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秘密的危险结合
徐 贲
今年是前美国总统尼克松的百岁冥诞,去年是水门事件40周年,田纳西州的前美国参议员汤普森(Fred Thompson)发表了他的历史回顾,《水门事件的教训》(The Lessons of Watergate)。水门事件调查时,他才不过30来岁,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田纳西州“乡下律师”。他被任命为“水门委员会”的共和党检察官,水门丑闻的调查最后使得尼克松辞去总统的职务,也使得这一事件中的几十位共和党参与者锒铛入狱,其中包括前司法部长约翰·米切尔(John N. Mitchell), 汤普森当年的委任状就是由米切尔签署的。
汤普森在文章中说,水门事件的主要教训是权力的傲慢,“又一次证明了阿克顿的话是对的,权力就是腐败。自以为是的老年人,他们那些野心勃勃的年轻下属,都以为只要能达到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他们以为自己掌握着权力,就可以非法窃听、跟踪政敌”。汤普森看到的这个教训中包含了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权力与秘密。腐败的权力不仅是滥用权力,而且是偷偷地做。由于运用权力的目的和手段都见不得人,所以必须秘密进行;而恰恰是偷偷地做,以为没有人知道,因此更加有持无恐,无所不为,滥用权力。
伦理哲学家博克(Sissela Bok)在《秘密》(Secrets)一书中特别讨论了权力与秘密的关系。她认为,阿克顿(Lord Acton)的名言“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权力”应该与他说过的另一句话结合起来理解。阿克顿说,“每一件秘密的事情都会变质,即便是正义的行政也不例外。任何一件不容讨论,不能公开的事情都是不保险的”。博克说,阿克顿向我们提出了这样的警告,“秘密与权力结合在一起是极端危险的。对于所有的人来说,秘密都带有腐败和非理性的危险。如果他们对别人有不寻常的权力,而权力又是秘密运用的,那么滥用权力的诱惑就会非常之大”。
主子对奴隶、雇主对员工、上司对下属都可能以秘密的手段来滥用权力,这已经足以造成很大的危害。如果政府、政党以秘密的手段来滥用权力,那就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掌权者们所保守的不再是个人秘密,而是集体秘密。博克指出,个人秘密与集体秘密之间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保守秘密的方式,而保守集体秘密的方式必定会使集体的滥用权力比个人的在政治上更加腐败,在道德上更加邪恶。
集体秘密如果不是一种守不住的秘密,也一定是最难保守的秘密。美国开国先贤富兰克林说过,三个人保守一个秘密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其中的两个死掉。也就是说,个人保守秘密的动机对于保守集体秘密是远远不够的。在有集体秘密的人群中,必然有出卖和背叛的可能,因此,必须运用极端的手段才能维护集体秘密,其中最不可缺少的便是强制。
加入集体秘密,秘密的政党、组织、计划、行动,都需要有某种组织化的程序。最常见的便是加入者必须要有介绍人,介绍是一种担保的形式,如果发生出卖和背叛,那么有关的介绍人就难辞其咎。介绍加入后的另一个必要程序是组织考验和审查,以确保加入者的可靠。再就是在加入时必须宣誓效忠,包括承诺愿意接受叛变的惩罚。对变节者和叛变者必须予以尽可能严厉的处罚和惩治,这叫做“纪律处分”。这种惩治会比对敌人更加凶狠无情。因此,在有集体秘密的组织中,权力最大,最不受制约的就是负责审查和监视自己成员忠诚和可靠的“特别任务”部门。博克说,由于担心保密泄漏和防止敌人的渗透(窥视机密),集体秘密的组织往往会忙于吞噬它自己的成员,而把它原来的行动目的抛到一边。
一个集体既然要固守某些秘密,就一定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让民众或“外人”知道的。这样的秘密集体,包括政党、政府或者二者合一的统治集团,往往会陷入一种类似与“囚徒困境”的处境,博克称之为“分享的困境”(shared predicament)。分享的困境指的是,知道集体秘密内情的那些“自己人”是共同行动的,他们不会同生死,但会同进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们所做的是“集体决定”,很难发挥个人自由、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作用,也不愿意承担有风险的个人责任。
集体决定让每一个“分享者”都可以参与决策,但又不必对决策像个人那样承担责任。由于决策是在绝对“内部”的保密中进行的,决策者们之间分歧的重要性会变得微不足道,但是,任何分歧本身却又都会成为绝对不能向外泄漏的最高机密。而且,他们对有风险的决策会采取“转移风险”(risk shift)的做法,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击鼓传花”。最困难的决定往往会留给下一任的“自己人”去解决,如此一再拖延,直到实在没有办法,或者风险已经变得极小时为止。然而,由于参加决策者们无需承担个人责任,集体决定又可能是非常草率的。
对于这两种情况,博克写道,“秘密会削弱集体决定中的个人责任感,造成各种推诿或贸然行动,包括那种做无谓冒险的贸然判断”。先是贸然行动,事情发生后又推诿扯皮,根本找不到必须承担责任的个人,这种情况在权力与秘密结合的地方屡屡发生。为过去的灾难事件道歉并承担责任因此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博克指出,“长期的秘密集体行动会滋生腐败,并使腐败扩散”,“权力与秘密结合的时间越久,腐败和腐败扩散就越严重”。这样的权力也会变得越来越专制,越来越害怕被外人“夺”走,因此总是用“夺权”这样的阴谋论去看待可能的权力变化。权力与秘密的结合使得权力被“集体私有化”了,权力完全被属于一个小集团的少数人所掌控,一方面,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配分享权力,另一方面,他们会不择手段地想尽办法来保住这个权力。如此拥有的权力是不可能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的。
水门事件是美国人所经历过的最黑暗,最具教训意义的权力与秘密的危险结合。所幸它在美国并没有成功,也没有造成长久的伤害。在人类历史上,权力与秘密的危险结合,它所带来的许多灾难要远比水门事件给美国人带来的严重得多。13世纪的西方有圣费姆会 (Holy Vehm),中国明朝有锦衣卫和东厂,20世纪的人类更是经历了像纳粹盖世太保、前苏联克格勃、前东德的史塔西(Stasi,国家安全部)那样把权力与秘密的结合推向极致的恐怖统治。对这类权力加秘密的邪恶统治,人们至今记忆犹新,心有余悸,汲取这类历史教训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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