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海情势紧张之际,台湾的陆军步训部上校主任向德恩涉遭媒体记者邵维强吸收,以每月新台币4万元(约人民币9200元)价码对中国提供情报,还穿着军服签署“投降承诺书”。检调依贪污等罪将向德恩起诉求刑12年。分析指,检方未以“叛国罪”惩处,求刑太轻恐不足以达到吓阻效果。
据高雄地检署起诉书指出,向德恩从军35年,现为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作战研究发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涉嫌在2019年担任陆军装甲第564旅上校副旅长期间,每月收贿新台币4万,总计56万元(约13万人民币)。起诉写道,誓约书内容为“本人向德恩,在此宣誓支持两岸和平统一,效忠祖国,一旦两岸发生战争,本人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能力为祖国效力,完成和平统一的光荣使命。”
根据台湾的国防部人才招募中心公布的薪资待遇,台军军官上校的月薪为新台币8万1150元(约1.87万人民币),向德恩每月收贿4万,相当于每个月增加5成的收入。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徐弘儒:“向德恩不法收贿,从事通敌叛国行为,强烈打击民心士气,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请从重处刑,并宣告褫夺公权及没收犯罪所得。”
金门记者牵线台军上校投敌
向德恩收贿案居间牵线人是在金门担任记者的邵维强,据中央社报导,邵维强从台军中尉军职退役后,1993年回金门担任中国电视公司记者直到2019年退休。邵维强对外自称是金门当地某两岸经贸文化观光民间团体理事长,并经营旅行社。2015年他得知旗下旅行社员工尤女的前夫向德恩在军中服务,透过尤女介绍结识。
报导指,卲维强落网遭收押后,有过接触的多名可疑军中高层已把资料删光,向德恩手机中对话纪录遭删除,向德恩还交代前妻尤女“卲出事了,快删对话纪录”。
金门地检署在10月侦结,以违反《国安法》、《银行法》、“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卲维强提起公诉,要求法院从重量刑。
针对军中爆发军官卷入共谍案,台湾的国防部发言人孙立方回应应表示,“已经针对内部具有违常征候的人员实施深度的考核,未来也会持续地强化官兵反情报教育,并且跟国安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反制中共渗透搜情。”
共谍仅依“贪污罪”未依“叛国罪”处置 难起吓阻之效
今年8月中国解放军对台发动大规模围台军演,在两岸兵凶战危之际,台军传出有高阶军官被吸收,一定程度影响民心士气。
“尽管民主国家也出现间谍渗透,但最大的差别在于,其他国家以 ‘叛国罪’惩处,台湾的上校仅以 ‘贪污罪’起诉,外界较难理解。像这次要让军队放弃抵抗等,宣誓效忠境外势力或敌国,应处无期徒刑到死刑。”国防安全研究院国防战略及资源研究所长苏紫云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
苏紫云指出,过去台湾的司法体系对于所谓的共谍仍以“可教化”来论处,于是就发生间谍还能领退休俸的怪事。他提议,台湾遭受中国军事渗透之威胁,叛国犯行的法律制裁才能达吓阻效果。 依照现行司法审理体系,现役军人仍可依照《陆海空军刑法》进行司法审判。若依照《陆海空军刑法》第24条的规定“投敌者”应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苏紫云:“在法院法官层级,已有军事专业法庭,但是在法务部检察官部分对于军事安全的还是当成一般公务员处置,这会衍伸出后续会不会有人起而效尤。”
苏紫云建议,在法务部的检察系统,也可适度评估设置专业检察官长,或是相关事件邀请军检参与。此外,恢复“军法审判”之评估,若可经过讨论后予以恢复并改良军法官之独立性、行政惩处除罪化前提下,可确保军队治理之统率权与军队安全。
记者:黄春梅 责编 :许书婷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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