)和永暑礁(Fiery Cross Reef)是否可以产生领海还是专属经济区。

克拉斯卡在给日本《外交官》杂志撰写的有关南中国海诉讼一案的法律分析文章中说,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甚至国际法庭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先例,这些礁石最大可能享有12海里的领海权。他说,其中赤瓜礁、华阳礁、永暑礁、和黄岩岛的可能属于岩礁,只能产生12海里的领海权,而美济礁、仁爱礁、渚碧礁、南薰礁、东门礁和西门礁只能是低潮高地,不能享有12海里的领海权。

这样的一个可能结果,就连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也意识到了。《环球时报》在最近的一个社评“劝闯12海里美军舰做做样子滚蛋”一文中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海上的岛礁分为三类,一是岛,适合人类居住,有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二是礁,露出水面一点,有12海里领海,没有专属经济区。第三类叫低潮高地,潮落才露出水面,潮涨则看不见,没有12海里领海。中国大陆在南沙目前控制的岛礁都属于二三类。”

国际先例,岩礁在国际划界中忽略不计

克拉斯卡在文章中举出了几个国际先例说明,国际仲裁和国际法庭对海上地貌的裁决结果非常重要。他以2009年,黑海海洋划界(罗马尼亚诉乌克兰)为例,只有12海里领海的蛇岛对两国的划界毫无影响。

“太平岛(Itu Aba Island)可以拥有专属经济区”

美国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评估公司萨缪尔斯国际合伙人机构高级研究助理索拉布·古普塔(Sourabh Gupta)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认为,仲裁庭走不到这一步。

他说:“仲裁庭是走不了那么远,做出这样的裁决,因为这些岛屿属于中国所宣称拥有主权的一个大岛的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这是一个完整的岛屿,那是太平岛。”

太平岛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为中国民国政府(台湾)控制,台湾对太平岛进行实质管理将近60年。由于菲律宾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根据联合国的认定,太平岛属于中国的领土。

古普塔解释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标准,太平岛是百分之百的岛屿,因此可以划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这样一来,就与菲律宾巴拉望岛的专属经济区将重叠,因而产生划界问题。2006年,中国将海洋划界排除出使用仲裁范围,因此将造成仲裁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

针对10月29日仲裁法庭的裁决书,台湾再次重申对南中国海议题的立场。特别强调,太平岛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关于岛屿之要件,并能维持人类居住及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绝非岩礁。

不过,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国际法教授克拉斯卡说,太平岛可能是中国所占岛礁中唯一可以产生专属经济区的岛屿,但是太平岛享有的专属经济区与菲律宾岛屿享有的专属经济区的面积是无法相比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划定的原则包括人口比例原则和海岸线长度比例等原则,太平岛的人口与菲律宾居住着数百万人口的巴拉望岛(Palawan)或是吕宋岛(Luzon)根本无法相比,而且,太平岛的海岸线与菲律宾岛屿的海岸线长度也无法相比。

“黄岩岛”岌岌可危

美国萨缪尔斯国际合伙人机构的古普塔指出,裁决对中国最大的影响是斯卡伯勒浅滩(黄岩岛)。“斯卡伯勒浅滩的问题在于它不属于中国在南中国海所宣称的任何岛屿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内。从技术层面来说,中国宣称的其他岛屿所隶属的专属经济区与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重叠,仲裁庭无法做出裁决。但是,斯卡伯勒浅滩没有这个问题,因此仲裁庭可能会做出对菲律宾有利的判决。”

菲律宾的直接诉求还针对黄岩岛附近的活动。另有分析认为,即便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黄岩岛不可能拥有专属经济区,中国最多只能阻止菲律宾人进入12海里的范围内捕鱼,但是,不能阻止他们在12海里以外的地方活动。鉴于菲律宾在这里有传统捕鱼权,甚至进入到12海里内也是有可能的。

中国可能会被迫澄清“九段线”属性

美国萨缪尔斯国际合伙人机构的古普塔说,仲裁庭的裁决可能会迫使中国对“九段线”的属性做出说明,强调对“九段线”内的海域拥有历史性权益。

“九段线”指的是中国在南中国海上版图上的九条断续线。这条断续线将南中国海90%的海域圈在了里面。但是,中国政府却一直没有就“九段线”的属性,(是历史性水域、国界线还是岛屿归属线?)作出过正式的表态和说明。

外界指责中国刻意模糊这条线的属性,以获得最大的利益。因为如果中国承认“九段线”是历史性水域或是国界线,可能是不符合国际法,但是若澄清这是岛屿归属线,中国就只能拥有依照国际法规定的水域。

古普塔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发表庭外“立场文件”等方法,主张对“九段线”内海域拥有历史性权利,比如捕鱼权,这是符合国际法的。

“只要中国能证明,中国一直在某具体海域行使过传统的历史性权利,而且现在还在继续。那么,中国就应该被获准继续从这项历史权利中获益,因为国际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否认这个事实的存在。”

但是他还说,现代社会的一些活动,包括石油钻探或是海底科学研究是不能进行的。他也强调,中国是不能对“九段线”内的整个水域声索“历史性海域”或是“历史性海湾”,因为这两项是排他性的。

古普塔说,十月份,他到中国参加了几个有关南中国海的研讨会,已经有中方人员对中国在南中国海主张历史性权益感兴趣。

中国的国际形象和脸面会受影响

在国际仲裁庭做出裁决后,中国方面表示,中国政府表示不会承认或是接受仲裁的结果,但是,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国际法教授克拉斯卡认为,这么做,中国会受到声誉和政治上的损失。

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国际法教授克拉斯卡(James Kraska)说:中国可以这么说,但是中国一直希望被当成一个崛起的大国,融入国际秩序。如果中国不接受仲裁,中国会损失声誉,因为世界上95%的国家是接受国际仲裁的。”

他说,事实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仲裁的威严是得到尊重的,包括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美国表示不接受国家仲裁的结果,但是尼加拉瓜案后来成为国际社会使用武力的标准。1986年,尼加拉瓜控告美国支持游击队颠覆左翼政府,美国在海牙仲裁庭判定有管辖权后退出。



from 博谈网 https://botanwang.com/articles/201511/%E5%8D%97%E4%B8%AD%E5%9B%BD%E6%B5%B7%E4%BB%B2%E8%A3%81%E6%A1%88%E7%9A%84%E5%8F%AF%E8%83%BD%E5%8F%91%E5%B1%95%EF%BC%9A%E2%80%9C%E5%8D%97%E6%B5%B7%E8%AF%B8%E5%B2%9B%E2%80%9D%E6%88%90%E2%80%9C%E5%AD%A4%E7%A4%81%E2%80%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