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6 November 2016

陶短房:民主之彷徨

这是发表在《同舟共进》上的一篇文章,斟酌再四,三易其稿——如果是美国大选后写就更有趣了

如果说,二战之前,在世界范围内,是实行“君主”还是“民主”,是推行君权、极权还是民权,曾是令许多国家、许多人争议不绝、困扰不已的问题,那么自二战结束以来,这样的争论在世界大多数地方业已不复存在,尽管“怎样才是民主”、“应如何推行民主”、“民主的模式究竟是一种还是多种”等仍难有一个共识,但很少有国家、政党或重要政治人物敢于公开对民主这个概念本身说“不”——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他们会说“不,你们这不是真正的民主”,或“请原谅,我们这里情况不同,实行民主要循序渐进”,等由此类的话,但几乎不会说“我们反对民主”。

总而言之,如果说“什么才算民主”本身尚不能说存在一个公认的“普世价值”,那么,“民主是个好东西”本身,在战后本已无人敢于正面质疑。

然而近年来,一种对实施民主效果的质疑声渐渐高涨起来,而这种质疑声并非来自民主的对立面,而是来自民主阵营内部。

从“阿拉伯之春”说起

许多人曾回忆称,“民主的最强音”出现在2009年6月4日,那一天,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了当时被许多人兴奋地称作“里程碑”的开罗大学讲演,呼吁全世界15亿穆斯林“有一个新的开始”,这一呼吁被认为是翌年底席卷西亚、北非的“阿拉伯之春”的开场号角。

2010年12月17日,“阿拉伯之春”从突尼斯“小贩事件”开始激化,并在几个月间蔓延到西亚、北非许多国家,统治突尼斯23年的本.阿里、统治埃及30年的穆巴拉克、统治利比亚42年的卡扎菲和统治也门33年的萨利赫相继被赶下台。

这惊人的一幕仿佛应验了奥巴马和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的预言,喜出望外的欧美国家和许多国际观察家开始欢呼“民主的胜利”、“第一次互联网革命”,一些人为独裁者的被推翻而欢呼,更为“阿拉伯世界终于开始跟上国际化和现代化潮流而欣喜若狂”,并迫不及待地给予声援、赞助和推动,并憧憬着这块“五海三洲之地”的“美好未来”。

一开始似乎一切都按照“民主了什么都好”的“模板”亦步亦趋:卡塔尔半岛电视台、沙特阿拉伯新闻电视台和阿联酋《海湾新闻》固然高唱“民主之歌”,CNN等欧美主流媒体也加入了兴奋的“民主赞歌大合唱”,各路夺权的英雄好汉更如出一辙地挥舞着手中的旗帜,高喊着“一人一票”,推动着修宪、普选和对前统治者的清算——以至于许多人高兴之余,对“民主人士”手中挥舞的步枪和炸弹视而不见。

但接下来“民主”似乎变得尴尬:在利比亚,“一人一票”演变成“一枪一票”,这个“民主化”的新国家如今不但军阀林立、割据遍地,甚至连“中央政府”都有了两个;在埃及,“一人一票”的结果是原教旨势力上台,最终世俗派不得不借助“不民主”手段,联合军方将“民主”送回了监狱;在也门和叙利亚,“民主运动”很快露出了血腥内战的本来面目,以至于“民主爱好者”们竟惊讶于“找不到谁才是真正的民主反对派”……更让人尴尬的是,正如一些分析家所坦率指出的,在某些保守的阿拉伯国家,即便顺利实现“一人一票”且不横生枝节,其结果也仍然是原教旨的胜利,即“用民主的手段把专制选上台”。

此前在世界许多地方,民主化往往和现代化、开放化、自由化相伴而来,并通过对比产生明显的“榜样效应”,“民主爱好者”也一直以此为自豪,尽管存在不同意见,但也不过是“民主需要过程”或“要适合国情的民主”这样的“借力打力”,但“阿拉伯之春”却在冷战后、甚至二战后第一次“全概念”出现了“民主的彷徨”——不是说“民主了就好了么”,为什么会这样?

