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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中国政府近日正式颁布并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的相关规定,对外国干涉内政、采取歧视性措施,或支持危害中国主权的行为进行反制。根据新规,反制措施包括拒发签证、拒绝入境、查封或冻结资产,并对知识产权等领域进行制裁。评论质疑中方此举是模仿西方的做法,而且是为了向国内民众展示姿态,并无实际用途。
据《新华社》报道,周一(24日)公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包含22条条文,主要针对外国政府、组织或个人对中国的制裁行为。当外国采取遏制、打压中国,或对中国公民、组织进行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国内政的情况发生时,国务院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这些反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予签发签证、驱逐出境、注销签证、查封或扣押资产等。
评论质疑新法“模仿西方制裁法”
旅美时事评论员陈破空对此法的实施提出质疑,认为这类规定应该被称为“仿外国制裁法”。他指出,中方此举似乎是一种被动反应,模仿西方的做法,并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向国内民众展示姿态,并无实际用途。
陈破空说:“给中国人做个样子看,宣传需要,没有实际用途。知道特朗普上台后来势汹汹,中国的企业、领导人可能受制裁,特朗普也公布中共高官腐败情况,他们害怕,不得不推出应对法规,做给中国老百姓看,一副跟美国并驾其驱的样子。”
陈破空还提到,尽管中国推出这些法规,但他认为西方国家并不会因此而退缩或改变对中国的立场,因为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政治人物,并不会将资产转移至中国,或将家人移居中国。
美国政治人物在中国资产寥寥可数
曾被中国关押的台商李孟居也对此法提出批评,认为这样的立法具有讽刺性,因为中国高官在美国拥有大量资产,而美国政治人物在中国的资产却寥寥可数。
李孟居说:“中国立这法很可笑,中国高官在美国资产多得数不清。据不成文统计,据说好像有一万亿美金。反观美国政治家在中国有资产、做生意的寥寥可几,特朗普政府成员在中国拥有的资产,马斯克可能最多,可能是最大受害者。”
反制措施可能针对“内政干涉者”
根据中共政军专家龚祥生的解释,这些新规的反制措施范围非常广泛,凡是被中国认定为“干涉内政”的国际人士或组织,均可能成为制裁对象。中方特别强调,与台湾、西藏、新疆、香港等相关的外国政要或机构,均可能被视为对中国主权的挑战。
龚祥生指出,这些新规不仅针对政界人物,也可能涵盖与中国有商务往来的公司,若其协助外国制裁中国,或因中国人权问题参与抵制,也可能面临相应的反制措施。
或针对未来可能的台海冲突预先立法
李孟居进一步表示,中方立此法的背景之一,可能是针对未来可能的台海冲突及其他地缘政治风险进行预先立法,以便在面对外国制裁时有法律依据进行反制。他提到,在香港“反送中”运动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官员进行制裁,而中国也对等地进行报复,关闭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随着中国加强对外国制裁的反制措施,龚祥生呼吁与中国有商业往来的企业提高警觉,注意中国可能会以这些新规为筹码,对特定企业进行制裁或要求交换制裁措施。他指出,如果企业与美方的制裁行为有关,可能会遭受中国的报复。
此外,陈破空也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形势紧张,加上外资撤出潮日益严重,因此中方在此时推出此法,反而可能加剧外资的撤离,进一步削弱中国的经济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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