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4 October 2015

香港大學任命爭議:梁智鴻馮敬恩表態不退職

2015年 10月 4日

香港大學否決陳文敏副校長任命爭議持續,受批評的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與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均表態不會退出校委會。
支持陳文敏的港大校友促請梁智鴻與否決陳文敏任命的校務委員辭職,梁智鴻星期天(10月4日)說,他看不到請辭的理由,但尊重他人意見。
另一方面,馮敬恩因為披露多名校委反對陳文敏任命的原因而被批評違反保密紀律,馮敬恩星期天回應媒體說,他作為學生民選代表,「只能是同學讓我走」。
陳文敏任職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是「佔領中環」堵路抗議發起人之一戴耀廷的直屬上司。路透社引述港大校長馬斐森(Peter Mathieson)稱,他不能排除反對陳文敏的壓力源自北京。
據香港媒體報道,數十名港大校友星期天到港大校園集會,譴責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並批評校委會以保密機製作掩護,決策過程「黑箱作業」。
港大法學院則發表聲明,反駁9月29日會議上校委對陳文敏的「不公評價」,強調法學院同僚對陳文敏的尊重「乃基於他在法律學院所展現的優秀領導及管理才能」,其學術成就「獲國際承認」。

各方相互反駁

BBC中文網記者取得的聲明全文開首指出,港大法學院是根據「其中一位委員披露」的質疑而作出反駁。以學生會會長身份擔任當然委員的馮敬恩是在會後唯一一位披露了這些會議內容的校委。
馮敬恩星期天出席香港電台的電視直播論壇時被同場的港大教育學院教授李輝批評其違反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並說以馮敬恩的社會閱歷,「公義超出你們的認知範圍」。
李輝還評論陳文敏的學術成就說:「我有利用Google做研究,我發覺他(陳文敏)的引用率是很低的。我們根據學術界全球最權威的影響因子(impact factor)來計算,陳先生平均每年的影響因子是0.0038。」
「他從事高等教育、學術研究21年,我2000年才剛開始,剛剛15年的教齡,我的平均影響因子是0.05多,我是200倍於他。」
先後在北京師範大學與港大就學的李輝主要研究範疇為幼兒教學。他在7月底的校委會會議遭馮敬恩等學生衝擊後發表文章,批評學生行為與文革時期的紅衛兵無異。
李輝還在文章中對陳文敏說:「港大共有10個學院,法律學院只是十分之一。但是,僅這一小部分,你也沒曾管理好。」
「你沒有博士學位,沒有真正的學術建樹,我們都可以理解。但是,你在任法律學院院長時,帶頭鼓勵『佔中』,捐款處理不當,既破壞了法治,又違反了校規。這令我們很難接受。我們實在難以相信你有資格或者還有顏面擔任副校長。即使你僥倖當上,又當如何服眾?」
港大法學院的聲明說:「陳教授一向被公認為香港公法及人權法方面的著名學者。陳教授在任院長期間,亦不遺餘力地去推動和加強港大法律學院與中國內地及海外大學的學術交流與聯繫。而法律學院更於他在任院長期間在世界大學QS排名中名列前茅。」
聲明還重申,陳文敏是目前唯一一位獲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這印證他在香港法律界的崇高地位」。「基於其願景、領導才能、操守及對法律教育的熱情,尤其是基於他過人的能力,陳文敏教授被委以港大法律學院院長此重任。我們曾有幸得他掌舵。」
馮敬恩則回應李輝的話說,他的誠信是在於對自己的選民負責,這次違反保密原則的做法並不存在公義與誠信的對立。
至於校委會會否對其作出懲處,馮敬恩說:「我是同學選進去的,要我離開,我的理解是只能讓同學叫我走,我不認為校委會有權力要我走。」
但是他也認為,校委會將利用其「鐵票」將他逐出校委會。
馮敬恩與支持陳文敏任命的一些港大校友認為梁智鴻作為校委會的唯一發言人,應當就任命爭議作公開交代,現在不公開交代就是失職,應當下台。
梁智鴻回應說,他擔任主席以來處事公正,不明白為何要辭職。
「我尊重任何人提出任何意見,但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在這階段,我為什麼要離開我一直想服務的機構。」
他強調,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的決定是經過詳盡和理性的討論後得出,每一名校委都是港大的「信託人」,投票不受他人壓力和影響。

(撰稿/責編:葉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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