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相信司法制度是香港的最後堡壘,也希望這個堡壘能夠得到堅守。因此一向甚少對法庭的裁決作出評論,因為知道此風不可長。就算有一些判刑並不令人信服,有一些法官的判詞也可能令人摸不着頭腦。但明白到法庭的判案有其一套法律邏輯,法官也應該在不受干擾下作出他們的裁決,這是維持司法獨立的很重要條件。所以,就算有時真的覺得很難接受,都本着維護法庭尊嚴的態度,不去挑起討論,也很少參與這方面的討論。但這一次真的不能不清楚表明自己的憂慮及不滿。
近期法庭的判案確實有一些令人十分難以理解。早前有一案,涉及的兇徒早有計劃,還預先在網上公布了會去斬人,又真的𢲡刀去把人斬至重傷,傷者甚至一度進入深切治療部。單看這些表面資料,都知道問題十分嚴重了。那人雖然入了罪,但法官竟然形容他「情操高尚」,而且判刑可以說是嚴重偏低,那次我真的按耐不住,作出了一些批評,那也是唯一的一次。後來終審法院大法官馬道立發表一些說法,以比較委婉的態度呼籲法官克制,令人相信法院高層已經察覺到問題,也盼望情況會有改善。
但近期的情況可以說是越變越壞。一方面是那些左派喉舌報章及部份嘍囉式政客,顯然是有組織有計劃及有針對性地要威嚇部份較為持平的法官。對於這種做法,特區政府及特首竟然視而不見,一直不發一言!這與過去還願意出來捍衛法庭的獨立性及尊嚴,可以說是大相逕庭。顯然特區政府已經與北京當局作出協調配合,任由那些人透過這種下三濫的手段來向法案施壓。特區政府近期也竟然又想推翻一貫的說法,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可以說是左右開弓。行政長官要向法院奪權的意圖可以說是昭然若揭。
不過,三權分立是制度運作的效果,就算《基本法》沒有寫下「三權分立」這四個字,在《基本法》的第2條,行文上其實已經確認了這一點。第19條、第64條其實都分別確認了三權分立的事實。而這個事實更早在《中英聯合聲明》第三章中寫得很清楚,說明三權分立及司法獨立是香港主權移交協議的一部分,也是一國兩制的其中一個制度目標。所以無論今天政府怎樣說,那些京官怎樣胡扯,那些奴隸派議員怎樣胡言亂語,那些建制喉舌怎樣叫囂,只要法庭堅守他們的判斷原則,繼續堅持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裁決,繼續以一貫的方式來運作,特區政府就斷沒有可能指示法庭如何裁決的。
特區政府現在已經不斷利用其在檢控及執法上的主動權,變相把司法權力削弱。明明是證據充分的,法院也認為入罪可能性甚高的一些例子,例如早前有警員家屬販毒的那個案例,律政司竟然決定不作起訴,令只能夠因應提交法庭的案件來裁決的法庭也無可奈何。律政司長介入,變相也令私人檢控無以執行。政府也可以動輒以最嚴厲的控罪作檢控,就算擺到明是濫用法律,法庭也只能被動地就檢控的證供來作出裁決。而就算有多名警員是明顯作假證供、作故仔,法庭不接納甚至作出批評,但只要政府、律政司及警方不追究,法院對這些明顯干擾司法公正的行為也是無可奈何。這些都說明香港的司法獨立其實十分脆弱。
有人說,北京早就看穿這一點,知道難以直接插手,所以早就花了大量的人力及資源去做法庭的工作。因此有人曾經指出,有部份法官早就在各種來自的北方的禮遇及抬舉之下,心態已經變得與北京的那一套很接近。另一方面,中共肯定也早已在各種機要的環節安插了很多自己人,誰知道在法院這個情況有幾嚴重。
令人最憂慮的是法院自毁長城。近期有個別法官的判刑及判詞,可以說是令人十分反感。一束塑帶可以被判入獄幾個月,一枝從來未有人見過的雷射筆,可以被安插成為某人藏有的攻擊性武器,又可以把人監禁幾個月!法官的判刑可以說是越來越多一些偏頗及不規律的案例。
如果說一個人拿尖銳物蓄意刺傷其他人,還講到明就是想他們死,如此嚴重的罪行,法官竟然認為只是因為愛護香港,是因為政見不同才會犯案,因而可以變得情有可原,那過往法庭判決入獄的很多襲警、暴動的個案,有那一個不是因為政見問題?為何他們又不是情有可原?又不是可以判緩刑?
如此荒謬的裁決,如此刑律前後不一,輕重倒置,如何令法庭的判決繼續取信於民?雖然我很不願意說「香港法治已死」這一句,也不認為香港的法治可以如此輕易被扼殺,但也不能否認,香港的法治確實已經岌岌可危。有法官不能秉持法律公正,也有可能是投誠,才是令法治自毁長城的最危險因素。希望在法院還有很多公正持平的法官,敢於對警暴與妨礙司法公正直斥其非的法官,能夠站穩立場,不要跟這些葫蘆官一同沉淪!
據說,法院上那個蒙上眼的正義女神,造型來自古希臘神話,象徵着要就正義及公正作出裁決,就要拒絕去看紛爭者的面貌,要六親不認;不理他們的身份,也不會受他們誘惑。更不必懼怕權勢的干擾,要大公無私。正義女神右手拿着的天秤,代表公正公平,只能以法律來衡量輕重得失,不能多也不能少。而她左手拿着的長劍,則代表法庭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足以無私地面對那些對社會正義及秩序構成破壞的人,對不公不義的人與事,也要揮劍便砍。雖然說是源自希臘神話,但正義女神廣泛出現於法院的檐門上,成為法院的象徵,是文藝復興時代從歐洲各國開始的。那個歷史階段,也象徵著人類社會由神權走向理性、文明及現代化的一個標誌。
香港法院這個正義女神像,是由殖民地時代開始樹立的。主權移交23年,蒙上眼睛是不是可以被演繹作正義女神對香港的墮落已經無眼睇?天秤似乎已經傾側不公正。而女神左手的那抦長劍,還剩下幾多權威?在法院高座上作判官的袞袞諸公,是不是還重視這種權威?還是在帶頭向權勢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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