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订立丶后审议」的新《监狱规则》已经生效近三星期,昨(6日)在立法会讨论细则。港府官员表明,新修订下,会以探访者的探访目的作为批准探访与否的原则,即使是「最亲」,若探访目的不符合国家安全和监狱管理要求,一律会被禁止。有经常探监者指出,家庭团聚是基本人权,当局的原则是以行政权凌驾人权;而新增可刑事追究违反探监目的者的条文,亦有为日后秋后算帐留伏笔之嫌。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昨就新修订的《监狱规则》召开首次会议,对修例容许惩教署以不符合维护国安为名而限制或拒绝亲友丶律师,以致专职教士探访特定在囚人士的条文引起关注,有议员关注收窄探访者范围的幅度,会否影响「朋友」和同性伴侣等亲人探监的权利。
出席会议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朋友」和「家人」的关系定义复杂,容易产生争议,认为改为以探访目的决定是否批准申请更为适合,并举例说,如果探访能达到帮助在囚人士改过自新丶维持与家庭或社会联系,以及带来精神支援等目的,探访申请都会获批准;相反,即使探访者是「最亲」,如果有呼吁在囚人士破坏监狱秩序或做出不合作行为,不利国家安全,探访申请都会被禁止。
他又说,个别专职教士方面,若被禁止探访个别在囚者,禁令会订明在囚者的身份和时限。如果专职教士与其他在囚者的接触,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其探访申请仍会被批准。
至于废取为候审者提供俗称「私饭」的自备膳食选项,邓炳强表示,「私饭」制度等于是给予在囚人士特权。惩教署署长黄国兴补充,指多年来共发生超过 300 宗涉及「私饭」的违规个案,包括有涉及在「私饭」中备有酒精饮品等事件。
邓炳强强调,《监狱规则》已实施超过70年,有必要审视能否符合维护国家安全和监狱管理等需要,当局修订时会作合理必须和相称的平衡。
探监者:新限制把不合理的事合理化
有不愿具名的探监者表示,惩教署在修例前,已可以透过不同借口和行政手段,例如指探监名单上没有探访者名字等,使探访者无法顺利探监;新修订以目的限制探访,是把不合理的事合理化。他又说,家庭团聚是基本人权,新修订以探访目的凌驾人权,限制「最亲」和「朋友」与在囚者见面,是漠视在囚者与社会留有基本接触的权利,也是加深在囚者被关押时的痛苦,是不人道的做法。
他指出,在新修订生效后,探访申请表上新增声明内容,要求申请人表明探访目的须符合维护国安和协助在囚人士改过自身等,并列明如申请人向惩教署作出虚假陈述,可能会遭刑事检控等字眼,这都是当局阻吓探访者探监,以及便于将来作秋后算帐的手段。
他反驳当局指「私饭」是特权的说法,认为此举是又一针对被关押民主派和政治犯的借口。他指出,「私饭」制度已存在多年,由于一般候审者候审时间短,加上「私饭」价格不便宜,故以往很少有候审者选择用「私饭」。近年因为有大批民主派被长期关押候审才较多人订购「私饭」,认为当局以不利管理为由,禁止「私饭」是剥削长期候审者获得相对较人道待遇的借口。他又说,如果「私饭」被混入酒精,是惩教署的检查有漏洞,应该是惩教署作自我检讨,而非禁止「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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