“成熟地带”也有了问题

如果说“阿拉伯之春”所造成的“民主之彷徨”,毕竟发生在“荒漠地带”,人们还可以用“那里的民主还不够成熟”来辩解、来自我安慰,那么当民主模式在“民主成熟地带”——欧美也“出了一点点问题时,人们的困惑就更大了。

先是英国“6.23”脱欧公投:尽管从欧盟到英国政府言之谆谆,将脱欧的危害性掰开切碎反复阐述;尽管民调一度显示,“脱欧”公投有惊无险,甚至正如许多观察家早就指出的,“脱欧”走到公投这一步,原本就是时任首相卡梅伦为刺激选情、提振支持率玩弄的计策,若非自认为十拿九稳,是断乎不敢如此的。“6.23”前夕,绝大多数观察家都断言,在“民主机制成熟”的英国,选民最终会作出“理性选择”,不会让副作用如此明显、如此“不理智”的脱欧选项成为现实。

然而事与愿违,“6.23”投票的结果,脱欧派以51.9%的微弱优势获胜,这一结果不仅导致卡梅伦内阁引咎辞职,也令部分大跌眼镜的英国选民一时间难以接受,发动了要求“二次公投”的联署——鉴于全民公投这种“最彻底、最直接的民主”得以运行的前提就是“落子无悔”,这种“输了不认”的行为不啻对民主体制本身的怀疑。

接下来便是美国大选了:“理想的”美国大选模式,自然是一名“正统型”共和党候选人和一位“温和型”民主党候选人脱颖而出,然后由选民“优中选优”,但今年的美国大选似乎从一开始就“出了些问题”——共和党方面,“正统型”候选人接二连三翻身落马,“浑身是槽点”、原本被认为“参选纯属起哄”的另类候选人、“大嘴”特朗普脱颖而出;民主党方面,在“电邮门”、“健康门”、“诚信门”、“班加西门”等问题上“遍体鳞伤”的希拉里.克林顿被“深左”候选人桑德斯一直缠斗到最后一刻。等到了两党对决阶段,希拉里和特朗普充满马克吐温“竞选州长”风格的“另类竞选”,让无数“围观者”对两位候选人的内政、外交、政治、经济纲领几无印象,耳中却被灌满了花样百出的人身攻击和隐私“对戳”。有人就此评论称,如今人们既弄不清谁会赢(民调和精英评述突然“失去了准星”),也弄不清该选谁(有美国选民戏言是“两颗臭子二选一”),更弄不清接下来还会有多少令人大跌眼镜的噱头和隐私在11月8日(美国大选投票日)前被次第抛出。许多政治分析家曾认为,美国式的两党制选举是对传统多党制选举的最有效改进,是“最完善高效的民主模式”,“最成熟的民主”,如今突如其来的“测不准”、“摸不透”和“看不惯”,同样让不少习惯了“常态模式”的人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那么,民主到底怎么了?

民主的成长

其实和某些评论家挂在嘴边的套话不同,民主并没有所谓“定式”或“终极模板”,而是在不断成长中逐渐完善的。

早在公元前9-6世纪,古希腊的一些城邦制国家就推行了“直接民主制”:由全体享有公民权者投票公决城邦重大决策,如邦交、宣战、媾和、税率等等,由于这些城邦国家不过弹丸之地,而拥有公民权者又只占城邦居民中的少数,因此所谓“全民”其实并不那么“全”,且公投的规模也不算很大。但随着城邦的扩大,获得公民权人数的增加,这种“直接民主制”渐渐暴露出效率低下的弱点,有时敌人都兵临城下,决定战争大计的“公民大会”还没讨论出个子丑寅卯。鉴于此,实行共和制的大多数希腊城邦国家仿效梭伦改革后的雅典,转而让全体公民先选出元老院,再由元老院讨论国家大事。这种形式兼顾了民主和效率,随后为古罗马所仿效。

但设立“中间层”在很大程度上让“最直接民主”变得不再那么“直接”,广大下层公民觉得必须设立一个“一人一票、多数说了算”的机制,对元老院的权利进行制约。大约在公元5世纪,罗马人通过“公民大会”(Comitia Tributa)迫使元老院接受了这种形式,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应举行一种全体公民都能参与的投票,多数选票支持的选项将成为“必然选项”,元老院必须无条件接受。这种投票称作“Plebiscite”,是拉丁语“公民、平民”(Plebs)和“表决”(Scitum)的组合词,这就是“全民公投”的最初起源。

不仅罗马,罗马周边的“蛮族”也实行了很长时间的“全民公投”,即所谓“敲盾表决”:由于这些“蛮族”实行全民皆兵,首领无法决断的重大事项会当众宣读,支持者会发出欢呼,反对者则用剑背敲打盾牌,以声音响亮者为胜,具有压倒首领意见的约束力。当然,由于能持盾者皆为适龄男丁,这样的“公投”是没有女人参与的(其实中世纪的公投都一样)。

在残酷的争霸模式下,不论“最直接民主”、“元老院民主”,还是起修正补充作用的“全民公投”,都逐渐凸显出效率低下、许多“民主参与者”手握表决权却缺乏相应知识、素质的问题,这导致寡头政治、僭主政治的抬头和中世纪领主体系、王权政治的崛起,民主机制则在工商业发达的自治城市和城邦共和国中保存着火种。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和西欧社会的世俗化,民主先是自英国“宪章运动”起,通过代议制这种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崭新模式复兴,继而在18世纪由法国卢梭派倡导“公民的民主权力不能由他人代理”,奠定了普选这一共和式民主的基础,而古老的“全民公决”模式则悄然在深山中的瑞士复兴,并一直延续至今。

