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人案第一批判決終於出爐,大部分依據香港憲制行事的民主派中人,都被判干犯國安法有罪。誠如英國外交部的聲明所言,他們通通都guilty of nothing,因為他們僅僅是依據《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的框架行事,根本不應該被認為犯罪。只不過,在習近平一味要求政權安全凌駕一切之下,香港那些受普通法訓練的法官,都通通變成與納粹德國人民法院的法官一樣的貨色。
而更重要的是,這次判決無異判了香港「一國兩制」死刑,基本上,沒有人再相信「一國兩制」,亦沒有人相信中國不會武力侵台,在這種情況下,既沒有人會來香港投資,更不會去中國投資,西方國家狠下決心武力捍衛台灣,亦會變得理所當然。
Jun 2MAY 31
鄧小平原提出對準台灣「一國兩制」構想
「一國兩制」這個構想,本來不是用於香港,而是用於台灣,當時鄧小平想到「一國兩制」來結束中國內戰,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鄧小平提出這個構想時,台灣不是今天的民主國家,相反,台灣當時仍然有黨禁、報禁,鄭南榕為了百分百的言論自由,在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亦即一九八九年北京民運發生前,不惜在自己辦的《自由時代》雜誌社自焚抵抗當局無理逮捕。事實上,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時,台灣和中國在專制獨裁上不分上下,蔣介石在一九三三年之後,很多措施有仿傚納粹和法西斯主義之嫌,甚至蔣介石的兒子蔣緯國,擔任過德國國防軍軍官,官拜陸軍少尉,參與過入侵捷克蘇台德區、奧地利等國的軍事行動。在西方而言,國共兩黨,一個共產黨,一個法西斯,都不見得是好東西,如果香港這個當時華人社會最自由的英國殖民地,「一國兩制」都行得通,甚至為華人社會的民主開先例,之後西方半推半就說服中台兩岸合併,結束內戰也容易。
香港實驗「一國兩制」47人案判決印證死亡
當時沒有人看到,台灣的民主可以去到今日的高度。當時西方利用香港來拉攏中國對抗蘇聯,西方又可以在中國有一個自己熟悉的據點,又可以拆除台灣海峽這個政治炸彈,更可以測試中國人的誠信。只不過一九八九年發生了北京天安門屠城,再加上台灣在「野百合」運動後,李登輝帶領台灣變成民主國家。李登輝判斷十分準確,那是台灣民主後,西方不可能再要台灣接受「一國兩制」,因為台灣的制度已經遠比中國,甚至搞出跛腳鴨民主的香港進步。但是西方在簽發大量護照給香港人做逃生門後,仍願意給中國多一次機會,試試香港有沒有問題。在《國安法》出現前,由於支聯會仍然存在,民主派仍然在政治舞台,基本上,四十七人案那些人,是幫了中國大忙,證明中國人在國際上言而有信,由這個角度,民主派根本是建制一部分,不應該被判刑,甚至要加以重視才對。
只不過,習近平根本只是一個老紅衛兵,以為中國已經富起來,可以不理西方,甚至出兵台灣都有機會打贏仗,因此在香港就亂來。在《國安法》通過後,香港「一國兩制」已經進入彌留狀態。但西方仍然會看香港法院會怎樣判四十七人,再決定香港是否完全淪為獨裁體制。而香港法院這次用行動來證明,《國安法》實施起來,根本是玩帝制年代中國的莫須有邏輯。既然如此的話,那西方又何須對香港客氣,特別中國已經改變策略,乾脆收買老對手國民黨為已用,擾亂台灣的民主,這次判決只不過是證明了中國「一國兩制」策略死亡,既不會守承諾,也不會和平統一,幾乎可以肯定,國民黨亂政失敗之後就會揮軍東侵。
因此,香港作為東西方的橋樑角色會終結,不會再有西方人來,而中國其他城市西方人更不會來,因為中共言而無信。香港的終結,已經是現實,而非個別人士的預言。習近平低下的政治智慧,勢必為遠東各地的民眾帶來災難,而香港的苦難,現在才剛開始,遠遠未到結束之時。
- 黃世澤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from RFA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wong/com-mw-05312024085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