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8 July 2023

国安法节目研毋须「持平」 中国信誉媒体可能免遵守则 学者:显特权兼削传媒职能

港府考虑以更宽松的标准规管传统电子传媒上涉及《港区国安法》和国民教育等节目,让有关节目毋须遵守「持平」的守则;而来自「(中国)内地信誉良好的媒体」的节目或频道更可获完全豁免遵守香港业务守则,海外传媒节目则未有被提及。两位传媒学者指出,当局有关建议等於承认该等节目是不专业和违规,只能被视作是宣传;结果是既削弱传媒的监督角色和批判功能,亦减少节目吸引力,并不理想。

作为香港广播业的规管机构,通讯事务管理局(下称通讯局)昨(17日)午发出谘询文件,

建议豁免当地电子传媒外购或直播中国信誉良好媒体的节目或频道时须遵守当地电视和电台节目守则的要求。

通讯局解释,留意到持牌机构对於外购节目或频道的内容只有很少控制权,尤其是直接转播的节目,难以对其内容作大幅度改编,或为有关真实题材节目内的真实资料提供凭据,现行守则中的要求在实际上未必可行,而随着香港跟中国内地的经济融合越趋紧密,给予持牌机构更大弹性,从「内地信誉良好的媒体」购入节目作直接转播或播放,既可为观众提供更多节目选择,亦可增进对内地的了解。

不过,文件未有定义何谓「内地信誉良好的媒体」,亦没有交代为何信誉良好的媒体便不须遵守业务守则,至於外国信誉良好的媒体能否获得与中国同侪相同待遇,文件亦未有提及。

另外,谘询文件又指出,现行的电视台和电台业务守则订明,持牌机构播放时事节目时,须确保内容「恰当地持平」,但有持牌机构忧虑,港府年初起要求广播机构每周播放至少30分钟有关正确认识国安法丶国民教育或国民身分认同的节目,若因遵守持平要求而加入反对国安法言论,可能要承受违法风险,不包含对立观点则可能遭受投诉,为此,局方建议,应在电视和电台节目守则中列明,「持平」规定不适用於上述节目。

杜耀明:建制派也已开始质疑国安法执行越线

香港浸会大学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向本台指出,通讯局的建议是要堵塞可能被人逼入困境的可能性,但亦等於承认现时的国安法等节目并不专业和有违规之嫌,该局是为了避免投诉而作出建议。他又说,建议亦突出了国安法的特权观念,因为按守则,不符者应作出合理解释,若一旦豁免,对国安法或相关议题提出质疑或不同看法均在受禁之列?

他又说,现时连建制派也质疑国安法的执行是否已经过了,又或只懂猜测京官看法,认为这不利香港作为国际城市。他强调,意见应是自由的,就事实提出问题也是需要的,国安法执行是否合规亦须接受检视,他以大跃进为例指出:「盲目跟从是否爱国?」他更忧虑,日後会否发展成记者提出质疑也不可。

已故陈毅:不是要在港办「左口左面」的报纸

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亦向本台指出,电讯局指出的操作两难虽然存在,但不应用一刀切的方法处理。他进一步说,除非是宣传机器,否则,任何传媒均应独立於当权者之外,若把公正客观丶监督政府等角色一刀切除,会削弱传媒职能,可见有关建议并不理想。他强调,电台电视的影响力较大,一般会有更严格监管,故在任何情况下,持平都是有需要的。

他又说,香港已有不少渠道让中央电视台等中国传媒直播,官方声音已经不少,独立传媒更有存在价值。若只有官方声音,根本「入唔到屋」,因为公众会选择从其他渠道获取资讯。他提醒道,《文汇报》前总编辑金尧如在回忆录中引述开国元帅之一的陈毅曾向对港澳工作负责人作出训示,指在香港办报不要办到「左口左面」(按:即不要办成一份中共报章,因为中共又被称为左派),否则北京只需把《人民日报》搬来香港便可,敦促他们要办一份港人喜闻乐见的报章《文汇报》,这原理今天仍然有效。

通讯局谘询文件亦有其他广告限制方面的放宽,相信有利营商,公众可就上述建议在一个月内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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