不难看出,原始民主的式微,系因为成长过程中不能适应当时的格局,而近代民主的复兴,则因其逐渐成熟、完善,并找到了民主萌芽最适宜的土壤,和最适合相应土壤的民主种子。

19-20世纪前半叶,进入“壮年期”的民主体制再度遭遇“信任危机”:似曾相识的“效率瓶颈”、“民众素质悖论”重现,而国际政治风云和地缘政治矛盾却较罗马末期更残酷、更复杂,包括法西斯体制在内的各种“非民主潮流”应运而生,而民主自身则在波澜壮阔的战争-和平间艰难地进行着自我更新。

战后欧美国家的民主政治模式走上了不同的“更新”道路:美国通过强化两党制、推行“赢家通吃”的选举人制,兼顾了民主和效率,并建立了联邦制和总统制相结合的独特行政体系;法国在经过痛苦的摸索和反复后,以“半总统制”+单一制的独一无二模式创立了“法国版”的新式民主政治;德国、意大利等二战中曾走上法西斯主义道路的国家,则惩于昔日集权的教训,坚持实行总理制、议会责任内阁制,不惜牺牲部分行政效率,以确保民主意志的充分发挥。

于此同时,最古老、最原始、最直接的全民公决模式也以崭新的模式浴火重生,被各国和国际间广泛用于解决争议性、棘手性问题,或对任何政府、政党和政治势力而言都不敢自作主张的大政方针进行取舍定夺。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回顾两千年来民主体制发展、成熟的曲折历史不难看到,每过一段时间,民主体制就会因逐渐表现出的对“变化了的世界”的不适用,受到程度不同的质疑,甚至否定,而当它通过不断成长、完善,再次表现出对“大环境”的适应,并体现出相对其它体制的优越性时,这种质疑、否定也就不攻自破。如今遇到的“民主之彷徨”,不过是这一历史循环的又一次轮回罢了——且相对以往历次(比如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程度明显要轻得多。

对症下药才是出路

历史同时告诉我们,如果静待民主机制的“自适应”,我们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等待时间,更复杂曲折的过程,以及更昂贵惨重的代价。惟有主动去修正、完善,才能让民主机制的自我更新、自我完善更迅速、平稳,让“民主之彷徨”为时更短。

要做到这一点,勇敢抛弃迂阔且不切实际的“万能、普世民主模板”是绕不过去的一关。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普世”这面大旗堂皇鲜艳,却不过如某些号称“包治百病”的“万能药方”一样,是掩盖“蒙古大夫”粗疏、慵懒、缺乏专门知识和认真态度的一块遮羞布罢了。

对症下药方能手到病除,要“对症”,则先需“望闻问切”,找到“民主为什么在这里突然不灵了”的症结所在。

出现这样的“彷徨”,很多时候源自我们对民主、对不同环境认知的模糊、混淆和陌生。

比如“阿拉伯之春”,很多始而对“民主的胜利”欢呼雀跃,继而对“民主的混乱”茫然不知所措的人,实际上错把一些“疑似民主”当成了民主。

什么是“疑似民主”?在中东特殊的氛围里,政治、经济、社会、家庭、教育都远未实现“配套”的近代化,保守势力仍能通过一整套体系控制普通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并将自己的一套行为模式、道德规范和世界观固化为当地约定俗成的“当然真理”,在这种情况下,不明就里者很容易将这种畸形的、被操纵和扭曲的“民意”当成“民主的意志表现”,将这种“有毒土壤”下长出的“一人一票之花”误认为“民主的花朵”。事实上正如一些熟知西亚、非洲部族政治套路的分析家所言,在部族政治盛行的地区,不论“一人一票”、“一枪一票”,不论表面上的形式是“民主”或“不民主”,“直接民主”或“间接民主”,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模一样的。

在当代资信社会,一些原本和民主风马牛不相及的势力、声音也会刻意涂抹上“民主伪装色”,借助民主的语言、符号,行兜售“私货”之实,如“阿拉伯之春”中某些高唱“民主之歌”的海湾国家媒体(真这么热爱民主为何羞于在本国推广普及),以及那些最初打着“为民主而战”旗号“骗吃骗喝”,一朝得志便迅速暴露出反民主甚至反人类本来面目的原教旨极端组织、武装。

