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5 February 2013

荒谬的慰藉:美国百年前比中国还腐败

山西贪官候伍杰提前出狱,一众昔日曾沾其雨露之恩的政府高官、煤老板与当地名流富商列队欢迎,欲鸣礼炮迎接,这场景,用“人妖颠倒是非淆”来形容实在贴切。

候伍杰号称“卖官书记”,据说其经手卖掉的“乌纱”有逾百顶之多,此举培养了不少“袍泽故旧”;候任职阳泉多年,那地方产煤,依靠其致富的煤老板自然不少;候书记交友的原则是黑白通吃,因此与当地的黑社会势力称兄道弟,瓜葛甚深。

山西省的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主要由上述三类人构成,这些人对腐败毫无耻感,难怪山西省成为中国矿难发生最多的省份,地下矿产与矿工生命化作金钱,源源流入煤老板与贪官们的私囊,留下一个地下采空面积超过全省土地面积十分之一的破烂山河,塌陷的村庄遍布全省,使用奴工的黑煤窑与以敲诈为业的“假记者”成为该省特产——山西其有救乎?

中国腐败之肆虐,当然不止山西一省。只要良知犹存,就会承认中国社会之腐败已算世所罕见。候伍杰出狱犹如英雄凯旋,此事暗含的文化密码不可忽视,这文化密码就是中国人普遍对腐败高度容忍,一些人对有能力腐败并帮助自身瓜分公共资源的腐败官员还崇敬有加。如果有人要说我这是对个别例证的夸大分析,我可以通过另一事例来证明,中国人因深知自身腐败不可救药,通过一种虚幻比较来自慰、并证明腐败正常的心理。

2012年12月13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研究:中国腐败程度不及美国当年”。主要内容是介绍美国乔治·梅森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经济学家卡洛斯·拉米雷斯(Carlos Ramirez)的一项研究。这位教授用美国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腐败,与中国1990年至2011年的中国加以比较,认为在两国人均收入都是2800美元时(中国1996年,美国19世纪70年代初),报纸报道中的美国腐败程度达到中国的七到九倍。到两国人均收入达到 7500美元(中国2009年,美国1928年)时,报道中的两国腐败程度大致相当。拉米雷斯总结说,这次研究说明,虽然中国的腐败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但相比美国以往的经历还没有达到十分危险的程度。

这一比较方式的荒谬,在于这位教授在用两国报纸资料作为比较对象时,舍弃了一些基本前提:一、美国有自由媒体,中国没有自由媒体,两国媒体在报导本国腐败时,所拥有的空间是完全不同的,因而通过媒体揭发出来的腐败在其腐败总量中所占比例也是完全不可比的;二,人民有选举权、三权分立、有社会监督机制的美国,扼制腐败的能力远比中国要强得多。缺乏社会监督及相应的制度约束,是中国政府无法控制腐败的根本原因。三,拿来比较的美国报纸时段正处在“扒粪运动”兴起之时。

以上是常识,中国接受过高等教育者应该知道——只看CCTV、人民日报等拒绝了解美国政治的人除外。但是,这篇文章在中国却获疯狂转载,重点在于借拉米雷斯之观点,即腐败有一种“生命周期”表达:中国的腐败没有什么可怕的,人家美国教授都说了,一百年前,美国的腐败比今天的中国还要可怕,人家不也过来了么?中国人往往挟洋自重,某事一经洋专家论证,仿佛就经过世界性的权威认证,正好拿来聊以自慰。

可以说,这位美国教授舍弃制度约束做比较,是其眼界狭窄,见识不够;中国人用来自慰,则实在是让人痛心的荒唐。尤其是当人们面对以下事实:美国的反腐败是通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揭丑闻运动开始的,中国人就更应该知道,北京正在加强控制媒体与管制网络,这点足以证明中国当局缺乏反腐败的诚意与决心。

美国立国先贤创设的制度使美国社会具有纠错机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美国宪法赋予了美国人民政治权利,特别是新闻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这些保障所有权利的基本权利。接下来我们看看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等如何在清除腐败中起了重要作用。

美国19世纪是以铁路建设带动的,经济发展与腐败共生。联邦政府对铁路公司的两亿多土地赠予与其他优惠,为官商互利、 金权交易提供了千载难逢之机。马克吐温的小说《镀金时代》发表于1873年,作者通过对一位企业家兼政客的描写,揭露了西部投机家、东部企业家和政府官吏三位一体掠夺国家和人民财富的黑幕。我当年读这本书时不到15岁,第一章中一段描写让人印象深刻:任何人走进国会大厦,哪怕遇到一位扫地的清洁工,也千万不能小看他,因为他可能是某位声名显赫的国会议员的乡下亲戚,是通过议员大人的安排才得到这个位置的。这位机智锐利的小说家用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例,由浅入深地为读者揭开美国“镀金时代”的黑色帏幕。

西奥多·罗斯福是美国20世纪的第一位总统,他入主白宫之时,美国表面繁荣,但腐败蔓延、道德沦丧及其它潜在的危机已浮出水面。企业家与官员相互勾结,操纵城市管理,这种政企关系被称为“看不见的政府”。一些记者和报刊对现状极端不满,致力于深入调查报道黑幕,揭发丑闻,对社会阴暗面进行揭示,这场记者揭发黑幕的运动,被称之为“扒粪记者/扒粪运动”(muckraker)。其名称源于西奥多·罗斯福总统1906的一次演讲。在这一演讲中,罗斯福对这批致力于揭发丑闻的记者,比作英国作家约翰·班扬小说《天路历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他从不仰望天空,只是手拿粪耙,埋头打扫地上的秽物。但是这些被批评的揭丑记者对这一批评不以为然,反而欣然接受这个称号。后来,人们便将这种新闻及报道这些新闻的记者和报刊称为扒粪记者、扒粪报刊等。

美国历史给予扒粪记者/扒粪运动很高的评价,认为这是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对美国社会的净化起到了非常巨大而正面的影响。与此同时产生的连续性报道和深入报道在美国媒体上得到传承,其报道方式和关注点对美国新闻界影响巨大,巩固了记者“无冕之王”的地位。

中国的反腐败早已过了最佳时段,在政治管制之下,反腐揭黑记者本来就是在夹缝中艰难求存,被揭发者利用黑社会手段报复记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各种腐败将社会折磨得精疲力尽之时,民众对腐败的认同度越来越高。这些社会条件,都与当年美国开展扒粪运动之时很不相同。所以,中国读者切记不要被拉米雷斯这篇文章的论点迷惑,“错把杭州当汴州”。



from 何清涟美国之音中文博客 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2/%e8%8d%92%e8%b0%ac%e7%9a%84%e6%85%b0%e8%97%89%ef%bc%9a%e7%be%8e%e5%9b%bd%e7%99%be%e5%b9%b4%e5%89%8d%e6%af%94%e4%b8%ad%e5%9b%bd%e8%bf%98%e8%85%90%e8%b4%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