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8 November 2024

歐洲議會要求歐盟取消香港特殊關稅地位 港府逾2,400字聲明反駁轟抹黑

【獨媒報導】歐洲議會昨日大比數通過議案,要求歐盟理事會通過制裁行政長官李家超及其他香港官員,又向歐盟建議取消香港的單獨關稅地區地位,及檢討是否關閉特區政府住布魯塞爾經貿辦,並就中國在香港頒布《香港國安法》入稟國際法庭。特區政府昨晚發表逾2,400字聲明反駁,表明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該決議,炮轟歐洲議會言論失實,及惡意污衊抹黑,強調特區作為單獨關稅地區的地位受《基本法》第116條保障,該地位並非外界能取消。

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鍾沛權及初選案被告

在歐洲議會的議案中,除了通過向歐盟提出四大要求,更要求內地中央政府、特區政府立即取消《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兼立即無條件釋放民主運動人士,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及45名民主派初選案的被告。議案更特別要求,特區政府必須確保在香港的記者享有採訪及報導自由。

此外,歐洲議會的議案同時要求,歐盟從法律基金撥款支援香港民主運動人士,歐盟駐港辦事處亦要更頻密地探訪被囚禁的人士,及旁聽相關案件的審訊。不過,歐洲議會的議案不具約束力,

特區政府回應制裁 強調官員無懼野蠻、卑劣行為

特區政府昨晚10時40分發出逾2,400字聲明反駁,斥歐洲議會言論失實、惡意污衊抹黑,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對於制裁官員,政府發言人嚴正指出,強烈譴責任何基於無理、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而向特區政府任何官員施加單方面制裁的建議,而特區政府官員亦無懼此等野蠻、卑劣行為。

針對《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特區政府表示,世界各國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亦不例外。當局重申,《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渾然一體、融合互補,形成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使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並發揮制度優勢,為香港築牢維護安全穩定的防線,為促進良政善治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當局強調,相關法律實施能夠讓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在港生活的居民和在港經營的商戶均親身經歷香港成功實現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

強調採訪權利、新聞自由非絕對

至於議案提及須確保在香港的記者享有採訪及報導自由,特區政府亦重申,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當局表示,《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出版等自由。

不過,特區政府亦提到,採訪權利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多個段落回應「新聞自由」 特區政府: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

特區政府又引述《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裁決理由,稱法庭已詳細分析傳媒的職責和責任,其中特別指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當局用了不少篇幅回應新聞自由部分,稱法庭亦引用歐洲人權法院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即使是報道涉及備受公眾關注的重要議題,在《歐洲人權公約》下也不享有完全不受限制的言論自由;而最重要的一點是,新聞工作者必須按「負責任新聞作業」原則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當局更表示:「事實上,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

重申單獨囚禁屬黎智英意願 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在公平和及時審訊方面,特區政府稱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當局稱,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基本法》亦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對於黎智英被安排單獨囚禁,當局表示,必須澄清的是,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多年來是根據黎智英的意願並由懲教署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依法安排的。

此外,特區政府稱,執法、檢控及司法機關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均會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第42條第一款的規定,公正、及時辦理有關案件。每宗案件由提出檢控直至審訊完成所需的時間,視乎多項因素而定。控辯雙方會跟從法庭給予的指示,確保及時審理有關案件。

批歐洲議會「雙重標準」 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

當局又表示,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等,都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特區政府斥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明目張膽地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是典型的卑劣政治操作和虛偽「雙重標準」。

當局重申,對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會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要求他們停止對有關案件的裁決作出任何不實的報道及惡意的抹黑。

港府:單獨關稅地區地位受《基本法》保障 非外界所能取消

對於歐洲議會通過,檢討是否關閉特區政府住布魯塞爾經貿辦。特區政府同用上大篇幅反駁,稱香港是全球最開放的經濟體之一,一直奉行自由、開放貿易,並支持多邊貿易制度,今年便再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當局再三重申,堅決反對任何基於政治目的而實施的貿易措施;特區作為單獨關稅地區的地位受《基本法》第116條保障,該地位並非外界所能取消。

特區政府又引用數據,稱香港與歐盟是重要貿易夥伴,去年與歐盟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便達5,100億港元,任何破壞雙方本應互惠互利關係的惡意行徑,必定會損害歐盟及其企業利益。

當局強調,香港駐布魯塞爾經貿辦一直按當地法律運作,與當地政府、商界、智庫及不同界別人士保持緊密聯繫,將繼續推廣香港的獨特優勢、說好香港故事,並在必要時駁斥不實報道和澄清誤解,在互利共贏的原則下,推動香港和歐盟經貿關係發展和不同方面的合作。


from 獨立媒體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6%94%BF%E7%B6%93/%E6%AD%90%E6%B4%B2%E8%AD%B0%E6%9C%83%E8%A6%81%E6%B1%82%E6%AD%90%E7%9B%9F%E5%8F%96%E6%B6%88%E9%A6%99%E6%B8%AF%E7%89%B9%E6%AE%8A%E9%97%9C%E7%A8%85%E5%9C%B0%E4%BD%8D-%E6%B8%AF%E5%BA%9C%E9%80%BE2400%E5%AD%97%E8%81%B2%E6%98%8E%E5%8F%8D%E9%A7%81%E8%BD%9F%E6%8A%B9%E9%BB%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