对这种“民主之彷徨”,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到“疑似民主不是民主”,认识到某些高唱“民主之歌”的“歌手”,心中所想、自身所为,实际上是完全另一回事;其次,真正热爱民主的朋友必须达成一个共识——对于这样的特殊“土壤”,社会的近代化、人身和思想的自由化,是民主“种植”、“培养”或“自生长”的阳光、水和空气,没有这些阳光、水和空气,“民主之苗”是不可能健康、茁壮成长,更不可能开花结果的。

对于英国“脱欧”公投和美国此次总统大选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以及由这些乱象所引发的“成熟民主社会的民主之彷徨”,则必须看到,战后“成熟民主”同样经历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小生长周期”。

在这个周期里,“民意与效率”的平衡一次次地摇摆,最终在许多国家(尤其美英)形成了“精英话语权”和“草根票决权”的微妙平衡,即精英通过掌握话语权(包括话题设置、“政治正确”的约定俗成、“游戏规则”的制订和修改,以及氛围的设定,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掌握“民主的导向”,而“草根”则满足于在精英精心设计的“模板”内闪转腾挪,对精英设置的“槽点”作出个体差异明显、但就总体而言符合“精英的大潮流”的反应和选择。而在“民主最成熟”的美国,“精英的规则”更通过巧妙设计的两党制-选举人团制,和“院外机制”的不断强化,让“个体的杂音”更难干扰“精英的大潮流”走向和趋势。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资信的发达,和“后大工业化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草根”对这种“我可以自由表达,但别人很难听清楚”的“模板”变得不满意、甚至不耐烦,他们希望自己的声音和选票不仅仅是“理论上存在”,而更能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发挥真正的作用。由于“精英模式”已“人到中年”,从精英到许多媒体、观察家都已习惯了“模式化思考”、“模式化运作”和“模式化观察”,他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草根的声音”或不重视,或虽重视却找不到合适的“观察窗”,日积月累,其结果自然是各种民调、预测的“测不准”,和“卡梅伦式误判”。

坦率地说,不论希拉里或特朗普都意识到“零售政治”的重要性,也都有意识地竭力取悦“草根”,并努力抹黑对手在“草根”心目中的形象,但他们(确切说是他们背后的团队)并不真正了解“草根”们切实关心的关键性话题,或虽然了解但自己却对解决问题无能为力,既然拿不出“正能量”,那么也只好在“为对方制造负能量”方面“卖卖力气”了。

“精英话语权”和“草根票决权”在新时代里已进入又一个需要“再平衡”的节点,此时此刻新老媒体、观察家和研究者必须比后知后觉的精英们更早意识到问题之所在,推动后者从“定式的惯性”中早日清醒,让这种“再平衡”少花些时间和代价,惟如此,“民主的彷徨”才能早日告一段落。

至于全民公投这种最古老也最直接的民主模式,争议一直也是最大的。

一种意见认为,全民公投赋予大众就重大事项直接参与决策、表态,是“踩油门”还是“踩刹车”的选择权,对精英政治权力的扩张和滥用施加了有效制约,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不少人且以瑞士公投压倒性否决“人人派糖”为例,力图证明“民智不可轻”,不能以“效率”之类理由罔顾全民公投的要求和“能量”。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全民公投容易给一些善于包装、渲染和误导民粹者以“挟民粹自用”的机会,造成一些“以后会后悔”的重大决策失误。

公平地说,全民公投本身是一种历史悠久、且在许多时候和问题上行之有效的民主决策形式,在当事各方一致“事先约定规则”且“认赌服输”的情况下,全民公投可以避免战争或激烈社会动荡、族群割裂,而在公民普遍素质较高,或公投人口基数不大的情况下,公投也的确可以更好地反映民意、制约权力的一家独大。

但作为“直接民主”的经典形式,全民公投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凸显其效率低下、地广人多时容易误事和民粹有时会被利用、误导的缺陷,近代以来的民主主要是代议制民主,正是在“民意”和“效率”中寻找平衡点的结果。

尽管如此,在许多时候、地方,全民公投只要信息公开、透明、普及,组织有序,各方事先达成充分共识,仍不失为代议制“常规”决策机制的一个“非常规”补充,一些人只看到“公投的混乱”,却忽略了另一个事实,即许多时候诉诸公投的都是些最复杂、最棘手、最具争议的难题,舍却公投而诉诸其它形式,混乱只恐更甚。

当然,要想充分发挥公投的优点,并尽量避免其副作用,就必须精心设计启动门槛和程序(过高则失去意义,过低则会陷入“公投的汪洋大海”不能自拔),必须在公投启动前赢得代表正反两方意见阵营“认赌服输”、“遵守规则”的一致认同,必须约定“买定离手”,否则就会出现 “这次不算、再来一回”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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