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氣候談判,如從1992年里約環境與發展全球峰會算起,已經走過了近四分
之一世紀的歷程。儘管在此期間,各國就碳排放達成過京都議定書,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氣候變暖造成的災難日益明顯,科學論證一步步精確,於此相對的談判進程
卻呈現出緩慢不前的態勢。尤其是2009年哥本哈根締約方第十五屆大會沒有能夠達成可以取代《京都議定書》的協議,使得全球輿論大失所望。
自
2010年起,全球氣候締約各方不得不重啟新一輪氣候談判。按照預期,這新一輪談判應於2015年在巴黎結束。於是世界輿論又將希望的眼光轉向了巴黎。甚
至有輿論將正在舉行的巴黎第21屆氣候峰會視為拯救人類於氣候變暖的最後一次機會。然而,此次巴黎氣候峰會能否達成一個有約束力的足以控制地球在本世紀升
溫不超過2攝氏度的協議,到現在仍然是一個未知數。在筆者看 來,此次巴黎氣候峰會達成協議的困難與希望共存。相對於哥本哈根氣候峰會,巴黎峰會達成協議的條件較為成熟。作為此次會議的東道主,法國總統、外長以及民 間氣候大使穿梭於世界各國進行外交游說,法國國內公民社會、企業、專家、輿論等空前動員。法國在會議的組織工作上也費盡心血,企圖為各國達成協議創造物質 條件。
同時,此次會議之前,中國、美國的態度發生了重大轉變,為協議的達成奠定了有利基礎。中法首腦今年11月應對氣候變化共同聲明中關於 五年盤點減排進展的建議進一步健全了全球減排機制。但是,阻礙哥本哈根峰會達成協議的因素並沒有化解:如何解決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與新興國家的排碳量上升 現狀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刻不容緩的支持發展中國家減排的氣候融資與西方經濟低迷不振之間的矛盾?如何使各國從一定程度上跳出一國之私利並站在人類整體利 益角度考慮應對氣候問題?實際上,巴黎氣候峰會既可能達成協議,成為世界歷史的轉折點;也可能重蹈哥本哈根覆轍,與歷史失之交臂。
2009至今,在環境領域,世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中國的環境格局更是急轉直下。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之時,中國環境污染問題 雖然已經甚為嚴重,但「先污染後治理」「污染的歷史必然性」等說法仍然被廣泛接受。全球氣候變暖、自然資源短缺以及環境惡化被認為是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 與中國相去甚遠。然而,2010年後,中國環境群體性事件急劇增多,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氣污染無處不在。2013年,中國環境惡 化更為加深,霧霾彌漫。污染正在成為中國民眾生活、健康的頭號大敵,環境保護意識已經深入人心。
在國際層面,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至今,經由科學論證、公民動員、公共討論、官方談判等多層次推進,世界對氣候變暖的成因、機制、後果達成了基本共識。從觀念到行動,從政界到企業再到公民社會,人類對如何應對氣候變化的認識也有了長足的進展。
更 為可貴的是,「人類世」(anthropocène)概念的普及也為人類反思與自然的關係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工具。「人類世」本是一個地質學概念,最早由荷 蘭化學家、1995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克魯岑(Paul Crutzen)2000年提出。此概念認為從18世紀工業革命以來,日益加劇的人類活動對地球的影響超越了自然演變的進程。人類自此生活在一個新地質時 期,在這個時期,人類活動主導了地球的演變。這一現象的結果不僅是地球自身演變規律的被打破,更是地球演變速度的加快。儘管目前還存在著爭議,但科學界普 遍認為,由於日益加劇的人類工業和經濟活動,大量化石燃料的開採和使用,導致環境污染、人口增加、氣候變暖、海平面升高。人類正在快速改變氣候、水源、地 表乃至生物圈的自然演變和自我更新機制,將自然與人類本身推向危險境地。
「人類世」概念將地球史和人類史連成一體。在這一階段,自然力和人 力緊密相連、相互依存。這一概念的確立將人類置於地球變化的中心,從人類對自然及其自身活動的認識而言,無疑具有革命性的突破。正是由於此概念將地質的演 變同人類活動聯繫起來,因而迅速從自然科學領域進入到歷史學、社會學等人文領域,成為人文科學研究的重要概念工具。同時這一概念的提出也將人類活動與自然 環境的關係提到一個暫新的高度。與此同時,在科學論證、實證觀察的支持下,國際公民社會生態力量更為壯大,成為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力軍。
但是,從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峰會到2012年聯合國里約+20可持續發展大會,各國政府及其代表的傳統發展觀仍然佔據統治地位。以發展的名義,以民族利益的名義而向地球無限索取的心態和取向壓倒了向可持續社會過渡的訴求,致使兩次會議均無法達成共識。
不過,我們也不能僅僅從每年一度的聯合國談判 的層面觀察人類面向氣候變化的應對。僅僅從這一層面,我們看到的只是各國為本國利益或集團利益的相互討價還價,是將經濟發展至於應對氣候之上的短視立場, 是民族國家主權與人類共同利益之爭,是一邊談判一邊加緊開發導致溫室氣體繼續上升的曖昧遊戲。換一個角度看,我們可以將聯合國氣候談判看作是人類因應氣候 環境災變的前台,真正起作用的實際上是在前台演出的政府代表背後的社會力量。
1997年,京都議定書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世界各國對氣候變化的 責任與義務,然而,美國總統克林頓雖然簽署協議,但國會從未批准這一議定書。之後,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及新西蘭也漸次退出此協議。換句話說,簽署固然 重要,遵循並付諸行動更為關鍵。從2009至今,氣候變化的共識更加強化,力促能源革命與強力減排的國際公民社會與有關企業及各國政府的保守力量之間的力 量對比發生了變化。此次巴黎峰會美國、加拿大乃至中國在談判立場上的變化同公民社會的壓力加大是不可分的。
同時,我們也應將氣候談判放到人 類面對氣候變化的集體行動的大框架下觀察,從而跳出狹隘的技術應對層面。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是一場人與自然關係的全方位的檢索、反思和應對行動。從能源轉型 的角度,如果說近代工業文明源於煤炭、石油的發現而是一種化石能源文明的話,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將是以再生能源為基礎的全新的文明形態。
氣候變化因而不僅關係到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持續的最基本層面如科學、政治、經濟、生態等各領域,而且也關係到每一個公民個體的生存狀態和生活方式。正是從這一角度,氣候變化需要落實到每一個公民個體的行動上,將碳足跡的尺度整合進自身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中。
不 過,公民的個體行為只是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的行為方式,生產方式、組織方式。換句話說,應對氣候變化是社會全方位的系統工程, 如要真見成效,絕不能止於各國政府在國際前台的簽字和許諾。政府的承諾不僅需要社會輿論的監督和推動,而其落實更是需要社會發展模式、國家治理方式,公民 參與方式和途徑徹底更新才能真正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
(責編:路西)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5/12/151207_views_climate_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