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9 August 2011
蔡子強:智利礦難的啟示
蔡子強:智利礦難的啟示
去年10月,33名智利礦工被困礦井逾兩月後獲救,智利舉國歡騰。全球關注這宗新聞的朋友也為此深深感動,因為在整個過程中,大家看到現代文明社會的一個核心價值——每一條人命都那麼寶貴,都應該珍重。
縱然開始時被潑冷水,說營救行動成功機會渺茫,智利政府仍然沒有放棄。拯救行動花了逾1.7億港元,但總統皮涅拉(Pinera)讚揚整個行動鼓舞全世界,展現出國家最美好的一面。
為了人命,智利政府堅持了69天,但在溫州動車事故中,我國有關官員卻只堅持了不足8小時。
事故發生後,總理溫家寶到達溫州探望傷者,慰問死者家屬,更到現場獻花並回答記者提問。他說:「我得到這個消息,立即給鐵道部長打電話,他可以證實,我只說了兩句話,兩個字,就是救人……我覺得事故處置的最大原則就是救人,千方百計救人。還是那句老話,只要有一線希望,就要盡百倍的努力。鐵道部門有關方面是否做到這一點,要給群眾一個實事求是的回答。」
總理說:「社會和群眾對於事故的原因、對於事故的處置工作有很多質疑,我認為我們應當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嚴肅對待並且給群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他更進一步承諾,調查處理會公開、透明,結果向社會公佈,給大家一個真誠負責任的交代。
正如遇難者家屬楊峰在接受香港有線電視記者採訪時所說:「如果死了人,只要鞠個躬,只要下個台就能把問題解決的話,我相信中國的事故,會愈來愈多。」
所以,追究真相,不是為了過去,而是為了將來;不單為了死者,也是為了生者;不是為了賊過興兵,而是為了避免重蹈覆轍。
如果要為真相展開調查,可以參考哪些模式呢﹖
1996年,香港嘉利大廈發生大火,造成40死81傷的重大慘劇。本來香港消防處等多個政府部門數天內已經完成一份內部調查報告並馬上提交香港總督,彭定康(香港殖民地末代總督)收到報告之後,高度讚揚了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在會上卻提議應另行委任獨立人士進行調查,再做一份報告。
他強調自己百分之百相信同事,但因為這次災難惹來各界高度關注,所以調查必須讓公眾覺得是客觀、中立和公正的,因此有必要獨立進行。最後他委任了大法官胡國興進行獨立調查。
這讓我想起一句法學名言:「公義不單要得到伸張,還要被人明顯及亳無疑問地看到它是得到伸張的。」(Justice should not only be done, but should manifestly and undoubtedly be seen to be done.)
用香港政界的一句老話:「我們是不能自己查自己的。」這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也為了讓公眾看到公正,為了能夠服眾。
香港回歸後曾出現多次重大事故,例如新機場使用之初出現大混亂、公屋興建出現短樁醜聞、非典、雷曼迷債風波,為了讓公眾知道真相,香港立法機關都先後成立過委員會,就行政機關的失誤進行獨立調查。由立法機關而非行政機關去做的原因,如前所述,是為了避免利益衝突,避免政府部門文過飾非、馬虎了事,也為了讓公眾看到公正,能夠服眾。
所以,對於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的建議,由人大啟動過去30年未曾使用的「睡美人條款」,即依《憲法》第71 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筆者也認為這是現代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
最後,筆者想補充兩點。第一,前面提到的嘉利大廈大火,因為很多死者都燒成灰燼,事後辨識死者身份的工作相當困難。但為了表示尊重,也為了讓家屬稍感安慰,當局首次派遣了一個災難遇害者辨認小組到現場辨別死難者身份。工作人員小心翼翼,生怕搞亂死者骸骨和骨灰。妥善安排他們的骸骨(哪怕只剩骨灰)及遺物,也是對他們的一種尊重。
第二,前面提到的智利礦坑事故,兩個多月裡,救援過程透明公開,全球千逾記者云集肇事現場,其間不免發掘了很多負面新聞,不少報導更將矛頭直指政府當局,但智利這樣一個發展中的小國,卻沒有封殺或打壓傳媒,更把33個礦工的姓名、照片、年齡、家庭背景等資料公開,讓大家感受到,出事的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一堆冰冷的數字。我認為,將全國人民凝聚起來,共同面對危機,絕對值得其他國家傚法。
on 香港雜評: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1/08/blog-post_8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