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 November 2022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今(1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只是網媒,而是政治平台」,在反修例運動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大批志同道合人士追捧。

控方指被告細心安排,透過配合反政府事件,發布17篇「激進活躍分子、潛逃罪犯或通緝人士」等專訪和網誌,協助宣揚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並「推波助瀾」加強反政府議題的效力;又指《立場》訪問初選參選人是為他們「造勢」、「戴光環」,且沒有與受訪者非法立場劃清界線,「反而包裝作人權戰士」;博客文章亦在無事實基礎下肆意抹黑及污蔑《國安法》及執法人員等。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控方開案陳詞不止引述文章內容,「前言後語加插好多(指控)意圖」,惟被告意圖實可能有其他推論。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處理,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及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大律師黃卉儀。前《立場》博客區家麟、資深傳媒人蔡玉玲、社民連曾健成等也有到庭旁聽,曾健成在二人入庭時喊「早晨」,二人揮手回應。

官裁17篇文章全數可呈堂

控辯雙方昨就控罪的檢控時限爭議,辯方爭議控方不能依賴超出6個月檢控時限的10篇文章為檢控基礎,控方則認為文章只是用以推論被告作出持續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s)」。郭偉健今拒納辯方爭議,裁定控方全部17篇文章可呈堂,詳細理由會於裁決書一併頒布。

控方:毋須證被告具煽動意圖

伍淑娟其後讀出開案陳詞,表示本案爭議點包括涉案刊物是否具煽動意圖;3名被告和其他人之間曾否作出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及被告是否具控罪所指的犯罪意圖。

而控方認為,只須證明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具煽動意圖,毋須證明被告本人有煽動意圖,或有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及混亂。

控方:《立場》不僅是網媒 是政治平台

控方指,《立場》不僅是網媒,亦是政治平台,由3名持股人暨董事蔡東豪、余家輝和鍾沛權透過海外公司擁有和共同控制。《立場》自稱是《主場新聞》的繼承者,宗旨是「守護民主、人權、自由、法治及公義」,除董事會成員贊助,亦有部分來自「其他認同《立場新聞》理念的人士贊助」。

控方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的公開取態顯示其一貫政治理念,林紹桐於2019年12月以副總編身分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提及曾訪問中大和理大事件的前線抗爭者和聲援者,望透過報導和記錄讓公眾了解運動實況和參與者想法:「有共同基礎討論、評價⋯⋯甚至參與呢場運動。」

控方:《立場》反修例後吸引大批志同道合人士捐款支持

控方續指,《立場》在反修例運動後吸引大批志同道合和政治理念相同的人追捧,並以捐款贊助和支持。據其戶口記錄,2015年至2018年間,《立場》每年淨收入為600多萬元,涉約3,000至4,000次入帳次數;至2019年淨收入為8,000萬元,入帳次數為135,000次,分別有超過10倍及27倍增幅,而其高收入和入帳次數維持至年尾,反映其收入與反修例運動有直接關係。

控方:《立場》成立英國分社 與被通緝激進分子合作

控方續指,《立場》在2020年年底嘗試擴展營運版圖,於2021年設英國分社並於當地註冊為社團,而《立場》記者楊天帥於2021年1月至8月獲委任為分社主任。鍾沛權2021年曾兩度代表公司與楊簽訂借貸協議,匯款1,200萬元予英國分社,分社沒有明顯的業務,並在《立場》停運後不久,於2022年2月初結束。

控方指,《立場》在分社成立前已多次與身處海外的激進分子或被通緝的政治人物合作,以專訪或博客形式宣揚他們激進違法的政治理念。如被通緝的羅冠聰曾受訪並發表網誌,造謠抹黑政府打壓對抗者、煽動市民對立和對抗中央特區政府;被通緝的許智峯亦受訪鼓吹外國對港實施金融制裁和爭取救生艇計劃。

控方:案發時社會暴力表面消退 實仍充斥「政治炸彈」

控方指,本案的煽動刊物分為專訪、網誌及新聞報導3類,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5日期間於《立場》網站發布及持續刊登,供公眾免費閱覽。

