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曾說過,他正保護美國免受恐怖主義襲擊,而他所稱的一名"所謂的法官"卻"使得工作難做"。
然而,下令暫緩執行特朗普有爭議的移民禁令的法官表示,他的所作所為是為確保特朗普總統的行動合法。
這使兩個理論上平行的政府部門對立起來,並可能帶來危機。
權力的分離對於理解美國如何治理至關重要。
面臨什麼危機?
美國憲法建立了寶貴的制衡制度 , 不同政府權力機關擁有平等的權力並相互制衡。
聯邦政府的權力被分成三個組成部分:行政分支,包括總統和內閣;立法分支,包括制定法律的國會;以及司法分支。
這種機制在大多數情況下運作良好,每個權力分支之間相互合作。
但隨著總統與另一個分支公開衝突,人們擔心可能會出現僵局。
如果這種情況無法解決, 特別是在特朗普似乎對法官的權威提出公開質疑之後,這可能導致憲法危機 。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民主黨參議員帕特里克·萊希說:"總統對法治的敵意不僅尷尬,而且危險。"
萊希表示,"他似乎有意製造憲法危機"。
法官能與總統平起平坐嗎?
美國有大約700名聯邦地區法官 ,他們正面對如何對待總統行政命令的問題。
與州法院法官不同,這些聯邦地區法官都是聯邦法院、最高法院和上訴法院制度的一部分。
美國聯邦法院系統由94個聯邦地區法院、13個聯邦上訴法院和一個最高法院組成。
日複一日,94個聯邦地方法院都在闡釋美國法律、條約和公職人員的案件,這涉及從最高法院移交給他們的權力。
美國憲法第三條第二款說:"司法權的適用範圍包括:由於本憲法、合眾國法律和根據合眾國權力已締結或將締結的條約而產生的一切普通法和衡平法的案件。"
但法院不會就政府政策提出意見,除非他們被問到,法院只有在有人將案件提交給法院時才進行法律解釋。
政府的其他兩個分支負責制定和執行法律,司法分支在有爭議時闡釋法律。
但這裏有一個問題—— 總統行政命令具有所有的法律效力,並受到同樣的檢驗。
這些司法權力以前使用過很多次。
2015年,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發佈無證移民暫緩遣返的行政命令時受到阻撓。喬治·W·布什發佈涉及古巴關塔那摩灣被拘押者的行政命令時也有類似遭遇。
為什麼特朗普不將這些法官解職?
確實,地區法院法官由總統任命,並由參議院確認。
詹姆斯·羅伯特法官,也就是 特朗普在社交媒體"推特"中抨擊為"所謂的法官"這個人,由喬治·W·布什總統任命,並於2004年確認。
可問題是,特朗普不能解僱法官。
這是因為美利堅合眾國的開國元勳創立了一個保護司法機關免受干涉的制度。
只有國會才能通過彈劾程序將聯邦法官免職,這涉及眾議院和參議院。 彈劾總統也採用的是同一個體系。
美國憲法"第三條"設定的保護實際上非常嚴格。 縱觀美國歷史,只有八名法官上曾在彈劾審判程序中被定罪。
最終結果是,聯邦法官通常任職到他們決定退休,或者去世。
實際上,當三個政府分支中的兩個處於衝突中的時候,兩者中任何一個都不能消除另一個。
最高法院又如何?
顧名思義,最高法院在司法機構中擁有最終權力,其它法院卻非如此。
就特朗普的移民禁令來說,政府可以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針對地區法院裁決的上訴,最高法院的判決將成為最終判決。
與其他聯邦法院一樣,最高法院亦受保護不受干擾。
但目前最高法院只有八名法官。
其中四名由民主黨任命,四名由共和黨任命,一個空缺席位等待由特朗普的提名人填補,這名法官可以影響權力的平衡。
第三權力:立法部門呢?
國會可以通過制定一個法律打破總統和司法機關之間的僵局,推翻總統的決定,甚至彈劾總統或法官。
自從特朗普的共和黨擁有國會的多數席位後,針對總統的彈劾行動似乎不太可能發生。
而法院的獨立性對於美國的執政方式至關重要,代表總統攻擊法官將被視為一個劇烈步驟。
然而,當三權當中有兩個處於衝突狀態時,有關決定最終可能落到國會, 除非特朗普修改他的行政命令。
這可能是最審慎的舉動。這與其前任在面對司法反對的情況下常常退縮是一致的。
但是,特朗普聲稱"簡直不能相信法官會把我們的國家置於這樣的危險境地",這顯示特朗普並沒有改變主意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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