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联合国新闻报导,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11月24日发表声明,呼吁中国立即调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侵犯人权的所有指控,包括有关酷刑、虐待、性暴力、强迫劳动、强迫失踪和拘留期间死亡的指控。
根据其早期预警和紧急程序,委员会还呼吁中国立即释放所有在新疆被任意剥夺自由的人,无论是在所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还是其他拘留设施,并向被拘留者或失踪者的亲属提供有关其状况和福祉的详细信息。
报导指,委员会敦促中国作为缔约国停止对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族裔社区、侨民以及在国内外公开为其辩护的人的一切恐吓和报复行为。委员会促请中国确保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包括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族裔,得到适当和有效的补救和赔偿。委员会建议中国全面审查关于新疆国家安全、反恐和少数群体权利的法律框架,以确保其充分履行作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缔约国的义务。
委员会还敦促中国有效执行其2018年的建议、禁止酷刑委员会2015年的结论性意见,以及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22年8月对新疆人权问题的评估。委员会提醒所有国家有责任进行合作,通过合法手段杜绝所有严重违反人权义务的行为,特别是严重违反禁止种族歧视这一强制性规范的行为。
报导提及,2018年,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查了中国提交的定期报告,并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其中表达了一些关切,包括对新疆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的人权受到侵犯的情况。应委员会要求,中国于2019年10月提交了对这些结论性意见的后续报告。
报导称,2022年,由于新疆的人权状况没有得到改善,委员会决定根据早期预警和紧急程序准备并通过一项决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早期预警措施旨在预防现有问题演变成冲突,并包括用来明确并支持任何加强并强化种族容忍的信任建立措施,尤其是预防曾发生冲突的地区再次发生冲突。
据悉,紧急程序旨在应对需要立即得到关注的问题,以防范或限制严重违反《公约》行为造成的后果在范围或数量上的影响。启动紧急程序的标准可以包括:存在严重、大规模或持续的种族歧视现象;或存在进一步种族歧视风险的严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