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9 May 2018

【立場新聞】林彥邦:北京公安襲擊記者 「國情」新一課:具中國特色的新聞自由



now 攝影被公安襲擊帶走,又是時候認識「國情」了。

要留意的是,該名攝記是「合法」而且獲准在北京採訪的。

所謂合法獲准採訪,只限於官方「認可」的傳媒,蘋果這類反中亂港傳媒,連越過深圳河「合法」採訪的權利都沒有;而認可傳媒經構的記者,先要經中聯辦向港澳辦遞交申請,查三代驗明身家清白,才會獲發「記者證」,獲准在特定城市(如北京、廣州)駐留採訪。

習近平常說依法治國、效忠憲法,憲法第35條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但現實是大陸的傳媒全部由中宣辦控制,而經嚴格查證獲准合法採訪的外來記者,隨時會被阻止工作、施以暴力甚至拘押帶走,now攝記只是一例,類似事件馨竹難書。

例如上星期,有線和商台記者在四川採訪時遇襲,當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人正在四川,才迫得當局交出了兩名「老百姓」(事後有指兩人是村官)出來道歉;遠一點的,2013年社運人士楊匡前往探望劉霞,記者在劉霞住所外被人毆打;2009年,now記者在四川成都採訪維權人士譚作人時,公安闖入酒店房間搜查,一度指控記者涉嫌藏毒;同年,無綫記者在新疆被武警毆打和用槍指嚇。

每一次,特區政府都表達關注、承諾跟進,北京繼續強調依法治國,然後事件一再發生,最後不了了之。

除了這些插贓、毆打的嚴重事件,大陸國力部門對外來記者的監控滋擾根本無法無天,記者電話被勾線、監聽是常態,有行家今天聯絡某維權人士,明日已經被公安部門專責香港記者的人約談,對方亦完全無意掩飾監聽電話的事實;在敏感時間,國安人員會秘密到記者辦公室搜查;而跟隨領導人出訪的行家,亦有過行李被秘密打開搜查,連密碼都被更改的經歷。

不難想像的是,這些所謂「合法」採訪都有上述經歷,不獲官方准許的採訪,記者境遇只有更惡劣。

最佳例子是2016年烏坎村警民衝突,公安企圖封村阻礙採訪,記者在村民協助下潛入村內,晚上藏匿在村民家中,但都被警方破門入屋掌摑毆打,扣押後族到深圳返港。

或許有人會問,為何不向官方申請呢?答案是根本無法申請。莫說烏坎村警民衝突這些敏感事件,即使簡單如在北京地標王府井大街做街訪,訪問路過市民(行內俗稱「扑街咪」),都會被在場的警員和便衣阻撓,要求記者到「街道辦」申請,而以我所知從這申請未有人成功過。

而類似一些較敏感的採訪工作,例如涉及維權人士的法庭案件,法院從來不開放採訪旁聽,記者連在法院門外等候都會被趕走,或是有身份不明的便衣人士,在無需出示證件和表明身份下阻止採訪,理由是「我說不許就不許」;還有數之不盡的「街道辦」、「群眾」、「大媽」,部署在維權人士家門外等戰略位置,一見記者就是趕、罵甚至打。

但最使如此中國官方仍不滿意,擔心記者仍然會搞事,所以不斷出資建立「愛國愛黨」的網媒、傳媒,稀釋、溝淡甚至壟斷輿論,是故在一些港、外媒體獲准出席的官方記者會,獲准發問永遠都是中央台、新華社,港澳的媒體「代表」永遠都是鳳凰衛視、文匯大公,甚至連所謂「外媒」都是官方出資在外國成立的假外媒,例如早前在兩會紅爆全球的「白眼姐」,就是這些假外媒的代表。

這就是具中國特色的新聞自由。

見微知著,當相對有發言權的記者都有如此遭遇,無權無勢的維權異見人士在這「大國」的命運可想而知。

是故,每當聽到政府和建制人士說,港人應該多認識國情,都覺得嘔心又可笑,因為對這個國家,認識愈多,只會更鄙夷、更不齒。

P.S. 若有人提出甚麼「一定係個記者搞事先會俾人打」之類之類,一、請拿出證據,不要搞甚麼改圖key字的低手,二、若「搞事」就可以打人,為之野蠻,三、愚蠢是罪,會令人類整體水平降低,自己死埋一邊好了,別跑出來獻世。


(標題為編輯所擬,原刊於作者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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