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筆者接受網媒訪問,就抗爭派不接受人大常委通過立法會延任一年,因此倡議民主派該總辭,杯葛「臨立會」,提出了我的反對意見,沒有想到,因此惹來網上熱議以及猛烈批評,還幸,之後不同院校的政治學者,包括港大、中大、城大、科大、理大等,都斷續表達他們意見,且看法相當一致,同樣反對總辭。隨著討論進一步深化,帶出了一些新的相關論點,筆者將在本文再作補充。
首先,這裡簡單向讀者重覆講一次,當日在接受網媒《香港01》訪問時,我提出過對總辭的三個質疑。
1) 延任後的議會等於當年的臨立會?
1997 年的臨時立法會,是中方「另起爐灶」下的產物,原任議員不能過渡,要「落車」,重新「選」過,而當時由中方所操控的所謂「選舉」,肯定會剔走一些民主派,再加入一些建制派,所以遭民主派抵制。但今次延任議會,不是另起爐灶,連外界最擔心的「DQ 4」(即四位被選舉主任褫奪參選資格的現任議員)都可過渡,亦沒有加入重新確認條件如要求支持《國安法》來重新宣誓,議會組合保持不變,因此把它拿來和當年臨立會相提並論,是引喻失義。
2) 「美化制度」所以該總辭抵制?
若然抗爭派認為加入一個不民主、不公平的制度,就是「美化制度」,其實去年區議會選舉,黃之鋒也被 DQ,那麼他們是否也該同樣杯葛﹖更何況,選後因為建制派在區議會中幾近被「清枱」,政府索性架空議會和建制派合作,那麼為了拒絕「美化制度」,抗爭派是否也該身先士卒,發起總辭呢﹖在自己沒有席位的立法會,就大義凜然要別人總辭;但到你自己有席位的區議會中,就默不作聲,這樣做,外人看來會覺得太過自利了。
3) 今天總辭一年後又如何?
能夠預見,可見未來香港的政治環境只會愈來愈惡劣,政治打壓和倒行逆施只會愈來愈多,明年的選舉一樣會有 DQ,民主派在議會的抗爭空間將愈來愈被收窄,選舉封殺、議會矮化、行政霸道不會短期內消失,抗爭派如果覺得今日的制度玩不下去,那麼一年後他們又會否參選﹖如果你覺得現時的立法會是「政治花瓶」,一年後同樣都會是「政治花瓶」,那麼現在你是否該告訴公眾,一年後是否會貫徹始終不參與,不要一句口號叫人總辭就算。
以上是我半個月前說的,半個月來,反覆被多個媒體訪問,它們提出了新的問題,這裡也一併與讀者分享我的答案和看法。
4) 這一年留守議會有何用嗎?
當然,我不認為留守議會可以甚麼事都做到,但也不認為留守議會甚麼事都做不到;我們不要把議會視作萬能,但也不要把議會說到一文不值。議員擁有的資源、憲制角色和權力,始終是制衡政府的有力工具。正如城大葉健民所言:「但從議會全面撤退、放棄議員種種權力,便差不多等於把公民社會幾十年艱苦經營努力建設的社區網絡、與政策社群的深厚聯繫,以至和各個公共政策持份者的對話空間也一筆勾銷。這些資產,真的全無價值嗎?這些實力,可以完全靠街頭勇武方式重建嗎?」
強弱懸殊,知已知彼,今天明顯不是追求決勝千里的時機,反而要有心理準備作細水長流的抗爭。如今大家面對的是一個強大和乖戾的政權,相對過往歷屆特區政府,它啟動了一場「超限戰」,越過愈來愈多大家長久信守的政治和道德界線,全方位打壓民主運動、反對派,以及公民社會,且已經到了不顧顏面的地步。如果對手無所不用其技,你自己反而迂腐,甚至自斷一臂,絕非明智。
5) 總辭可以讓國際社會進一步關注香港問題?
我相信,《國安法》已經是短期內最大程度讓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的一個課題,如果要西方有更激烈反應,我相信只會是台海和南海軍事行動這些課題。更何況,世界各國都有因疫情而押後選舉,所以它們也會怕被「反抽後腿」。就連主力進行國際游說的羅冠聰,近日在 facebook 發文也說:「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進入與否,都不會引來國際的反彈,更不會是『背叛』了某些國家或政客」,我認為這是一個很中肯的估計。況且,正如港大陳祖為所言,總辭欠缺「顯然易見」的巨大理由支持,一般人看來未必是合乎比例 (proportionate) 的回應,我認為在疫情中外國人看來尤其如此。
6) 上次選舉選民給的 mandate 只有四年,做滿就不能留?
我們不能太過狹義和僵化地看這種「mandate」,否則的話,你甚至可以說政綱沒有寫入的就沒有「mandate」做,那麼四年前民主派政綱也沒有寫入反對《逃犯條例》,那又是否《逃犯條例》殺到時,你又說因為沒有「mandate」所以唔做呢﹖我認為,選民投票給你,就代表支持你的政治理念和路線,且相信你的為人,例如,選民投票給民主派就是希望他們能夠制衡政府,以及爭取民主自由人權,那個授權是到下次選舉為止,隨非你自行修改任期為自己延任。就如今次疫情讓很多國家(包括公認的民主國家)都延後選舉,大家有沒有聽過他們的議員要鬧總辭﹖他們就沒有「mandate」的問題﹖
7) (有些)抗爭派在初選贏了,(有些)民主派則輸了,因此後者沒有 mandate 留下?
請不要混淆,「初選」不是正式「選舉」,那只不過是民主派達成共識的一個機制,用來決定派出哪些人參與九月選舉,在初選勝出,也不代表你已經在正式選舉中勝出(所以有抗爭派說如果民主派留任議會的話,就該由他們來做「影武者」,背後操控,這樣的政治倫理實在讓人極之失望)。初選也不是一個信任公投(例如用在韓國瑜身上那個機制),更何況,初選不錯有六十萬人投票,但上次區選投票的卻有近三百萬人,就算單計民主派和抗爭派合共也有近一百七十萬票,兩者不能簡單等同或相提並論。
8) 以民調來決定民主派去留?
如果這是民主派參考的「其中之一」依據,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如果要把決定完全「外判」給民調,把民調完全「神聖化」,我就想提醒他們,當年政改方案是否「袋住先」﹖在頗長時間內的多個民調,都顯示五成人支持四成人反對,但結果當然大家都知道,最後民主派在議會中否決了方案,因為他們覺得與自己的政治理念相悖。
民調不能取代政治判斷和領導
美國已故總統杜魯門便曾說過:「我心裡常有一個疑問,便是如果當年摩西及耶穌,有機會在埃及和耶路撒冷進行民意調查,那麼摩西還會否領導猶太人出埃及﹖而耶穌又會如何在耶路撒冷傳教呢?」
結尾,我想多引述一次陳祖為的觀點,他總結多年來觀察本港和海外的民間抗爭經驗,指出大型或激烈的的抗爭行為必須「出師有名」,其理由必須為社會顯而易見,亦要針對具體事件,例如執法極大不公、政府推出極壞的法案、嚴重的選舉舞弊等,才能得到大部份市民支持及國際社會同情。本港政治環境急速敗壞,總辭或許終有一天要做,但不該是今天。
(本文原先刊登於 8 月 26 日的《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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