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持續5個月,警方大量使用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彭博報道,自6月12日以來,香港警方幾乎每個周末都使用催淚彈平息(quell)示威活動,而根據警方公布的數字,他們共發射近6,000枚催淚彈,88%人居住的地區都曾施放。
人權醫師組織顧問、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研究員Rohini Haar表示,催淚彈可能很危險,尤其是在密閉空間或沒明確逃生方法的地方、從上方或直接向人群射擊、使用化學上不穩定的過期催淚彈就更危險。Haar指,警方除催淚彈外,橡膠子彈和水炮都有濫用情況,警察無法制止示威活動,因此他們以使用更多武力作應對。
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麻醉學助理教授Sven-Eric Jordt亦稱,兒童和長者較易受催淚彈影響,在美國,警方和消防通常會對施放催淚彈的區域進行清洗或提供清洗指引,但香港卻沒有人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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