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广
在实行无罪推定的香港,未被裁定罪名成立已被羁押近四年的一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在庭上回应法官声言只有犯法者才会坐牢时说,自觉没有违法,却“已坐了四年监”;他强调,即使抗争,也不会做违法的事,否则会被捕,无法继续抗争,而在落实《港区国安法》后,现在再为香港抗争已没意义,因为香港已回天乏术。
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一案,昨(4日)继续由他在庭上进行第十天作供,主要针对黎提及的制裁议题。根据2020年6月30日生效的《国安法》,呼吁外国制裁中国或香港政府是触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元素之一,法例虽无追溯力,但检方声言可考虑被告在法例生效前的言行。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被判终身监禁。
辩方在庭上引述黎智英在2020年6月7日在与人WhatsApp沟通时提到,“制裁应集中在中国,以削减《国安法》效力”,黎解释,当中提到的“中国”是指“中国政府”。当被辩方追问是否爱中国时,黎指出,若“中国”指的是国家,那他当然喜欢中国的人、文化;但若指的是政府,那他无法理解一个由共产党统治的国家,因为中国政府的价值观与他相反。他又确认,在政府层面上,他至今仍不爱国。
至于黎于同月8日接受美国智库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访问时,呼吁全球对中国作出制裁,他解释,这里指的是中国政府。而他当时说,若中国不放弃实施《国安法》,香港反正会被摧毁,那末,若要废除《香港关系法》或香港特殊地位都是可以的;但这并不代表他支持美国废除《香港关系法》或香港特殊地位,他只是强调,若《国安法》实施,香港就会毁于一旦,届时特殊待遇废除与否,已没有分别。
辩方又引述黎智英被主持追问为何不离开香港时回应称,要抗争到最后一刻,强调现在不是只顾安全的时刻,而是牺牲的时刻,他不能离开,也不害怕。
当被辩方追问,是否即使“抗争”变成违法时仍会继续时,黎表示,他不会打违法的仗,指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违法便会马上被捕,那便不能继续抗争。“如今在国安法下,我认为抗争已不可能,现在再为香港战斗,毫无意义,香港经已回天乏术。”
辩方其后再播放黎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访问的片段显示,他声称愿意为争取香港民主自由牺牲,不计后果,“无论系坐监嘅牺牲,甚至乎冇左条命都好,我都愿意㗎”,并强调他所拥有的一切,都由香港给予,会与她共存亡。而提及坐牢,是指淮备好面对的后果,不是要违法。
当再被追问时,黎回答“我如今正正就是在坐牢”;法官李素兰表示,只有犯法的人需要坐监。黎智英回应道,“我不认为我有做任何违法的事,但现在我已在狱中四年”。
本案共有四名被告受审,包括现年76岁的黎智英和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四名被告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另外,黎与公司另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指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实施对香港或者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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