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5 October 2020

中國如何透過聯合國重新定義人權

昨天美國國務卿Pompeo 發文抨擊中國、俄羅斯等國家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今年改選的15席代表。輿論大多認為這是做賊喊捉賊、破壞人權的國家進入聯合國等。台灣不在聯合國內,對這新聞沒特別的看法,頂多就開爆米花看戲。

然而,中國真的有破壞人權嗎?

讀者看到這問題別嚇一跳。這事實上是中國近幾年全力投入聯合國的重點項目之一:直接改變全世界對人權的定義,而這跟習近平思想直接相關。

習近平在2017年初的達佛斯(Davos)世界經濟論壇中,對世界經濟領袖喊話,要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community of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這是習近平在2012年掌權以來就一直琢磨的概念。習近平在論壇中特別解釋,人類命運共同體,就是要用對話取代衝突、大國尊重小國、而且每一個國家都有發展權,可以依自己的狀況決定要怎麼發展自己國家的經濟。與會領袖熱烈鼓掌。

這個概念聽起來乍看之下不錯,但其實包含了兩個令各地人權團體非常憂心的概念,這概念跟過去我們學到的基本人權完全不同,但是卻也戴上了人權兩字的旗幟。這甚至也影響到台海安全。

第一個概念,是發展權(right to development)。如習近平所云,每個國家有權用自己的方式發展經濟,其他國家不得干涉。這是給「國家」的人權,而非個人人權。

第二個概念,是發展式人權(developmental human right)。因為政府才能夠維護個人人權,因此假如政府沒有資源,就什麼人權都維護不了。而政府需要經濟發展才能夠維護人權。所以,國家先有經濟發展,經濟發展越好,就能提供越多個人人權。

這兩個概念自從習近平在2017年的發言之後,中國外交部就積極地把這概念推動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17年3月的HRC34,中國在人權理事會旁舉辦活動,推動把習近平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字眼放進聯合國人權報告。2017年6月的HRC35,中國更是提了一個決議案,標題為「經濟發展對全部人權的貢獻」(The contribution of development to the enjoyment of all human rights.),此時美國已經發現不對勁,表態反對,但是人權理事會投票後,中國的決議案獲得30票贊成、13票反對,發展權正式納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於世界人權的定義之中。投票過後,中國官媒一片歡騰,認為這是習思想成為世界潮流。

假如我們攤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20年出版的最新世界人權報告,可以看到這個發展權right to development出現30幾次,平均每7頁就出現一次,其中每次出現都是先說要各國都要全面照顧人權,「其中包括發展權」,把發展權跟其他個人人權分開來放並特別強調。例如2020年6月的會議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承認各種人權是普世、無法分割、且互相依賴的,因此再次確認發展權是普世、無法分割的全體人權的一部分」(Recognizing the universal, indivisible, interdependent and interrelated character of all human rights, and in this regard reaffirming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as a universal and inalienable right and an integral part of all human rights)。

講到這裡,一些讀者可能跟筆者在美國教書的學生有一樣的想法:這兩個權聽起來還不錯啊?放進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問題在哪?

問題可大了。

發展權跟發展式人權,都是給國家至高無上的權力,為了要發展經濟,要做什麼都可以,因為各國可以自己選擇發展經濟的方式,其他國家無權干涉。在此定義之下,中國合理化了針對少數民族的同化、集中營政策、宗教迫害,也給了各國綠燈這樣幹,為了經濟大義想強拆就強拆,因為這是「國家的人權」,其他國家不得干涉。很顯然地,中國也會同樣把其他問題放進這個大帽子內,包括香港議題、台灣議題,也同樣能用發展權這個邏輯包下去,控制台積電跟匯豐銀行當然是國內經濟議題,要求其他國家不得干涉。

而發展式人權,更給了各國避開人權爭議的大門,只要大喊說我國經濟發展還不夠,因此先拚經濟,人權未來再說。這有兩個大問題,第一個是變成只有政府才能決定何時「經濟夠」,而追求權力的政府永遠不會說「今天經濟夠了,我們來開個言論自由吧」。第二,很多人權保障,並不需要政府很大的預算去提供,只要政府不壓迫、派警察衝進來就好了。因此,這整套其實是一種文字遊戲。

假如我們攤開今年的人權理事會報告,更可以看到中國如何盡力玩弄發展權,用聯合國之名對抗中美貿易戰。今年的報告中,出現48次「譴責世界某些國家透過單邊的經濟脅迫、干擾、武力威脅,導致其他發展中國家沒有辦法完整落實全部人權,『尤其是發展權』。」

很顯然,這些報告以及決議就是針對美國發動中美貿易戰而來。有趣的是,在中國推動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定義之下,美國發動中美貿易戰是破壞全世界的人權!

假如我們只從基本人權的角度來說,這種決議根本荒唐。但一旦我們把中國近年推動、並成功形塑定義的發展權納入人權定義,那這樣的決議案就有所本。就算覺得荒唐,中國還是在這次人權理事代表投票中的195國家票裡獲得了139票。雖然在一些歐美國家的抵制下,中國的票已經從2016年的180票直線下滑,但是全世界四分之三的國家仍然挺中國、挺中國定義的人權、挺中國進入人權理事會後,用習近平思想定義的人權來衡量並推動世界各國的人權發展。

這也是為何習近平堅持中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所以還得繼續發展)、並且繼承毛澤東以來的三個世界思想,讓中國跟其他開發中國家站在一起,然後如論壇上說的要大國尊重小國們,這樣在票數上就不會輸了。而看到人權的定義變成國家發展經濟優先的權力,人權紀錄不佳的各獨裁者可也樂了。

一覺起來,世界都不一樣了,連人權的定義也變了。就算美國政府決定重新投入世界組織,但要如何使用自由主義來對抗中國推動的習近平思想、其他開發中國家為何有誘因轉而支持美國,這些都是需要更直接的討論與策略的,絕非喊喊說要把錢丟回去、要重新對話、要譴責就能夠改變的。



作者為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政治系助理教授。在台中一中被選進數學校隊,接著考取台大電機系後想當個科學家。在椰林繞了一圈後,覺得還是人類有趣多了,於是跟著數學一起投入研究政治,成了政治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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