就本案的社會背景,控方指香港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經歷前所未有社會動盪、公眾秩序受嚴重騷擾,中港政府權威被無底線挑戰,終致《國安法》頒布。涉案17篇文章全於《國安法》實施後發布,控方形容當時中央與特區政府嘗試撥亂反正、排除外部勢力干擾,以盡快恢復社會秩序。

控方指,法庭可藉「司法認知」得悉當時社會上大規模暴力破壞表面看似消退,但「仍然充斥各種暗湧和政治炸彈」,隨時可毀掉政府管治權威並推翻「一國兩制」的基石和社會秩序。不少年青人不願接受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願接受中國對港行使主權,採取不同行動反抗,社會政治氣氛「甚不平和極不穩定」,更有反中亂港和外部勢力肆意炒作,加深市民和政府間敵意,令他們相信處於無民主自由的極權社會,推動他們以武力等非法抗爭推翻政權。控方強調,法庭須於此背景下方能理解刊物有否煽動意圖,及被告的犯罪意圖。

指專訪為初選參選人「造勢」、「為犯案者戴光環」

控方將17篇涉案文章分為6大類,分別為「民主派35+初選案」、「12港人潛逃案」、「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有關的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惡意攻擊中央和政權」。

其中3篇民主派35+初選出線者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的專訪,控方指初選鼓吹攬炒和癱瘓政府,《立場》於初選後連續發布3人專訪是為他們「造勢」,大肆宣揚其非法意念。其中何桂藍形容「警暴是事實」,稱港人須續與中共抗爭和攬炒;鄒家成推崇「香港民族」,承諾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推翻政府,聯同外國圍堵中共等,控方指3篇文章於3人被捕後仍刊登,明顯被告有預謀借文章煽動他人,「宣揚極端反政府政治意念。」

控方又指,參與初選者被捕後,《立場》轉載羅冠聰文章〈香港—美麗島〉,是「為犯案者戴光環,並乘機打擊政府」。

稱包裝反中亂港分子為「人權戰士」

至於「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控方指《立場》訪問了3名要求外國制裁中國、潛逃海外進行違法行為的「反中亂港分子」,包括羅冠聰、許智峯和梁頌恆,又轉載被通緝的張崑陽文章,其中梁頌恆攻擊香港司法系統和公然鼓吹港獨,4人亦提及打「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

控方指3篇專訪於同一星期發布,有目的和編排,而《立場》不但沒有與4人非法立場劃清界線,「反而全都包裝作人權戰士」,聲稱懷着「內疚感」流亡海外對抗極權,又「美化」羅冠聰為「本着良心為港人爭取民主之海外人士」。

指博客文章肆意抹黑及污蔑《國安法》及執法人員

至於「《國安法》有關的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涉5篇博客,當中3篇〈2020 香港新詞〉、〈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和〈「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由區家麟撰寫,餘下〈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及〈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分別由陳沛敏及羅冠聰撰寫。

控方指,《國安法》頒布後特區政治環境、社會安寧和政府威信「仍岌岌可危」,惟該些文章「穿鑿附會」,無任何事實基礎下,肆意抹黑和攻擊《國安法》及有關執法行動,「污蔑《國安法》及一眾執法人員」,公然激起香港市民對警方執法、檢控和司法程序的憎恨。控方又稱《國安法》實施至今,仍受不公平攻擊、不斷受境外勢力無理指控。

稱12港人事件淪為爭取國際制裁棋子

此外,亦有文章涉12港人事件和中大衝突。控方指「12港人」犯嚴重罪行畏罪潛逃,在中國水域「依法處理截獲」,卻被妖魔化為攻擊中央和香港司法的政治工具,「炒作為中港政府串謀迫害港人的新聞」,而羅冠聰專訪〈一個流亡者,帶著愧疚展開新的戰鬥〉及區家麟博客〈2020 香港新詞〉,分別以12港人事件推動英國對中港官員的制裁,及肆意攻擊香港和中央政府,可見事件「已淪為羅冠聰及其他人爭取國際制裁中國/香港的棋子」。

