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2 September 2020

北京地產大亨任志強獲刑18年 貪污受賄等四罪成立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二(9月22日)對地產大亨任志強涉嫌貪污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420萬元(人民幣,下同)。

任志強是中國房地產商人,也是中共著名的「紅二代」。今年早些時候,他曾撰文嚴厲批評中國領導人習近平。他的友人曾表示,中共對任志強的處理是「政治迫害」。

四項罪名成立,獲刑18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告,周二對北京市華遠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任志強涉嫌貪污等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通告指,法院審理查明,任志強在2003年至2017年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4974萬餘元;收受賄賂125萬餘元;挪用公款6120萬元;濫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特別重大損失1.167億餘元,其中國有股東華遠集團財產損失5378萬餘元,任志強個人獲利1941萬餘元。

法院稱,任志強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鑒於自願如實供述全部罪行,承認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實,並自願接受法院判決,且違法所得已全部追繳,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420萬元。

通告稱,宣判後,被告人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月11日開始審理任志強案。此前有消息稱,任志強家人為他聘請了律師,但他堅決拒絶律師,要求自辯。

「對黨不忠誠、不老實」

今年7月,北京市西城區紀委區監委曾通告任志強存在政治和經濟兩方面的問題:政治上,「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文章,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歪曲黨史、軍史,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在經濟方面,通告稱任志強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通過關聯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利益,伙同子女大肆斂財,違規公款吃喝等等。

任志強的朋友、企業家王瑛在微信朋友圈發文表示,她認為中共對任志強的處理完全是「政治迫害」。

王瑛說,任志強對他所在的黨和領導人有意見,他所在的黨不許他有意見,任不肯悔改,黨開除了他,「到這兒,我們黨外人士不敢說有毛病。但,直接的、一口氣就憑下面那幾條要把這老哥入刑?!這是明目張膽的政治迫害!」

自3月初開始,中文社交媒體上用戶一直在悄悄流傳一篇據稱由任志強執筆的文章。文章中對中國政府應對疫情不力進行了尖銳的批評。

任志強這篇超過8500字的長文主要圍繞2月23日習近平出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工作部署會議展開。任志強批評中國當局應對疫情嚴重失職,直指中國體制弊端,並暗示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

任志強在文章中稱,這場17萬人參加的大會,「舉國上下都在為偉大領袖的講話而歡呼雀躍,似乎中國又進入了那個曾經偉大的大躍進時代,又進入了四處紅旗飄舞,高舉紅寶書,三呼領袖『萬歲、萬歲、萬萬歲』的時代」。

而他看了講話後,發現「那裏站著的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儘管高舉一塊又一塊的遮羞布試圖掩蓋自己根本就沒穿衣服的現實,但絲毫也不掩飾自己要堅決當皇帝的野心,和誰不讓我當皇帝,就讓你滅亡的決心!」

任志強是誰?

任志強是中國著名房地產商人,曾當選北京市西城區人大代表和北京市政協委員。他的父親任泉生曾擔任中國商務部副部長。

他也曾是中國社交媒體微博上的一名"大V",因敢言被稱為「任大炮」。

2016年,習近平視察中央電視台,中央電視台打出「央視姓黨,絶對忠誠,請您檢閲」的標語。任志強隨後在微博質疑「官媒姓黨」,並稱「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

隨後,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責令新浪、騰訊等網站依法依規關閉任志強微博賬號,指任志強微博賬號持續公開發佈違法信息,造成惡劣影響。任志強被處以留黨查看一年處分,北京市西城區黨委給出的理由是:「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網絡平台和其他公開場合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方面的錯誤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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