稱中大衝突兩年訪問抹黑警方執法 重燃冷卻暴力抗爭

控方又指〈【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一文手法「極其煽情」,經一名中大人之口「美化當日的暴力行為,抹黑警方合理執法」,而《立場》於中大衝突兩周年發布該文,「目的不宣自告,分明想把冷卻的暴力抗爭重燃。」控方又指,警方在文章刊出後去信《立場》批評文章內容不盡不實,惟《立場》無將文章下架。

此外,控方亦指《立場》藉羅冠聰博客〈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及報導〈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 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對中央及政權作出不盡不實的惡意攻擊」。當中羅以感性宣言,將反修例的非法暴力行為「美化是對抗極權唯一出路」,煽動對中港政府仇恨和暴力;而鄒幸彤「明明是干犯罪行的犯人」,卻被「包裝作人權鬥士,借其之口攻擊政權」。

稱文章散播分裂國家思想、宣揚歌頌抗爭叛變行為

控方指,涉案專訪中受訪者對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斷作出煽動陳述,針對《國安法》和政權,目的在宣揚國際支援和針對中港政府的行動;宣揚或歌頌抗爭和叛變行為如暴力、攬炒、港獨;呼籲公眾參與示威和持續進行抗爭行為;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等。

至於涉案網誌,控方則指作者散播分裂國家思想,作出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包括警方在執法行動中惡意濫用權力;《國安法》是暴政打政的工具,損害香港法治及破壞一國兩制;指不同政府部門及司法機構合謀行動,對人權、法治及教育造成不公和災難。

稱文章「推波助瀾」 加強反政府議題效力

控方指,3名被告在案發期間,有犯罪「協議」或「共同謀劃」,將《立場》作為政治平台發布上述涉激進活躍分子、潛逃罪犯或通緝人士等公眾人物的專訪和網誌,協助宣揚其違法行為及政治理念。而涉案文章明顯經細心安排,在有關時候配合反政府事件在《立場》發布,「以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又形容文章「乘時推出」,故被告必定知道其煽動意圖,故意在此情況下發布文章。

控方又提及,《立場新聞》曾於去年6月27日發聲明,公布將5月前刊出的評論文章暫時下架,確認風險後再重新刊出。控方指《立場》「故意下架又故意上返架」,是明知刊物有違法風險,安排重新審視內容,可推論其有煽動意圖。

控方終指,首被告是刊物發布人,而鍾和林是《立場》「最高領導人核心人物」,具高參與度,連同刊物發布背景,唯一合理推論是串謀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二人若非被捕,會連同他人繼續犯案。

辯方批開案陳詞不僅引述文章 亦加插很多意圖

控方朗讀開案陳詞後,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表示,對涉案刊物內容和上架日期等沒有爭議,但質疑控方「好多唔止引述文章內容,前言後語加插好多(指控)意圖」,如稱《立場》「下架後再上架」具煽動意圖。惟余指,被告下架亦可能因作為傳媒人,有責任小心檢視涉案刊物,這亦是可能的推論。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涉案17篇文章如下:

  1. 【立會選戰】專訪——除下記者證後,還有人與她同行嗎?
  2. 【專訪】由「無人識你喎」到新東初選出線 鄒家成:證明本土理念係有得贏
  3. 【專訪】高歌《熱愛基本法》仍被 DQ 梁晃維:可能連區議員都時日無多
  4. 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陳沛敏撰)
  5. 在國安法下的新常態,我們應如何反抗和思考(羅冠聰撰)
  6. 【倫敦專訪】羅冠聰 一個流亡者,帶着愧疚展開新的戰鬥
  7. 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冀(羅冠聰撰)
  8. 【專訪】舉家流亡海外,許智峯:最親的人安全在側,就放心向政權全面宣戰
  9. 【專訪】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
  10. 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在人世間(張崑陽撰)
  11. 2020 香港新詞(區家麟撰)
  12. 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區家麟撰)
  13. 香港 - 美麗島(羅冠聰撰)
  14. 「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區家麟撰)
  15. 災難現場(區家麟撰)
  16. 【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行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
  17. 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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